《春秋名字解诂补谊》商兑二则※
2020-11-17曹海东王再超
曹海东 王再超
(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430079)
黄侃先生《春秋名字解诂补谊》一文于1908 年刊发于《国粹学报》,今收入《黄侃论学杂著》。该文之小序称:“高邮王君为《春秋名字解诂》,训谊塙固,信美矣。盖阙而不说者,无虑二十事。德清俞君作为《补谊》,犹未尽诠明。……居多暇日,于此二十事,亦尝为之考索;又时有所闻于师。俞君旧解,颇有增易;要求其是,不敢自谓能补二君之阙。”①黄侃:《春秋名字解诂补谊》序言,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黄侃论学杂著》,北京:中华书局1964 年版,第402 页。可见,该文是对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诂》、俞樾《春秋名字解诂补义》中阙疑未说或“未尽诠明”的20 多个条目进行续补性研究,以求其是。笔者认为,该文对20 多个春秋时人名字的解诂有理有据,大多精审明备,读之令人击节叹服,体现了一代语言学宗师深厚的学术功力与严谨的治学态度,只是少数条目的训解似有待再行斟酌。今不揣狂愚,择取其中二条,略陈鄙见,以就教于专家、同仁。
一、鲁公夏首字乘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公夏首,字乘。”黄侃先生《春秋名字解诂补谊》“鲁公夏首,字乘”条解释其名字之间的语义关系说:
首有上谊,(《易·大过》虞注:“顶,首也。”《方言》:“顶,上也。”以此知首可训上。)乘亦有上谊;(《吕氏春秋·贵直篇》注:“乘,陵也。”《周语》注:“上,陵也。”乘、上同训,以此知乘可训上。)故名首,字乘。或曰:首也者,直也;(《郊特牲》文。)乘与绳通,(《诗·緜》:“其绳则直。”笺:“乘,声之误,当为绳也。”)绳者,直也。(《广雅·释诂三》。)
今按:关于“首”“乘”二词之义的训释,黄先生在此提供了两种说法:一是二者均有“上”义,一是二者均有“直”义。笔者认为,前一种说法的可商之处在于:“首”训“上”,是上端、上方之意,为名词义,而“乘”训“上”,是登上、上升之意,为动词义,二者之义不甚相应。相对而言,后一种说法较为可取,但亦似有再作讨论的必要:“首”训“直”,古文献中不常见;单文孤证,还难以使人笃信不惑。再者,所举《礼记·郊特牲》“首也者,直也”之文,其中“直”是否一定作“正直”讲,还未可遽下结论,因为郑玄曾注此云:“直,或为‘犆’也。”
笔者以为,古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往往有一定的联系:或相同相近,或相反相对,或相因相关。此条之名“首”与字“乘”的意义关联性应该体现在二者均表守卫、防守之义上。理由如下:
“首”当读为“守”。“公夏首”之“首”,古籍亦有作“守”者。如《孔子家语》卷九《七十二弟子解》:“公夏守,字子乘。”清人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八于《史》文“公夏首字乘”下云:“案:《索隐》谓《家语》同,而今《家语》作‘公夏守,字子乘’,疑‘首’字误。乃唐、宋《志》并作‘首’,《通典》作‘守’,《通考》于唐之封作‘守’,宋之封作‘首’,岂古以音同借用耶?”①〔清〕梁玉绳:《史记志疑》,北京:中华书局1981 年版,第1231 页。古代文献资料中,常见以“首”为“守”之例。如《文选·陆倕〈石阙铭〉》“守似藩篱”,敦煌本《文选》残卷(伯5036)作“首似蕃篱”②参见罗国威:《敦煌本〈昭明文选〉研究》,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9 年版,第252 页。。又如,敦煌写本伯2226《社文》:“秉礼义以立身,首忠孝以成性。”③黄征、吴伟校注:《敦煌愿文集》,长沙:岳麓书社1995 年版,第642 页。其中“首”显为“守”字之讹。又如,常衮《授蒋涣鸿胪卿制》:“俾京师之河润,守经术之循吏,司秋会府,训夏议刑。”其中“守”字,一本作“首”④参见〔宋〕李昉等编:《文苑英华》卷397,北京:中华书局1966 年版,第2016 页。。又如,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七三“首将”条:“‘贞元元年三月,李希烈陷南阳,杀首将黄金岳。’首,当作守。”
“乘”可训作“守”。例如,《尚书·君奭》:“汝明勖偶王,在亶乘兹大命。”吴汝纶《尚书故》引戴钧衡曰:“乘,守也。”《史记·高祖本纪》:“兴关内卒乘塞。”裴骃《集解》引李奇曰:“乘,守也。”又:“吏人自以为降必死,故皆坚守乘城。”司马贞《索隐》引李奇曰:“乘,守也。”《文选·鲍照〈拟古〉》:“晚节从世务,乘障远和戎。”李善注引李奇曰:“乘,守也。”《广韵·蒸韵》:“乘,守也。”在古代汉语中,“乘”的本义为“升”“登”。如《诗经·豳风·七月》:“亟乘其屋。”毛传:“乘,升也。”屈原《九章·涉江》:“乘鄂渚而反顾兮。”王逸注:“乘,登也。”均是其例。“乘”训“守”,有守卫、防守之义,当是由其“升”“登”之本义引申而来。《汉书·高帝纪》:“兴关中卒乘边塞。”颜师古注:“李奇曰:乘,守也。师古曰:乘,登也。登而守之,义与上乘城同。”《汉书·韩安国传》:“又遣子弟乘边守塞。”颜师古注:“乘,登也。登其城而备守也。”《资治通鉴·周纪四》:“使老弱女子乘城。”胡三省注:“乘,登也。登城而守也。”
要之,“首”读为“守”,“乘”训作“守”,名与字在意义上正相同。
二、齐雝人巫字易牙
《史记·齐太公世家》集解引贾逵曰:“雍巫,雍人名巫,易牙字。”黄侃先生《春秋名字解诂补谊》“齐雝人巫,字易牙”条解释其名字之间的语义关系说:
巫读为巫鼓之巫。(《法言》注:“犹妄说也。”)通作诬,《礼记》注:“诬,罔也”,(《乐记》注。)“妄也”。(《曾子问》注。)易牙者,合声为雅。(牙、雅同声,古在鱼类。)雅者,正也。(《毛诗序》。)名巫,字雅,相反为谊。
今按:黄先生在此将“巫”读作“诬”,以其义为诬妄,于古有征;将字“易牙”之义解释为雅正,与名“巫(诬)”之义相反,亦合古人名字相配之例。只是“易牙”合声为“雅”之说,似难证实,未可确据,且于二字只合其音不合其义,终觉不安。
笔者认为:此条中“巫”指执(载)羽迎神、为人祈祷的人;“易”即“狄”,假借为“翟”,指雉羽;“牙”读作“迓”,意为迎接,指迎神。若此,“易牙”则谓执(载)雉羽以迎接(神灵),⑤如是为解,实际上是把“易(狄)牙(迓)”视作状谓结构,其中“易(狄)”为名词作状语。直译之,即:用雉羽迎接。与“巫”在意义上相因相关。对此,分别略加申述如下。
先说“巫”。在古代,巫是以接事鬼神、替人祈福禳灾为职业的人。《周易·巽卦》:“用史巫纷若。”孔颖达疏云:“史谓祝史,巫谓巫觋,并是接事鬼神之人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孔颖达疏云:“巫者,接神之官。”《国语·楚语下》:“家为巫史。”韦昭注云:“巫,主接神。”屈原《九歌·云中君》:“灵连蜷兮既留。”王逸注云:“灵,巫也。楚人名巫为灵子。连蜷,巫迎神导引貌也。”可见,古代巫觋的主要职司是迎接、奉祀天地鬼神。即使在现代社会,巫仍是以奉迎鬼神、替人祈禳为其职事。例如,“在黔北、黔东、黔南地区,盛行着一种‘傩’、‘巫’合流,宗教意识浓厚的活动,它以驱赶恶鬼,迎请神鬼,为人治病,又为人们纳吉、祝福、祷还愿事。”①高伦:《贵州傩戏》,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第2 页。
考之文献资料可知,古代巫觋往往是通过舞蹈来娱神、通神,达到迎降神灵的目的;起舞之时,还常手执鸟羽或身载鸟羽。《说文》云:“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褎(袖)舞形。”《说文》载“雩”字之或体作“”,云“羽舞也”。清人庄有可《春秋小学》卷五释之曰:“或从羽者,巫执以舞而招雨之物也。”汉人桓谭《新论》:“昔楚灵王骄逸轻下,简贤务鬼,信巫祝之道:斋戒洁鲜,以祀上帝,礼群神,躬执羽绂,起舞坛前。”②〔汉〕桓谭:《新论》(辑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 年版,第14 页。明人王应电《周礼传》卷三下:“巫者何?人为鬼神所降之名也。鬼神在声气间,非人不依,故有巫以降之。古文‘巫’字作,从二人相对而舞。盖凡巫降神,必执干羽、皇绂而舞,相与作其气而迎之也。”就古代文献的记载来看,巫者执(载)羽而舞以迎神,其羽有鹭、翡翠、雉等鸟类之羽。《诗经·陈风·宛丘》:“值其鹭翿。”清人顾镇《虞东学诗》卷五解之云:“于时巫觋之流,取鹭羽为翿,立之而舞以事神。”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四四:“乐师掌教国子小舞,有皇舞。盖皇,阴类也……旱暵则欲达阴中之阳,故以皇舞舞之,与巫师、女巫之舞同意。皇舞者,以羽冒覆头上,衣饰翡翠之羽。”巫者舞以迎神,还多用雉(野鸡)羽。《诗经·卫风·简兮》有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毛传:“翟,翟羽也。”孔颖达疏:“传‘翟,翟羽’,谓雉之羽也。”《简兮》这二句虽然是描写宫廷万舞,但由此仍可窥见古人娱神、通神的巫舞之一斑。③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中说:“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巫之兴也,盖在上古之世。……巫之事神,必用歌舞。”据此,《简兮》描写的万舞与原始巫舞自有一定的联系。日本学者白川静《汉字》一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认为,《简兮》所记之舞是由祭神的巫舞发展而来,有游艺化倾向。所以,有论者说:“《简兮》毛传曰:‘以干、羽为万舞,用之于宗庙山川。’意思是说,万舞包括干舞和羽舞两部分。‘羽舞’很自然使人联想到它就是鸟图腾巫术歌舞的历史缩影。”④李丽芳、郝朴宁:《音乐图像学的文化学阐释》,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年版,第141 页。由《简兮》的描述可以揣知,古代巫者以羽舞迎神,常将雉羽作为巫术器具。这一古俗,我们在今天还能寻觅到它的残存之迹。例如,羌族巫舞中的跳盔甲,“是一种古老的祭祀舞……舞者身穿生牛皮制的铠甲,头戴野鸡翎和麦杆皮盔,手中各持弩、矛,领舞的巫师要挂上肩铃”。⑤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 年版,第525 页。又如,“在彝族人那里,做法事的巫师被叫做毕摩……他是这个民族与世界诸神联系的代表……头上戴着插着野鸡羽毛的高帽子,披着白色麻布缝制的披风,一看就是来自古代的人。……他腾跳着,旋转着。”⑥于坚:《众神之河》,西安:太白文艺出版社2009 年版,第90 页。又如,在纳西族,“跳规格等级较高的东巴宗教丧葬舞蹈……东巴祭司们首先必须斋戒沐浴,穿上专制的东巴祭司袍服、甲胄,戴上‘五幅(佛)冠’或插着雉羽的盔头”。⑦石裕祖主编:《民族舞蹈文化传承发展论纲》,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0 年版,第292 页。综合各方面的资料来看,古代巫者常常手持(或身载)雉羽之类的羽毛起舞以事神,当是无可置疑之事。
次说“易牙”之“易”。“易牙”在古书中又常写作“狄牙”。《大戴礼记·保傅》:“齐桓公……失管仲,任竖刁、狄牙,身死不葬而为天下笑。”孔广森补注:“狄牙即易牙。”《法言·问神》:“狄牙能喊,狄牙不能齐不齐之口。”吴祕注:“狄牙,易牙也。”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卷六云:“逷,古文逖。‘狄’、‘易’声相近。本书‘惕’或从‘狄’。《白虎通》:‘狄者,易也。’《淮南子》‘俞儿、狄牙’,即易牙,贾谊《书》亦作‘狄牙’。”综此以观,古“易”“狄”二字可通。古书中,“狄”又常与“翟”相通借。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卷三云:“古‘狄’、‘翟’异部相假借。有假借‘翟’为‘狄’者,如《春秋传》‘翟人’是也。有假借‘狄’为‘翟’者,如《尚书》之‘夏狄’。《毛诗》‘右手秉翟’,《韩诗》作‘秉狄’。”“狄”借作“翟”,可指雉或雉羽。《周礼·天官·内司服》:“袆衣揄狄阙狄。”郑玄注:“狄当为翟。翟,雉名。”《广雅·释器》:“狄,羽也。”王念孙疏证:“狄与翟同。”《礼记·乐记》:“干戚旄狄以舞之。”孔颖达疏:“狄,羽也。”总之,古书中“易”通“狄”,“狄”可借为“翟”,指雉羽。
再说“易牙”之“牙”。“牙”与“迓”古音均属疑母鱼部,例得通假。《周礼·考工记·轮人》:“毂也者,以为利转也;……牙也者,以为固抱也。”郑玄注引郑司农曰:“牙,读如跛者讶跛者之‘讶’,谓轮輮也。”贾公彦疏:“先郑读‘牙’为讶跛者之‘讶’者,讶,迎也。此车牙亦輮之,使两头相迎,故读从之。”观郑注、贾疏,经文中“牙”实为“讶”(亦即“迓”①《玉篇·言部》:“讶,与迓同。”《说文通训定声·豫部》:“迓,即讶字之俗。”)字之借,含有“迎接”之意。又《车人》:“渠三柯者三。”郑玄注引郑司农曰:“渠谓车輮,所谓牙。”《释文》注云:“牙,本或作迓。”
综合以上所论,“巫”是指以迎事鬼神、替人祈福禳灾为职业的人,常执(载)雉鸟之羽起舞迎神;“易牙”当读作“狄(翟)迓”,意谓执(载)雉羽迎接。如是而观,“巫”与“易牙”便辞相承而义相连。附带提及的是,后世有学者指出易牙可能是蛮夷之人。如杨树达先生《易牙非齐人考》云:“窃疑易牙本夷戎之类,非中国之民,本其国俗以事齐桓,故进蒸子而不以为异。……《论衡·谴告篇》称易牙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