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政策解读
2020-11-14
中国化妆品 2020年6期
2020年05月12日,根据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的决策部署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的工作要求,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政策解读》。
境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首次进口前,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委托境内责任人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办理账号注册、产品备案信息报送等工作。境内责任人通过备案系统上传完成电子版备案资料后,向负责备案管理的湖南省药品监管局办理备案。
药品监管部门在产品备案后组织对备案资料的监督检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产品安全性判断的,应当要求境内责任人于30日内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发现依据现有资料无法判断产品安全性的,应当告知境内责任人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并在确认备案资料符合要求前暂停进口及销售该产品;发现存在违法情形或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对相关产品进行责令下架、召回处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注册地在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境内责任人,由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其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来源/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