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预警问题的哲学透析:多维内涵、系统结构及其认知发生过程
2020-11-17
社会预警在本质上是人类社会自我认识的特殊方式,它是对社会存在与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展开的超前性认识活动。随着现代社会风险特征的日益凸显,它也因此成为当前哲学认识论,尤其是社会认识论关注的重要课题。具体到当前中国现实社会而言,转型时期历时态风险的共时态并存、全球社会风险与国内社会风险的交相叠加、局部性风险与系统性风险的相互缠绕,构成了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面临的复杂风险图景。因此,如何通过社会预警这一反思批判性的社会认识活动,将风险意识有力地镶嵌进人们的社会意识结构当中,并通过进入到社会的规范体系当中,而发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规范和指引作用,构成了社会预警研究展开的问题意识与现实根基。
社会预警认识论内涵的多维界说
社会预警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认识活动有着独特的认识论内涵,对这一内涵的辨析与界说应该在“社会”、“预”和“警”等多个维度上展开。首先,应该加强对于社会预警当中“社会”的理解。一方面,从整个世界的视角来看,社会就是以人的活动为中心而连接和运动起来的自然-人-社会系统。在这一意义上,社会预警活动既要把自然涉人的警情纳入进来作为社会预警的认识对象,同时又要注意区分社会预警与自然预警之间在认识对象、认识方式、认识结果等方面表现出的差异性;另一方面,从人类社会系统自身的角度看,应该重视社会预警当中“社会”本身的分化,既要从社会历史纵向演进的角度把握社会预警的不同历史样式,又要从社会结构横向关联的角度划分出从个人、社会、国家以致整个人类的各个层次。
其次,社会预警当中的“预”是社会认识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向度,它规定了社会预警是一种超前性的认识活动。在这一意义上,社会预警必须与社会观测、社会发现、社会评价等以现实社会存在状态为对象的社会认识活动区分开。但这里必须对“预”有一个更深层次上的量的规定,也就是度的问题,我们把它称作“超前度”,很显然,如果超前度不够,即使做出预警,人们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应对风险的准备,而如果太过超前可能就会因为太过遥远或虚幻而变成“杞人忧天”。超前度合理性的确立应该注意把握可能性与现实性的统一以及客观事物发展规律尺度与人的内在价值尺度的统一。
最后,社会预警当中的“警”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价值判断,它应该如何得以确定,何种情况需要和能够纳入“警”的范围是必须要澄清的问题。何以成“警”?到底是变还是不变,运行还是停滞,前进还是倒退,快速还是慢速,质变还是量变,革命还是改良,正常还是反常等,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不同的判断。比如在一种情况下“变”可能成警,而在另外一种情况下“不变”可能成警。并且在主体利益极度分化的情况下,对一部分人是“警”,反而构成了另一部分人的“福”。这就需要在社会预警活动中充分考虑价值运动的多维性和复杂性。另外,“警”本身也有其量的规定性,按照其影响程度可以大致区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等,针对不同的程度,我们可以用不同的警报灯加以标示,如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等。
社会预警的认知系统结构
现实世界当中的社会预警活动虽然形态各异、复杂多样,但本质上社会预警活动就是社会预警主体通过运用特定的方法以及各种物质的、理论的中介工具作用于社会预警客体的动态认知活动系统。社会预警主体与客体构成了社会预警系统结构的两极,而社会预警主体作用于客体的各种方法、手段和工具则构成社会预警的中介,正是这三个基本要素的不同组合方式,构成了社会预警的基本认知结构,演化出了社会预警的多种样式。
社会预警主体既是社会预警系统内部的主导性要素,也是这一系统的设定者、构造者、推动者和调控者。根据社会预警主体内部所呈现出的不同分布状态,社会预警主体内部也形成了不同的层次结构。其一,按照其组织化程度,我们也可以将社会预警主体大致区分出四个层次,即个体层面上的社会预警主体、社会组织层面上的社会预警主体、国家层面上的社会预警主体、人类社会层面上的预警主体;其二,依照社会预警主体自身在社会分工中的不同角色,可以将社会预警主体区分为专业化的社会预警主体与非专业化的社会预警主体;其三,依照社会预警主体所关注的社会风险的不同领域和层次,社会预警主体可以划分为对整个宏观社会运行风险进行预警的人和对社会运行某一个领域或层次进行预警的人,等等。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哲学意义上,主体主要是一个功能性范畴,因此无论是何种层次上的社会预警主体,都要具备一定的主体素质才能有效地从事社会预警活动,归结起来讲应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其一,要有充足的忧患意识以获得社会预警活动的内在动力;其二,要有敏锐的感性认识能力以获取社会运行过程中释放出的各种“警兆”信息;其三,要有较强的理性思维能力以更好地综合、运用、加工信息,并按照思维的规则对社会风险生成与演化的可能形态做出合理推断;其四,要有良好的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以提供可靠的知识基础、技术支撑和价值指引。
社会预警客体是与社会预警主体相联系的对象性存在,它是在社会存在与发展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风险,它分布于人类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内和不同层次上,并以此规定着社会预警系统的不同属性。既然社会预警客体是社会存在与发展过程所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风险,因此我们可以依据社会风险及其演变过程的特性对社会预警客体进行分类:
其一,按照社会风险所属的层次区分为微观和宏观的社会预警客体;其二,按照社会风险所属的社会生活领域可以区分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社会预警客体;其三,按照社会风险演变的速度和周期可以区分为突发的社会预警客体和渐进的社会预警客体。还需要注意的是,社会预警客体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认识对象其在主客体关系上存在明显的自我相关与互为规定现象,在价值形态上呈现出明显的负向性特征,在存在形态上表现出明显的过程性和虚拟性特征。
社会预警中介系统是社会预警主体观念地掌握社会预警客体的工具、条件和方法构成的集合,它把居于社会预警系统两端的主体系统和客体系统链接为一个整体。结合社会预警活动展开的过程和环节,这一中介系统内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构成部分:其一是用来表征、操作和传递社会预警客体信息的语言符号系统;其二是用来获取、存储和加工社会预警客体信息的物质工具系统;其三是用来将这些信息进行分类组合的各种理论模型;其四是社会预警主体掌握社会预警客体所运用的方法体系等。
社会预警的认知发生过程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认识活动,社会预警活动的展开表现为一个复杂的认知发生过程,深入到这一认识发生过程当中我们可以发现,它是一个由多种相互关联的认识环节逐步展开的动态过程,我们大致将这一认知发生过程区分为八个主要的认知环节。
(一)发现和辨识各种“警兆”。一般来讲,对认识对象的发现和辨识是属于人类认识的感性认识阶段,它是主体对客体的较为直观的反映,而“警兆”就是风险在生成和演化过程中所释放出的一些先兆信息,它本身也是一种现实存在和发生的社会现象,只是它存在的意义不在自身当中,而在于与其他现象的相互联系当中。这种联系就是警兆对于其他社会现象的先导预示作用,一旦这种先导作用没有被识别出来,警兆本身的意义便不能彰显出来,也正是因为这一先导性特征构成了社会预警得以可能展开的逻辑环节之一,否则社会预警便只有“警”而没有“预”。
(二)分析和研判具体“警情”。在认识发生过程中,分析和研判已经进入到对感性认识材料的理性加工阶段,它通过抽象与概括、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等思维方法对感性素材进行整理,以形成对于认识对象更高层次上的判断。而所谓“警情”就是社会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良性运行的各种社会风险,它在一定程度上规定着“预警什么”的问题,只有明确了具体“警情”,才能进一步监测和评估这一警情的变化情况和演化态势,进而做出准确的预警。但这一“警情”的确定是建立在对各种“警兆”指标进行分析和研判的基础上的,只有通过在思维过程对各种“警兆”指标进行类比、推理和假设,才能分析和研判出这些先兆现象是否可能或在多大程度上代表和预见着“警情”的发生。
(三)反思和探寻深层“警源”。反思和探寻是一种回溯式的思维方法,即从认识对象的现实状态出发,向前追溯其得以在现实中生成的基础和前提。“警源”是指“警情”得以产生的根源,根据其所处的范围可以分为内生警源和外生警源,依据时间序列可以区分为历史警源和现实警源,按照与警情的关联程度可以区分为直接警源和间接警源,等等。只有通过对这些复杂警源进行深入反思和探寻,才能帮助我们发现警情发生背后的原因,并通过对这一原因的活动状况进行认识,从而预见警情是否还会继续演化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演化。而且如果我们要采取措施防控警情的演化,也应从警源出发,才能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划定和确认明确“警限”。“警限”就是警情演化的极限值,它也经常被人们称作“安全阈值”、“临界点”、“警戒线”、“底线”,等等,从哲学意义上看,这个极限值被叫做“度”,它是保持一物质的规定性的数量界限。划定是在认识的过程中主体在观念范围内对认识对象的属性、范围、程度等进行的划分和确定,确认则表示出主体对于认识对象客观性的一种承认和肯定,社会预警活动只有通过这一认识环节,才能为各种社会风险的演化运行确定出一个区间,也就是从起始点到极值点之间的运动变化区间。社会预警活动就是通过这一区间的确定,进而监测和评估社会风险在这一区间内的演化状况,并把这一区间进行划分为不同的等级,越接近这一“临界点”说明等级越高,警情越严重。
(五)预测和监测动态“警势”。“警势”是“警情”在未来运动和演化的态势,它并不是现实的固定不变的,而是随时都处在动态演变的状态当中。这种态势存在着两种可能的趋向,一种是向良性方向发展,一种是向恶性方向转化,前者引导社会预警活动逐渐解除警报,后者则需要将其纳入更加深入的预警环节当中。因此,在社会预警的认识发生过程中需要对“警情”可能演化的态势进行预测以确定其演化的大致趋向,这也为社会预警以后的认识环节确定了方向,当然对“警势”进行预测之后还要不断对其监测,因为社会风险的演化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偏离和偶发性事件,必须进行实时监测才能在动态中把握社会风险演化的态势。
(六)评估和划分不同“警级”。“警级”也可以称作警度,它是社会风险在量上的规定性,根据前文已经做出的论述,通过警源的探寻和警限的划定,实际上我们确立了一个社会风险从起始点到极限点之间的运行区间,而这个区间本身也包含着一系列不同程度的中间点,这些点按一定的规则组合成不同的阶段,这些不同的阶段就构成了社会风险演变的不同程度。我们就是根据这一不同的程度来划分出不同的警级,一般可以将其区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等四个级别。不同级别代表着社会风险可能对社会存在与发展带来的不同程度的破坏性影响,对不同的“警级”作出准确的评估和划分是社会预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决定着人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预控方案来应对社会风险。
(七)反馈和发布梯级“警报”。“警报”就是将不同的“警级”以警示信号的形式标示出来,一般用颜色信号灯作为“警报”标示代表不同的“警级”,比如绿色灯代表“无警”,蓝色灯代表一般警情,黄色灯代表较大警情,橙色灯代表重大警情,红色灯代表特别重大警情。反馈是指将认识结果反向输送给认识主体的过程,社会预警作为一个认知系统,通过之前的信息输入和信息处理获得了认识成果,但这一认识成果必须反向输送给社会自身,在社会预警活动当中就是发布“警报”的过程。只有通过发布“警报”才能使社会对于社会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警惕,进而根据不同的“警报”采取超前预控措施。
(八)决策和生成对应预控方案。预控方案就是人们根据社会风险发生或演化的可能情况所预先制定的控制措施。从根本上来说,预控方案是社会预警作为一种认识活动联通人们的实践活动最接近的一个逻辑环节,人们通过对警兆、警情、警势、警级的认识而制定的预控方案能够为人们的实践行动提供了直接的方法和准则,以规范和引导人们的实践活动。但是,如何生成对应的预控方案,这是一个社会决策的问题,放置在整个社会预警认识发生的过程来看,人们根据在社会预警以上的认识环节获得的信息,在观念当中模拟和推演人们应对社会风险的所可能或应该采取的不同应对方案,最终抉择出最符合实际情况和最能取得社会共识的方案,将其组成一个预控方案库,从而能够根据社会风险运行的不同情况调取相对应的预控方案,达到防控风险的目的。
社会预警活动在当前人类世界中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从社会预警活动发生的当代境遇来看,当前人类社会的空间与规模、运行节奏与速度、组织结构与运行方式正处在不断地拓展、加速和转换的进程当中。这就使人类社会的复杂性特征越来越明显,再加上社会预警主体在文化、价值和利益方面的多元分化与博弈,就给社会预警活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的自然基础在不断扩大的同时也越来越脆弱,越来越长的生态风险清单使社会预警的客体更加复杂化了;现代科技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导致技术风险不断加剧;人们社会交往空间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拓展,使社会系统中的“蝴蝶效应”增加了社会风险的偶发性和扩散性;社会运行速度和节奏的加速特征导致社会风险演化的加速,人们预警风险的时间大大压缩;社会主体利益的极度分化也大大增加了社会预警中社会风险界定的复杂性。
正是这些挑战使社会预警成为一项复杂的社会认识课题,当然也正是这些挑战构成了其进一步发展的问题意识,揭示了其进一步发展的机遇。整体上来说,促进当前社会预警活动不断科学化发展应该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着手:其一,应该在推进社会风险意识普遍化的同时努力需求社会风险共识;其二,在更深层次上和更多维度上强化对社会预警当中“社会”的理解;其三,更加合理充分地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发挥人文价值的引领作用,实现现代科学技术支撑与人文价值引领在社会预警活动中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