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强化监督实效 推进法治建设
2020-11-17
泰安市岱岳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域法治目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通过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强化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实效,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岱岳区全面落实。
着力完善制度 规范监督行为
岱岳区人大常委会把建章立制作为规范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的具体措施,相继研究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专题询问工作办法和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暂行办法等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做到各项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随意监督、任意监督,增强了监督的权威性。
比如,专题询问结束后,由常委会对专题询问情况进行研究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并印发被询问单位,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将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审议和满意度测评。2018年监察法实施后,区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在全省人大系统率先将监察委员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确保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同时,建立专业人员参与人大法治工作制度。换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将区人大代表中的2名专职律师、1名大学法律教师、1名监狱民警吸收到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此外,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要求,2017年底,经省司法厅批准,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建立起公职律师制度,制订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经司法厅培训、考试,有1名同志取得了公职律师工作证。公职律师积极提供与人大工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工作决策和重大事务处理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使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化轨道,增强了监督实效,提高了监督工作的权威性。
着力提升素质 增强监督能力
为增强人大工作者的纪律规矩意识,区人大常委会驰而不息加强党的理论教育,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使全体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敢担当善作为;同时,强化人大业务学习,增强工作人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素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门制定学习制度,在常委会机关开设学习讲座,采取外聘和“委室主任上讲堂”的方式组织学习。自2016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先后5次组织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工作人员分别到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基地、北京小汤山会议中心和深圳等地集中学习人大专业知识。此外,区人大常委会还先后组织到江西萍乡市安源区、九江市柴桑区和浙江宁海县、温岭市等先进地区学习任前法律考试、专题询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机构建设等工作经验。2017年,组织开展了“培训代表到基层活动”,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先后到18个乡镇,就宪法、监督法、预算法和修订后的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省市人大的有关决议、规定、制度等内容,向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进行认真宣讲,省内多家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
着力担当作为 依法全面监督
在县域层面,对“一府一委两院”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促进监察机关依法监察、强化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区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在县域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精心谋划,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备案审查,确保法令畅通。工作中,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要求,变过去被动审查为主动对“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人大报备的文件进行审查。同时,督促区人民政府对政府组成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区人大常委会公职律师先后对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和全区乡镇、区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围绕什么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依据、如何审查、审查后的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努力让每一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备案审查的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备案审查各项工作措施,及时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岱岳区实施。
多维度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监督法规定的监督措施。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督促区政府对严格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依法行政工作的自我监督;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工作审议,实现区人大常委会对依法行政的面对面监督;对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工作进行审议,督促法院加强对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监督、检察院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通过司法建议或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调动各方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综合运用监督措施,实现对政府法治建设的多维度监督。在工作中,严格依法按照程序进行,注重实地调查、面对面座谈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地提出意见建议,有力保证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扎实开展。
持续开展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司法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持续监督。针对“执行难”问题,近5年内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3次审议,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两起执行转破产案件入选2020年全省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十大典型案例。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连续两年对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承担的任务落实情况分别审议,促进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化解金融风险等问题,全面审议了区人民法院涉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和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工作,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民事、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加强刑事合规审查的建议,指出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企业因经营不规范所引发的问题,对非故意的一些违规违法行为,在进行监管和处罚的同时,也给予企业整改机会,让企业家专心创业创新,放心投资,安心经营。针对公益诉讼工作,除对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审议外,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做出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分别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视察。此外,通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工作,确保司法公正。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守法浓厚氛围。将强化普法宣传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引领全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法律意识,营造浓厚法治建设氛围。及时对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作出决议,一个规划期内两次审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的意见。认真组织任前法律考试,带动全民学法,研究制定了《泰安市岱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凡是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只有通过考试,成绩合格,才能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任命。该《办法》同时规定了考试程序、考试纪律,针对参加考试人员的岗位职责不同,考试内容有所侧重。在人大执法检查工作中,把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作为检查的重点之一,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适时调整普法重点,先后将依法防控疫情、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等作为阶段性主要普法内容,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