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彩调剧创作“黄金时期”探析
2020-11-16杨智
杨智
[摘 要]清中叶后期,彩调剧由乡村进入城镇,史称彩调剧重大变革时期。但是,在彩调剧演进历程中,还有一段时期易被忽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那段时间,彩调剧迎来三个重大变化:一是彩调剧艺人当家作主;二是彩调剧班社纳入国家体制;三是一大批散见于民间的传统剧目被整理,新编现代剧目呈几何级数增长。尤其是第三点,带来彩调剧质的飞跃,彩调剧不仅有效地得到保护,而且创作赢得新的传承与发展。这一时期,应称为彩调剧发展的又一“黄金时期”。
[关键词]彩调剧;传统剧目;“黄金时期”
一、新生政权:带来了彩调剧的复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人民当家作主成为国家新的主人,新的环境促使彩调朝向新的方向发展。通过普遍流传于民间群众的文艺活动来团结刚经历完战争动乱的广大人民群众,能有效增强国家凝聚力和向心力。于是,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实施一系列文化政策,特别是对符合中国审美、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传统戏曲,更是给予高度重视,大力鼓励挖掘民间传统戏曲,甚至使之成为当时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要文化生活内容与娱乐方式。在这种语境下,彩调剧作为地方小戏被纳入国家文化建设视野,成为挖掘、发展对象,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应该看到,在民国时期甚至是抗日战争期间,彩调剧表现出与政治力量之间依赖又疏离的关系。一方面,彩调剧的民间文艺身份主要依据其广泛的群众基础生存,与当局意识有一定的距离;另一方面,作为已经成熟的地方民间剧种且拥有很深的群众基础,彩调剧能很快且有效地被纳入到国家团结群众的话语机制内。如1938年抗战时期调子艺人吴老年等在宜山县城戏园中举行的抗日募捐义演活动,自编自演了表现送子上前线的剧目《送子从军》,体现出作为一种显性的社会表演活动的彩调剧演出所蕴涵的社会功能属性,同时也验证了作为地方民间小戏的彩调剧,在坚实的国家体制护翼下转向现代专业剧团的可行性及有效目的性。所以,正是早已有所凸显的民间彩调剧与国家政治话语之间的微妙关系,促使彩调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
首先,总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彩调被认为是群众所喜爱的艺术而被纳入国家统一的文化体系中。自1950年以来,广西各级地方政府逐渐建立完善当地的群众文化事业。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的文化系统,基础建设是建立在县级辖地文化馆、乡镇(公社)辖地的文化站和农村文化室、企业、工矿等单位层级的业余文艺演出队。以柳州地区为例,20世纪50年代初,柳州地区下辖的各县政府设立文教科专门管理文化和教育活动,柳城县、柳江县、环江县等县都于1950年至1951年间成立县文化馆,或是在县辖行政区建立文化站,并配有专门的文化活动工作者,属国家干部编制。
至于农村文化室,据统计,柳州地区下辖的环江县在1958年全县农村拥有321个文化俱乐部、4个文化宫、48个文化站,图书馆等其他文化设施也相对健全,业余剧团有48个。所以说,1950年后,柳州市及其下辖地区相继建立各级文化机构,工矿、企业、街道、學校普遍建立俱乐部或业余文艺团、队,①以此来展开群众文化运动。在相关文化机构设立的基础上,各文化馆、站的文化活动包括有开办音乐、舞蹈、戏剧等文艺培训学习班,进行文艺辅导,以此协助相关部门建立群众文化工作队伍。柳江县自1956年始连续三年举办彩调培训班,培训文艺表演骨干。组织各种群众文化活动,举办戏剧展览,秧歌、腰鼓队表演,文艺演唱,中秋山歌会以及其他各地级群体性的文艺会演和调演。除此之外文艺展览、黑板报演唱、放映幻灯等都是(县、乡镇公社、村)文化馆、站、室的文化活动形式。但是这种自上而下的文化机构往往在其建制和文化活动上受到行政力量的制约或影响,开展文艺活动往往伴随着一定的宣传教育目的,多是配合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阶级教育、抗美援朝和总路线教育等中心工作开展进行的社会宣传活动。所以无论是文化机构的建制还是具体的文化活动,都有一定的不稳定性。比如1951年,环江县所辖的8个行政区建立9个文化总站且每站都设有专干1人,只是到次年即1952年秋,这些文化站又全部被撤销,直到1962年冬,经过罗城县人民委员会的批准,设下南、明伦公社文化站。②此外,与文化机构具体开展的文艺活动相对应的是创办《群众艺术》《文艺演唱》等相关文艺刊物。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戏剧剧本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发表。以综合性文艺刊物《广西文艺》(1957年更名为《漓江》,1958年7月至1960年7月以《红河》为刊名,1960年改为《广西文学》,1961年及以后恢复《广西文艺》的刊名)为例,自1951年创刊到1966年6月因“文革”停刊期间,发表新创作或经改编、整理的剧本有131个,剧本的类型包括有话剧、粤剧、桂剧、傀儡戏、山歌剧、采茶剧等剧种,属于彩调剧的剧本则有31个。从《广西文艺》中发表的剧本条目中可以获得的信息是:像《广西文艺》这样的刊物为作为民间小戏的彩调剧的剧本创作和发表提供平台,把彩调剧剧本看作是“文学创作”的一种,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对彩调剧的认识观念上的颠覆,更体现文化机构对彩调剧从表演到创作上的认可。
总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65年后“文革”期间,彩调剧整体上在国家政策的导向下迎来新的发展时期。相比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彩调剧在表演团体的组织运营机制、作品生产和演员培养机制、剧作演出表演体制和彩调艺术的保护和挖掘上都有根本的变化,且其变化随着国家文化环境的变迁有特殊性的表现。
二、两种形态:彩调剧组织运营机制形成新变化
(一)演出团体的组织运营模式上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彩调剧被认为是一种根深于民间、为群众所喜爱的正当的艺术,受到国家的重视。因此,彩调剧活动是在国家政策导向下进行的一种自上而下的文艺活动。而这种彩调活动性质上的根本变化,体现在实际操作层面,首先是聚合演出团体的组织运营模式的转变。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彩调剧在组织运营模式上,最大的变化在于废除原来戏班制,变为剧团式的组织模式。但是在具体的剧团所有制形式上,在各个时期又有变化。根据剧团运营机制上的不同,可分为两种形态的彩调剧活动主体:专业剧团和基层的农村业余彩调剧团、队。
自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以后,广西区内的彩调剧表演活动渐趋活跃,那些在禁戏期间辗转于山区边境的调子艺人陆续回到桂林、柳州等调子中心成立彩调班子,沉寂许久的彩调演出终于归暖回春。但彩调团体在活动团体的运营组织上仍然以调子班的名义——戏班的组织方式出现。1949年至1950年,桂林、柳州的俸化眉、秦少云、汤义甫、叶瑾琨等调子艺人组建桂乐调子班、同乐调子班、石龙调子班,或渐渐活跃于剧院、茶社、饭店、菜市等场所,或义演,或职业表演,或是进行春节节日庆演。1950年春节,临桂调子艺人着彩服、画脸谱,在两江街头舞板凳龙,自编自演了《送夫参军》《斗地主》《一贯通》等彩调剧,来庆祝新中国的第一个春节。1951年3月,俸化眉、文子郁、张桂妹、文大荐等彩调艺人,还在桂林东华戏院为购买公债义演3天。同年春天,调子艺人文子郁还在临桂县两江镇组建青年培训班,据记录有近20人参加学习彩调①。
1950年6月25日,广西省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会议在南宁召开。成立省文联筹委会,同时成立戏剧工作委员会,统筹区内戏剧工作。1951年5月5日,国家颁布《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7日,《人民日报》发表《重视戏曲改革工作》社论,提出“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戏曲改革方针。广西积极响应,成立戏曲改革委员会,推进包括彩调在内的传统戏曲的改革事业,其中就包括变革民间调子班的组织管理方式,组织建立彩调剧团。
“五十年代,彩调剧不仅遍及全区大部分农村、城镇,而且柳州、桂林、广西壮族自治区相继成立了市和省一级的专业表演艺术团体。”②首先,无论是在农村、城镇的业余剧团、队,还是省、市一级的专业彩调剧团,在演员和观众的关系上,都改变了原来戏班的形式——观众出资请演员在特殊时日、场合演出时形成的临时雇佣关系。一般情况下,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是在劳动生活之外的休闲时间进行,所以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要求的表演团体具有业余性的特质。这种业余性的彩调表演团体,一方面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农村普遍存在的非职业性的彩调班子有些相似。它们的演出时间、场合相对固定,往往是特殊节日的庆典活动且表演者并非专业演员,多是民间的彩调爱好者。但是,两者又有本质的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基层农村彩调表演团、队为观众表演是服务性的,不以盈利为目的。在特殊节日、场合的表演,往往由这些业余团体所附属的文化机构、企业单位安排组织。一方面,彩调团体为观众表演并不是单纯的“出钱请剧团表演”的雇佣制;另一方面,这种组织关系也意味着隶属于某一文化机构或者企业单位的业余彩调剧团、队,演出时的观众相对固定。如,工矿企业的业余表演队,往往在特殊时节给工矿企业的员工们表演,就失去了像原来业余调子班那样演出时活动上的自由和随意性。
(二)业余剧团与专业剧团组织方式的不同
业余剧团与专业剧团的组织方式上的不同跟两种团体的建制有关。业余性的彩调剧表演团、队的组织方式是依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西群众文化的建制之下。特别是1950年以来,广西各级的群众文化事业建设逐渐完善,各县都成立不同数量的文化馆、站,各地街道、农村、企业单位都组织起业余文艺表演队伍,成为满足民众文化生活要求的重要文化力量。此种群众性文化表演也意味着民间业余的彩调剧表演并不就专属于某一业余文艺表演队,即有些业余文艺表演队表演彩调的同时还表演其他的文艺项目,表演队的表演内容并不以某种固定的艺术形式为中心,而是以满足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为中心。这就意味着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国家的群众文化事业建设在文化种类上越来越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有更多的选择。而作为彩调剧艺术呈现的主要途径,业余文艺表演团、队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彩调剧表演有可能也只是业余文艺表演团、队的内容之一。比如柳州地区下辖的武宣县,于1952年组建了在附近颇有名气的三里街业余剧团,除了演彩调剧,还演粤剧、话剧、山歌剧。③所以,把彩调剧表演纳入国家群众文化事业中,而且主要依靠附属于阶层文化机构和单位企业部门的业余文艺表演团、队来表演,很挑战民间普通群众对彩调剧的感情取向。即普通群众在越来越丰富的文化样式中,是否依然选择演出频率和对场所条件有要求的彩调剧作为群众日常文化生活,依赖于普通群众对彩调艺术的认识和热爱程度。选择的自主权在群众自身,有异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乡村文化生活相对贫乏的情况下,彩调剧是普通大众娱乐的重要形式,也就意味着彩调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受众心目中的地位面对国家更趋丰富的文化建设会产生变化。以柳州地区罗城县为例,1951年首先恢复了东门、龙岸、天河三个圩镇的业余剧团;1955年全县乡、村业余剧团增至36个,1959年发展至50多个。①武宣县自1952年县政府成立文教科后,到1962年先后组建农村业余文艺宣传队有66个。②
这期间,广西专业彩调剧团主要包括一些彩调剧氛围较浓郁的县级彩调剧团、两个市属专业剧团和一个区属彩调剧团。县级专业彩调剧团一般下属于县文化机构。当然,并不是所有县级专业剧团都命名为县彩调团,有些地方直接命名为彩调团,如宜山县的彩调团,而另外有的则是随不同時间段有不同命名,如武宣县1965年始建武宣县文化工作队,到1969年更名为毛泽东文艺宣传队,1973年又称为文艺宣传队,1979年更名为县文艺工作团,直至1985年才称为县彩调团,1990年再改称为县文艺工作团。县级专业剧团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称谓,而且在不同时间频繁的改称,在某方面说明了彩调剧被纳入国家机制后,虽然依靠国家文化体制而存在,但是,国家体制话语更重视的是彩调剧这一民间剧种的社会功能。彩调剧只是国家建设文艺工作所需要的艺术形式之一,所以在一些彩调剧表演氛围没那么浓厚的地方,所谓县级的专业彩调剧团的彩调表演并非那么纯粹。
现存的两个市属专业彩调剧团——桂林市彩调剧团和柳州市彩调剧团的最终形成,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国家一系列剧团改制的结果,大概经历了从戏班子到民间职业剧团再到区市直属的专业彩调剧团的过程。
1951年4月,柳州市接纳了桂林彩调艺人汤义甫所主持的永福县桂乐调子班,将其更名为柳州市桂乐彩调团,次年又更名为“柳州市和平彩调团”,实现了组织模式上从戏班到剧团、所有制形式上由个人所有到集体所有制的根本性转变。1951年12月,在桂林阳桥头建起了农民调子团,次年7月,桂林农民调子团自筹资金,重新修建阳桥头的彩调剧场。这一行为实际上已经意味着剧团组织模式的变化。1953年,根据中央“改人、改制、改戏”的要求,广西渐进地进行整顿和体制改革,桂林农民调子团也更名为“桂林市人民彩调团”。事实上,柳州市的桂乐调子团和桂林市的桂林农民调子团相继于1952年和1953年更名为“柳州市和平彩调团”和“桂林市人民彩调团”。这种变化为这两个聚集彩调名角的剧团后来成为直隶于柳州市、桂林市的专业剧团作了铺垫。根据1955年3月在全省铺开的民间职业剧团登记,当时全省已经登记的专业彩调剧团就包括桂林市人民彩调团和柳州和平彩调团两个。如果说,在社会主义改造之前成立的两个专业剧团在性质上还属于民间职业性质的专业剧团,那么在1956年以后,这些专业剧团在所有制形式等组织管理模式上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继续在变革。1956年,桂林市有了专用的彩调剧演出剧场——南墙剧场,同年11月广西省文化艺术干部学校彩调训练班结业,同时,宣布成立了省级彩调剧团“广西彩调团”。1957年3月,原桂林市人民剧团改名为“桂林市彩调团”。1958年“大跃进”时期,国家戏剧政策进一步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1959年,桂林彩调剧团和柳州和平彩调剧团相继改为全民所有国营剧团,柳州和平彩调剧团改名为“柳州市彩调剧团”③。此后的剧团改制在总体上被纳入国家体制内而保持其公有制性质,有些剧团又为表演效果之需要,与其他剧团或者合并,或者分开。除了柳州的桂剧、粤剧、彩调剧三个剧团自1959年转为国营,基本上保持桂剧、粤剧、彩调剧,一个剧种一个剧团的格局。但是就广西彩调团而言,为了排演歌舞剧《刘三姐》的需要,1960年广西彩调团、广西歌舞团以及部分地市县演员联合组成广西民间歌舞团;直到1963年,才恢复为广西彩调团和广西歌舞团。相应的,1961年桂林市彩调团与桂林市歌舞团合并,到后来才得以恢复。①
在广西,还有临时组成的演出剧团。如1962年继老艺人座谈会之后,全区组成老艺人演出团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地进行公演。②
同时,国家机制亦介入彩调剧团的创作编演。比如,1953年开始,柳州市文化局先后给包括彩调剧团在内的各剧团派了指导员、导演、编剧。同时建立职工学校,进行扫盲工作,提高了演职员的文化水平和艺术素质。在此基础上,各专业剧团对传统剧目进行了清理排队,区别不同性质,由戏改干部与艺人合作,采取先易后难步骤,分别进行小改或大改。在表演方面则自觉地清除丑化、侮辱普通民众的表演以及“迷信、恐怖、野蛮、涉黄”的演出现象,废除了“检场、饮场、扔垫子、走尸”等演出陋习,使演出舞台逐步净化,并大力发展各剧种中的剧目及艺术精华。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戏曲改革运动中的“改人”“改制”和“改戏”的结果。
三、两种方式:彩调剧新的人才培养机制的形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种种官方“正名”行为所带来的“荣誉”,提高了彩调艺人的社会地位,改变了彩调剧团的组织运营模式甚至是所有制结构,使其从个人所有的调子班,转变为存在国家体制运行下公共所有的专业彩调剧团。剧团演员由国家发工资,相对集中的凝聚力(建立专业彩调剧剧团,组织培养优秀的彩调演员,置办服装道具等优秀资源进行彩调艺术事业建设)推动了彩调艺术表现形式的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彩调艺人将唱彩调作为谋生手段或者业余娱乐,可以随意地选择或放弃,所以彩调技艺的传承问题成为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显著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基于国家对传统的民间小戏彩调剧的重视,为了培养优秀的彩调艺人,繁荣国家文化事业,国家通过有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措施培养彩调演员,创作与延续彩调剧演艺事业,延续了彩调剧的传承脉络,也改变了彩调艺术传统的继承方式。
与这两种形态的彩调剧活动主体相对应,彩调剧演员培养也有两种方式。一是在专业的艺术学校培养彩调人才。1954年4月,广西文化艺术干部学校成立,设有彩调训练班,招收傅锦华、唐继、杨爱民等28名学员,聘请宋德祥、江波及老艺人谢济舟、吴老年等为彩调剧表演艺术教师,直到1956年11月训练班结业。自1959年9月开始,广西戏曲学校成立且正式招收第一期彩调班21名学员。当时戏曲学校刚刚创建,第一期彩调班在开始阶段被放在区彩调团培训,由区彩剧团承担主要的教学工作。1963年9月第一批学员毕业,广西戏曲学校继续招收第二期的彩调班。③广西戏曲学校第一期彩调班学员学习期间,正碰上广西“刘三姐演出团”在全区各地的巡回汇报演出,学员“袁楚萍三人才又回到广西民间歌舞剧团,一边上课,一边参加《刘三姐》演出”④。也就是说,这批学员既有专业的理论和表演课程学习经历,又参与彩调剧《刘三姐》演出等舞台实践,毕业时专业素养与表演技能普遍较高。他们不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彩调演员的表演技巧基本上靠拜师学艺完成,这些技艺主要从跟随戏班子到各地进行游村走寨式演出中得到。应该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这些戏曲学校彩调班学员,不少有缺乏或忽视舞台表演与演出经验积累的现象,所培养的专业学员质量随之下滑。“为了培养戏曲接班人,各專业剧团自五十年代初即实行‘内馆授徒制,招收青年学员随团学艺。师无专职,且学院龙套工作繁重,但因艺术实践较多,艺术长进与经济待遇及个人前途紧连,故仍培养出不少人才。”二是业余彩调团、队演员的培养方式。这种方式由县文化馆、乡镇(公社)文化站组织业余彩调剧团培训辅导班,它是培养业余剧团表演人才的主要培养方式。1954年12月,柳州地区融安县文化馆集中各乡(镇)业余剧团骨干36人,组成业余彩调剧学习班,历时10天,传授彩调基本动作。次年,该县文化馆又集中48名业余剧团骨干,辅导《王三打鸟》《四门摘花》等剧目。①“1953年10月,受宜山地委宣传部部长阮庆指派,江波在宜山叶茂、怀远等10余乡、镇采访调子艺人,发掘搜集记录调子音乐、调查调子戏历史,历时两个月”“冬,宜山地委土改试点指挥部在怀远镇谭村举办专区调子戏老艺人训练班,由江波主持,演出了《陈闹药》《九件衣》《血海深仇》《看布告》等剧。”②
总的来说,由相关文化机构组织文艺辅导培训班的培训方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培养彩调演员、吸引人才传承彩调剧艺术的重要方式,它伴随着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整个过程。新时期以来,虽然也有其他新的培训方式,但文化机构普遍采用的依然是这一方式。
四、拓展与交流:彩调剧新的传播途径的形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剧团体制改革是为配合国家文化政策,各时间点都在继续进行。以柳州为例,1959年,柳州市属三个剧种的专业团相继转国营,基本上保持桂剧、粤剧、彩调剧,一个剧种,一个剧团的格局。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国家对彩调等广西三大剧种的重视,并试图将其建设为地方的文化品牌,具有代表地方文化的符号意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一系列文化改革举措的必然结果,也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对地方民间传统戏曲的重视相呼应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彩调剧赴外地演出不是一种偶然的传播行为,而是具有在国家政治话语下,借文化交流促进地域间亲密友好关系的使命。在地方政府的间接或直接推动下,彩调与外省艺术形式之间交流频繁。以柳州市彩调团为例,自1954年起,柳州市彩调剧团就曾先后到湖南、湖北、广东、贵州等省市巡回演出过。1959年9月,该团又赴南宁为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演出彩调剧《刘三姐》。③1960年5月,柳州市彩调团演员吴发书、韦秀荣等人参加广西《刘三姐》演出团赴京,先后四次进“怀仁堂”为毛主席等中央首长演出,随后又赴全国二十四个省市、自治区巡回演出。为宣传时政,1965年5月,柳州市彩调团还联合桂、粤剧团等演出“支援越南,打倒美帝”专题文艺节。所以,彩调剧团赴外演出频繁,已不是自发行为,而被赋予国家或地域话语层面文化交流的意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彩调剧到外地进行表演时,其本质有异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彩调剧自发地通过民间力量在各地传播的区别所在。
在彩调剧传播与交流的过程中,《刘三姐》成为彩调剧继往开来的代表性剧目,典型地体现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彩调剧现代化的发展历程。首先,在剧本创作上,《刘三姐》的创作是在非个人力量下完成的。从1954年开始到1959年彩调剧《刘三姐》被搬上舞台,《刘三姐》的剧本就出现三个版本。1954年夏,宜山县克强中学校长邓昌林创作了第一个彩调《刘三姐》剧本,并且交宜山专区文联审阅。④1955年宜山民歌歌手、业余作者黄文祥又创作了第二个彩调《刘三姐》剧本。⑤1959年3月,由柳州市和平彩调团在市文艺汇演上演出的彩调《刘三姐》,是署名为曾昭文编写的剧本。⑥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集体所有的专业彩调团成为彩调表演活动的主体,剧本创作往往并非个人力量完成,演出活动性质上不作为面向普通群众的业余或职业性表演,而是向国家和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的献礼表演,并因此获得荣誉。1959年柳州市彩调团何佩云主演的《刘三姐》赴京参加向国庆十周年献礼演出,之后又专程赴南宁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班禅额尔德尼演出该剧。①由此,彩调剧《刘三姐》成為广西的文化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同年12月3日至5日,柳州彩调团又应邀赴南宁演出彩调剧《刘三姐》。客观上讲,彩调剧《刘三姐》获得的巨大成功,离不开专业彩调团的集体参与。在《刘三姐》首次进京演出不久,广西文化创作队伍便致力于剧作审美性艺术水平的提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局与广西日报社共同主持,“分别与中国戏曲家协会广西分会、中国音乐家协会广西分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广西分会召开各种座谈会”② ,对《刘三姐》的编剧、表演、音乐唱腔设计、舞台美术进行讨论,致力于打造精品彩调剧《刘三姐》。之后彩调剧《刘三姐》的一系列演出活动受到极高的礼遇。“1960年4月,全区举行《刘三姐》文艺汇演大会;6月,柳州《刘三姐》创编组参加全国举行的文教群会;7月,广西彩调团《刘三姐》赴京演出,郭沫若为刘三姐饰演者傅锦华赠诗一首。1961年3月,《刘三姐》在广州演出,叶剑英赠诗广西民间歌舞剧《刘三姐》演出团与部分演员。”③此外,彩调剧《刘三姐》还衍生出电影、出版物等其他文化艺术形式,比如,1959年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彩调剧《刘三姐》剧本。继图书出版之后的是新型的音像制品,比如,1960年广西电影制片厂拍摄彩调《刘三姐》中《歌圩》《定情》及《对歌》片段,并辑入《广西十年》文化艺术成就纪录片;之后,1964年11月北京电影制片厂又将《刘三姐》摄制成彩色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