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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共同守卫祖国边疆 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2020-11-15巴彦淖尔市委统战部孙艾芳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20年2期
关键词:民族团结少数民族民族

◇ 文/巴彦淖尔市委统战部 孙艾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巴彦淖尔市地处祖国北方,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充分掌握巴彦淖尔市民族工作基本情况,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成果,由巴彦淖尔市委统战部牵头,会同宣传部、组织部、民委、发改委、教育局、扶贫办、文化旅游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深入7个旗县区和有关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调研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基本情况,认真查找民族领域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巴彦淖尔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基本情况

(一)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等大好机遇,大力实施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项目,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贯通边境牧区的临策铁路、西甘铁路和甘泉铁路等一批惠及少数民族地区交通项目先后建成,边境牧区嘎查村全部铺通沥青水泥路。投入28074万元,实施了牧区人畜饮水、牧区中小型水库改造建设等水利工程,牧区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大力发展民族手工业、民族食品加工、民族餐饮等特色产业,规划建设民族文化产业街和民族特色餐饮街,大力发展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全力打造集产业、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生态休闲嘎查村,累计打造了乌前旗乌日图高勒嘎查、临河区马场地村等7个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作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2017年以来,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350万元,重点支持各旗县区发展全域旅游、生态经济,进一步夯实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物质基础。

(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会事业长足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发展民族特色教育,切实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办学条件,建立起从幼儿园到高中较为完整的教学体系。以建立“旗县区级有院,苏木乡镇卫生院有蒙中医科”的蒙医中医服务网络为目标,新建了市蒙医医院,6个旗县全部建立了蒙中医院,全市110个苏木镇卫生院创建了蒙中医科,实施了蒙医药人员经费全额拨款和使用蒙医药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优惠政策,为少数民族健康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深入挖掘、保护、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加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丰富。

(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月”、《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六进”活动等多种活动方式,引导边境地区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八个坚持”的思想。同时,在各个领域培育和选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学先进、赶先进、促团结、谋发展的良好氛围。2019年,巴彦淖尔市成功选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模范个人2名。截止目前,我市有11个模范集体和11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有1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有100个模范集体和135名模范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16个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四)城市民族工作不断加强。各地以解决好进城少数民族就业、住房、医疗、上学、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为目标,在少数民族聚居社区设立“少数民族之家”等少数民族事务受理点,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及时发布招工信息,切实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做好服务。通过“1+N”区域化党组织共建,邀请人大代表、社区志愿者、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共同听取少数民族的意见,将社区共治发挥出最大效应。全力抓好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各旗县区都已建成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社保大厅、市场准入大厅及城建规划、便民服务大厅,入住社保、住建、民政、民委等30多个部门,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养老、医疗保险、保障性住房、低保、残疾人员补贴、民族成分更改等服务。认真落实国务院提出的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农牧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个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要求,针对蒙古族学校及民族幼儿园的生源大部分来自农牧区地区的实际,我市对民族教育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目前,全市蒙古族小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入学普及率、毕业升学率均达100%;蒙授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专任教师合格率均达100%。

(五)加强监管执法,蒙古语文工作不断加强。大力营造蒙古语文使用良好氛围,把每年5月的第一周确定为全市蒙古语文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周。积极举办蒙文通讯员培训班、蒙文翻译人员培训班、蒙古语文信息化项目成果推广培训班等活动。积极在民族中小学推广双语教学,进一步丰富蒙语广播电视频道节目,大力出版发行蒙文刊物,积极推进蒙语诉讼工作,保证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2018年,全区第五次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大会上,我市有4个集体和8名个人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表彰。不断规范蒙汉文并用,大力开展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章、文头等蒙汉文并用率达到了98%以上,门牌、标语牌、广告牌、路标等公共设施的蒙汉文并用率、规范率达到95%以上。

(六)加大培养力度,提高综合素质,着力建设一支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将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采取干部交流、挂职锻炼、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养力度。多渠道、多途径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对蒙汉兼通的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配备比例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牧区基础设施薄弱。我市作为边疆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的定位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多以农牧业为主导产业,产业单一、科技含量较低、应对风险能力较弱,农牧民增收乏力。边境地区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安全饮水、供电、通讯还没有做到全覆盖。

(二)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存在后劲不足的隐忧。民族教育教学质量不够高,蒙古族学校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人数不多,蒙古族学校教职工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蒙中医院蒙医科室设置少,蒙医药专门人才不足,缺乏蒙医药专家型人才。农牧业人才较为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为农牧民提供科技服务不够,不能很好适应“天赋河套”战略的发展。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还有待加强。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精神还不够,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存在片面认识。在思想教育引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城市民族工作等方面做的工作比较多,在积极营造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各民族更好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更好交往交流交融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方式方法载体上还需增强针对性。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够丰富,主题宣传广场、公园、展厅等宣传阵地较少;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打造实体化、大众化宣传载体缺乏;各行各业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载体拓展不够,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性不强,创建工作氛围不浓。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中,机关、企业、乡镇等创建主体把各自工作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的融合度不高,工作针对性不强,没有将创建工作延伸拓展到新经济组织、农牧区家庭等领域,没有形成全方位、多领域、无死角的创建局面。

(五)少数民族聚居的苏木镇服务能力不足。撤乡并镇后,少数民族聚居的苏木镇服务半径进一步增大,党政内设机构大幅度压缩,职能调整变化较大,苏木镇原有的站所等公共服务机构撤并后,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办事不便。少数民族聚居的苏木乡镇的党政干部缺乏,特别是缺少熟悉基层工作的双语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受专业、学历等因素的影响,报考基层少数民族聚居苏木镇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多,牧区工作的少数民族干部不足。

(六)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当前,全市处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中,“80后”年轻干部较少,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民族工作的需要。“双语”工作人员较为缺乏,能够熟练掌握汉语和蒙古语的专门翻译人才不足,翻译水平不够高,全市有关部门从事蒙文翻译人员为28人,不能满足当前翻译工作的需要。

三、对策建议

(一)坚持绿色崛起,把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基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差别化支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好国家《“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把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融入到各项事业当中,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公共事业发展的投入,着力培育民族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传统优势产业,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二是要着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以“天赋河套”品牌建设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的原则,结合少数民族聚居区地域特色和产业优势,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积极吸引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到少数民族聚居区投资建厂,重点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牧区肉羊、奶食品、绒毛加工等产品,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在信贷、土地、电力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优惠,抓紧扶持培养有条件的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依托“天赋河套”品牌,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助力少数民族群众增产致富。三是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协调各方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工作和民族手工艺品保护发展工作,深挖少数民族文化精髓,把传统文化和自然风光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草原游、边境游、民俗游、田园游,打造一批适合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旅游项目,让少数民族群众在发展旅游中获益。四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运输、安全饮水、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边境牧区“四好农村路”建设,不断改善牧区群众出行条件;加强我市北部边境牧区通讯设施建设,积极与移动通讯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实现边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4G信号全覆盖。五是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坚决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大力发展肉苁蓉种植、光伏发电、特色养殖、特色林果种植,推动高效节能矿产业发展,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二)加强保障力度,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社会事业。一是突出抓好就业创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少数民族技能培训工作,依托巴彦淖尔市重点打造的“职业电工电焊工”“致富大客货驾驶员”“爱得美妆”“鸿雁月嫂”,加强创业就业指导培训,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实现稳定就业。二是大力发展民族教育。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学校的支持力度,增加民族学校在校生的资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双语”寄宿制中小学生活补助标准。不断加强民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民族学校教师培训专项基金,积极选送优秀教师培训学习,鼓励支持教师提高教学技能。三是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区医疗卫生水平。积极构架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的苏木乡镇卫生院的支持力度,建立专家巡诊机制,定期从市、旗县区级医院选派专家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坐诊,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问题。加强蒙医院建设,做好蒙医药产业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工作。大力引进蒙医药高学历人才,与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医院、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定向培养蒙医药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医技水平。四是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精准扶贫工作。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贫工作,紧紧围绕产业扶贫,提升贫困少数民族群众造血功能。对贫困少数民族群众跟踪帮扶,实现稳定脱贫。把增强民族团结、激发脱贫斗志作为脱贫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性工作,坚持重心下移,把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把扶贫和扶智、扶志结合起来,打牢脱贫攻坚的思想基础。同时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转移就业等多种方式,发挥政策组合效应,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小康。

(三)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不断深化民族团结教育。加大对党员干部民族政策法规的培训力度,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到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教育引导,在中小学中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网络、进教材、进课堂,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社区嘎查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群众树立守望相助、手足相依的理念,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牢牢根植于各族群众当中。二是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机制。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目标,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格局。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任务,把创建工作落实到相关单位和部门。三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以每年9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为契机,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类平台,对民族政策法规进行全方位宣传,力争2020年底前各旗县区全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选树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个人和集体,积极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和谐氛围。四是统筹推进创建工作与重点工作。以民族团结为主线,将创建工作与天赋河套、脱贫攻坚、兴边富民、民生改善、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二者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最终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深挖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大力实施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一是积极推进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研究。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鼓励文艺工作者从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创作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富有地域特点、深受群众喜欢的精品力作。二是积极做好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工作。实施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养成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城乡建设,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万家、进校园活动。三是大力发展民族手工艺品产业。制定少数民族手工艺品发展规划,设立“全市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推出一批民族文化品牌,着重发展蒙古族传统服饰、金银玉器、奇石木雕、特色奶食(驼奶)等极具地域特色的产品,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五)加大培养力度,着力选拔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一是注重培养锻炼。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加大主体班次中少数民族干部比重,有针对性选派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和上级部门交流锻炼、到急难险重岗位锻炼、到信访一线锻炼,切实开拓少数民族干部眼界,提高其处理棘手难点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有计划选拔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年轻干部担任重要岗位的领导,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有针对性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招考“蒙汉兼通”工作人员,特别要加大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力度,为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做好源头准备。三是加强少数民族聚居的苏木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及时梳理苏木乡镇编制空缺情况,通过公务员考试解决苏木乡镇人员不足问题;在市县部门遴选工作人员时重点考虑有两年以上苏木乡镇工作经验的干部,评优评先时向苏木镇干部倾斜,不断增强少数民族聚居的苏木乡镇岗位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区苏木乡镇的服务能力。

(六)加强执法监管,全面做好蒙古语文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好“蒙古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教育,营造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推广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系统》,把全市美工制作部门全部纳入管理系统,对属地管理系统翻译蒙古语文牌匾情况进行监督审核,从根本上解决翻译困难、翻译错误等问题,实现网上翻译网上管理。进一步加强蒙古语文翻译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为蒙古语文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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