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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喀斯特地区绿色土地整治实现途径浅析

2020-11-14肖红燕任海利芮延龙徐中春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 2020年6期
关键词:贵州省整治土地

肖红燕,刘 ,任海利*,芮延龙,徐中春

(1. 贵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贵州 贵阳550025;2. 贵州省土地开发整治中心,贵州贵阳550001)

引言

土地整治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等方面有重要促进作用,日渐成为当前我国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重要举措,并已上升至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成为保发展、保红线、促转变、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和平台[1]。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从法律的角度正式提出土地整理,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在中央层面提出“土地整治”概念。2012年发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正式将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统称为土地整治。其通过各类工程措施对山、水、林、田、湖、路、村进行综合整治,能推进“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建设,但在以往项目规划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常聚集在以耕地为要素的整治,忽视生态要素,从而割裂“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易对土地、水体、生物等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土地整治逐渐被赋予更多内涵,亦成为当下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土地整治的综合环境效益[2,3]、生态景观[4,5]、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郧文聚等[6]提出土地整治要避免千篇一律,提倡构建具有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和具有景观美学价值的土地整治。田蜜[7]认为针对不同地区土地整治工程需要因地制宜,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应该将生态保护融入土地整治项目中,从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土地整治,注重生态效益。崔蕾等[8]构建基于植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的石漠化土地整理模式,在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融入生态理念,以此促进生态修复和改善脆弱生态环境。金桃等[9]基于耦合协调度模型分析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态势,结果显示耦合协调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

为实现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平衡发展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国务院于2010 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年习近平在贵州指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和思路”的话语。此后2016年国家将福建省、江西省和贵州省作为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并表示试验区的探索模式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和中国的经济转型、绿色发展。在此生态文明建设大背景之下,贵州省于2017年正式提出“大数据、大扶贫、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部署,并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面对贵州省多山地无平原,喀斯特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生态破坏较严重的情况,为贵州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提供足够的土地利用空间和良好的耕地资源,在贵州省开展绿色土地整治势在必行。

1 绿色土地整治概念的提出

1.1 土地整治助推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已然是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各国各界乃至各行各业都在谋求绿色可持续发展。2020年4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就推进绿色发展中提到:“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优化国士空间开发格局,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发展清洁生产,推进绿色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等方面,具体要落实到土地整治工程上,其助推绿色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0],一是土地整治项目中融入生态设计和景观文化理念,对当地的自然环境要素进行有效整合,能优化国土资源的配置,保护当地自然环境。二是其通过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进而改善环境,促进低碳生活。三是其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对土地用途进行严格管控并对废气污染地开展土地修复工作,调节人地矛盾让有限土地资源进行高效循环利用,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新增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人员这一职业,将其标注为国家绿色职业,其中包括地质调查人员等均入围国家绿色职业。其标示绿色职业旨在推动绿色职业发展,促进绿色就业,可见国家充分肯定土地整治在推动中国绿色发展方面所做的突出贡献。

1.2 绿色土地整治由来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把土地整治概括为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整治,对破坏和损毁的土地进行恢复利用,以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活动。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提到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且要注重土地生态建设和保护,以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以及绿色生活方式。贵州省编制的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也提出要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绿色土地整治、“土地整治+”等新理念为指导,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提倡推动绿色土地整治和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于是绿色土地整治的研究开始在学术界展露头角,张海鸥[11]提出绿色施工是一种资源循环利用的方式,在土地整治工程中应该加入绿色施工技术,并倡导绿色工程应当被广泛研发和推广宣传。邹於娟[12]从投入和产出角度,构建环境影响、资源投入、空间利用、产出效益和科技水平5个维度来对绿色化耕地利用进行评价。勋宛琪和朱道林等[13]用土地整治目标任务为导向,将我国土地整治时期分为四个阶段,补充耕地阶段,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阶段,综合整治阶段,山水林田湖建设阶段,并表示当前时期的主要特征是绿色化土地整治。

新时期对于土地整治被赋予的绿色使命是大多数学者及人员认同的,但是对于绿色土地整治的具体概念、内涵等相关界定和评价方法,学术界尚且没有进行深入探讨。基于诸多文献的查阅理解,绿色土地整治应该是生态型土地整治的延续和升级,提倡的是一种具有资源节约、空间集约、环境友好、生态和谐、模式创新等特点土地整治形式。

2 贵州省土地整治概况

2.1 贵州省土地利用现状

贵州省位于云贵高原东部,地处西南喀斯特岩溶地区,由于断层和侵蚀作用,境内地表崎岖破碎,蜿蜒曲折,地势西高东低,地貌类型复杂多样且相互交错,其高原、山原、山地约占全省总面积87%,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的省份[14],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和“地无三尺平”之说,山高坡陡的地表结构更加速着贵州境内水、土、肥的流失。其总面积17609868.80 hm2,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占总面积分别为25.77%、0.93%、50.76%、9.02%、3.09%、1.07%、1.41%、7.95%(表1)。林地面积是所有地类中最大的,所占面积为50.76%,耕地所占全省面积较少,约为25.77%,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仅占3.00%。2015年贵州省人口为3530.00万,耕地面积为4537415.60 hm2,人均耕地面积为0.13 hm2,高于全国人均耕地面积0.1 hm2,但其耕地质量差,中低等耕地比重大,土层浅薄,土壤资源十分珍贵。

表1 贵州省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针对贵州省土地利用现状,其土地利用存在后备资源匮乏,开发难度大,坡耕地比例大、耕地质量差、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生态环境脆弱,石漠化严重等问题。“十三五”期间贵州省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估计将达到62840 hm2,面对近些年贵州为了发展,耕地数量持续减少的情况,其“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补充耕地任务显示需要补充耕地44900 hm2。可见贵州省用地矛盾正在加剧,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亟需加大开展绿色土地整治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实施占一补一原则,节约集约用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以少量的土地资源支撑贵州可持续发展。

2.2 贵州省土地整治历程

对于贵州省土地整治的发展历程,李博等(2014)[15]进行了相关详细总结,将其分为三个阶段:(1)发育阶段,从1987 到1997年,主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2)起始阶段,从1998 到2006年,从1998年以后,土地开发工作逐渐变得有组织、规范有序。后续施行的《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土地整理开发管理规定》,让土地开发工作有了法律保障,推进了贵州省的土地整治工作。此阶段土地整理目标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主。(3)发展阶段,从2007 到2014年,这期间贵州省出台许多政策文件保障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包括2011年《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标志贵州土地整治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此后土地整治工作开始迅速发展。此阶段贵州省土地整治工作与新农村的建设开始结合,并从单一土地整治向综合型土地整治转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整治已经作为最大规模改变土地利用和生态系统的人类活动之一,担当着耕地保护、生态修复、重塑与重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重使命[8]。新时期土地整治逐步承担大任,被赋予多重使命,贵州省也进入了土地整治探索新阶段。

2015年“绿色、开放、共享、创新、协调”五大发展理念被提出,2016年贵州省被纳入生态文明试验区,2017年贵州正式提出“大数据、大扶贫、大生态”,在此期间贵州省的土地整治主要处于摸索创新阶段,其主要踊跃践行“土地整治+”理念,并探索新模式。因其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贵州省主要积极开展了土地整治+精准扶贫的模式,并开始推进“政府引导、村民自建”模式,鼓励全省上下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土地整治模式,并积极推动“绿色整治、生态修复”模式,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可知该阶段其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是一个探索创新转型阶段,土地整治整体方向开始朝着绿色生态方面发展。

2.3 贵州省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

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根据目前贵州省土地利用现状和贵州这些年开展土地整治的情况,并结合实地调研情形进行分析,总结出近些年贵州省土地整治开展中主要存在的三大问题。

2.3.1 规划设计不合理。一方面表现在规划前期调研力度不够,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据调查,在许多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都需要进行变更设计。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如下:①前期规划人员对现场勘察不深入,对项目区的基本情况不了解,忽视项目区实际情况导致前期规划设计不科学,对后期工程的开展实施以及使用产生了影响。②征求村民意见不够或未征求村民具体意见,只注重相关理论资料的收集。③与其他部门规划未协调,导致规划相撞,造成资源浪费现象。另一方面是前期规划中较少融入生态设计理念。由于贵州处于脱贫攻坚的主战区,近些年土地整治的开展主要致力于追求经济和社会效益,以新增耕地数量和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主要指标,对生态设计理念过于缺乏。2015年贵州省水土流失面积和石漠化土地面积约已占全省国土面积27.71%和17.15%。对于其脆弱的生态环境,如果对环境保护重视度不够,继续忽略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规划设计,很可能造成其水土流失现象持续恶化。

2.3.2 对损毁土地修复力度不够。贵州是我国矿产资源大省之一,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种类繁多(煤矿、磷矿、锰矿等),但其历史遗留工矿废弃用地较多。由于近些年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一些基地工业和道路生产建设项目,对土地压占、损毁严重。“十三五”期间占用损毁土地1333.33 hm2,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规模为8173.33 hm2,其中可复垦的历史遗留废弃工矿用地为4480 hm2。由于其喀斯特岩溶地貌加上山地特色,水土流失严重;泥石流、山体滑坡、旱涝等自然灾害频发,使得自然灾毁土地上升,总体损毁土地面积较多,土地复垦修复压力大。前期土地整治项目对损毁土地的不重视,大部分生产建设者把目光投向生产建设项目上,对于不包含在其生产建设项目之内的损毁土地不予治理,许多项目年代久远,主体责任人无法找到或已消失,导致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较多。此外对于这部分损毁土地的修复力度仍然不够,一方面体现在时间上,没有及时复垦修复损毁土地,导致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数量堆积;另一方面体现在质量上,并没有达到预期的质量值,且许多复垦修复的土地仍旧处于闲置状态,对这部分损毁土地再利用的效果不明显。新时期政府开始对损毁的这部分土地开始重视,并提出“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试图从源头治理。

2.3.3 土地整治开展形式单一,没有结合地域特色。在贵州省许多土地整治开展过程中,都只是简单的土地平整、修筑道路、修建水渠等工程,开展形式较为单一,没有特色。甚至有的土地整治工程并无太多实用价值,修筑后长期处于荒废状态。另外一些土地平整工程过于追求数量,对周围的草地林地开垦蔓延,或对田块进行简单的合并,导致新增耕地的土壤厚度不够,土壤板结,质量差,无法很好的为农民生产所服务。贵州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民族地域气息浓重,且山地特色较为突出,生物多样性丰富,在土地整治项目开展中,应当充分挖掘当地文化内涵、旅游特色。据2018年贵州省统计年鉴中数据显示,贵州省2013~2017年间,水稻、小麦、玉米等种植面积呈下降趋势,而中草药、蔬菜类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呈现增长趋势。可知百姓喜爱种植适宜性经济作物,因此土地整治要结合贵州山地特色,充分挖掘适宜产业,秉着“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产业走”的思路,因地制宜,创新土地整治形式,打造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名优产品。

2.4 贵州典型项目借鉴与思考

李宗发以主体地貌形态为依据将贵州喀斯特地貌划分为三个区域[16]。本文以贵州喀斯特地貌三个分区基础,分别选取一个地方的土地整治项目作为调研对象,根据实地走访与问卷结合方式,得出以下调研结果。并将每个项目亮点提炼如表2 所示。

表2 各个整治项目亮点一览表

2.4.1 贵州遵义花茂村土地整治项目。该项目实现其农旅一体化的产业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完美融合,打造出美丽乡村、优美环境的招牌。生产上,有花椒林下养鸡、特产蔬菜产业、特色果园等,产业结构相对完善。生活上,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通过土地整治平整工程与道路构建,实现村庄与产业基地完美融合,村民手工制作业,加上特色的农业产业链,带动了村里旅游业的发展。生态上,该项目区进行了农田防护网建设,以达到农田防护和美化项目区景观的作用。据调查数据分析,花茂村2014年土地流转了66.67 hm2,2015年土地流转了81.33 hm2,2016年土地流转了121.33 hm2,2017年,政府通过退耕还林的方式流转了95.4 hm2土地规划种植经济果林。通过土地整治后,土地利用率极大提高,其每公顷产值由2013年的45000 元到2017年的225000 元,更是实现了质的飞跃。近五年来,花茂村人均收入飞速提高,从2013年人均收入6453 元,到2017年16000 元(图1),短短五年时间,实现了人均收入的突飞猛进。

图1 花茂村人均年收入图

2.4.2 贵州罗甸六一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是把土地资源变为土地资产,再把土地资产盘活的过程,而罗甸县的土地整治恰好实现其目标,通过盘活土地资源存量,扩大开发整治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实现了农户得益、政府得益、生态得益的“三赢”局面。土地整治项目区基本都是由农民遗弃的荒山开垦而来。此项目开展的最大亮点来源于部门的“多规合一”,当地政府为了在该地引进企业,联合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对当地做了整体规划,实施综合整治。一方面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另一方面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因地制宜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基础上,也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该项目按照土地整治后期用途(火龙果种植)来进行土地整治,运用“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产业走”思路,并为后期拓展产业留下余地。据实地调研可知,其企业从台湾引进幼苗,改良后种植,如今种植面积已达180 hm2,年产量100万斤。目前该企业正在进行百香果和柑橘间行种植,试用阶段。自罗甸火龙果发展产业带动当地百姓脱贫致富成为标杆后,各项产业带动扶贫致富的土地整治项目接踵而至,如哈密瓜种植产业、蔬菜种植产业和四季果园产业都在尝试当中,其火龙果的产业发展,在“土地整治+特色产业”中,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土地整治模范典型项目区。

2.4.3 贵州平坝塘约村土地整治项目。该地通过土地整治,完善了基础设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土地流转,通过建立合作社,把流转土地规模化种植,发展特色种植业。亮点在于模式上的创新:三权(土地的确权、赋权、易权)的开展促进了塘约村的三变(农民变股民、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资产),把以前的“小地块”、“分分地”平整合并,盘活了土地资源。以土地入股、资金入股、社员分红的公司化经营模式,通过设立专门机构来各司其职,保证各方权益,构建出完善的产业经营体系,探索出一套独特的“塘约模式”。三权工作和土地整治工作开展,解决了塘约村大量产权权属不清、四至不明、面积模糊不准等问题,保障了农民的权益,促进土地流转。2016年塘约村的流转土地有23.36 hm2,其收入共245310.8 元,合作社入股分红率则是每股上浮大约30个百分点,从245310.8 元,达到321747.53 元(表3)。此外根据调查获取得知,2014年该村集体经济不足4万元,2016年猛增到200 多万元,从而实现整村脱贫。目前有建成大棚产业园5 hm2,其中观光大棚1 hm2,种植大棚4 hm2。全村325.4 hm2土地基本全部流转至合作社,实现村社一体化。

表3 2016年塘约村合作社土地入股流转及分红情况

3 贵州喀斯特地区绿色土地整治的实现途径理论探索

贵州省由于特殊的喀斯特地理环境,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现象严重,对农民的三生空间造成一定的影响,可谓“寸土寸金”,故其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则更要在不破坏其脆弱的生态环境基础上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基于以上三个项目区的调研实践以及诸多文献阅览,结合贵州省主要地域环境,针对目前贵州省存在的三大主要问题,提出自己主要看法并制作出贵州省绿色土地整治实现途径理论框架,分析出其绿色土地整治实现途径主要有规划途径、技术途径和政策途径等(图2)。

图2 贵州喀斯特地区绿色土地整治实现途径理论框架图

3.1 规划途径

在规划中植入绿色思想,加入生态规划设计理念,对生态格局、景观功能和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区域进行特殊保护。土地整治要依据“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原则,统筹各部门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例如贵州省最新编制的《贵州省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及村土地利用允许建设区划定技术细则》中就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规,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及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推进村庄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划“两规合一”,以求实现在村域空间内形成“一张蓝图、一本规划”的美好愿景。在达到多规融合的状态时,新时期由于部门职能的合并,开始追寻“山水林田湖路村”生命共同体的建设,国土空间规划概念也被提出并成为部门整合以后比较倡导的规划,其需要有全域统筹观念,所考虑范围较广、复杂性高、系统性较强,是实现绿色土地整治必要的途径,需要国家及研究界的学者们共同探索,完善国土空间规划。

3.2 技术途径

在贵州省实行绿色土地整治,需要完善相关的土地生态修复技术,从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解决贵州大部分历史遗留矿山后期修复问题。其首先要加大对绿色整治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推进土地测控技术的发展,从科技方面对生态国土提供技术支持。其次要构建大数据平台,建立全国性综合监测网络,积极推进土地复垦修复技术、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的开展,实时把握土地利用最新信息。最后可以构建信息反馈机制,完善土地整治后评价工作,构建多层面多指标评价体系,例如石漠化治理面积、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工矿废弃用地复垦面积、土地损毁修复面积和生态造林面积等生态指标,优化完善技术经济指标体系,从而健全绿色土地整治综合成效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土地复垦修复与绿色矿山建设,为绿色土地整治长期稳定的实施提供保证。

3.3 政策途径

跟紧中央步伐,土地整治工作与政策结合,可获取资金上的扶持,从多元渠道拓宽整治资金的来源。比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美丽乡村建设政策;2017年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以及2018年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支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其要求从2018年开始,调整完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支持政策,促进农村土地的完全可利用性,确保农村生态化建设,确保农村农民能增收受益;同时实施奖补措施。由此可知,土地整治与政策相结合,能使土地整治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和发挥土地整治的最大功效。考虑贵州省地域特色,发展“土地整治+”模式(如土地整治+扶贫,土地整治+产业,土地整治+生态景观等),发挥土地整治1+N 的综合效益。针对贵州省喀斯特地貌,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实际情况,要积极推动“绿色整治、生态修复”模式,在与中央政策紧密结合基础上,加强土地整治模式的创新,避免土地整治形式千篇一律。

3.4 其他途径

图3 长沙县金井镇生态型沟渠设计实图

借鉴国内外先进典型案例,有助于在土地整治具体实践中找到方向。例如长沙县金井镇生态保护型土地整治项目中“青蛙客栈”的沟渠设计,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生态型沟渠案例。其运用石头嵌入型生态护坡和创新型生态沟渠设计(图3),渠面由圆孔砖或者菱形孔砖铺设,在渠道旁设置小斜坡,在节省材料的基础上供水生植物和小型动物在孔内栖息通行。此外结合贵州山地特色,实施土地平整工程,可以表土剥离和土壤培肥方式,保持水土质量。实行坡改梯修筑水田的同时建设生态型田坎,保持生物多样性。田间道路工程则需要摒弃以前追求直且硬化严重的问题,借鉴生态化田间道路(图4),生物通道口和生物引导栅栏等设计,既节省材料,又能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鉴于贵州省的山地特色,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开展较少,建议在贵州石漠化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开展建设生态防护林,达到保持土壤,防止水土流失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作用。可根据项目区情况增加其他项目工程,例如可根据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建设生态走廊,把项目区零散的植被区块连接起来,方便动物的迁移和栖息,同时又能把分散的景观都串连成一个整体,形成一个生态网络,提高项目区生态稳定性及观赏性。

图4 生态型田间道路

4 结论与展望

土地整治是为了提高土地承载力,实现土地永续利用,从而打破原有生态系统构建一个新系统的活动过程[17]。但土地整治中开展的各类工程措施对生态系统影响有正负与是否可逆之分[18]。因此对于贵州省喀斯特地域环境土地整治的实施,更是需要深谋远虑、从长计议。在贵州省土地整治历程中,无论是从发育阶段、起始阶段、发展阶段再到现阶段探索创新转型阶段,其一直致力于借用土地整治来盘活贵州少量的土地资源,但近些年贵州省土地整治的开展,依旧存在规划设计不合理,对损毁土地修复力度不够,土地整治开展形式单一,没有结合地域特色等问题。通过对贵州省三个典型项目区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诸多文献研读分析,提出贵州省绿色土地整治实现途径理论框架,探讨出其实现途径有规划途径、技术途径、政策途径和其他途径,指出绿色土地整治要以规划、技术与政策无缝衔接,从理念上入手,从方法上借鉴,从模式上创新,从而推动贵州省绿色土地整治的实现。

对于新时期提倡的绿色土地整治,追求在不对项目区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同时又能够发挥土地整治的最大经济社会效益。据此需要不断参考先进典型土地整治模式,在其基础上进行创新,从而探索出适合本区的绿色土地整治。但是由于笔者专业知识和个人能力有限,对于贵州省绿色土地整治实现途径的探索研究仍停留在理论层面。如今贵州省在提出口号“大生态、大扶贫、大数据”后,新增“大旅游”的战略,如何抓住贵州省“大生态”的链子去发展“大旅游”,则需要在“大数据”背景下,搭建具体操作平台,即绿色土地整治平台,让土地资源与大数据动态结合,把贵州省的绿水青山通过具体实践变成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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