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负责、自律、有情的纪检干部
2020-11-13张微
张微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过一系列重要要求,作为从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干部,要继承优良传统、加强党性修养、勇于担当、做好标杆,为建設百年企业做出积极贡献。
强化“三责”担当
“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提倡“把心放在工作上,把工作放在心上”,就是要“在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
对群众要负责。反腐倡廉是当前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更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我们脱离了群众,就会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作为执行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对人民群众怀着一颗谦虚谨慎的学习之心,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团结群众,真正做群众可亲、可敬的贴心人和有责任感、能担当的党员干部。
对自己要负责。轻视名利即淡泊名利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是高尚的人生态度,宽广的人生气度。许多人因为贪污受贿、买官卖官而受处分、进牢笼,他们的深刻教训警醒着我们,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都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良好的心态,守住做人做事的底线,不越“雷池”,不闯“红灯”,珍惜自己来自不易的成长经历,珍惜自己的前途未来。
对“身边人”要负责。党员干部的好作风能带出好家风,好家风又能促其养成好作风。家风不正,做人态度和做事方法就会出问题,导致“身边人”容易触犯法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当好家庭的“掌门人”。要从严治家,立好家规,时常教育家人严守法纪,公私分明,以平常心对待名利。
做到“三畏”自律
做人应心存敬畏,有所畏惧,因为“恐惧是理智的开端”。恐惧感和羞耻心能使人不去为非作歹,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要敬畏法纪。法纪既是对个人的约束,又是对个人的保护。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政纪的监督者、执行者,一定要成为敬畏法纪的典范。要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决不能心存侥幸、知法犯法、滥用职权、挑战法纪的权威,等到接受组织处理、自尝苦果,对不起的不仅是组织、家人,还有自己的人生,结局只会让人追悔莫及。
要敬畏权力。“官有所畏,业有所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谨慎作风,以感恩之心对待手中权力,把职权看得小一点,把责任看得大一点,常惧权力之威,管得住手脚,经得住考验,抗得住诱惑,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立足本职岗位,有所作为。如果对权力缺乏正确的理解,在用权上为所欲为,势必导致私欲膨胀,专权乱权,最终必然栽跟头,走向自我毁灭。
要敬畏舆论。口碑是群众对干部品德、政绩和作风等一种发自内心的口头称许和评价,也是群众衡量干部的重要标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敬畏舆论不能“畏而不敬”,要主动迎上去,善于从事态中见微知著,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持清醒头脑,保持高尚情操,保持良好的形象,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坚持“三情”干事
怀着什么样的感情去干事情,那么事情的结果就是什么样的。作为纪检干部,带着积极向上的三种感情去干事创业,是对事业和自己负责的体现。
对事业要有激情。高昂的激情是推动工作不断进步的引擎。保持旺盛的工作激情,就能在艰难面前无所畏惧、勇往直前、攻坚克难、成就事业。纪检监察工作要面对大量平常繁琐的工作,非常清苦,需要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做到平常干得好、关键顶得住,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对工作要有热情。有热情才有动力,有热情才能成功。纪检监察工作是监督党员干部的一项特殊工作,工作中常常遇到党员干部的误解,经常“得罪人”,甚至遭到打击、报复,没有忠诚于党、服务人民的满腔热情是根本不可能干好这项工作的。只有热情工作,时时做到手勤、脚勤、脑勤,才能在艰苦的条件里成就一番事业。
对群众要有真情。我们要“当群众的贴心人”,对群众就一定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常念养育之恩、深怀感激之情。对群众怀有一片真情,就会以爱心对待群众的困难疾苦;对群众怀有一片真情,就会以真心倾听群众的意见诉求;对群众怀有一片真情,就会以责任心解决群众的期盼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宗宗有着落”。 (责任编辑:江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