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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的民族化道路探讨

2020-11-16赵婧贻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20年10期
关键词:民族化音乐剧市场化

赵婧贻

摘要:音乐剧是19世纪末起源于英国的一种歌剧体裁,是由对白和歌唱相结合而演出的戏剧形式,是集音乐、舞蹈、戏剧表演于一体的现代舞台剧。音乐剧也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传入我国,但是基于其性质和我国的市场而言,势必要走市场化道路,因此舞台剧推广者需要把握并处理好我国民族化的艺术追求和市场化推广经营这两个关键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创作出更多、更好、更符合我国人们需求的作品,才有利于我国音乐剧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音乐剧;民族化;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J8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28/j.issn.1005-5312.2020.29.044

文章编号:1005-5312(2020)29-0066-02

音乐剧的发展如果局限在“本土化”,则会将其定位于地方戏曲和民族歌剧之间,而将受众群体局限在地方歌舞团、民族声乐爱好者和专业音乐人士等小众群体,因此对音乐剧的定位不应局限于“本土化”。音乐剧在我国的发展不应局限于让人们认识到这种艺术体裁,还需要“具有先觉意识的中国民族艺术家”们,在中国民族舞台剧和通俗声乐的自身高度去探索和发展音乐剧的听觉与视觉表现力,因此音乐剧在中国的发展要走“民族化”道路,需要包含地方题材而高于地方题材,从早期的搬演实践转化为原创探索,在对现成民间艺术的移植中加入新的元素。

一、音乐剧民族化的必然性

在步入市场经济的今天,通过对音乐剧特征的分析中发现音乐剧在我国的发展要走市场化道路,而在市场化过程中,首先要解决观念创新的问题,这就要求中国音乐剧的发展不能依赖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扶持”,要在明确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趋势下,以创新的思维来推动音乐剧在中国的发展;

其次要解决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关系,要明白生产与消费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一方面生产依托于消费,人们进行生产产量、种类和数量是根据消费需求进行的,生产只有符合消费需求才被认定为有价值、有生命力的;另一方面生产也引导和制约消费,通过控制生产数量和种类的多少,引导和制约消费的数量,国内音乐剧发展尚不成熟,人们对它的认知都需要一个过程,所以我们既应当保持理智客观的态度看待,又要对音乐剧坚定一种信心,因为音乐剧是真正为观众所喜闻乐见的,它会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的;

第三,要创建良好的运作机制,就是要通过一种好的运作机制来保证一部音乐剧在经历过时间、演员的轮番之后,仍能在制作人的管理和运营之下,保持作品的艺术风格和演出效果不变;

最后,要通过精心策划的宣传方式和运作手段来报证音乐剧票房,现代音乐剧作为一种时尚性和娱乐性都很强的艺术品种,其艺术价值的体现都是通过票房的多少,在经验丰富的国外,每有新剧推出时,都要精心策划宣传和运作,使其实现常年上演的目标,而音乐剧在中国的发展,也必须在保证其实现经济效益上狠下功夫,才能成为中国演出市场上一支异军突起的新生力量,才能迅速在中国市场上站稳脚跟。

二、中国民族音乐剧的探索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灵魂,艺术的发展也是以创新作为灵魂的,要打开中国民族音乐剧的市场,首先对于音乐剧的创作要满足中国人的审美需求,其次要保留欧美音乐剧中如极富时代精神的剧本、富有激情和个性化的演员舞台表演及富有特色的爵士歌舞表演等精髓,最后要找到音乐剧艺术特色和中国观众欣赏口味的契合点,将欧美音乐剧中的精髓和我国民族化融合起来。在对剧本的创作中加入民族化因素,如在剧本的题材选择中,在遵循时代感的基调下选择符合中国人审美要求的题材,如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能反映生活中悲与喜得故事;在剧本的创作中借鉴中国戏剧、民间艺术等中国传统艺术的音乐素材、表演方式和表演理念,加入符合剧本题材的、我们自己擅长的艺术品种。在音乐剧广泛传入之前,我国的许多艺术家就致力于创新传统艺术,在坚持民族性的基础上,对我国传统艺术的内容、形式和表现手段进行创新,并取得一些成功,也为中国民族音乐剧的发展做出铺垫。中国民族音乐剧的民族性,主要体现在题材内容、音乐和表演三个方面。

(一)题材内容的民族性

中国民族音乐剧的“民族性”,最主要的是体现在内容题材上,富有“民族性”的中国民族音乐剧更能引起中国人民强烈的共鸣。我国音乐剧的题材内容主要取材于中国传统戏剧艺术,中国传统戏剧艺术传承至今,早已成为一座博大精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艺术宝库,为中国原创音乐剧创作提供重要的灵感源泉。如对传统剧目改编创演较为成功的有:《芳草心》就是根据评弹和话剧《真情假意》改编的、《秋千架》是根据黄梅戏经典剧目《女驸马》改编而成、《日出》是根据曹禺先生的同名话剧改编而来;对中国传统民间故事、神话传奇改编较为成功的有:《花木兰》是根据《木兰辞》及家喻户晓的相关民间传说改编的、《中国蝴蝶》是根据家喻户晓的古典传奇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改编的、《甘嬤阿妞》是根据同名民间叙事长诗改编而成、《英雄后羿》是根据神话传说改编;对当代民族题材,尤其是以爱情故事为主的改编较为成功的有:《黑眼睛蓝眼睛》是根据奥地利女子瓦格纳嫁给中国青年并长期在浙江省东阳县落户的真人真事改编、

《冰山上的来客》改编自同名经典电影等,通过对这些富有民族化特色的剧目的改编,不仅弘扬了中国民族传统文化,还赋予这些剧目新的生命力,传播了中国传统文化。

(二)音乐的民族性

音乐剧是集音乐、舞蹈、戏剧表演与一体的现代舞台剧,音乐剧中的音乐,能给观众带来视听感官的刺激和愉悦,从而成为音乐剧无穷魅力的重要源泉之一。中国民族化音乐剧中的音乐,主要是采用戏剧音乐,音乐资源较为丰富、音乐风格带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因此在民族戏剧的基础上发展中国音乐剧更能体现民族特色、富有民族内涵。如1992年安徽省蚌埠市泗洲剧团将

“拉魂腔”的韵律与流行音乐节奏、皖北民间舞蹈与现代舞蹈结合在一起,创作出的泗洲戏轻音乐剧《希尔顿烟雾》;1999年安徽黄梅戏剧院以黄梅戏唱腔为主要素材,在配器上采用了管弦乐化的专业技法,在戏剧结构和节奏、舞蹈风格、灯光舞美、化妆造型以及服饰等方面也都加以时尚化的黄梅音乐戏剧《秋千架》。都是让中国人看了感到亲切、让外国人看了感到新鲜的,富有民族化的中国民族音乐剧。

(三)表演的民族性

音乐剧内在的舞蹈部分是音乐剧的核心部分,对舞蹈的要求需要现代化和多元化,不仅能成为台上“动态的雕像”来让大众感受到审美的艺术,而且能利用相应的肢体动作对音乐剧中感情、思想进行全面呈现并传递给大众。我国幅员辽阔,内涵56个民族,各个民族的舞蹈都各有特色,涵盖了盅碗舞、大秧歌、扁担舞、甩头舞等不同舞种和特色,并在长时间的积累中形成了较为独特、备受观众喜爱的民族舞蹈,因此我国的民族音乐剧发展是具备先天优势的,我国的音乐剧舞美创作过程中,积极利用民族舞蹈中的特色,并对其进行转变和结合,通过舞台的方式呈现出来,就可以将独具一格的景象、丰富多彩的服饰和饱含民族色彩的舞蹈展现出来,使音乐剧更加饱满、富有吸引力。如将马头琴、长调、蒙古民歌以及舞蹈中马步、柔肩等动作加入到音乐剧中的蒙古族现代音乐剧《草原英雄小姐妹》;将东北二人转及秧歌加入到音乐剧《山野里的游戏》。这些极具民族性的音乐剧将流行音乐与现代音乐融合,并添加一些极具民族色彩的大众游戏,极大的丰富了音乐剧的内容,使得音乐剧不仅在国内受到社会各界的一直好评,更走上了世界舞台,受到国外观众的喜爱和认可,不仅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还使得我国的传统文化进一步走出国门,有利于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播。

(四)舞蹈造型的民族性

音乐剧的舞台本质决定了舞蹈在音乐剧中的重要地位,而优秀的舞蹈表演则可以将音乐剧中的民族叙事与抒情展现的淋漓尽致,对此,西方音乐剧以芭蕾舞、爵士舞为基础来体现强烈的现代都市气息,中国音乐剧以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为基础来体现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民族魅力,由于具有东方民族魅力的现代舞创作太少,因此现代舞的造型艺术在中国音乐剧中非常少见,就像在插秧人物情节设定的音乐剧中,民族舞比现代舞更适合真实的民族行为活动,更满足舞蹈动作的戏剧化要求。而由于我国对中国音乐剧发展的自我设限,在对现代生活的音乐剧演绎中,表现力很弱,但是真正的“民族性”不在于视听层面的民族体验传递,而在于民族心理与价值观的共鸣,因此中国现代舞创作需要注重对民族文化品格的塑造,而不是单纯的对民族肢体动作的模仿。如对现代舞音乐剧《春之祭》的演绎中,西方音乐剧竭力渲染英雄主义的时代悲歌,舞蹈的演绎较为奔放、充满战斗力,而中国音乐剧则通过“一月破土、二月婚娶、三月上梁......十月春生”的中国儒家文学典故,将西方奔放、充满战斗力的舞蹈演绎转化为东方叙事般的“生之节气”,将中国民族“不知生、焉知死”的民族智慧通过现代舞的方式演绎出来,对“献祭与牺牲”的主题表现更加入木三分。

三、促进文化产业与娱乐产业的衔接

我国目前民族艺术的民间教育系统和音乐院校的专业教学路线相互分离,使得民间艺人群体对传统民歌、戏曲表演基本功较好,但很难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创新,音乐院校的声乐专业学生则注重“唱比演强”,使得民间表演人才很难接受现代艺术的熏陶,音乐院校学生缺乏舞台实践经验,而不能将中国传统民间艺术和现代艺术有机结合,在现代艺术勃发的如今,中国民族艺术很难展露头角,因此,当代中国原创音乐剧市场属于小众的高消费娱乐行业。为了解决这种问题,我们可以借鉴英美国家的“文化企业+原创作品+人才输送”模式,即通过企业介入整合社会资源,将音乐剧的半封闭型人才市场转化为流动性市场。如采用“民营企业+原创作品+人才输送”模式的云南少数民族原创音乐剧《阿诗玛》,采用的就是企业和高校、社会专家、民间机构合作,将资金、人才、剧场和剧目各个因素遵循市场规律,由民间机构和学校提供民间艺人和院校学生,企业出资让民间艺人和院校学生共同接受音樂剧表演培训,充分发挥不同因素的作用,促进文化产品与娱乐行业的衔接,从而打破艺术生产的封闭格局。

四、结语

自马可、张鲁、刘炽等老一辈作曲家提出将民族民间音乐引进中国歌剧创作的问题,我国艺术家迅速形成共识,并创作出《白毛女》、《洪湖赤卫队》、《江姐》等一大批融合民间音乐和文化的民族歌剧。随着音乐剧在我国的传播和艺术家们对音乐剧民族化道路的不断探索和研究,我国音乐剧事业一定可以迈上世界文化舞台,我们的本土歌剧一定可以在全世界广为传播。

参考文献:

[1]刘红梅.原创音乐剧的发展要走民族化道路——音乐剧《家》的民族化探索[J].中国艺术时空,2017(03).

[2]吴静寅.中国原创音乐剧的民族化道路探索[J].贵州民族研究,2015(12).

[3]田雅丽.中国音乐剧的民族化道路初探[J].人民音乐,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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