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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影视明星管理模式对比及启示

2020-11-14薛耀文

电影文学 2020年8期
关键词:经纪明星影视

张 璐 薛耀文

(1.山西师范大学 戏剧与影视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4;2.太原师范学院,山西 太原 030600)

影视文化凭借独特的传播和表现方式,丰富了公众的文化娱乐生活,让影视产业收获了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展现了其重要的社会效益。当下,“资本”“互联网”“泛娱乐”等新要素充斥在影视产业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行业规范化发展的新挑战,影视明星作为影视行业最重要的行业主体,需要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为影视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事实证明单个影视作品可以没有大牌明星的存在而依旧获得高票房,但一个没有影视明星的影视产业是难以想象的,经典的好莱坞明星制就是美国影视产业长盛不衰的重要法宝之一。好莱坞模式具备制片人制度、类型电影和明星制三个基本特征,其中明星制有系统的制造机制、控制机制和再增值机制,相对完善的明星制体系是好莱坞得以发展的重要保障。

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影视产业经历了探索式发展、起伏式发展、高速化发展。如今,正在向规范化发展路上迈进,而明星制的缺位一直是影视产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因此本文将1949—2019年划分成四个阶段,分析各个时期中国影视明星管理模式变迁。从生成机制、日常管理、惩罚机制、再增值机制四个方面进行中外明星管理模式对比分析。结合分析结果,提出新时代中国影视明星管理模式的探索路径。

一、中国影视明星管理模式变迁(1949—2019)

(一)十七年电影中的影视明星管理(1949—1966)——荣誉与使命

新中国建立后,各项事业百废待兴,影视文化凭借独特的传播和表现方式,担负着特殊时期的社会责任。作为影视产业的重要主体,影视明星也承担着时代赋予这个职业的荣誉与使命。

新中国伊始,电影明星大都隶属于北影厂、长影厂和八一厂等国营电影机构,对演员的培养和使用表面上照搬苏联斯坦尼斯拉夫表演体系,实际上更看重明星效应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中的作用发挥。计划经济背景下,电影类型高度同质化,以意识形态教育和社会思维整合为宗旨的新中国电影功能定位,不允许明星私自参与营利性表演活动。作为消费偶像的电影明星,政治使命与身心塑造成为这一时期中国电影产业和电影明星的历史宿命。

影视行业的组织机构也随之开始设置,半官方的电影行业管理组织——中国电影家协会和专门的电影出版机构——中国电影出版社建立起来。1950年,出台了《中央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草案)》,六级以上的演员都可以划入高级知识分子行列,享受国家提供的衣食住行、医疗卫生等各方面的待遇。1956年,国务院通过《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文艺工作者实行文艺工资级别,最高级为一级。1957年,电影系统内部开始实行基薪加酬金的工资制度。这一时期,在政策上明确了演员的薪资分配。

1956年“双百”方针的提出,为促进国家艺术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指明了方向。20世纪60年代初,22大明星选举和电影“百花奖”应运而生。周恩来总理亲自倡导选出了新中国22大明星,他们是在政治合格的基础上,更多以明星的艺术修养和银幕号召力为出发点,对于获奖明星来说更是一种政治荣誉。在当时,各类大众评奖也提升了电影明星的工作积极性和社会影响。

总之,新中国建立后,影视业开始伴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从机构设置、政策完善方面逐渐走向正轨,同时22大明星选举和电影“百花奖”也提升了电影明星的社会影响。而“明星”在当时的中国更像是一个荣誉称号,而并非电影产业体制的重要环节和必备元素。

(二)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影视明星管理(1978—2000)——改革与探索

1978年,改革开放拉开序幕,中国各项事业进入了改革和发展同步进行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内,更多的影视明星通过多种媒介进入百姓生活,部分明星加入了出国大潮,各项随着时代变化的影视产业政策应运而生,等等。为了加快影视产业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中国影视明星的管理进入了改革与探索期。

报刊作为当时影视业重要的宣传阵地,其中《大众电视》《大众电影》成为公众了解影视作品和影视明星的重要媒介,观众不仅可以了解影视资讯、参与明星评奖,还能写信提出意见和建议,拉近了公众与明星的距离。20世纪80年代部分演员凭借优秀的影视作品树立了典型的银幕形象,并获奖成为家喻户晓的影视明星。金鸡奖、百花奖、华表奖成为当时的评选大奖,他们分别代表着观众、专家和政府的评选标准,在80年代充当着新时期中国电影明星制度建立的基石。

奖项的设立,随之而来的是明星崇拜和明星文化的逐渐萌生,刘晓庆就是当时的典型代表。《小花》播出后,曾先后六次获得“金鸡”和“百花”奖,刘晓庆成为当时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成为当时人们的集体梦想。国门的打开,也让众多明星加入出国大军,如陈冲、张瑜等当红影视明星。20世纪80年代,演员还是多属于电影厂等国营机构,没有对应的片酬标准,由于当时明星制度建设缺位,留在国内的影视明星也开始走穴,整个行业的商业化气息愈浓。

1992年中国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3年电影体制改革启动,随后1994年开始实施好莱坞大片引进制度,中国电影巨星时代姗姗来迟。好莱坞经营多年的明星制度开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相融,明星号召力开始凸显。为了适应发展需求,相关行业政策相继出台。1995年中国第一次颁布有关“经纪人”的规章——《经纪人管理办法》,表明明星“走穴”合法化,同时也表明了明星管理的逐步市场化、职业化和专业化。1996年国务院发布了《电影管理条例》,为影视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改革开放促进了影视产业发展逐步融入市场经济建设,明星管理开始市场化运作,通过奖项的设立也扩大了影视业的社会影响。虽然在这段时间整个影视行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机构设置不健全,与国外系统化的管理模式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新世纪以来的中国影视明星管理(2000—2015)——繁荣与危机

新世纪以来,随着加入WTO,中国对外的大门打开,国外影视文化涌入。国内消费者在满足物质消费的基础上,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影视剧、影视明星参与的综艺节目成为观众追捧的对象,还涌现出不少有巨大商业价值的热门明星IP。

2000年以后,负责明星日常管理的非官方机构逐渐丰富起来,有独立经纪人、影视集团所属的经纪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几种模式。内地的王京花、李小婉、常继红、袁涛等“金牌经纪人”手握大量艺人资源,在业内发展较为成熟。作为内地大型影视集团,华谊兄弟传媒集团在2003年开创艺人经纪业务板块,掌握了当时70%以上的艺人资源。与此同时,橙天智鸿、海润千易、博纳英龙等几大演艺经纪公司相继创立,与华谊兄弟形成鼎立之势,明星经纪行业开始步入了产业化、正规化的发展道路。2010年前后出现了由知名影视演员创办的经纪公司——明星工作室,并占据较大比例,但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艺人经纪公司还是以诞生于大型民营影视集团背景下的经纪公司为主。直到2006 年,中国经纪人的资格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开始进行,各影视院校也创立了经纪人专业。明星经纪繁荣催生下的商业性评奖也开始进入公众视线,区别于各类官方评奖的以表演艺术水平为主,出现了过度商业化的苗头。

民营资本的进入,让整个影视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中华谊兄弟发展最为突出,特别是在明星效应的运用上,华谊兄弟拥有独立的经纪公司,与影视圈众多一线影视明星签约,拥有良好的资源。尔后逐渐出现了开心麻花、天娱传媒、华策影视、嘉行传媒等艺人经纪公司。张彩虹(2017)认为我国明星制度的建设要从2002年民营电影公司新画面推出的《英雄》开始,它催化了渐趋成熟的明星制度,但过度商业化为以后的危机埋下了隐患。

2003年文化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更有针对性的《文化经纪人管理办法》,涉及范围包括受文艺创作者、文艺表演者的委托所从事的文化经纪活动等。但新千年前期制度的不完善、经纪活动的不规范导致了明星危机的发生,如刘晓庆、毛阿敏的偷税漏税风波。

2014年开始互联网媒介发展迅速,更多演员从网络平台出道。资本与媒体的加入,使影视明星现象出现了裂变。网剧的出现,让更多演员从平台脱颖而出。有的由选秀节目胜出后,通过系列营销手段的运作,当拥有更多人气、流量时,被网剧制作团队看中并推出影视作品,他们是互联网技术发展与资本运作合力背景下的“幸运儿”。特别是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进入娱乐经纪业,他们凭借强大的资本、网络平台、大数据等资源,为演员的推出和运营提供了多维度跨界平台,“明星”上热搜成为各大社交媒体平台的常态。为了规避风险,以嘉行天下、喜天影视为代表的公司探索出了“影视+经纪”的双保障模式,形成了各自的文娱生态闭环。

总之,这段时间内,在中国电影中有了“走向世界”的电影明星,也有了更多在本土具有一定票房号召力和影响力的明星,明星效应极速膨胀,“流量明星”一词进入了公众视线。但过度依赖明星影响力和号召力,也使影视作品本身的质量受到了影响。同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明星问题日益凸显,并引发了社会关注和负面网络舆情。

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长篇讲话,指出:作品是要靠人来书写的,第一就得有“大批德艺双馨的文艺名家”,这样才有可能创造出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作品。这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首次召开针对文艺工作的会议,对文化艺术界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四)新时代以来的中国影视明星管理(2015—2019)——规范、重整与再出发

从2014年底开始,政府、行业、公众都意识到了文艺工作者对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开始重视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国家层面多次强调了文艺工作者德艺双馨的重要性,并开始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影视明星行为,媒体平台的多样性也让社会公众的监督效力越来越强,整个影视产业乃至文化产业在经历了繁荣、危机之后,开始重整向规范化发展迈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的文艺工作座谈会后,又多次在讲话中对文艺工作者、文艺作品提出新希望。2016年11月30日,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给广大文艺工作者提出四点希望:坚定文化自信,用文艺振奋民族精神;坚持服务人民,用积极的文艺歌颂人民;勇于创新创造,用精湛的艺术推动文化创新发展;坚守艺术理想,用高尚的文艺引领社会风尚。2018年6月25日,习近平给新近入党的电影表演艺术家牛犇写信:“希望你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在从艺做人上作表率,带动更多文艺工作者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人,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贡献力量。”这实际上从国家层面回答了“文艺工作者应做什么样的人”的问题。

政策方面来讲,2017年中国首部文化产业的法律《电影产业促进法》出台,其中总则第九条明确要求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2018年,当行业制度的完善跟不上快速发展的行业形态时,问题出现了,影视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2018年10月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阶段、督促纠正阶段、税务抽查阶段。截至2018年底,自查申报税款117.47亿元。同时,面对网上争议不断的明星片酬问题,2019年4月19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的通知》,重申了“全部演员总片酬不超过总制作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的要求。

进入新时代,党和人民对文艺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2018年8月21日至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时指出,要引导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伟大时代,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书写中华民族新史诗。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自觉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用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和做人处事陶冶情操、启迪心智、引领风尚。

2019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委员时强调,新时代呼唤着杰出的文学家、艺术家、理论家,文艺创作、学术创新拥有无比广阔的空间,要坚定文化自信、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2018年,改革开放40周年,老一辈表演艺术家李雪健获改革先锋称号、改革先锋奖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表演艺术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之际被评为“最美奋斗者”。2019年著名表演艺术家秦怡获“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这是国家层面的对表演艺术工作正确价值观的最高荣誉和肯定,是全体表演艺术工作者努力的方向。

新中国建立71年以来,中国的影视产业经历了探索式发展、起伏式发展、高速化发展。如今,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形态,影视产业到了向规范化发展的路径探索时期。学者杨柳(2008)认为中国影视明星遭遇到的尴尬,一方面缘于中国特定时期的文化语境的制约,更主要的原因在于中国电影明星运作机制本身的某个环节出现了断裂和错位,导致了电影明星身份的畸形发展。因此,在基于中国国情的现实基础上,需要借鉴国外影视明星管理模式的成熟做法,来规范中国的影视明星管理模式。

二、中外影视明星管理模式对比

经典的好莱坞明星制有系统的制造机制、控制机制和再增值机制;韩国有系统的造星机制,且对违法的明星有很严格的惩罚措施。国外在明星的选拔、管理、惩罚和再增值上有成功的做法,也有值得借鉴的失败经验,本节从生成机制、日常管理、奖惩机制、再增值机制四个方面进行中外明星管理模式对比分析。以期能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基于中国国情的影视明星管理的路径探索。

(一)生成机制

明星的生成机制是明星制的第一步。韩国被誉为造星工厂,以SM为典型代表,有相对成熟的练习生制度。演员被选中后在经历系列的专业培训、市场测试后,由经纪公司推出,尔后通过商业演出、品牌代言、影视表演等形式获得收益。

美国好莱坞围绕明星的制造已经建立起一套成熟的猎寻、选拔、培养、定型、包装、市场测试系统。好莱坞的国际巨星靠类型化特征很明显的角色成为明星,许多影片都是为推出某位明星而量身定做。因此好莱坞明星制的核心是,明星签约制并围绕明星进行重要影片的生产、宣传,使明星资源成为好莱坞的法宝。

日本的演员能够成为明星有很长的路要走,一个演员必须能够接到足够多的主角戏,而且要有足够高的收视率,否则日本演艺圈不予认可。杰尼斯事务所是日本艺人经纪公司事务所的典型代表,他们通过打造偶像团体、产业链运营,而实现全线盈利。

中国的影视明星大多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知名的艺术院校。他们通过扎实的理论知识、优秀的影视作品以及媒体的持续运营,逐渐进入公众视线,而成为影视明星。也有定制的“造星”模式,他们发掘、培养自己的明星,并根据外形特质进行准确定位,选择角色进行包装和宣传,比如新版《红楼梦》在拍摄前,通过大型选秀节目《红楼梦中人》挖掘并带红了一批影视明星。还有知名导演发掘和培养的影视明星,如张艺谋导演培养的巩俐、章子怡,她们不仅成为国内知名影视演员,更成为中国演员“走出去”的代表。当下,随着网络平台的兴起,明星的生成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有通过选秀节目脱颖而出、凭借网络影响力和号召力而成为影视明星,也有通过知名网络平台的自制网剧出道而逐渐进入大众屏幕,他们中的多数被网民称为“流量明星”。流量明星的走红更多依靠的是网络影响力和号召力,因此这个群体的表演艺术水平参差不齐,也成为影视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二)日常管理

印度宝莱坞对明星的管理方式采用特有的家族式管理,因出演签署的协议多通过非正式的社会关系达成,既不通过代理人和律师,也很少使用书面合同。影视明星则习惯建立在个人信任的基础上工作。日本的“事务所”是发现、培育、推出并管理演艺人员的地方,日本明星都在“事务所”强有力的管理下发展,它的工作犹如一条严谨的生产线, 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包括明星的薪资等事务都在事务所严厉的“包干制”下运作。

以CAA、ICM、UTA、WMEE四家公司为首的娱乐经纪业是美国娱乐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以CAA为例,好莱坞约三分之二的一线明星均属于好莱坞创新艺人经纪公司(CAA),并秉持只做专业经纪人不参与任何制作的理念,采取捆绑式销售、流水线式项目生产服务。经纪公司不会通过强硬的方式与艺人绑定,而是通过提升自己对客户的吸引力,构建与客户的稳固合作关系,来完善对客户的服务。除了经纪人之外,好莱坞系统里还有经理人,他们旨在为客户的职业生涯提供咨询,并为客户的事业发展提供协助与培训。

在机构设置方面,美国经纪业在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之路上走在世界前列,有美国娱乐经纪协会ATA、美国演员平等权益协会AEA等更完善的行业协会设置做保障。同时政策完善程度也相对更高和规定更细致,例如美国经纪人行业工会条约和TAA法则明确规定经纪人不可参与制片;美国经纪公司的合同纠纷以及违约赔偿都要按照美国娱乐经纪协会ATA、美国演员平等权益协会AEA的相关规定来协调;经纪人受《人才经纪法案》约束的同时,还必须遵循职业工会规章制度的准则,一方面维护演员权益,另一方面也促进了行业规范化发展,如演员工会要求演员不得与未获工会核准的经纪人合作等。

王杉(2012)将中国经纪公司的模式归纳为:“纯经纪”模式、“联盟”模式、“一体化”模式。中国规模较大的影视集团华谊兄弟经历了保姆式管理、订制模式和职业化管理的阶段,目前已经形成产业链式运营、集团化经营模式,在中国同行业中专业化程度较高。嘉行天下等艺人经纪公司,通过打造现象级影视明星带动公司发展,凭借专业的分工和运作模式,充分利用资源,针对性地实施营销体系,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收益。

一段时间里,中国内地很多演员选择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来当经纪人,“家长制”经纪人现象凸显。这些人大多缺乏专业的素养,未接受过专业教育就上岗,面对危机时显然应对不足,带来了很多衍生问题。常见的保姆式经纪人、明星经营独立工作室、合伙制经纪公司,这些模式均靠个人魅力和私人情感维系关系,抗风险能力较弱。

(三)奖惩机制

影视产业作为朝阳产业,在相关制度还不完善的时期,会有“钻空子”的行为出现,对此各国也有不同程度的惩罚应对措施。通过对比中外影视明星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以期能为完善中国影视明星管理体系提出建议。

韩国对于引发社会性争议的演艺人的社会容忍度较低,轻者不能出演节目,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无限期封杀,如逃兵役的艺人、吸毒艺人、涉及性丑闻艺人都面临着彻底封杀。韩国演艺界的不少大牌也曾因偷漏税而被媒体曝光,一些明星甚至主动退出演艺圈,以此求得大众的原谅。2011年初,韩国国家税务厅曾对演艺界高收入人群进行全面的税务调查,结果裴勇俊、张根硕等明星被曝光漏报、瞒报收入,进而被相关部门追缴巨额税款。

针对艺人偷税漏税的问题,各国有对应的法律制裁措施。2010年,美国黑人男星卫斯理·斯奈普斯,涉案的税金高达1200万美元,他被佛罗里达州以“故意不申报个人所得税罪”判处3年监禁。美国热门真人秀《幸存者》的冠军理查德·哈奇获得主办方100万元奖金,因没有交税,被判处51个月监禁。日本对偷税漏税的处罚力度极大,一旦被税务部门提起诉讼,坐牢不可避免。日本艺人的税金通常通过所在事务所缴纳,日本国税厅对事务所的监管十分严格,必须遵守法律做到一切经济往来有账可查。若事务所被发现有偷税漏税的事实,不但有可能被罚到关门,社长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美国、韩国、日本对涉毒的演员“零容忍”,一旦涉毒演艺生涯也将走到尽头。

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学术型评奖“金鸡奖”和代表观众审美偏好的“百花奖”一直延续至今,并又推出了更多全国性的奖项来激励德艺双馨的影视演员。同时也对“劣迹艺人”设置了诸多限制和约束,2014年9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暂停播出相关影视节目的通知》公布,通知中强调:影视编剧、导演、演员因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电视台和有线网络公司等相关单位,对于有上述违法行为和丑闻劣迹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影视剧、影视节目,一律暂停播出。同时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多数艺人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上缴应缴税款。

(四)再增值机制

Whtney Stine在1993年的研究结果表明,一般明星类型的周期大约为10年,根据年龄段进行划分:天真活泼型(5~14岁)、青春偶像型(15~24岁)、年轻有为型(25~34岁)、魅力成熟型(35~44岁),并按3∶4∶3的比例划分为成型期、定型期、转型期三个职业生涯阶段。为了延长影视明星的职业生涯,各国在粉丝维护、危机应对与处理等方面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以实现影视明星的职业再增值。

对于演员自身来说,在转型期,影视剧的类型、角色的选取以及剧本的质量都决定了是否能顺利度过转型期而进入下一个职业期。比如,吴京出演动作片较多,但直到他的职业中后期《战狼》的播出,职业生涯才有了新的突破。

在职业生涯的转型期,能否保持持续的粉丝关注度和影响力,决定着影视明星是否能持续活跃在银幕内外,因此维护粉丝群体也是经纪公司重要的工作之一。日本为追星族建立了粉丝俱乐部(Fans Club,简称FC),粉丝会员除了拥有一些接触明星的特权外,需要缴纳会费,所以粉丝俱乐部也成为收益可观的明星附属产业。中国的当红影视明星大多拥有强大的线上线下粉丝后援团,他们借粉丝队伍建立慈善公益基金,维护粉丝的同时也扩大了自身的社会声誉,最典型的就是TFBOYS组合。

面对危机的处理态度和应对方法也决定了影视明星能否顺利度过危机时期并实现再增值。中国影视明星在出现危机后,态度诚恳并在短时间内澄清、道歉,能起到好的挽回效果。有的明星在重塑形象的过程中,尝试逐渐转移注意力来化解严峻局面,最常见的是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方式有助学、捐款、慈善义演等。但涉及违法的明星要复出是十分困难的,需要持续付出努力,但也无法确定一定能够成功复出。涉事后复出的中国影视明星刘晓庆是极为少数的幸运儿,她的复出建立在职业初期优秀作品的积淀以及涉事后声誉的极力维护上,但复出后的社会关注远不及之前。

通过以上分析发现,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速度远不及影视产业的发展速度,相比之下在生成机制、日常管理、奖惩机制的各个环节,国外都相对更规范和严格,但在增值机制环节还没有系统的经验可借鉴,各国都还在摸索之中。因此,需要结合国外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来探索新时代背景下中国影视明星管理模式。

三、新时代中国影视明星管理模式路径探索

进驻中国的国外经纪公司已经整合了一部分优质的演员资源,这对探索基于中国文化语境的明星管理模式的需求更加紧迫。新时代中国影视明星的管理模式,要引导影视明星深入思考如何在国外影视文化强烈冲击下树立独有的银幕形象。消费主义时代的明星崇拜为中国电影明星的社会形象塑造提供了一个绝佳契机,在此背景下,明星制的关键是如何将明星形象符号与观众、时代共振,要同时满足观众崇拜的需要和时代精神的需求。因此我们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要融通中西文化价值差异,探索基于中国文化内核的明星制。

(一)专业教育与优秀作品为前提的生成机制

高标准的行业准入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当下,活跃在中国银幕的影视明星约70%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专业的艺术院校。专业化的教育是优秀表演艺术水平的前提,也是成为演员乃至明星的重要前提。对比发现,欧美的学校更加重视校园戏剧教育,很多演员在求学路上,通过校园戏剧教育的熏陶,逐渐发现喜爱表演,而转型成演员,因此丰富校园戏剧教育,是发现优秀演员的重要途径之一。

优秀的影视作品是从演员到明星的重要前提,是明星延续职业生涯的重要载体。被观众认可的影视作品,不仅是与主流消费群体品位相匹配的作品,是经历了剧组猎寻演员、选拔、定型、包装、制作等一系列程序后,经市场检验后被认可的作品。

因此,新时代中国影视行业要选拔和培养德艺双馨的优秀演员,要把优秀的影视作品和精湛的表演艺术水平作为前提。在加强艺术院校专业教育的同时,要注意提升德育教育,将德艺双馨的职业道德要求贯穿专业教育始终。鼓励其他普通类高校发展校园戏剧教育,吸纳热爱表演艺术的高校学生来丰富演员队伍。同时影视行业协会和经纪公司要双把关,要以影视作品的质量为重要的认可标准来提高影视行业的准入标准。

(二)专业化与规范化为基础的日常管理体系

艺恩数据显示,仅2017年,新成立经营“艺人经纪”业务的企业就达3036 家,企业数量呈爆发式增长。同时,目前中国A股还没有一家专业的艺人经纪的上市公司,这方面与好莱坞经纪业发展的集团化、专业化存在很大差距。目前,除嘉行天下、喜天影视、华谊兄弟等较大的影视公司有专业化程度相对较高的经纪业务外,还存在着由明星身边亲友组成的经纪公司,整体呈现出小而散且专业化和规范化程度都不高的现状。通过整合现有的艺人经纪公司、发展规模较大影视公司的经纪业务,运用资源整合等有效手段,使经纪行业向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可以提高艺人经纪业的抗风险能力。从产业链视角为明星选拔、参演作品、宣传、代言、商演、合同签订以及危机应对等各个环节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管理。

(三)法制完善与行业协会协同监管为保障的奖惩机制

2017 年 3 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落地实施,中国第一次从国家法律层面对电影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提出要求,明确提出德艺双馨的要求,规定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在激励机制方面,应继续加强国家级影视类奖项的社会影响,通过奖励优秀作品、优秀表演艺术家,形成积极向上的行业生态。同时艺人负面信息频发已经暴露了经纪公司在艺人职业道德培训、经纪管理方面的漏洞,仅靠经纪公司自身约束远远不够,需要行业协会的协同监管。习近平在祝贺中国文联中国作协成立70周年的信中强调作协要认真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明确了行业协会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因此要构建多部门协同监管的影视行业奖惩机制,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影视行业协会的职能。

(四)职业规划与社会责任为支撑的再增值机制

媒体作为明星最重要的银幕外生存媒介,媒体形象与银幕形象、个人形象有同等的重要性,三者构成了影视明星作为一个IP的整体形象。为了延长明星的职业生涯,应科学应对在成型期、定型期、转型期各阶段的明星再增值。建立系统科学的职业规划为明星准确定位,在对应的职业阶段选择相应的角色。大多明星就是因为在转型期找不到合适的角色和剧目,或者出演与自身形象不契合的剧目,而加速了职业生涯的终结。因此影视明星要做好职业规划,应着眼于长远发展,而不是短暂的巨额收益,短期流量换取明星的负面形象的做法得不偿失,同时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好的社会形象也是明星延长职业生涯的一个重要策略。

新时代背景下,基于中国文化语境的明星管理模式,应当选与育、管与治、奖与惩相结合,形成以专业经纪公司为主、行业协会为辅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模式。促进组织机构设置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建立符合时代需要的影视明星队伍,为繁荣影视产业提供人才保障。

结 语

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韩国等其他影视产业发达国家,在利用影视明星开展对外文化输出方面都取得了实质性成效。美国、印度等国家电影产业的持续繁荣得益于以好莱坞、宝莱坞为代表的组织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构建的一系列完善的体制机制。他们拥有一批素质良好、演技精湛,在国内外拥有众多影迷并被广泛认可的影视明星,而科学合理的明星管理体系是重要的保障。

我国与好莱坞不同之处在于,好莱坞明星制的建立为商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服务。步入新时代,中国的明星管理模式需要建立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重基础之上。而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将使影视明星的选拔、管理、奖惩工作更为规范,为新时代我国影视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人才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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