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担当需为干部松绑
2020-11-17安华
文/安华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对当前在干部队伍中出现的惰政懒政问题进行研判,分清主客观原因,采取有力措施,为干部松绑,从而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让他们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干部不愿担当,主观上看是干部思想顾虑多,怕“担责事多、干多错多”,与其“一人干活,九人督查”,不如明哲保身,守着“摊子”,只要不出错、不出事就行。客观上看,一是有些现行政策规定要求过于具体化,给干部担当发挥的空间不大。虽然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很多方面需要干部根据实际创造性地工作,但又怕担当了会“惹得一身腥”,不敢超越创新。二是有的地方问责泛化,捆住了干部的手脚。“数豆子的比种豆子的多”,各类督查、检查弄得干部畏首畏尾,难以“撸起袖子加油干”。三是存在对问题定性随意化,标准掌握也不一致现象。同样的问题发生的地方、区域不同,定性也不一样,弄得有些干部心态失衡,甚至有抱怨情绪。四是有的单位对干部处理简单化,影响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些地方不分理由、不管原因,凡是出了问题,都会被追责、被处理,使一些干部产生失落情绪。五是有激励政策虚化,操作性不强问题。使保护干部、关心关爱干部的一些要求举措,成了“纸上的文字”“嘴上的号召”,始终难以落实,让部分干部心里不“托底”,挺身担当的底气不足。
如何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的内生动力,让干部想干事、敢干事、愿担当、敢担当,这是当前急需破解的一个难题。各级党组织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站在党和国家事业要求的高度,着力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要形成鼓励干部担当的鲜明导向。实践证明,用人是最大的导向。用什么样的人,不用什么样的人,会起到风向标的作用,要把那些能担当、善担当、敢担当的干部用到社会发展的主战场,用到情况复杂、矛盾较多的岗位上来,让他们大展拳脚,冲锋陷阵,攻坚克难,让他们以实际行动证明,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才会得到组织重用,形成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
其次,要松绑政策规定,授权干部担当。要把正向激励干部担当的政策落实,有激励、鼓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措施,保证政策规定能够落地生效,让敢于担当的干部消除顾虑,轻装上阵。除了政策松绑外,在从严要求下,还应加大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对干部不光要有加强管理的力度,更要有关心关爱的温度,做到严爱并举,让干部放开手脚做工作、干事业。对确实因担当出现失误或过错的干部,各级党组织应有更多的担当,分清是非曲直,秉持公道,敢于为干部说话、撑腰,形成鼓励担当、奖励担当的氛围和环境。
再次,规范问责,统一处理尺度。要避免多头问责、重复问责、层层问责、交叉问责,克服问责泛化。对干部问责必须坚持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由纪检部门牵头,组织部门参与,相关部门配合,不能各自为政。纪检部门应规范统筹问责事项,统一归口,从源头上杜绝问责过多、过频、过滥的现象。要加强对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进行问责,对那些只想做“太平官”、混日子的干部多些约束,对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下来。对干部追责、处理既要慎重,又要一视同仁,避免随意化,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贯始终,让干部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