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样立才有效?
2020-11-16张迪圣张素
现代阅读 2020年10期
张迪圣 张素
案例
李老突发急病,自己都感到不行了,急忙叫大儿子请来邻居老黄,说要立遗嘱:遗产只给大儿子,小儿子没份。但是挺了两天,李老又活过来了。
李老的小儿子吸毒,屡教不改。
李老对他早死了心,怕他在自己身后瞎闹,一心要立好遗嘱。虽跟老黄讲过一次,后来又请老黄来家用手机摄像,重讲一遍。
过了些天,又不放心,就请人清清爽爽地打印出来,端端正正签上名字,存起来。
费了这么大劲,这遗嘱算立好了吧?
解答
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严格的规定。李老病急交代给邻居老黄,那是口头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次又请老黄来,那是录音录像形式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后来又作了个打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按照上述规定,李老的这些遗嘱从形式上看都不合要求。另外,从内容上看也有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对小儿子总得做些安排,不能推出去不管。
遗嘱还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最简单实用的是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摘自法律出版社《身边的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