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论
2020-11-12□
中外文摘 2020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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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幸福”,不过是人类的期望在得到相对满足时的那种感觉。然而由于文化背景、生活经历各异,大家的幸福观不尽相同。非但如此,仅从字义上来讲,“幸”和“福”也有微妙的区别——
“幸,吉而免凶也”(见《说文解字》),对古人来说,没有灾祸就是“幸”;“福”乃“祜也”(见《说文解字》),右边的“畐”,上面的部分像人的头,下面的“田”像吃饱了的肚子,左边的“示”象征祭台。也就是说,祈祷上天能够让人吃饱,这便是“福”了。
没有灾祸、能够吃饱就叫“幸福”,先民们知足常乐的心态,耐人寻味。
当然,如果能“全寿富贵”“五福临门”,那就更好了。桓谭在《新论》中解释“五福”为“寿、富、贵、安乐、子孙众多”,其实我更喜欢这个词的初义:“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见《书·洪范》)。”要想幸福,必须得修个好德行。
其实苏格拉底也是这样认为的:“人生的本性是渴求幸福,其方法是求知、修德行善,然后是一位幸福之人。”
看来对于幸福的根本认知,东西方文化不无相通之处。
但相通不等于一模一样。秦少游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却认为爱侣间的幸福还真的在朝朝暮暮,无论多么耀眼的婚礼,终究要回归平实的生活。反其意戏填《鹊桥仙》:“高楼大梦,浮云远树。急急忙忙何处。卿卿我我鹊桥仙,总不过金风玉露。俗情俗物,闲门闲户。柴米油盐酱醋。两情若是久长时,也须在朝朝暮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