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矛盾致大祸患
2020-11-11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吴泰山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吴泰山
初三女生黄媛从小就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与其同班的女生夏丽红则是全校出名的“霸王花”,并有不少追随者。逞强好胜的夏丽红每每看到不向自己“臣服”的黄媛就心生不快,总想找机会“收服”她。学校和老师多次教育夏丽红要团结同学,并约谈她的家长,要求家长严格管教,但效果都不佳。
初冬的一个晚自习,黄媛因收发作业的小事与夏丽红发生误会,继而引发争吵。夏丽红将黄媛带到操场上暴打了一顿,黄媛因孤立无援吃了大亏。从此以后,黄媛就每天随身带一把水果刀防身。一天放学后,夏丽红在校门口碰到黄媛,对黄媛破口大骂,黄媛在语言刺激下与夏丽红扭打在一起。这时,夏丽红的追随者们也一起对黄媛施暴。势单力薄的黄媛情急之下摸出口袋里的水果刀向夏丽红乱刺,导致夏丽红不治身亡。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黄媛因防卫过当受到法律追究,其监护人因此承担了巨额赔偿款。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的话:
这又是一起校园欺凌案件。案件的起因非常简单,两个女同学因一点琐事导致矛盾升级,最终,一个逞强少女的生命就此消失,被欺凌的少女亦偏离了正常的人生轨迹,令人扼腕叹息。
前段时间热映的电影《少年的你》也再度揭开了校园欺凌的“创伤”——“她们一直在欺负我,你们为什么不做点什么?”年轻的生命终结前这最后的责问,发人深省、锥心刺骨。中学生朋友们,如果你身边有同学正在遭遇不同程度的校园欺凌,请你一定“做点什么”——跟同学一起制止施暴者的行为,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警,万不可一时冲动,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