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
2020-11-16崔利民
我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实现崇高使命,就必须“以补过为心,以求过为急,以能改其过为善,以得闻其过为明”,一刻不放松地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宣示,更是政治要求。必须持之以恒、善作善成,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全面从严治党无穷期,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这是我们党旗帜鲜明、锲而不舍推进伟大自我革命的政治宣示,更是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的进军令。
落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进军令,必须坚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
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是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腐化现象与政治权力相伴而生,成为寄生在各种政治有机体之上的一颗毒瘤。只要存在私有观念,就存在以权谋私、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权力异化行为。政贵有恒,治须有常。从这个角度来讲,治理腐败也是十分漫长的过程,必须以滚石上山的精神常抓不懈。
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根本保证。“能胜强敌者,先自胜者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进行伟大自我革命的永恒课题,一刻也不能放松。一旦放松,腐败就会卷土重来。因此,我们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实现崇高使命,就必须“以补过为心,以求过为急,以能改其过为善,以得闻其过为明”,一刻不放松地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居安思危、安不忘危的强烈忧患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功成名就时做到居安思危、保持创业初期那种励精图治的精神状态不容易,执掌政权后做到节俭内敛、敬终如始不容易,承平时期严以治吏、防腐戒奢不容易,重大变革关头顺乎潮流、顺应民心不容易。这“四个不容易”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韧”的战斗,必须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打好“持久战”,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落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进军令,必须剑指问题、敢于斗争,打好“歼灭战”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是对由全党面临的风险挑战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所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总书记是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党的建设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四个不纯”的“大判断”来讲全面从严治党的。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对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点也不能低估。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等“四种危险”是尖锐的、严峻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四个不纯”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换言之,我们的政治生态发生了显著变化,但还没有发生根本的、彻底的变化,比如“吏治腐败”和“官商勾结”两大深层次问题,作为两大顽瘴痼疾还有一定市场,反腐败斗争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要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彻底胜利,就必须直面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就必须坚持“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打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削减;就必须以建设廉洁政治、实现“三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坚持凡腐必反、除恶务尽,以“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歼灭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实现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
落实“一以贯之、堅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进军令,必须坚持导向鲜明、凝心聚力,打好“舆论战”
反腐败本身就是一场事关民心、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舆论战”。一个时期以来,在以雷霆万钧之力正风肃纪、反腐惩贪的震慑下,持续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正能量。但是,有的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在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甚至出现一些“噪音”“杂音”。
比如,第一,在内容上的“狭隘论”,片面认为从严治党就是“办案”“查人”,忽视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指向是为了实现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好转,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目标;第二,在惩处上的“选择论”,认为被查处是“运气不好”“倒霉”或者“概率事件”,是“选择性反腐”,是“关系不硬”,没有认识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新常态;第三,在过程上的“运动论”,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只是一个阶段、一场运动甚至是“一阵风”,存在着“暂时忍一忍”“躲过风头”“侥幸过关”的思想动机,没有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永恒主题;第四,在方向上的“转向论”,认为这几年已经查得够狠了、差不多了,该缓一缓了、歇歇脚了、松口气了,该由“治标”转向“治本”了,该由“运动反腐”转向“制度反腐”了,没有把握好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辩证关系;第五,在效果上的“影响论”,认为管的这么严,紧箍咒太紧了,反腐败太过了,导致“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甚至“官不聊生”,危机四伏,风险太大,出现了“影响团结说”“妨碍发展说”的论调,认为影响干部的积极性、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第六,在职责上的“业务论”,有的认为自己是搞业务工作或者分管某一方面具体工作的,管党治党不是自己的事,没有扛起“一岗双责”的政治担当;第七,在政绩上的“扭曲论”,有的认为抓党建、抓党风同抓发展相比要虚一些,不容易出业绩,而且,抓正风肃纪反腐还容易得罪人,所以抓经济建设兴致勃勃,抓廉政建设得过且过,没有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
因此,“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宣誓,彰显了党中央持之以恒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是对以上各种“噪音”“杂音”的有力回击,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必须旗帜鲜明,以正视听,坚决打赢这场“舆论战”,消除“噪音”“杂音”,凝聚党心民心。
落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进军令,必须保持定力、稳中求进,打好“攻坚战”
首先,要坚决贯彻“一个精神”。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这么多年,作风问题我们一直在抓,但很多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一些不良作风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长一茬。症结就在于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估计不足,缺乏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缺乏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作风建设的内在规律,科学回答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什么要常态化、长效化的问题。一定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形势新动向,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只有驰而不息、一以贯之地盯住不放、越往后执纪越严,才能实现政治生态的全面净化。
其次,要坚决刹住“四股歪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四风”问题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习近平总书记曾严肃指出,如果“四风”问题蔓延开来又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就会像一把无情的刀割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指出:“反对形式主义,重在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反对官僚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反对享乐主义,重在解决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反对奢靡之风,重在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这就清楚表明,反对“四风”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特别是要通过清晰的制度导向,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再次,要坚决查处“三类情况”。《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要求,要“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必须严肃查处、严加惩治。要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
落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进军令,必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打好“立体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彰显了党中央对腐败发生机理与腐败治理机制的深刻洞察,贯通了主观与客观、内因与外因、自律与他律、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略。
一是必须严格执纪执法,持续增强“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
二是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增强“不能腐”的刚性约束力。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要一手抓建章立制,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要把笼子扎紧一点,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空隙太大,猫可以来去自如。”要一手抓制度执行,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的行为,都不能放过,更不能放纵。
三是必须夯实思想根基,持续增强“不想腐”的坚定内定力。“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
此外,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落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进军令,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打好“阵地战”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重点要落实管党治党責任。明责任方有担当,敢担当才不失责。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各级党组织要尽锐出战、善作善成,带好班子、管好队伍,打好“阵地战”,守护好一方政治生态。
要知责明责。过去,有的党委“挂帅不出征”,党委书记习惯当“甩手掌柜”,敷衍塞责、放任不管;有的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名无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要履责尽责。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推动各责任主体把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要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到党的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要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要追责问责。发挥党的建设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要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有力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总之,“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宣示,更是政治要求。必须持之以恒、善作善成,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作者简介
崔利民 陕西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