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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遇记

2020-11-17

鸭绿江 2020年36期
关键词:龙哥莎莎

苏 阳

1

我是在去沈阳的火车上认识廖莎莎的。

当时的情形是:因为路上堵车,我到车站时迟到了。我狂奔到检票口,那里只剩下两名检票员,旅客都已进站。我把车票交到检票员的手里时,候车室的广播就响了,说某某车次停止检票。我心想,真悬啊。

列车停靠在三站台,我跑步奔向天桥,在我转弯上台阶时,看到一个女孩提着个拉杆箱,吃力地往台阶上挪动。我已经超过了她,又不由自主地停下,回头问女孩需要帮忙吗?女孩抬起了头,她戴着一副很大的墨镜,我看不清她的眼睛,不过我发现女孩微微点了点头。我赶忙退下两步,一把接过女孩手中的拉杆箱,居然打了一个趔趄,这箱子重得超乎我的预想。调整了一下姿势,使劲提起来,奋力地冲上了几十级的台阶。

到了三站台,我并没有把拉杆箱交出去,只是放在地上拖着,边走边问女孩:“你几车厢?”女孩说九车厢。我判断了一下方向,快步往列车尾部走去,女孩紧紧跟着我。我随口说:“我也九车厢。”与此同时,心中竟然有一丝窃喜。我们两个差一点都没赶上车的人,鬼使神差地买到了同一节车厢的票。

站台上已经空无一人,就连乘务员都转身上车,站在了车厢门口。开车的铃声骤然响起,而我们俩才走到六车厢,我紧走两步冲进了六车厢,女孩紧随其后,踏上车梯。身后,乘务员咣当一声关上了车门。

我看到站台上的柱子慢慢向后退去,列车已经启动了。我拖着沉重的拉杆箱,女孩跟在身后,艰难地穿过两节车厢,找到了座位。出乎意料,九号车厢旅客居然很少,也许是最后一节的缘故;也许这个季节是运输的淡季,没有学生流和民工流。这些客观条件,在某种程度上,为我偶然产生的小企图创造了条件,或者说提供了适当的借口和便利。

女孩的座号是53,在车厢中部。座位在车厢的右侧,是短座椅,两个人的。相对四人的座位,只坐着一个人,似乎是个乡下大哥,正靠在车窗和靠背的夹角,张着嘴睡觉。拉杆箱实在太重,放行李架上太费劲,只好勉强地塞在了座位底下。女孩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摘掉了大大的墨镜,跟我说了声谢谢,然后又问我是几号?我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假装把手伸进兜里掏车票。刚刚偷偷地扫了一眼,我的座位应该在斜对面的那排三人座。在一瞬间,我心动了一下,指指身后:“就这个。”说完,挨着乡下大哥坐下了。女孩的表情似乎有一点吃惊,其潜台词是“这么巧呀”。

乡下大哥醒了,睡眼蒙眬地打了个哈欠,很疲惫的样子。他先是看了我一眼,又与对面的女孩对视一下之后眼神明显地放低了。迟疑一下,跟我说:“你坐这儿吧,我去别处坐。”说过谢谢之后,我暗暗对乡下大哥心生敬意,这是一个多么有眼力见儿、多么识大体顾大局的好人。

我往里挪了挪,坐到靠窗的位置,与女孩相对而坐。刚才一阵忙乱,没顾得上细看女孩,再加上她戴着墨镜,看不清面目。感觉除了身材高挑、分外苗条以外,很诱人的就是那一头乌黑、柔顺的齐腰长发。此刻,我与女孩面对面,直线距离不超过一米。我端详着她,觉得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女孩,那就是:惊艳。

有一瞬间,我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虽然也算得上个老江湖,可我的心还是无法自控地狂跳起来。眼前的这个女孩,无疑是那种只能存在于梦中、可遇而不可求的女神。现实中如此漂亮的女孩,只要搭一眼,就能让所有男人心生艳羡,心驰神往。

我一下子理解了刚才那位乡下大哥迅速离去的缘由。其实还真是这样,太漂亮的女人,会给眼前的男人造成压迫感。尤其是普通的男人、缺乏自信的男人、没有地位和实力的男人,一旦面对绝顶漂亮的女人,他们立马相形见绌、自惭形秽。通常,两种女人会给男人压迫感,身材高大的女人和形容靓丽的女人。而眼前的这个女孩,两项兼备,除了漂亮,她的身高至少有一米七五,因而她给人带来的压迫感是双重的。

女孩也跟我对视了一会儿,头低了点,似乎流露出一丝笑意。那笑意淡淡的,隐隐的,不仔细看几乎难以察觉。我觉得我应该说话了,否则不免会有些尴尬。

“你是本地人吗?”我问。

女孩用右手撩了一下挡住眼睛的头发,抿了一下嘴唇,反问我:“你看呢?”

“我看啊,不是。”我摇摇头。

“为什么?”

“那么高大上,一看就是一线城市的感觉。”

女孩眼睛一亮,然后又黯淡下来,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神情。

“你猜错了。我就是E 城的。”

“怎么可能!我在这个城市长大,看谁都面熟,我从来就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在这么偏僻落后的荒凉之地,怎么会有如此清秀的出水芙蓉呢?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城市吗?名副其实的五线城市,而你,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浑身上下都透着大城市的范儿,哪有一丝一毫五线城市的影子呢?”

我为自己终于有勇气开始忽悠而暗暗得意。

“有点肉麻,不过你还挺会夸人。”女孩的表情告诉我,她显然对我露骨的吹捧很受用,然后说:“我倒是头一回听说,咱们这里是五线城市,我一直觉得三线城市就已经好小好小了。”女孩的脸上掠过一丝天真,口音里带着京腔。

这时,列车上卖东西的小车过来了,我买了两瓶矿泉水,递给女孩一瓶。她说:“我箱子里有。”我说:“别客气,就喝这个吧,还得开箱子,怪麻烦的。”

女孩打开瓶盖,喝了一口,问我:“你去沈阳干吗?”

“工作。”

我又反问她:“你还在上学吧?”

“也算是工作了。”

“啥叫也算?”

“反正工作了。”

“看不出来,像大一学生。”

“是吗?”女孩的脸上掠过一丝得意。

“具体是啥工作呢?”我穷追不舍。

“你猜。”

“哪个行业?”

“这个不能讲。”女孩卖关子。

“模特。”我脱口而出。

“天,让你蒙对了。”女孩在惊异中感叹着。

“啥叫蒙啊,这叫本事,看不出来吧,我阅人无数。”

“嗯,看出来了,你一定是泡妞高手。”

2

聊到这个份上,就已经三分熟了。虽不到无话不说的程度,但是可以逐步地深入了。女孩告诉我,她叫廖莎莎,E 城人,在北京做了两年模特,这次是去沈阳读书。凭直觉,我感觉廖莎莎是个有故事的人,表面的靓丽之下,偶尔会显露出一丝忧郁。这不免激起了我的好奇心。

此次奔赴沈阳工作之前,我赋闲了一段时间,实在无聊,写了几篇短篇小说,其中的两篇就是写北漂生活的。尽管在北京待了三年,但是眼界依然很狭窄,对许多领域知之甚少。与廖莎莎的相遇,让我对模特行业以及她本人都产生了探究的欲望。这大概是我还沉浸在写小说的状态中。陌生的领域总是具有吸引力,新鲜的故事总是具有无穷的魅力。

开始,我和廖莎莎的对话不太顺畅,我问一句,她答一句,却惜字如金,过于简单。这当然不是我所期望的,于是改变方式,抛砖引玉,给廖莎莎讲了讲我的北漂故事。在我步步为营、循循善诱甚至引蛇出洞、诱敌深入的策略实施后,果然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也许是我的坦诚打动了她,也许是我的某一句话拨动了她的心弦,触碰到了她内心柔软的区域,廖莎莎终于打开了话匣子,给我讲述了她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

“我是E 城高中的,念的文科。——啊?你实验的呀,比我高好多届呢,我们不是一代人,嘻嘻。我的学习成绩一直挺好,在班里是前几名,在年级能排中上吧,北大清华上不了,考个一本还是没问题的。可是,在我高三那年的下学期,距离高考都不太远了,家里忽然出了一点变故,严重地影响了我的情绪。——啥变故?唉,这个……这个我不想说。反正是天塌地陷、天崩地裂的感觉。那段时间,我的心情极其不好,整夜睡不着觉,那个滋味呀,很难用语言来形容,反正就是生不如死的感觉吧。那时也不懂,是后来到了北京才知道的,那其实就是抑郁症的初期症状。你都能想象到,那种状态,高考能考好吗?不可能的。当时我都想放弃参加高考了,为了安慰我妈,才勉强考了。结果分数很低,只能上个专科。接到那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我心如死灰,看都没看,直接撕了,身边的同学都惊掉了下巴,哈哈。可高中毕业了,就得离开学校、走上社会了,怎么办呀?不能天天在家待着,跟我妈大眼瞪小眼啊,这时还是我的闺密把我带出了困境。不是说帮我找到了出路,而是帮我改变了心境。否则,后果是很难想象的。这个闺密是我妈同事的女儿,比我大一岁,我叫她芸姐。我们两家是多年的关系,处得比较好,从小我就跟她特别合得来,上中学时,我俩都是全年级的大高个儿,走在一起的时候,是校园里的一道风景。芸姐学习成绩一般,没考上理想的大学,干脆放弃了学业,去了北京。芸姐的一个朋友在北京当模特,发展得很好,在朋友的影响带动下,芸姐也进入了模特行业,住在航天桥附近的一所大学里。芸姐朋友的一个亲戚在那所大学管后勤,近水楼台,租给她们一间宿舍。我去北京以后,也在她们宿舍蹭住。我虽然没考上大学,却成天出入大学校园,整得跟真事似的,好玩吧?芸姐是被朋友拉进模特圈的,我又是芸姐拉进来的,我们三个像不像搞传销的?一个拉一个,我是最下线,呵呵。”

听廖莎莎这么一说,我心里暗暗惊叹,我北漂时在一家报社打工,编辑部的办公地点恰恰在廖莎莎蹭住的大学里。我每天出入于此,我们居然从未见过。这算不算阴错阳差、擦肩而过、失之交臂?不过生活有时也是很神奇的,我和廖莎莎虽然没能在那所大学里相遇,可我们在一列绿皮火车上邂逅了。世界真的很大,又真的很小,就像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上帝还是把我和廖莎莎错过的一次遇见还给了我们。如此,面对着眼前这个让我心旌摇荡的美女,我们之间是不是会有一段浪漫的故事发生呢?猛然间又觉得,自己想多了,有点一厢情愿、自作多情。不禁莞尔。

“我打工的报社,就在你出入的大学里,怎么没见过你?”我不无遗憾地说。

“真的?好巧啊,不过我去得晚,那时你可能已经离开北京了。”

“读书应该在北京,那里有那么多好学校,干吗舍近求远去沈阳?”我有些不解。

“北京的大学不考试进不去啊,我又不喜欢考试。”

“那你准备读的是哪个学校?”

她说出了一个三流大学的名字。我的心一沉,直言不讳地说:“那个学校好像不咋的,去了也学不到什么东西。”她说:“没办法,只有这个学校的模特专业不用参加高考。”

列车晃晃悠悠、慢慢腾腾地走着,二百多公里的路,居然要走三个多小时。以前每坐一次这趟车,我都心里焦虑,实在是太慢了。如今凡是坐惯了高铁的人,再去乘坐绿皮火车,应该只有两种可能,一个可能是去怀旧,另一个可能就是纯粹考验自己的耐心。

这次显然不同,跟一个让人艳羡的美女聊天,时间过得飞快,三个小时不知不觉就过去了。此时,我是多么希望火车开得慢一点,再慢一点。在列车驶进沈阳北站之前,我有点忐忑地问:“可以留个电话吗?”廖莎莎似乎卡了一下壳儿,不过还是轻声说:“嗯,好吧。”她的略显迟疑,按我当时的理解,应该是女孩子的矜持。她说完手机号,整理了一下头发,说:“你给我打过来吧。”

当我把廖莎莎三个字连同那一串数字存入手机的时候,列车咣当一下停住了。

我帮着廖莎莎把沉重的拉杆箱提下车,进入地下通道,又费力地提上来,随着拥挤的人流往出站口走。我问:“怎么去学校?”她说:“有人接我。”我心里一下子有些失落,此时我多么希望眼前的这个廖莎莎说:“你送我呗。”哪怕她说打车走也行。那样,也会为我提供一个献殷勤的理由。

这时,我的手机忽然响了。心里感觉这个电话来得恰逢其时。我借故放慢了脚步,扭头对廖莎莎说:“你先走吧。”随手把拉杆箱交到她的手里。廖莎莎接过箱子,对我嫣然一笑,说:“拜拜。”我朝她挥了挥手,接起了电话。

不知为什么,我不想让接她的那个人看到我,我也不想看到接她的那个人。

3

廖莎莎给我打电话,是我们在火车站相遇一年以后。

说实话,我几乎已经忘了这个人。当电话响起的时候,我看到一个陌生的号码,还曾犹豫一下,到底接还是不接?

按下接听键以后,里面传来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声音很陌生,肯定不是公司里的人,也不是熟悉的女生,这个人到底是谁呢?

我问你哪位?对方说你猜猜。

我一度怀疑是骗子打来的电话。因为“你猜猜”是电信诈骗惯用的一种伎俩,你一接电话,对方就让你猜。倘若你猜到了张三,他就是张三;你猜到了李四,对方就是李四。这就为骗局的实施迈出了第一步。类似的社会新闻,我已经在晚报上看到好几次了。

我态度冷淡地说:“猜不到。”如果对方还让我猜,我会毫不犹豫地挂掉电话,可电话里面的人迅速报出了自己的名字:“我是廖莎莎。”

大脑一时有些短路,那一瞬间,我没想起来廖莎莎是谁。当然这只是短暂地发蒙,我还是依稀记起了那个身材高挑的小模特。尽管她的面目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有些模糊,储存她信息的U 盘似乎已经坏掉,不过,记忆还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当遇到某种触发的时候,往往还是能够被唤醒。那个触发的点,就是她口音里的京腔。

因为在北京待过,我对北京人说话的腔调印象深刻。人对语言的感知能力是有强弱之分的,比如外地人在北京,有些人待个三两年,就能说一口地道的北京话,有些人待半辈子,依然说着家乡话。廖莎莎的北京腔调虽然还不是特别地道,不过也算是可以用来辨别其身份的一个标签了。

廖莎莎在电话里跟我说:“中午如果有时间的话,想请你吃个饭。”记得一年前,我跟廖莎莎说过几乎同样的话,当时她婉拒了我。一年后,廖莎莎重复了这句话,我要不要也拒绝她呢?

那个瞬间,我心里很纠结。可是好奇心占据了上风,我在犹豫间答应了。我想知道廖莎莎为什么在一年之后给我打电话?她怎么会忽然想起我来?还有,廖莎莎实在长得太美了,恍惚间,廖莎莎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逐渐清晰起来,导致我体内的荷尔蒙指数快速上升,我没法拒绝她的邀请。

廖莎莎问我的具体地址,我说在中山广场附近。她想了一下,说:“我在大东呢,这样吧,我过你那边去,你也方便一些,那就去太原北街的西餐厅。”

居然要去那家西餐厅,实在没什么创意。该西餐厅我太熟悉了,因为离公司近,跟同事去过好多次。那些所谓的西餐千篇一律,乏善可陈,实在提不起我的胃口。我每次去,大多点那款在我看来既实惠又可吃的商务套餐。如果对我还有一点吸引力的话,就是那里优雅的环境,还能让我动一动心。

远在大东区的廖莎莎,居然也知道这个地方,看来这家西餐厅在沈阳还是有些名气的。

我们约定的时间是中午十一点半。这天是周六,不需要去公司上班,我就赖床不起来,躺在床上抽烟,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公司里的一些烂事儿。耗到九点多才起床,洗漱完毕,吃了一小块面包,喝了一杯咖啡,正拿着一本昆德拉的书读着,就是那本名字很拽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廖莎莎的电话一来,心情有点乱,兴奋加疑惑,书显然读不下去了,随手放在桌子上。

点上一支烟,在宿舍里转圈,站在窗前往外张望着,感觉天气不是很好,挺大的阵风,估计有四五级,风向摇摆不定,一股股沙尘不时被扬起来,在老旧寂寥的街道上飞舞。

一支烟很快抽完了,把烟头捻灭在烟缸里,然后到洗手间接了一壶水,打算把水烧热,我想洗洗头。去见一个女孩,尤其是让我心仪的美女,还是要注重一下仪表,否则辜负了人家的美丽。

我的头发属于油性发质,特别讨厌,头皮总是渗出一层油脂,用手一蹭,手指上就会变得油亮亮、黏腻腻的,感觉十分不爽,所以我养成了每天洗头的习惯。其实我也知道,从科学的角度讲,这是一个不好的习惯,你越是洗得勤,油脂分泌得越来劲,就像青春期的孩子似的,逆反性特别强。可是我无法容忍那种不舒服的感觉,这个感觉包括生理上的和心理上的,可能心理上的比重更大一些。如此就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一天不洗头,就感觉这一天过不好似的。

水一烧好,我立即洗头,把洗发露倒在手心里,打在浸湿了的头发上认真地搓揉。虽然平时是个急性子,但这一刻是柔软而有耐心的。其实洗头的过程,是一件挺享受的事,尤其是今天,是去见廖莎莎,这次洗头是为她而洗,这么一想,心里居然有点小小的激动。洗完后仔细地擦,我没有吹风机,自然需要一些时间。头发湿着出门容易感冒,今天的气温似乎有点低。

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时间,还好,来得及。跟女孩子见面,最好不要迟到,最好提前一点儿到。一边扒拉着头发,一边想应该穿什么衣服。我的衣服少而简单,牛仔裤、休闲皮鞋几乎是四季的标配,上装也很单调,夏天T 恤,冬天羽绒服,春秋基本是夹克和休闲装。

试了一件夹克,觉得不太合意,又试了一件休闲装,于是决定穿那件咖啡色的休闲装。这是个修身款型,特别显身材,廖莎莎的身材那么好,我也不能太相形见绌才是。这件衣服是去年秋天买的,在太原街的中兴大厦,价格很贵,不过确实有型有款,穿在身上感觉很提气。

做完了这些准备,我又为刚才的心思和举动感到好笑,这是一种什么心理呢?既不是去相亲,又不是去职场面试,更不是出席一个庄重的活动,不过是去见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一个没有任何了解和交集,甚至几乎已经忘记了的一个人,怎么会如此注重起仪表和穿着来了?想了想,可能还是因为对方是一个美女,否则的话,比如去见某个长相一般的女人,我还会如此花费心费力地捯饬吗?

看来,无论什么时代都是以貌取人的,长得好看,更会得到别人的重视。这么一想,我就挺为长得难看的女人难过,一张脸真的可以影响一个女人的一生啊。

4

我到的时候,西餐厅还没什么人,空旷而寂静,我选了最里面且靠窗的一个卡座,坐在靠墙一侧的沙发上,这里视线不受阻挡,可以看到上楼的楼梯。我点上一支烟,餐桌上有一个塑料材质的紫色烟缸,墙上也没有禁烟的标志,这里依然是一家可以吸烟的餐厅。我对这种宽容度很高的场所,心里充满了好感。

一个小巧玲珑的服务员走过来,把一杯柠檬水放在面前,问我是否点餐,我说等客人到了再点。服务员说了声好的,然后款款离去。音响里飘出来的是克莱德曼的钢琴曲,《献给爱丽丝》《秋日的私语》《水边的阿狄丽娜》循环播放,满大街流行的那种旋律。我在书架上拿了一本时尚杂志,一边吸烟一边翻着,有点心不在焉。

杂志上一水儿的美女。看来,这真是一个美色当道、美女横行的时代。我不由想到廖莎莎,又不由自主地拿她跟杂志上的美女比较,觉得廖莎莎一点也不输她们,如果找个好点的化妆师、摄影师,好好地拍一拍,我觉得廖莎莎应该比杂志上的某些美女还要好看些。心里胡思乱想着,眼睛不时地往楼梯的方向撩一下。

廖莎莎几乎踩着点儿到的,当她的身影在楼梯上出现的一刹那,我的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心跳明显加快。廖莎莎从楼梯上转过身的时候,我向她挥挥手。廖莎莎笑意盈盈地走过来,我两眼发直地看着她,青春靓丽,妩媚妖娆,风姿绰约,作为一个男人,你无法不被她的美貌所打动。

我站起身,廖莎莎走到近前,我主动伸出手,她的手也伸过来,两只手轻轻握了一下。廖莎莎的手光滑柔软,只是稍稍有一点凉。廖莎莎站着脱下米色风衣,又摘掉脖子上的淡紫色纱巾,头发往后一甩,那头清汤挂面似的齐腰长发像扇面一样打开,在我眼前划了一道弧线,然后飘到了她的身后。这一连串的动作,就像戏剧舞台上主角出场亮相一样,太××有范儿了。

每当我需要表达强烈情绪,又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汇的时候,我就喜欢爆一句粗口,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替代并且抒发出内心的情感,尽管大多数时候都暗藏在心里,并不一定要说出口。但是此时,我心里要是不掠过一个所谓粗鄙的词汇,我就觉得胸中无法安放廖莎莎带给我的那种惊艳之感。

廖莎莎似乎自言自语地说:“大东到这里还真是不近。”我问:“路上好走吗?”她说:“还成。”听上去真像一句北京话。那个小巧玲珑的服务员又来了,廖莎莎问我想吃什么,要我点单。我说吃什么都行,还是你点吧,我点不好。

廖莎莎慢慢翻着菜单,一一点着,不断重复着菜品的名称,声音听上去那么悦耳,弥漫着京城的味道。在北京的时候,我十分喜欢听北京女孩说话,那种京腔京韵,一听就来自首善之地。与之相比,我不喜欢北京爷们儿的腔调,太混浊,太黏腻,跟水煮鱼上面漂着的那层红油似的。还是北京女孩说话好听,透着清爽。北京话里有很多带儿话音的词,听着特别有意思。管女孩叫果儿,漂亮女孩叫尖果儿,年龄大一些的女孩叫苍果儿,管情人叫情儿,既形象又俏皮。南方人习惯管女孩叫妹子,像什么川妹子、湘妹子等等。

点完了单,廖莎莎手里捧着柠檬水,看着我,问:“你挺好的吧?”

我说:“还行。”然后单刀直入,“你怎么忽然想起我来了?”

廖莎莎一笑,说:“昨晚翻电话簿,偶然看到了你的电话,当时还愣了一会儿,这个人是谁呢?想了一会儿,一下子把你想起来了,挺兴奋的,当时就想给你打一个电话,又一想,觉得太晚了,就改今早打了。你去年不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吗?要请我吃饭,我来不了。觉得欠你一个人情,所以,就想请你吃个饭。”

“你哪儿欠我什么人情啊,不需要还。”我有些失望地说。

“不是,不是那个意思。你帮过我的忙,帮我拎过箱子,我得谢谢你才是。”

“哈哈,太客气了。你不是美女嘛,我不帮,也会有人帮,不需要谢。”

“别人帮,我还不一定乐意呢。我们不是老乡嘛,认识你其实挺高兴的。”

“这话我爱听,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服务员开始往上端东西。廖莎莎问我喝什么酒,我说喝点红酒吧。她要点法国葡萄酒,我说没必要,挺贵的,弄一瓶王朝、长城什么的就行,喝着都差不多。廖莎莎说:“别呀,还是法国葡萄酒口感好,还是喝进口的吧,我请你,我说了算。”廖莎莎看着我,妩媚地笑了笑。

廖莎莎任性地点了一瓶法国葡萄酒。我知道,那种酒要比国产的贵好几倍,我平时是轻易不敢染指的。看来廖莎莎出手很阔绰,不差钱。看她的穿着打扮,还有那造型新颖的手机、精致时尚的包包,估计都是高档货。眼前这个年轻漂亮的美女,究竟是富二代还是官二代呢?

边吃边聊。廖莎莎的酒量不错,也很会聊天。不过她并不想满足我的好奇心,只跟我聊北漂的经历。当然这话题我也感兴趣,我曾经也是一个北漂,不过没有坚持住,率先逃离。廖莎莎用得最多的一个词是蹭,她说在北京,住是蹭的她闺密,就是航天桥附近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宿舍;吃饭也是东蹭一顿西蹭一顿;工作也是跟朋友蹭活儿。刚到北京的时候,没有公司跟她签约,她只能当“野模”,就是没有组织的那种散兵游勇。“野模”的地位很低,既辛苦又赚钱少,还要被排挤。后来总算是签了一家小公司,境况才好了一些,她的身高虽然不足,但是长相出众,还是得到了一些机会。参加过好几次模特大赛,进过复赛甚至半决赛。她在T 台上的表现都不俗,无论泳装、休闲装还是晚礼服,每次都能得到评委较好的评价。软肋是在知识层面上,一到文化考评环节,她就傻了,不但成绩很糟糕,还曾掉过链子,出过洋相,所以一直也没在模特大赛中取得过好成绩。这就是她暂时离开T 台,离开北京,来沈阳求学的原因。

听上去,廖莎莎还是一个有想法有目标有追求的女孩。一个原本不愿意读书的人,要她告别T 台,重新回到校园,过起枯燥乏味的读书生活,还是需要一点毅力和勇气的。

5

正聊着,廖莎莎的手机响了。她看了一眼号码,边起身往外走,边跟我说:“我去接个电话。”看着她苗条的身影走进洗手间,我隐隐感觉到自己内心的情欲,感觉到眼神里透着贪婪与渴望。一瞬间又觉得自己的无耻,有些时候,美不可亵渎,美是用来欣赏的。

我点上一支烟吸着,看着外面的风景。街上有些寂寥,色彩单调,行人稀少,真没什么风景可看,沈阳的早春,除了风沙还是风沙,你真就找不出别的什么东西来。

一支烟吸完,廖莎莎还没回来。喝了一口柠檬水,不禁想起一年前的情形。

那天我们在E 城车站的天桥上相遇,又在火车上聊了一路。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被廖莎莎的美震撼了,征服了。我们在沈阳北站的站台上分别之后,一连好几天,脑海里还是她的样子,脸庞、皮肤、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头发、衣服——这么说吧,她身上所有的细节,组合成一个极其完美的形象,让我无法忘怀,欲罢不能。尤其是夜晚,我的眼前跟过电影一样,都是廖莎莎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想分散一下注意力,比如吸烟、读书、胡思乱想、看窗外的风景都于事无补。

最终,一咬牙,一跺脚,决定给廖莎莎打一个电话。拿起电话的时候,心里像是揣个小兔子,咚咚乱撞,电话接通那一刻,心跳急剧加速,呼吸困难,有窒息的感觉。结果极其悲摧,只说了简单的几句话,我艰难地表达了自己的愿望,廖莎莎礼貌而坚定地拒绝了。电话挂掉,内心相当失望,挫败感如同腾起的乌云,像黑夜一样压迫着我脆弱的神经,仿佛世界末日轰然到来。过后,我很鄙视自己,为自己的一厢情愿、自作多情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廖莎莎的电话接了差不多二十分钟,回来的时候,情绪明显低落了许多,再也不像刚才那样兴致勃勃地谈论北漂的经历了,一度沉默寡言起来。我很狐疑,问她怎么了,是不是不高兴了。她摇头,说没什么。嘴上不承认,表情都写在脸上,还是年纪小,没什么城府,做不到喜怒不形于色。

我想逗她开心,让她高兴起来。就讲了两个好玩的段子,廖莎莎的情绪总算好了一些,我乘胜追击,又说了一个有点暧昧色彩但尺度适中的笑话,她总算流露出一丝羞涩的笑容。

廖莎莎终于重新开腔,不过变换了话题,不再跟我聊北漂,而是把话题转移到了男人身上。开始还有些犹豫,我鼓励她说,有什么话想说就说,千万别把我当外人。幸好没走嘴,否则就成了王朔所说的“千万别把我当人”。

廖莎莎沉吟一会儿,忽然间有点好奇地问:“你们已婚男人,都那么小心眼儿吗?”

我打断她:“什么叫你们已婚男人?妹子,哥还单着呢,我很老对吗,是不是长得着急了?”

“不不不,哎呀,对不起,我说走嘴了。”廖莎莎显得很不好意思。

“哈哈,没关系,正常的话,像我这个年龄的男人确实应该结婚了,只是我是一个不正常的人。”

“好吧,你没生气就好。我想跟你咨询一个问题,年龄大的男人,是不是都疑神疑鬼,总是对女孩子不放心?”

“那也不一定,分人,比如说我吧,我就不会疑神疑鬼,如果我爱一个女孩,首先得信任她,给她足够的空间,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不喜欢也不应该被别人控制。”

“男人如果特别关心一个女孩,不是关心,怎么说呢,就是说……就是说,一个男人没日没夜、事无巨细地管着女孩,这究竟是他真的爱这个女孩,还是想控制住女孩,把她紧紧地攥在手里?”

这个问题有点难啊,好为人师真不是我的强项。我的想法是,这事其实是说不清楚的,爱和控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过它们又是连在一起的,很难把它们截然分开。这得凭个人感受来判断,关心是一种爱,如果过分了,那就是控制。当然,控制的目的有无数种。

“男人是不是在那方面特别自私,总是想全方位地占有一个女孩,不允许女孩有任何的三心二意,哪怕是内心里的、精神上的。就是说,想一想都不行。”

我清楚廖莎莎说的那方面是指什么,可我故意装作没听明白,问她那方面到底是哪方面。廖莎莎脸红了一下,轻轻地说出两个字:上床。

“从本性上来讲,是这样。不光是人,雄性动物都如此。在性行为上,雄性动物的确是非常自私的,占有欲是非常强烈的,绝不允许其他同性染指自己的配偶。女人能否容忍男人的自私,取决于女人爱男人的程度,你爱他,就不会觉得这算什么问题,如果你不爱他,就会觉得这是一个枷锁或者是牢笼。”

廖莎莎微微地点点头,不再提问,嘴抿着,做出思考状。

我没想到我们会聊到这个话题,也没想到会把这个话题聊得这么严肃和沉重。

我终于弄明白了,廖莎莎隔了一年把我想起来,是心中有一种苦闷无处排遣,无人诉说,也有许多疑问和不解,需要有人给她指点迷津。于是,我就成了一个这样的人。可是我不喜欢聊这样的话题,尤其是跟廖莎莎聊此类话题,我总觉得她还小,单纯善良,我们应该聊一些美好的浪漫的事情,而不是聊这种有些粗鄙的东西,我觉得她的美无形中被这个社会亵渎了,污染了,虽然这跟我无关,不过我还是有些失望与惋惜,内心里隐隐觉得这是一个悲剧。

我发现廖莎莎表面青春烂漫,细一琢磨,其实她是一个有些忧郁的人,上次在火车上第一次见到她,我就感觉她的眼神里带着一丝苦涩,只不过是被她的美貌掩盖了。

我觉得廖莎莎并不像表面上显现的那样单纯,她应该是一个有阅历有故事的人,而且,她不是独自来沈阳读书,她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6

晴空万里,风平浪静,我独自一人在海里游泳。兴之所至,身心畅快,已经忘记远离岸边,心中颇有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兴奋与豪情。正扬扬得意,猛然间发现一条凶猛的大白鲨向自己冲过来,赶紧掉头向岸边游,却越游越慢,精疲力竭,力不从心。慌乱中回头观望,发现大白鲨已到近前,正张开恐怖的血盆大口扑向我,口中尖利的牙齿清晰可见,惊骇万分之际,一下子醒了。

原来是一场噩梦。忽地坐起来,浑身冒冷汗。尚处于蒙圈状态的我,似乎听见手机在响。以往从来没有人深夜里给我打电话。赶忙到枕头边摸到手机,看了一眼号码,不熟悉,犹豫片刻,按了一下挂断键。几秒钟后,铃声又固执地响起来,再按,再响,三次了,真是执着。心想,接吧,万一不是打错的,岂不误事?迷迷瞪瞪、晕晕乎乎地接了。听筒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听上去很空旷的感觉,说话的人似乎离听筒比较远。

“是方先生吗?”我一下子清醒许多,的确是找我的。我说是,你哪位?对方说:“我是红尘酒吧的老板,你的一个朋友在我们这里喝多了,走不了了,酒吧马上要打烊,你朋友说让你过来一趟。”

我心里疑惑,我在沈阳的朋友十分有限,除了公司的几个,就是那一帮酒友,不过他们的酒量都很好,似乎没有喝大回不了家的情况。

我问:“谁呀,哪个朋友?”

对方说:“一个女的。”

女的?这更奇怪了,公司里的同事?不可能啊,她们可从没干过这么不靠谱的事。还有谁呢,某个女同学?我实在想不出来是谁。

我说:“问问她是哪一个,叫什么?”听筒里传来老板询问的声音,很不清晰,被问话者的回答我一点也没听清。忽然,老板的声音大了起来:“她说她叫廖莎莎,是你的朋友,她让你来接她一趟。”

我的天,居然是廖莎莎。

我赶忙问酒吧的位置,对方说在大东的望花北街。我知道这条街的名字,不仅知道,可以说是熟悉,我曾经读过的那所大学就在这条街附近。但我不曾知道有这么一家名字透着俗气的酒吧,也许是新开的。

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了。赶紧起床穿衣服,漱口,撒尿,胡乱洗了一把脸,去去困意,精神一下。拿起手机,关灯,关门,然后匆匆下楼。把门卫喊起来给我开门,双手连连作揖,嘴里说着谢谢,出门来到街上。有两辆出租车停在路边等活儿,司机躺在车里睡觉,我敲了敲一辆车的车窗,司机坐起来,示意我上车。我说去望花北街的红尘酒吧。司机打着哈欠说:“走。”

路的确不近,夜里没什么车,感觉也开了好长时间,还算幸运,司机知道那家酒吧。一般来说,出租司机的鼻子通常都比较灵敏,不管在城市中的哪个角落,只要有特殊的气味,他们都能嗅到。我提醒司机有急事,让他快点开。一路狂奔,出租车一个急刹,猛然停在了路边。司机说:“到了。”付了车钱,我急忙进了酒吧。里面一个客人都没有了,难得地安静。一个服务生在打扫卫生,老板站在吧台里算账。见我进门,老板往里指指,说:“找人的吧,在那儿呢。”

走到最里面的一张台,见廖莎莎披头散发地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桌上放着包和手机,桌子靠墙边的地方摆着两个王朝干红的瓶子,一只高脚杯,杯子里还有半杯酒,再看那两个瓶子,一个是空的,一个还剩小半瓶,看来,廖莎莎一个人喝了一瓶半红酒。

我喊了两声,廖莎莎抬起头来,痴痴地一笑说:“你来了?”然后又趴在桌子上。老板走过来说她喝得太多了。我指着两个瓶子问,是她自己喝的吗?老板点头。我又问:“结账了吗?”“结了结了,喝之前就结了。”听老板这么一说,我觉得廖莎莎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想把自己灌醉。歌词里说的是“你把我灌醉,你让我流泪”,女人自己把自己灌醉,是个什么情况?大概是心已破碎。

我心里恶作剧般地寻思着。

把廖莎莎的手机装进包里,包挎在左胳膊上,费劲地把她扶起来。廖莎莎的双腿已经发软了,醉得像一摊烂泥一样,平时走起路来看上去那么轻盈的一个人,此时却像装满了苞米的麻袋一样沉重。廖莎莎的头耷拉着,嘴里还含糊不清地说:“我没醉,我没醉。”谢过老板,我艰难地把她架出了酒吧。刚到街边,廖莎莎一口就吐了出去,像消防兵手里的喷水枪似的喷出好远。我赶紧让她蹲在地上,扶着路灯杆。反身回到酒吧,跟老板要了一瓶矿泉水。

廖莎莎一直在吐,吐了有十几分钟,一股红酒夹杂着食物消化之后的古怪味道弥漫在身边,搞得我有些反胃。原本光彩照人的美女,现在正蹲在我的身边,缩成一团,狼狈不堪地呕吐着,像个吃错了东西的食物中毒患者。

我戏谑地想,你不美女吗?你不牛吗?你不拒人于千里之外吗?咋的,今天不也落我手里了吗?关键时刻不还得我给你收拾残局吗?然后,又马上在心里谴责自己,这种想法很不好。我把水瓶递给她,让她漱漱口,还在她的背上轻轻地敲了几下,我问她好点没有?廖莎莎嗯了一声。

伸手把她扶起来,往旁边挪了几步,与那堆呕吐物拉开一点距离。廖莎莎坐在马路牙子上,低着头,长发像一团黑色的瀑布,从头上倒挂下去,几乎触到了马路上。我坐在廖莎莎的身边,轻声问她:“怎么样,可以走了吗?”她说:“再待一会儿吧。”

我抬起头,望了望沈阳春天的夜晚。身后的酒吧已经打烊,灯光也已关掉。此时的望花北街一片寂静,马路两旁的路灯仿佛在犯困,有些无精打采,四周的楼群都在沉睡,漆黑一团。夜色很浓,浓得像化不开的忧伤。一阵小风吹来,带来一股凉意,凌晨的风,更是夹杂着那么一点凌厉。

7

看了一下时间,三点了。必须走了,我站起来,恰好远处驶过来一辆出租车,我把手伸出去,出租车加速驶过来,戛然停在我的身边。我打开后车门,先把廖莎莎扶了上去,我想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刚要关车门,廖莎莎说,坐后边。我只好从车尾绕过去,从另一侧车门上了车。

司机问去哪儿,廖莎莎迟疑一下,说出了一个小区的名字,然后抓住我的右手,紧紧握着,头靠在我的肩上,闭着眼睛,无声无息,像是睡着了一样。路很近,拐了两个弯儿就到了,估计一公里都不到。

我说:“到家了,下车。”廖莎莎像没听到,毫无反应,依然斜靠在我肩上。我把她扶正,让她靠在座椅上,赶忙下车,打开另一侧的车门,连拉带拽地把廖莎莎弄下车。她走路还是很费劲,晃晃悠悠的,左手勾着我的脖子,我右手搂着她的腰,趔趔趄趄地走。我心想,要不是她喝多了,我哪有机会跟她勾肩搭背啊。这只是暗中调侃而已,心里还真没有占她便宜的想法。

走到一个单元门前,廖莎莎说到了。我问几楼,她说三楼。我犹豫一下,问她:“用我送你上去吗?”她说:“嗯。”我又问:“你自己住吗?”她说:“嗯。”费劲地上到三楼,廖莎莎让我从包里拿钥匙,我替她打开了门。一进门,她顺手点上客厅里的灯,踉跄几步,一头栽在了沙发上。我把包和钥匙放在茶几上,打量了一下这个房子,是个一室一厅,卧室、厨房都不大,厅的面积还可以。房子显然是那种千篇一律的老楼,不过装修并不陈旧,家具也不过时,看上去还算一个不错的住处。

廖莎莎嚷着要喝水,我拿起茶几上的一个玻璃杯,给她接了一杯纯净水,她一饮而尽,然后有些含混地说:“知道为啥给你打电话吗?”我摇摇头说不知道。她说:“有安全感。”我正琢磨这句话的含义,廖莎莎又说:“扶我到床上睡觉。”我把她搀起来,扶到卧室,她像一件重物一样跌落到床上,把床垫子砸得忽悠一下子。我帮她脱掉皮鞋,把枕头塞到她头下,衣服显然是不能脱了,就拿起被子给她盖上。

站在黑暗里,有些不知所措。

刚要转身离开,廖莎莎声音很小但很清晰地说:“你不许走。”我愣了一下,轻轻退出卧室,随手关上了门。坐在沙发上,点着一支烟,回想刚刚发生的这一切,恍若梦中。

我们好久没有见面了,也从未联系过,没打过一个电话,没发过一次短信。就这样突然深更半夜地把我折腾来,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该做的事情做完了,尽了一个普通朋友应尽的义务,本来可以解脱了,她却不让我走。还给我带上了高帽,还有安全感,这分明是提醒,是打预防针,是给我画了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你倒是踏踏实实地睡觉去了,我这儿困得跟孙子似的,你真是聪明,简直聪明绝顶,心眼儿都让你长了。

唉,看来,只能在客厅里熬着了,只好在这个小沙发上忍忍了。

也就迷迷瞪瞪过了两个小时,天就大亮了。我蜷曲在沙发上懒得动弹。又想,接下来的故事要向哪个方向发展呢?我当然会有非分之想,因为廖莎莎实在太让我动心了,她的魅力不可抗拒。之所以没主动跟她联系,是上次跟她吃饭聊天时,感觉到廖莎莎不是一般战士,感觉她的水很深,轻易不敢涉足。

有一句名言,一个成功男人背后,一定站着一个优秀的女人。我的感觉是,一个漂亮女人的背后,一定站着一群贪婪的男人。这样想也许有些猥琐,可这个时代还真就是这个样子,把社会想象得很美好,那是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的幻想,倘若一个老大不小的男人也这么以为,那一定是智障者。我知道自己的半斤八两,只好有自知之明地远离这潭水。

躺着抽了一支烟,抽完到卫生间漱漱口,洗了一把脸。快七点的时候,拿起放在茶几上的房门钥匙,轻轻地带上门,下楼,我想看看附近是否有卖早点的。走出很远,才看见一家豆浆店,进去买了豆浆和油条。

回来时,有迷路的感觉,那些老式的住宅楼千篇一律,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还能弄清是哪个楼,但哪个单元我有些疑惑。来的时候天还漆黑一片,出来时也没怎么细看,导致印象模糊,这可有点麻烦。我在三单元和四单元之间徘徊,最稳妥的办法,是给廖莎莎打个电话,问下是几单元。又想,也许她还没醒,不忍心打搅她,想让她多睡一会儿。我像押宝一样押了三单元,开门前不免有些忐忑,轻轻地将钥匙插进锁孔,一拧,门开了,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把豆浆油条放在茶几上,茫然地望着卧室的门,颇有虚无感。门还关着,估计廖莎莎还没醒来。只好坐在沙发上抽烟,我想抽完这支烟就喊廖莎莎吃饭,否则豆浆凉了就没法吃了。

正寻思着,卧室的门开了,廖莎莎出现在门前。睡眼惺忪,一脸疲惫,头发有点凌乱,看上去有些憔悴,可美人终归是美人,就是这样一种不修边幅、无精打采的形象,依然透着一种颓废的美。

廖莎莎笑了笑,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我说:“起来了,感觉好点没?”她说:“还有点晕,头疼。”我说:“昨晚喝得太多了,且得缓几天呢。”

廖莎莎靠在门框上,直直地看着我,有些动情地说:“谢谢你。”我说:“谢啥,朋友嘛,应该的。去洗脸刷牙,豆浆快凉了。”

吃过早餐,廖莎莎打开电视,让我看新闻,她去卫生间化妆。刚才吃饭时我问她:“我可以走了吗?”她调皮地说:“不可以,再陪我一天,至少半天。”我只好点头,九十九拜都拜了,不差这一哆嗦了。

8

廖莎莎的妆化得有板有眼,一唱三叹,她时不时探出头来,跟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两句。问我她昨晚到底喝了多少酒,我是什么时候来的,是她打的电话还是老板打的电话,喊我来是不是很意外,她自己是不是失态了,是否说了不该说的话,等等。看来,廖莎莎昨晚的确喝断片儿了。

问完了昨晚的情况,廖莎莎又说:“我化妆很慢,你别着急,安心等着。一会儿我请你去喝咖啡,人家咖啡馆十点才营业,去早了也进不去。”

有什么办法呢,只好耐着性子等。也就是个美女,要是个丑八怪让我这么没完没了地等她,我早就找个借口溜掉了。电视响着,同样的新闻已经听了好几遍,按哪个频道都是那点事,太无聊了。玻璃茶几的下层有几本很厚的精美杂志,拿出来翻着,都是时尚、美容杂志。我就想起了一个女同事,长成那样,也每天美容杂志不离手。怎么,美容化妆对女人来说就那么不可抗拒,那么有吸引力吗?

又想,也是,历朝历代,都是以貌取人的,历史上留下过姓名的女人,哪个不是美女?西施、貂蝉、杨玉环、王昭君,就连妓女——柳如是、苏小小、李师师、陈圆圆,就连文学名著里的人物——林黛玉、薛宝钗、秦可卿、史湘云等等,哪个不是才貌双全的美女?丑女要想留个名,实在是难上加难。在一个男权占主导的社会,出现这种状况是必然的,男人都是好色之徒。

廖莎莎的妆终于化完了,她从卫生间出来,站在门口,说:“我化完了。”此时,我正坐在沙发上抽烟翻杂志,抬头一看,顿觉眼前一亮。犹如某个女星,从幕布后面闪亮登场一样,显得靓丽无比,光彩照人。廖莎莎问:“怎么样?”我故意说:“啥怎么样?”廖莎莎说:“化的。”我假装端详一下,认真地说:“美,美到极致。”

廖莎莎嫣然一笑。

上到二楼,坐在靠窗的一个卡座上,好奇地打量咖啡馆的室内环境,以墨绿色为主基调,配以褐色、黑色、白色,色彩搭配自然、协调,看着很舒服。大量的绿植摆满各个角落,生机盎然的样子。上午的阳光照进来,温暖,惬意。一切是那么美好,心情一雀跃,困意立即消除了。

廖莎莎正在翻咖啡单。近距离再看她,发现除了眼泡略微有些浮肿以外,与昨晚的模样已完全判若两人,又是一枚令人怦然心动、欲罢不能的美女。她不由分说给我点了蓝山,自己点了卡布奇诺。不用看单子,我就知道蓝山一定是价格最高的咖啡;卡布奇诺虽然不是最贵的,却是大多数女孩子的最爱。

吧台里传出研磨咖啡豆的声音,只一会儿工夫,咖啡豆的浓香便飘荡开来,我对这种迷人的味道完全没有抵抗力,要是面前再坐着一个美女,那就更是心驰神往、意乱情迷。

廖莎莎喝了一口柠檬水,很真诚地说:“谢谢你,昨天找你找对了,我没看错人。”

我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调侃说:“把我看错了最好,那倒是我希望的。”

“你是一个好人。”

“在这个社会,说谁是好人,等于骂他是傻×。”

“不许说脏话。我说的是真心话。”

服务员把煮好的咖啡端上来,廖莎莎又点了一个果盘。

我没有加糖和奶油球,端起杯喝了一口浓浓的纯咖啡,先是苦,接着是涩,然后是酸和甜,最后是香,这种感觉,就如同我从昨晚,不,从凌晨到此刻的心境,虚幻而复杂,现实而困惑。

咖啡馆刚刚开门,我们是第一拨客人。

果盘端上来,廖莎莎说:“吃点水果。”说着,递给我一个小塑料叉子,我接过来。廖莎莎说:“你知道我昨晚喝了多少酒吗?”我说:“一瓶半红酒。”廖莎莎显出惊异之色:“你怎么知道?”我笑了:“这不明摆着的事吗,俩王朝瓶子搁在桌上,一个空的,一个剩半瓶。”廖莎莎若有所思,目光低下去,嘴里轻轻地啊了一声。我特觉好笑,问:“妹子,你是不是还迷糊着,没醒酒啊?”廖莎莎抬起眼皮,眨巴两下,笑道:“有点走神,也许吧。”我说:“昨晚干吗喝那么多,还是一个人,自己把自己灌醉,你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廖莎莎沉默一会儿,说:“没什么,就是想喝酒,控制不住自己,以前没试过,就想试试,看看到底能喝多少。先喝了一瓶,感觉没啥事,又要了一瓶,喝到一半,就醉了,那酒后反劲儿,很快就啥都不知道了。后来老板把我叫醒了,说关门了,撵我走。我又缓了半天,才找到了你的电话。”我说:“在那种场合,一个人喝得断片儿,很危险,你知道吗?”廖莎莎嗯了一声,没有接下茬儿,而是反问我:“哎,你酒量怎么样?”我说:“肯定喝不过你,红酒只能喝半瓶,你一个顶我仨。”廖莎莎又问:“你爱喝啥酒?”我说老龙口。她笑了,笑得花枝乱颤,说:“咖啡馆里哪有老龙口?要不,咱俩来一瓶红酒?我说,算了吧,你昨天喝得太多,缓缓吧,改天再喝。”

我本想跟廖莎莎聊点别的,可她总是打岔,总是聊喝酒,总是顾左右而言他。我的好奇心再一次被压制下去,不免有些失望。心想,别看廖莎莎关键时刻想起我来,其实,不过是以朋友的名义利用我而已,她还是把自己包裹得很严实,并不想对我敞开心扉。

眼前的廖莎莎,近在咫尺的廖莎莎,对我来说,依然是一个难解的谜。

9

一周后,廖莎莎约我喝酒,地点就是上次她独自喝大的那间红尘酒吧。

那是一个春寒料峭的下午,取暖期已经结束,暖气里没有了一丝热乎气,酒吧里的温度有点低。廖莎莎喝了一口高脚杯里的红酒,然后抬头望了我一眼。

“第一次遇见你,是在E 城火车站,那应该是三年前的事了吧?也是春天,好像比这个时候早几天。”

我端详着廖莎莎。心想,是啊,我们认识三年了。在这个日新月异、一日千里的时代,三年时间不短,我们应该算是老朋友了。可我对她的了解依然十分有限,我也不敢确定,我们究竟算不算是真正的朋友。与三年前相比,廖莎莎虽然模样没有大的变化,但面相明显成熟了许多,那种小姑娘的稚气不见了,脸上显出了心事很重的憔悴感。

“嗯,那天是3 月15 号。”停顿一下后,我很肯定地说。

“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那个日子比较特殊,那天,是消费者日。”

“你记性真好。那次是我刚刚从北京回来,回家看看我妈,拿点东西,到沈阳来上学。我能来沈阳,是因为遇到了龙哥。”

“什么龙哥?成龙吗?”我想调侃一下。

“别打岔。龙哥是沈阳人,搞教育的。”

“听着像江湖老大,怎么,黑恶势力已经渗透到教育系统了吗?”

“你听我说。那时我还在北京,朋友带我去参加一个饭局,就是把我带入模特行业的那个芸姐的朋友。饭局在一家豪华的餐厅,八九个人,一半是女孩子。我就是在那个饭局上认识的龙哥。龙哥来北京开会,开完会,北京的朋友给他送行,就约了几个女孩子。带我去的朋友跟做东的人的关系,是朋友的朋友,反正拐弯抹角的,我也没弄清楚。闲聊的时候,龙哥听说我有上学读书的打算,他说要是想去沈阳读书的话,他可以帮我办。我好像跟你说过,北京的学校不考试进不去,而我最讨厌的就是考试。当时以为就是说说而已,酒桌上的话当不得真。”

“饭局结束的时候,龙哥要了我的电话。没想到几天以后,龙哥又来北京了,这次不是开会,是专门为我上学的事来的,听他这么一说,我特别意外,心想,这从何说起呀。他请我在一个高档的饭店吃饭,又到五星级酒店的咖啡厅喝咖啡,出手可大方了,临了还送我一部最新款的三星手机。”

“龙哥说,我上学的事已经安排好了,可以去插班,随时去都可以。模特专业学制两年,我只需念一年半,就可以拿到大专文凭,龙哥还打包票说,肯定让我拿到毕业证。这个我信,人家是搞教育的嘛。”

“其实我也犹豫过,就是饭局上认识的一个人,不沾亲不带故的,凭啥这么有热情,这么上心,估计是有企图。可我那时也没啥主意,挺矛盾挺纠结的。不过龙哥这人看着挺好的,四十多岁,实际长相还要年轻一些,能言善辩,说话很幽默,长得也挺帅。反正,我心里还是对他有好感。”

“龙哥本来打算让我跟他直接去沈阳,我说不行,我得回家看看我妈,拿些需要的东西。龙哥就先回沈阳了。我回家待了几天就来了,不就遇上你了吗,那天在沈阳北站就是龙哥接的我,咱俩一起出站的时候,我心里还有点紧张,怕龙哥误会,正好你接电话,让我先走了。当时我还想,这个电话来得可真是时候。”

“我离开北京时,已经能够预见到结果。我在模特行业混了好几年,见得太多了,无数的小姑娘都想当模特,当名模,其实哪有那么容易,真正的幸运儿是极少数,大多数人就是拿T 台当个跳板,满足虚荣心,顺便赚点钱。运气好的嫁入豪门,差不多的就都下水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一个女孩子在北京混,特别不容易,外人想象不出那种艰难,要是能找个靠山,过上体面的生活,是求之不得的事,这是许多像我这个职业的女孩子的想法。”

“我到沈阳之后,还以为住在学校里,哪承想龙哥已经把房子给我租好了,离学校挺近的。开始,我有点怀疑龙哥的话,他怎么能确定我会来沈阳,事先就把房子租了?我觉得,这房子就是龙哥自己的,要不就是早就租下了,他跟别的女生住过。估计是闹掰了,跟女生分了手,龙哥又打起了我的主意。后来才知道,那房子确实是租的。这几年,房租、学费都是龙哥替我交的,他每月还给我几千块的零花钱。来之前我还想,虽然那是早晚的事,毕竟应该有个过程,让我没想到的是,就在我来沈阳的那天晚上,在出租屋里,龙哥就把我变成了他的人。”

“凭良心说,龙哥一直对我挺好的。他是个细心的人,对我的关怀可以说无微不至。唯一让我受不了的是,他这人疑心太重,只要我跟一个男的有点来往,他就特生气,成天看着我,跟看贼似的。本来有手机,他还非要在出租屋安装个固定电话,说是联系方便,其实就是对我不放心,每晚他要是不来,就一定会往出租屋打电话,害得我晚上轻易不敢出门。”

“我的手机号换了好几个,只要觉得知道这个号码的人多了,他就给我买一个新卡,不换都不行。天天翻我的手机,查通话记录,看我都给谁打电话,可烦人了。我为啥很少跟人联系,包括你?就是懒得惹麻烦,懒得跟他解释。上次请你吃西餐,那是因为龙哥出国了,可还是接到了他的电话,人在美国呢,那时候正是半夜,他也不嫌累。你还记得吧?接完他的电话,我挺不高兴的,心情很差,你还讲笑话逗我乐。”

“我这段经历,听上去有些不堪,所以没跟任何人讲过,包括家人和最好的朋友。今天和你说了,真的没把你当外人,希望你不要笑话我。”

我笑着摇摇头,没有说话。

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

10

两天以后,忽然收到了廖莎莎发来的一条短信,内容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我当时正在修改一份广告文案,是沈阳一家地产公司的平面广告,写作者是个文艺女青年,文案写得具有文学性,我只好把过多的修饰性文字删除一些,往实用性的方向修正一下。

还没弄完,大厦的物业经理带着两个消防局的人,来公司检查消防设施。三个人各间屋子转了一圈,表示还可以,一人随手拿起门口的便携式灭火器,看上面的日期标注,都在有效期范围内。那人问:“灭火器会使用吗?”我说:“会,物业给我们搞过培训。”其实哪里搞过,我是给物业经理争取点工作成绩。物业经理听罢,眼睛一亮,笑容满面,对我频频点头,赶紧接话说:“我们定期对大厦里的单位搞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局的人很满意,连说很好。

送走他们,继续工作,刚刚结束文案的修改,老板从大连打来了电话,询问工作的进展情况,我详细地做了汇报。

把这一切忙完,头上居然冒汗了,胡乱擦了一把,拿起手机到走廊抽烟。边抽边翻看手机,上面有好多短信。刚才忙,没理会短信的提示音,因为平时总是收到各种各样的垃圾短信,烦不胜烦。翻看几条,赫然发现廖莎莎的短信,时间是一个半小时之前。

短信内容是:我是廖莎莎,实在不好意思给你打电话,犹豫一夜,还是决定给你发个短信,最近我遇到了困难,需要用一点钱,你能借给我5000 元钱吗?看着手机屏上的文字,愣了一会儿,便有些后悔,心里责备自己,干吗不及时看一下手机呢。我立即回了短信,只有两个字,可以。

拿着银行卡下楼,到了银行,领号排队,然后给廖莎莎发短信,是给你送去,还是转账?她回复,转我银行卡里吧,我把卡号发过去。

我按照卡号,给廖莎莎转过去5000 元。做完了这一切,忽然觉得轻松了许多,刚才整个人都是紧的,头脑也有些发木,整个过程好像都稀里糊涂。很快收到廖莎莎的回复:收到,谢谢。

在楼下转了一圈,买了一盒烟,刚走出超市,想起咖啡没有了,转身返回,在货架上找到了,没有大包装的,只好买了两小盒,可以喝两周。我拎着个小塑料袋正要进大厦的门,碰上物业经理了,他很热情,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老弟,够意思,你那句美言恰到好处。”我说:“小雨来得正是时候吧?”物业经理说:“可不嘛,及时雨。”

我掏出烟来,递给他一支,先给他点上,自己也点上,两人站在门口聊了起来。物业经理问:“最近咋没看见你们老板呢?”我说:“出差了,大连呢。”物业经理问:“大连的业务多呀?”我顺杆往上爬:“是,我们公司的业务主要在大连。”物业经理嘴里啧啧两声:“看着人不多,其实是个大公司啊。”

回到办公室,坐在沙发上歇歇,我就想借钱这件事。原本以为廖莎莎是个官二代或者富二代,经济上应该无虞。没想到她会跟我借钱,这让我对自己先前的判断产生了怀疑。如果她是富家子女,怎么会跟一个很少联系的普通朋友借钱?而且好似遇到了很大的麻烦,实在没办法了,才在纠结、踌躇之后找到了我。

猛然间又觉得,匆匆忙忙把钱汇过去,是否有些草率。表面上看短信是廖莎莎发来的,事实上也可能不是。如果别人用廖莎莎手机发的短信,跟我借钱,我不就受骗了吗?还真有这种可能,假如廖莎莎的手机落在了朋友处,假如廖莎莎的手机丢了,拿到她手机的人恰好是个骗子,那可就麻烦了。这么一想,心里忽悠一下,浑身燥热,头上渗出汗来。显然是缺乏经验,是一种没心没肺的行为。比较稳妥的做法是给廖莎莎打个电话,核实一下,然后再汇款。拿起手机,拨廖莎莎的电话,号码按到一半,停下,心想算了,木已成舟,即使发现真的上当,也于事无补了。反正已经这样了,听天由命吧。安慰完自己,心情总算平复了一些。

上次见面,从廖莎莎的只言片语中,我听出了她对目前这种生活的困顿和不满,不过她也没有什么解脱的办法,或者暂时还没有此类想法,只是感觉有些无聊和无奈。

一个正值青春期、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最渴望的是自由自在地生活,像百灵鸟一样需要歌唱,像盛开的花朵一样需要展示自身的美,她却被关在小屋子里,被金屋藏娇,这分明是泯灭天性,是一种不人道的行为。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廖莎莎的勇气,明知龙哥给她设了一个陷阱,下了一个套儿,可还是义无反顾地跳了下去,钻了进去。我真是猜不透现在女孩子的想法,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女孩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

我估计廖莎莎跟那个所谓的龙哥之间,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要不然,按照廖莎莎的说法,她是没有机会一个人跑到酒吧去一醉方休的,也是不敢在深更半夜把我领到她的出租屋的,这不符合常理。不是廖莎莎和龙哥有了矛盾,闹了别扭,就是龙哥又有了新欢,抑或是又出国了?

这样想来,那天廖莎莎给我讲的故事,应该只是一个章节,一个片段,只是一出大戏的一个场次,廖莎莎显然有意遮蔽了最主要的情节和戏份,她的那点剧透,让我如坠五里雾中,愈发困惑与迷茫。

又跑到走廊抽了一支烟。心想,爱咋的咋的吧,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做了作为一个朋友该做的事,而且已经做到仁至义尽,解决问题的钥匙不在我手里,推动情节发展的契机亦与我无关,我还是该干吗干吗,别再咸吃萝卜淡操心了。

11

接到廖莎莎哥哥的电话,是在五月初的一天上午。

那天我正好出门办事回来,恰巧电梯出了故障,正在维修,只好从步行梯爬上15 楼,弄得一身汗。直接去洗手间洗了一把脸,凉快凉快。回到办公室,正用毛巾擦脸,手机响了。

这个电话让我很意外,比廖莎莎给我讲的故事还让我意外。事前我并不知道廖莎莎还有一个哥哥,她从来没跟我提起过。惶惑中,我问找我有什么事,电话里说他想跟我面谈。一度狐疑,跟我面谈什么?估计是跟廖莎莎有关,谈就谈吧,反正我也没泡过她,没有把柄,没有劣迹,我一身轻松,心地坦然。

我跟他约定在公司附近的一家茶馆见面。一个独立的小包间,一壶铁观音。

望着眼前这个自称廖莎莎哥哥的人,我不明所以。此人看上去三十岁左右,大高个儿,五官清秀,面相英俊,用流行语说叫帅呆了。跟廖莎莎站在一起,典型的俊男靓女,看来廖家的基因的确优异。

“找我有事吗?”我先开口。

“莎莎不在了!”他语调低沉地回答。

我手里的茶杯抖了一下,茶水溢出来,洒到了腿上,我感到了一种滚烫的灼热感。场面沉闷、压抑而窒息。

“我是专程从老家赶来,找你的。”

“什么时候的事?”

“十几天前。”

“能详细说说吗?”

廖莎莎的哥哥表情严肃,两眼发红,声音略带嘶哑,坐在那个狭小的房间里,给我讲述了我未曾了解的事件的全部过程。

他是廖莎莎的亲哥哥,他们家一共兄妹俩,在计划生育抓得很紧的80 年代,绝大多数家庭是独生子女,这个家庭表面看上去很幸运,儿女双全,令人羡慕,其实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因为超生,他父母被开除了公职。开除之前,父亲是政府职员。他母亲在企业做财务工作,怀孕后借休病假之机,跑到农村亲戚家猫了几个月,瞒过了单位。那个时候大家的生活全靠工资,没有别的经济来源。他这个妹妹,从出生那天起就命运多舛。母亲因为生她变成了家庭妇女,只好在家带孩子。迫于生计,父亲开始做小买卖,手里的钱少,只好勤跑腿,那些年里,风里来雨里去,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跑。尝试了好多生意,都不太赚钱,后来搞服装生意,零售兼批发,才算找到了些门路,先是省内进货,西柳、五爱街,然后是南方,广东、浙江、上海,从低端产品到高档品牌,越做越顺手,终于赚到钱了,父亲终于扬眉吐气,好多前同事都很羡慕他。十几年的打拼,积累了一些资金,买了商铺,开了品牌服装店,一切看上去都很美好。可是父亲没架住别人忽悠,那些年经济过热,煤炭一度供不应求,煤价天天涨,父亲动心了,动用了手里所有的资金,用店铺抵押向银行贷款,与一个朋友一道筹集了一千多万资金,买了一家煤矿。那家煤矿的采矿证已经过期,新的采矿证还没办下来,用户拿着钱等煤,朋友跟父亲一商量,就提前开工生产了。也真是不幸,刚干了没几天,井下发生了瓦斯爆炸,死了三个人,父亲一着急上火,心梗了,当时就死在了矿上。没有采矿证,属于非法生产,父亲的那个朋友也给抓了进去。矿井被查封,一千多万打水漂了。他们家是倾其所有,孤注一掷,这一下几乎倾家荡产,店铺被银行收走拍卖了。还好,都是银行贷款,没怎么跟个人借钱,否则父亲这一走,家里真就山穷水尽了。母亲因为这件事精神受到了刺激,身体一直不是很好。莎莎那时正读高中,如此巨大的家庭变故,对她的心理打击是致命的,高考的成绩受到很大影响,没能考上大学,实在是太可惜了。没办法,就跟朋友去北京当模特。母亲是不同意莎莎去北京的,老公已经不在了,女儿又要远行,她感情上承受不了。不过他支持莎莎的选择,他怕妹妹在家待出毛病来,出去闯荡闯荡,见见世面,心情会好起来。现在他后悔了,如果莎莎不去北京,也许就不会是如今这个结果。莎莎在沈阳的这几年,他这个做哥哥的开始还是挺欣慰的,莎莎几乎没跟家里要过钱,她说学费和生活费都是在北京当模特的积蓄,还说一边上学一边走秀,也有些收入。直到前些天,莎莎在北京给他打电话,说自己得抑郁症了,他还劝她半天。那个晚上,他们聊了两个多小时,直到莎莎的手机没电了,才挂了电话。当时他虽然觉得妹妹的精神状态不是太好,可并未往坏处想,寻思一个小女孩,一人在外不容易,有时心情不佳,情绪不稳,也是有可能的。哪想到两天以后的凌晨,莎莎就从住的房间跳了下去,那是9 楼,当时就不行了,接到莎莎朋友的电话,他立即赶往北京。室友报了警,警方排除了他杀,确定为自行坠楼。莎莎是跟别人合租的房子,有人证,确属自杀。他在北京处理了一个多星期,回来也没敢告诉母亲,怕她受不了,有个三长两短的。莎莎在沈阳的真实情况,是在跟她最后一次通话时才知道的,莎莎跟一个叫龙哥的人同居了,那人是个有妇之夫。莎莎毕业后,本想回北京,龙哥不让,为了留住她,就投资给莎莎开了一家美容院,仅仅过了一年,龙哥因为违纪被纪委调查,不久就被双规了,美容院也被法院没收查封。当时纪委还把莎莎叫到宾馆问话,让她交代龙哥的问题,莎莎什么都不知道,在宾馆待了两天,才被放回来。然后,莎莎就去了到北京。

“我怎么知道你的电话?是莎莎告诉我的。在她跳楼的那个深夜,莎莎给我发了三条短信,第一条说她不想活了,第二条说让我照顾好母亲,第三条就是你的手机号码,莎莎说你帮助过她,让我一定代她感谢你。我想问的是,你是在经济上给过莎莎帮助吗?”

说到这里,他目光直视着我,等待着我的回答。

我心里很难过,迟迟没有开口。他始终直视着我,目光满含期待。

“唉,作为朋友,我只是给了她一点力所能及的帮助,不值一提。”

“那么,你能告诉我,你说的这个帮助,是指金钱方面的吗?”

我点点头。

“看来,莎莎跟你借过钱,借了多少?”

“没多少,我们不谈这个好吗?”

“不,这是莎莎的遗愿,我必须替她完成。你一定要告诉我,你借给她多少钱?”

“很少,借她那天我就没想让她还。”

“不行,我再强调一遍,这是莎莎的遗愿,你一定要告诉我。”

“好吧,只有5000 块钱,我没想过跟她要。”

他从包里拿出一摞钱,是用纸条扎着的百元新钞。

“这是一万,一半是莎莎还你的,另一半是我对你的谢意。”

僵持许久,几个回合下来,我只好数出一半,另一半推给他。他推过来,我推过去,两双眼睛一直对视着,手上一直在较劲。

“你再这样,我就走了。”我有些不高兴地说。

他看了我一会儿,终于妥协了,把剩下的钱放回包里。

我指指茶杯,示意他喝茶。他一直在诉说,茶还没喝,已经凉了。他端起茶杯,一口喝了下去,我又给他倒上。

我说:“莎莎是个好姑娘,我很怀念她,她是我们共同的妹妹。”

两双眼睛都含着泪水,两双手紧紧地握了握。

12

我曾经出版一本名为《时尚欲望》的书,那是我的一本随笔集。

多年以后发现网上还有售,就在网上买了一批,送给身边的人,以及那些在酒桌上遇到的酒肉朋友。我估计只有吴丹认真读了,因为每次饭局上,她都会提到这本书,惊叹不已,赞赏有加。她以前可能不太相信,像我这样成天抽烟、喝酒,愤世嫉俗,吊儿郎当,看上去不大正经的家伙,还能写出一本很有趣、能让她读下去的书。我相信,吴丹夸我是出于真心。至于其他朋友以及那些在酒桌上偶遇的人的恭维话,我根本不往心里去,因为我知道,这帮家伙基本不读书。

一次饭局上,吴丹说:“你写点东西吧,我给你开个专栏。”我知道吴丹的身份虽然是报社编辑部主任,但她自己还兼着编辑一职,手里有两块文化副刊版。吴丹说:“我一直在寻找像你这样的文字和作者,你的文字清新自然,从容潇洒,不卖弄,不掉书袋,写得都是生活中的人和事,读着感觉亲切,仿佛就在身边,文笔细腻,文风活泼风趣,特别符合当下的潮流,符合读者的阅读口味。”

吴丹的一通忽悠,倒是勾起了我的写作欲望,只是好几年不写了,没有状态,手也感觉生疏。吴丹说:“我觉得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就写写你的北漂生活,或者是在沈阳的生活,要是光写北京,专栏就叫北漂故事,要是北京、沈阳都写,就叫双城故事。”

我说:“那你不能着急,我得找找感觉,对写作来说,我现在几乎是个废人了。”吴丹说:“没关系,慢慢写,我等着。”

吴丹说我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当时我未置可否。当真动笔开始写了,发现我的生活极其单调、无聊,平淡如水,波澜不惊,哪有什么可讲的故事?我既不是喜欢四处闲逛的吃货,也不是环球旅行者,没去过潘帕斯草原,也没去过撒哈拉沙漠,连香格里拉啥样都不知道,冬季也没到台北看过雨,对泰国人妖也没啥兴趣,不“哈日”,不“哈韩”,不小资,不前卫,不“海龟”……这可如何是好,这让我怎样讲故事?此时,我对能否写好这个专栏产生了深刻的怀疑,一度觉得无法完成吴丹交给我的这个差事。

我曾经是个球迷和时尚观察者,写作生涯又是从足球和时尚开始的,当年在北京打工时,写过此类专栏。看来,这次只能还是从时尚写起。当然,我现在对时尚已经没什么兴趣,并不想真正地写时尚,不过是以时尚为引子、当幌子,借他人的酒浇自己的块垒,发泄发泄内心的郁闷,抒发一下心中的感慨——关于时间,关于生命,关于爱情,关于城市,等等。

我先写出三篇,发给了吴丹。她读后很兴奋地表示,写到她心里去了。吴丹给我发邮件说:“读后感觉不像那些浮光掠影、浮皮潦草的专栏,很有厚重感沧桑感,深感原来想用的专栏名不足以涵盖这几篇文字的寓意。你自己拟一个专栏名字吧。”

我想了想,想起了《时尚欲望》一书,那个瞬间就决定了,就用这个书名做专栏的名称。一是对曾经的写作风格的延续,二是觉得把这两个词搁在一起很有意思。时尚是短暂的,而欲望是永恒的。

多有违和感啊。

恰在此时,得到了廖莎莎跳楼的消息。挺长一段时间里,我的心情很不好。廖莎莎的死,给我的心理造成很大的冲击。一直觉得她没有死,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总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在眼前,每每搞得我虚实难辨,六神无主。思考良久,我决定先写一个女人系列,以往我从不写此类文字,也讨厌那种永远讲道理、永远鸡汤、永远情感专家的嘴脸。

我和廖莎莎并无太多交集,只不过见了几次面,但她却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除了她的美貌,更主要的还是她那决绝而惊人的一跳,一个美丽的生命瞬间毁灭,这个结果带给生者的刺激太强烈了。

也许是巧合,我和廖莎莎的几次相见,大都发生在三四月份,都是在春天里。得知她的死讯,是在五月初,也是春天。难道这是上帝的安排吗?我们的一点缘分只能发生在春天?可是,这个自然意义上的春天,跟我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我的心里早已陡生寒意,万物凋零。这就是写作那篇《春天之缘》的心理背景。

关于廖莎莎之死,我还写了一篇《美之毁灭》。廖莎莎是个美女,在我看来就是美的尤物,她无与伦比的美,本来是应该留给世间的,可她的美却在一念之间被毁掉了——自我毁灭。这是我无论如何也难以接受的。人们渴望美,追求美,那些不太美的人,都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都在不择手段、处心积虑地要变美,就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需要美,欣赏美。上帝给了你一张美丽的面容,你应该倍加珍惜才对,为何要那么轻易、那么草率地将其毁掉呢?

杜拉斯的名作《情人》的开头,有这样的文字:“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个开头备受推崇,被当成一段文学经典。可我读了却暗暗发笑,这实在是个误会,这只能骗骗那些大势已去、人老珠黄的女人。

从正常的心理角度说,男人永远爱年轻的姑娘,永远爱年轻美丽的面孔。即使到了七老八十那一天,我依然会坚定不移地说,我爱年轻的姑娘、年轻的女人。想想曾经的现在的身边的女人,如果有人问我,你是爱她们青春靓丽的模样,还是爱她们备受摧残的面容,纵使天打雷劈,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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