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立法研究,打造校地合作的金华样板
2020-11-16陈玲玲
陈玲玲
金华市于2015年7月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开展地方立法,是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作为新获立法权的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面临着立法经验和立法理论不足,立法人才匮乏的问题。在此背景下,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与浙江师范大學合作共建了地方立法研究院,是省内设区的市第一家。几年来,研究院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以及不断探索工作新路径,为金华市地方立法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立良法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常态运行和实体运作方面寻求突破。研究院要向纵深发展并持续发挥对地方立法的助推作用,而非成为“摆设”和“花瓶”,必须在常态化运作方面加大推动力度。一是要能够切实增强地方立法工作力量。目前,研究院执行院长、理事会秘书长主要精力用于立法研究院工作,并视工作需要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拥有了不少于5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用于立法研究院办公和开展活动。二是要有利于落实主体责任而非虚置。立法研究院工作作为浙师大工作的组成部分,依托法政学院组织落实,保证立法研究院工作相对独立、常态化运行,学校必要时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
在交任务提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研究院作用方面着力。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地方立法科研工作始终围绕地方立法展开。一是研究院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制定全年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应与研究院充分沟通,拟定切合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二是由院长、执行院长向理事会负责,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年终工作予以考核。三是以项目性任务保障研究院工作方向。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设立项目,采取招标和委托的方式,委托立法研究院团队完成。
在搭建平台扩展地方立法研究院功能方面积极探索。为强化地方立法理论支撑,研究院启动了金华市地方立法论坛,常态化开展地方立法系列讲座、理论和实践研讨和立法宣传等三大板块系列活动。目前,地方立法论坛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论坛主题涉及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质量与效益等问题。一方面,邀请国内地方立法方面的知名专家开展讲座,学习地方立法前沿理论;另一方面,举办地方立法专题研讨会,聚焦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此外,还积极开展法规宣传,组织学生利用暑期分赴县(市、区)宣传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