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公交公司国有化改革对策
2020-11-11杨晓东
□ 杨晓东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城市公共汽电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属性。从国内主要城市的公交运营管理现状来看,大多数城市公交企业是国有独资企业或以国有为主。为实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公交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公交公司”)政府主导、国有全资、公司运营,充分体现公交行业的公益属性,切实解决原公交公司经营困难、负债率高、欠缴社保等历史遗留问题,迫切需要相关部门对乌海市公交公司进行国有化改革。
一、乌海公交公司现状
1.企业基本信息
乌海公交公司成立于1976 年,前身为乌海市公共汽车公司,2002 年8 月企业改制为职工全员持股的民营企业。经营范围为公交运输、客运汽车租赁、汽车修理;销售内容为汽车配件、汽油、柴油、润滑油(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2019 年12 月底,公交公司运营线路48 条,客运车辆357 台,其中,自有车辆118 台,政府投入283台,租用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和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厂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电力公司)汽车 12 辆;2019 年运营里程 1 786 万公里、客运量4 740 万人次、经营收入4 796 万元。
2.企业成本
乌海公交公司企业成本主要为人工费、燃(气)油费、维修费、安全费、折旧费、税金、其他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成本项目。其中,在公交企业运营成本中占比最大的是人工费、燃料费,占比为82%。
公交运营成本由直接营运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构成。直接运营成本是指公交企业在实际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与营运生产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包括人工费、能耗费、折旧费、轮胎消耗费、保养修理费、保险费和其他运营费。期间费用是指公交企业为组织和管理营运生产活动而产生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公交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二、企业国有化改革的必要性
1.企业性质界定不清
乌海公交公司性质界定不清,制约了公共交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乌海公交公司现属于职工全员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但承担了大量社会公益性职能,营运收入低,企业生存艰难。
2.管理体制不顺
管理体制不顺,政府难以对公交行业实施有效管理。乌海市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将公交线路经营权授予市公交公司,政府不能有效参与公交管理过程,没有出台相关公交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不能客观评价公交服务质量并向企业提出针对性要求。
3.政府监管缺位
政府监管缺位,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财政投入机制和成本规制考核体系。乌海公交公司直接承担社会公益性职能,难以区分政策性亏损和由管理不善引起的经营性亏损,难以确定准确的补贴数额,造成政府补贴缺乏依据。乌海市政府已累计向公交公司投入资产达1.21 亿元(购车款1.15 亿元,公交站牌、候车亭建设费用620 余万元),2014—2018 年乌海市财政运营补贴累计达1.65 亿元。
三、推进国有化改革遇到的问题
1.明晰乌海公交公司股权结构问题
由于乌海公交公司2002 年转制后处于亏损状态,其出资人(员工)要求公交公司“退股”。2002—2013年,乌海公交公司将原1 111 名股东以“量化资产”形式的出资全部予以退还,“退股”完成后,实际已无投资人。“退股”时由股东签署《收条》或《领条》,未签署任何协议,未召开股东代表大会,未做工商变更登记,造成乌海公交公司的出资人和出资金额的法律状态与事实状态不一致。
2.欠缴社会保险问题
2002 年,乌海公交公司转制前欠缴养老保险费407 万元,转制后企业因资金紧张,再次拖欠社保费380万元,利息20.09万元。养老保险欠缴金额为807.09万元。
3.欠缴公积金问题
根据2002 年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乌海公交公司于2008 年8 月份开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016 年8 月24 日,因无法按规定基数和比例缴纳,对住房公积金帐户进行了封存,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至今未能重新开始缴纳。按目前乌海公交公司平均工资3 825 元、比例5%计算,部分单位公积金欠缴金额约为579.11 万元。
4.债务问题
乌海公交公司近年来持续亏损,运营资金短缺,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极高,账面资产总额为3 259.06万元(不包含政府购置的公交车、校车,临时占用的停车场地),账面负债总额为5 346.11 万元,账面净资产为2 087.05 万元,账面资产负债率为164%。公交公司评估总资产为5 340.13 万元,负债评估值5 346.1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5.98 万元,评估资产负债率为100.11%。乌海公交公司使用的国有资产(公交车和校车)评估净值为4 622.27 万元。
5.职工安置及身份问题
转制后乌海公交公司员工均进入新公司,员工身份不变,仍为合同工,新公司继续承担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考虑到改革平稳过渡,在改革前后的一段时间内应保持工资及福利水平不出现太大的波动,给予改革一个过渡期。
四、对策措施
1.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政府监管
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与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有效管理。一方面,公交站点和公交专用线路的规划设置基本都是企业行为,政府规划难以得到有效落实。乌海公交公司收归国有后,便于统筹协调,实现城市公共交通的统一规划、统一规则、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公交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公交企业的公益性,政府能够通过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为公交企业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深化企业改革,推动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公交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企业产权,将行业管理与企业经营分离,实现权责明确。同时,建立健全公交票价动态管理制度,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3.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效能
通过体制改革,政府对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把关,建立财政补贴与服务质量相关联的机制,健全服务质量评价结果奖惩制度,实施以公交服务质量为导向的公交服务购买模式。政府在公共交通的强力介入,便于整合各领域的优势资源,加快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推进线路优化及合理布局,有利于督促公交运营企业加强管理,提升公交服务的安全与质量水平,优化服务效能。
4.促进良性发展,节约财政支出
由于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公交企业普遍存在政策性亏损的现象。随着国家“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简单粗放式的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评价已经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通过实施公交体制改革,把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对公交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本及费用进行评估,进而核定出运营成本,对不能完全通过价格进行补偿的政策性亏损,给予合理补贴;对运营亏损,通过制定票价动态调节机制、优化线路等措施,实现盈亏平衡,达到节约财政支出的目的。
五、结语
为进一步理顺乌海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提高公交系统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乌海市进行公交改革势在必行,要结合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加快形成与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安全、有序、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