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视角下旅游产业对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的影响研究
2020-11-13郭璇瑄蔡文青
郭璇瑄,蔡文青
(1.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1487;2.广东科技学院 管理学院,广东 东莞 523083)
城镇化作为人口和资源在空间中集聚的现象,受制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地理环境。西北民族省区作为一个多民族聚居区,自然环境恶劣,贫困现象较为严重,要实现新型城镇化,以产业带动城镇化发展是关键。2018年末,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率分别为宁夏 58.9%、青海54.5%、新疆 50.9%、甘肃 47.7%,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9.6%),与东部沿海省市有一定差距,同发达国家80%的城镇化率相比差距更为显著,因此,西北民族省区具备巨大的城镇化潜力。
西部民族省区虽然自然条件恶劣,发展基础不如中东部省市区,但却具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极具开发价值。随着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旅游驱动型城镇化逐渐成为一种新城镇化模式。旅游业作为新兴的服务性产业,具有综合性高、关联性强等特点,能够带动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发展[1]。西北民族省区特有的自然资源和物质文化为旅游产业集聚提供了基础,而旅游产业集聚又给西北民族省区带来了就业需求、经济增长和人口聚集等,进而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一、文献综述
经济地理学家认为,产业集聚是城镇化的驱动力,产业集聚力将生产要素转移到集聚中心,从而为人口集聚创造了必要条件,产业和人口集聚的双重叠加效应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因此,许多欠发达省区把产业集聚作为促进城镇化的手段。
(一)旅游产业集聚与城镇化
研究表明,旅游产业是一个非常容易集群化发展的产业,旅游产业集聚主要是依托于核心旅游吸引物,并且围绕旅游消费六要素而形成的上下游分工或合作的产业链条,容易产生规模经济效应[2]。根据产业集聚的基础理论可知,旅游产业集聚是人口向内集聚的必要条件,人口的集聚效应会推动省区城镇化发展。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学者们开始关注旅游产业集聚和城镇化的关系。Mullins于1991年较早提出了旅游城镇化概念,他指出旅游城镇化是旅游产业和人口集聚下带来的城镇化发展[3]。旅游产业创造出大量的消费活动,形成旅游产业和人口规模的双重集聚,能促进城镇化进程。Truly指出,旅游景区吸引游客和劳动力,旅游相关产业和人口以景区为核心产生集聚效应,这种效应对人口城镇化产生积极影响[4]。李柏文在对国内外城镇旅游作研究综述时指出,对于农村或者欠发达省区,旅游是一种新经济发展的动力产业[5]。由此可见,旅游产业发展可以促进相对落后但具有资源优势的省区城镇化进程。
(二)旅游产业集聚和民族省区城镇化
在我国,旅游业被认为是落后民族省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罗雪莉针对四川省西昌市城镇化的发展经验,提出了一个旅游开发与民族省区城镇化建设发展模式[6]。杨建翠以九寨沟县为例,分析了其旅游城镇的形成机制,得出旅游产业集聚促进了九寨沟的城镇扩张的结论[7]。何腾从协同学的视角,分析了西部民族省区旅游与城镇化的协同关系,指出旅游带动西部民族省区城镇化是科学的城镇化道路[8]。王兆峰构建了民族省区旅游驱动城镇化建设的动力机制,指出旅游产业集聚效应是民族省区城镇化发展的中观动力[9]。
综上所述,在对旅游产业集聚和民族省区城镇化研究上,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是运用产业集聚理论,结合具体省区旅游开发经验,得出旅游产业集聚和城镇化之间的耦合关系,对旅游产业集聚的现象、成因以及机制进行了诸多研究。但是,对于旅游产业集聚如何影响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的研究仍然较少,比如,旅游产业集聚和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之间是否存在一个长期均衡点,现阶段旅游产业集聚是促进还是阻碍西北民族省区的城镇化。鉴于此,本文以西北民族省区为例,先对其旅游产业集聚和城镇化现状进行分析,再对旅游产业集聚和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的关系进行定量研究,以期找出旅游产业集聚对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的影响规律,为西北民族省区旅游城镇化发展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与事实参考。
二、西北民族省区旅游产业集聚和城镇化现状
(一)西北民族省区旅游产业集聚现状
西北民族省区处于古丝绸之路重要通道,具有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旅游业已成为西北民族省区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产业。西北民族省区旅游资源分布具有不平衡性,旅游资源作为集聚中心,吸引大量相关产业向内集聚,进而形成有规模效应的旅游产业集聚区。
截至2018年底,甘肃拥有280家国家A级景区,390家旅游星级饭店, 600余家旅行社;拥有国家A级景区最多的城市是天水市(41家),酒泉市、兰州市、甘南州、陇南市、张掖市分别排在第二到第六位;拥有三星以上的星级饭店城市前六位分别是兰州市、张掖市、酒泉市、天水市、甘南州、陇南市。宁夏拥有国家A级景区73家,旅行社135家,星级饭店99家;宁夏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以及其他与旅游相关的产业主要集中分布于银川市,与银川市相邻的石嘴山市和吴忠市相对次之,距离银川较远的中卫市和固原市旅游产业相对较少,宁夏旅游产业集聚主要以银川市为核心向外延展。青海拥有国家A级景区106家,主要以4A和3A级旅游景区为主,占总体的80%以上;青海旅游资源和与旅游相关的产业主要集中分布于海东市、玉树州和果洛州[10]。新疆拥有国家级旅游景区283家,北疆与南疆旅游资源相对集中,东疆旅游资源相对均衡,形成以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喀什市为主核心的高密度分布区,旅游产业集聚呈凝聚型分布状态,地带间分布差异大[11]。可见,西北民族四省区均表现出旅游产业集聚分布不均衡现象,在景区资源密度较大的地方,旅游相关产业相对发达,集聚效应较为明显。
(二)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现状
西北民族省区的城镇化发展迅速,城镇化率2000年到2018年从28.7%增长到53%,但是仍旧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6个百分点(见表1)。表1显示,2018年西北民族省区的城市密度只相当于全国的27.9%,占国土面积34.5%的西北民族省区,城市总数仅占全国的8.52%,城镇体系结构表现出明显的不合理。西北民族省区省会人口和经济占比多数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其中,甘肃和新疆的城镇化率在50%左右,宁夏和青海的城镇化率相对较高,与之对应的是,甘肃、新疆的省会人口和经济占比也较宁夏、青海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北民族省区的城镇化发展主要依托于省会城市。同样,高新才也指出,城镇化较快的地区主要围绕在兰州、银川、乌鲁木齐、西宁等大城市周围和新疆天山以北的地区,这与旅游产业集聚趋势相吻合[12]。由此,本文认为旅游产业集聚西北和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发展存在一定联系。
表1 2018年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发展情况
三、假设、模型和数据
(一)理论假设
产业集聚对城镇化进程有正向和负向两种表现形式。正向可以促进人才流、资金流、技术流的空间集聚,负向是由于产业集聚程度过高而产生的扩散效应。根据产业集聚理论,在产业集聚初期正效应大于负效应,产业集聚能推动城市建设;当产业集聚达到一定程度时,负效应开始显化,因此产业集聚和城镇化存在一个最优均衡点。旅游业作为消费升级背景下的综合性产业较容易产生集聚现象,应符合产业集聚和城镇化的规律关系。由上文分析可知,西北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和旅游产业集聚的空间分布基本一致,两者之间存在潜在相关关系。由于不同产业的集聚效果对城镇化产生的影响存在差异性,解释城镇化时不能仅考虑产业集聚的正、负影响,因此本文假设旅游产业集聚与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存在复杂的线性关系。同时为更深层次探究旅游产业集聚对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的影响,本文从集聚的视角把旅游产业集聚细分为旅游产业空间密度集聚、旅游产业专业化集聚以及旅游产业多样性集聚。
(二)模型设定
本文重点从集聚的视角考虑旅游产业与我国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的关系。根据上文的分析,旅游产业集聚与城镇化之间存在复杂相关关系,解释城镇化时应考虑旅游产业集聚的非线性影响。从实证角度来看,引入旅游产业集聚的平方项可以得出其与城镇化之间是否存在线性、“U”型或倒“U”型关系。若被解释变量的平方项可以通过显著性检验,则表明单纯的正、负相关无法说明因变量和自变量之间的关系。此外,为消除变量间的异方差,对变量进行自然对数处理。基于以上分析,本模型将引入旅游产业集聚的平方项并对各变量取自然对数,建立计量模型如式(1):
其中,urban表示城镇化率,agg表示旅游产业集聚,X表示影响城镇化率的控制变量,δ、γ、β为变量系数,γit表示省区间的差异效应,εit表示随机误差扰动项,下标i代表研究选取的西北民族4个省区,t代表年份。另外,为更好地说明旅游产业集聚对西北民族地区城镇化的影响,本文分别用旅游产业多样性集聚(div)、旅游产业空间密度集聚(den)以及旅游产业专业化集聚(spe)来衡量地区内旅游产业集聚,因此建立计量模型如式(2):
(三)变量选取和数据
城镇率水平(urban)用各省区城镇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的比重来衡量。
旅游产业集聚(agg)分别从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密度(den)、旅游产业多样性(div)、以及旅游产业专业化(spe)三个方面来考虑。根据知识生产函数可知,在经济生产过程中,投入与产出相互平衡。基于此,借鉴YangY[13]的衡量方式,认为省区内旅游总产出与旅游总投入具有可替代性,可以用旅游总收入与省区面积来衡量旅游产业集聚密度。为平衡各个地区的时空演化差异性,本文用式(3)来测度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密度,其中,all(ALL)为省区(国家)旅游总收入,a(A)为省区(国家)的面积。
在区域经济学中,通常用区位商来判断一个产业是否构成地区专业化部门。因此,本文借鉴Zhao L[14]的方法用区位商来衡量旅游产业专业化程度,并认为区位商越大,专业化水平就越高,计算方式如(4),其中,all(ALL)表示地区(国家)的旅游总收入,s(S)表示地区(国家)的第三产业的总收入。
用地区HASTs旅游企业总收入占该省的总旅游收入之比表示旅游产业多样性,计算方式如(5)。根据旅游统计年鉴,HASTs旅游企业是指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 、旅游车船公司等,但除了这些与旅游业高度相关的企业,旅游业还包括其他相关产业。所以为更好地衡量旅游产业在区域内的多样化程度,本文采用YangY的方法[13]来衡量旅游产业多样性,认为该数值越大,旅游业多样化程度就越高;该数值越小,旅游业的多样化程度就越低。
控制变量包括各省区的经济情况、产业结构、教育程度以及对外开放度,分别用各省GDP、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本专科毕业生人数和经营地进出口贸易总额来衡量。本文数据来源为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及其副本》以及西北民族四省区的统计年鉴。以上是本研究涉及的所有变量,表2为各原始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2 各原始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单位根检验
面板数据是否平稳是回归分析的必要条件,为了避免伪回归,确保估计结果的有效性,首先应对各面板数据的平稳性进行检验。本文使用LLC检验、Fisher -ADF检验和Fisher-PP检验对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得到模型中所有变量均在10%的水平下通过了单位根检验,因此可以进行回归分析。
(二)回归分析
为了区分被解释变量含平方项与不含平方项模型的估计结果,本文先对不含平方项的模型进行回归,再对含平方项的模型回归。此外,为克服由于引入平方项带来的多重共线性问题,本文对被解释变量进行中心化处理,具体见式(6),再进行回归分析。
由于面板数据模型存在多种形式,所以用Huasman检验确定面板数据回归模型是用固定效应模型(FE)还是随机效应模型(RE)。由于Huasmun检验结果在0.01显著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因此回归模型应选择固定效应模型,具体回归结果见表3。
由模型1可得,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密度、旅游产业专业化、旅游产业多样性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旅游产业集聚对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有显著性影响,其中空间集聚密度对城镇化有阻碍作用,旅游产业专业化和旅游产业多样性对城镇化有促进作用。由模型2可得,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密度、旅游产业专业化、旅游产业多样性及其平方项均通过了显著性为1%的检验,说明旅游产业集聚和西北民族省区整体城镇化之间存在非线性的“U”型关系,其中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密度和多样性与城镇化呈现“U”型关系,旅游产业专业性与城镇化呈现倒“U”型关系。
表3 回归结果和稳健性检验
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密度(lnden)一次项(0.321)为负,其平方项(0.067)的符号为正,两者同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没有引入平方项时lnden也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西北民族省区各省区之间的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密度与城镇化之间存在复杂的相关关系,空间集聚密度与城镇化之间存在“U”型关系。也就是说,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密度较低时城镇化的发展会受到阻碍;但当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密度超过一定规模后,空间集聚密度越高越会促进城镇化。经过二阶偏导计算得出该“U”型曲线所对应的lnden最小值(0.104)高于西北民族省区平均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密度lnden值(-1.565),说明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密度对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的影响处于“U”型曲线的左边,还没达到最佳规模。
旅游产业多样性集聚(lndiv)一次项(1.176)为正,其平方项(1.384)的符号均为正,两者同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没有引入平方项时lndiv也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西北民族省区各省区之间的旅游产业多样性与城镇化之间存在“U”型关系。也就是说,在初期旅游产业多样性会限制城镇化进程;但当旅游产业多样性超过一定规模后就会促进西北民族地区城镇化。经过二阶偏导计算得出该“U”型曲线所对应的lndiv最小值(-0.588)低于西北民族省区旅游产业多样性lndiv均值(-0.243),说明旅游产业多样性对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的影响处于“U”型曲线的左边,还没达到最佳规模。
旅游产业专业化集聚(lnspe)一次项(0.567)为正,其平方项(0.132)的符号均为负,两者同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没有引入平方项时lnspe也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此结果表明旅游产业专业化与西北民族省区各省区的城镇化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也就是说,当旅游产业专业化水平不太高时,旅游产业专业性会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当旅游产业专业化达到一定规模后,会制约城镇化的发展,导致城镇化水平下降。经过计算得出该倒“U”型曲线所对应的lnspe最大值(0.116)约等于西北民族省区平均旅游产业专业化lnspe值(0.115),说明旅游产业专业化对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的影响基本达到最佳均衡状态。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进一步验证旅游产业集聚对城镇化的影响,同时消除内生性对结论的影响,本文采用面板工具变量法进行回归对模型的稳健性进行检验。由于旅游产业集聚对城镇化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本文将旅游产业集聚的滞后项作为各自变量的工具变量,以解决内生性问题[15]。表3第三列是稳健性回归结果,各变量系数与固定效应系数方向一致,说明在考虑内生性的情况下依然稳健。
五、结 论
本文通过分析西北民族省区旅游产业集聚和城镇化的现状,提出旅游产业集聚能为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发展提供动能,并选取2000-2018年省际面板数据对旅游产业集聚和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旅游产业集聚对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有显著性影响,具体来看,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密度和旅游产业多样性与城镇化呈“U”型关系,旅游产业专业化与城镇化呈倒“U”型关系。现阶段,旅游产业空间集聚密度处于U型曲线的左侧,仍会限制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的发展,没有超过规模临界点;旅游产业专业化基本处于倒U型曲线的最佳均衡临界点,取得了一定规模效应;旅游产业多样性处于“U”型曲线的左侧,说明西北民族省区旅游产业多样化发展对城镇化起到了限制作用,没有超过规模临界点。
因此,为保证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进程的速度和质量,首先应该增强区域内旅游产业集聚密度,进行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让旅游产业空间密度超过“U”型曲线的最小值;其次应该发展区域内旅游产业多样性,重视产业联动性发展,让旅游多样化带动城镇化发展;最后应该保持旅游产业专业化水平,让其始终保持在最佳规模点附近。总之,应发挥西北民族省区的旅游资源优势,通过国家顶层设计,合理政策引导,提高区域内旅游产业集聚水平,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城镇体系,走旅游驱动型城镇化的道路,发挥旅游产业空间集聚优势,重视旅游产业联动性发展,使旅游成为西北民族省区城镇化进程中的支柱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