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增长路径探讨
2020-11-10郭黎霞欧阳芳闫玄
郭黎霞 欧阳芳 闫玄
[摘要]在各国经济高度关联的当今世界,全球利益早就连为一体,中国政府提出的命运共同体理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以沿线国家间的合作共赢和共同繁荣为目标,是关于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行动阐释。粮食安全、气候变化、资源短缺这些全球性问题,不仅影响世界农业发展,更关系着人类的共同命运。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资源禀赋差异,形成相互间发展农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基础。在命运共同体理念之下,探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增长路径,不仅关乎我国重要农产品的供给和粮食安全问题,更能带动和促进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繁荣。
[关键词]“一带一路”;农产品贸易;贸易;增长路径;命运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獻标识码]A
1 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阐释
1.1 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基本内涵
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国政府宣传并秉承的关于人类社会的新理念,是以可持续发展与共同利益观念为基础的国际权力观和全球治理观在内的全球价值观。
1.1.1 可持续发展与共同利益观念。科学技术的进步提高了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但不注重资源环境的极端开发也会引来巨大的灾难,环境污染的多起极端事件给人类敲响了警钟,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步成为全球共识。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各国利益相互交织关联,单个国家出现的问题最终对其他国家也会造成影响。所以,作为全球利益链的一份子,任何国家想要发展好,采取的举措不仅是要利于自身利益,更必须是要有利于全球利益的。
1.1.2 国际权力观和全球治理观。经济全球化和要素的国际流动,使得一国与其他国家之间处于相互依存的状态。一国经济目标能否实现,与别国的经济波动有重大关联,国家之间通过各类国际体系及机制来维持国际秩序。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全球化使得国际行为主体更为多元化,如政府及政府间组织和跨国公司等。由此带来的全球性的问题,就需要各类国际行为主体共同参与,形成一个不仅有机制约束力,更要有道德规范力的全球机制。
1.2 “一带一路”战略与命运共同体理念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3年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战略构想,是对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宣扬和贯彻。
1.2.1 长期合作和互利体现了共同利益观念。“一带一路”战略沿线涵盖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人口众多,但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整体经济水平不高,且绝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除了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欧洲和澳洲的部分国家之外,其他亚洲和非洲的一些沿线国家都迫切希望经济开发和发展。中国跟这些国家在资源禀赋和科技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的互补性,不仅有着历史悠久的经贸往来,而且也有共同开发的政治意愿,相互间的合作互利空间很大。
1.2.2 共同发展和繁荣体现了全球治理观。中国提倡的“一带一路”战略,本质上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的区域平台,各国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开展经济文化方面的交流合作。中国的外交政策向来是遵循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一带一路”战略更不会带有对其他国家的任何政治诉求。通过“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建设,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推动中国和沿线区域以及世界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命运共同体这一全球价值观的理念,是这一战略的目的所在。
2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增长基础
中国与沿线国家早在古丝绸之路时代,就以丝绸和茶叶为特色产品开展农产品贸易。自“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总量在不断增长,而且农产品贸易的增长空间潜力很大。
2.1 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对外依存度较高
中国农产品贸易出口额和进口额近些年均呈现增长趋势,进口额的增长速度更快,并且贸易逆差持续多年。农产品贸易进口额由2007年的409.7亿美元上升到2017年的1247.2亿美元,环比增长速度达到204.42%。根据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资料显示,中国农产品贸易自2004年以来连续多年赤字。2007年至2013年呈持续上升趋势,到2013年农产品贸易逆差达到508.1亿美元,从2014年开始连续三年逐年减少,2016年下降到380亿美元,但在2017年又回升到496.9亿美元,相比较2016年上升幅度较大。2014年至2016年这三年农产品贸易逆差相对缩小,一方面是因为这几年我国进口的主要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在下降,另一方面是由于这几年国内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进行的一系列去库存措施的影响。但从长期来看,中国农产品对外依存度仍然是很高的。
2.2 中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总量持续增长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近年来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规模总体表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2018年双方农产品贸易总额已经达到760.0亿美元。相比较2017年来说,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总额同比增长12%,其中进口额增长16.4%,出口额增长6.8%。同时,无论是农产品贸易总额的增速,还是进口额增速以及出口额的增速,都超过了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总体增速,其中总额增速超过4.3个百分点,进口增速超过1.3个百分点,出口增速超过5.5个百分点。另外,沿线国家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额、进口额以及贸易总额的年均增长率,都超过了其对全球农产品的出口额、进口额以及贸易总额的年均增长率。由此可以表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经成为彼此重要的农产品贸易合作伙伴。
2.3 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强
从农产品贸易的产品结构来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很强,双方农产品贸易的产品类型基本没有重合。中国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蔬菜和水果以及部分特色水产品和林产品,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的主要是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还有部分具备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月度统计报告》显示,菜籽油、大豆、小麦、稻谷和大米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长期位于中国从国外进口农产品贸易量的前列。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部分国家已经成为我国的大宗农产品进口的重要来源地。2017年中国大米的进口前三名依次为越南、泰国、柬埔寨,均为沿线国家,其他主要的进口大宗农产品,如棉花、小麦、玉米、食用植物油以及天热橡胶等,进口排名前几位的国家中也都有沿线国家。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入,农业生产要素中土地和劳动力的投入成本将会继续上涨,势必会进一步减弱我国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竞争优势。然而,在收入水平提高和人口增长的推动下,对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需求却会继续上升。那么,在“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下,沿线国家与中国的农产品贸易量,尤其是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贸易量必然会逐步增长。
2.4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潜力较大
从农业生产的资源条件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资源丰富,在农产品生产和出口方面具有较大增长潜力。一方面,部分沿线国家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沿线国家在某些农产品的生产上具备比较优势,在全球的产量占比相对较高,尤其在谷物、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这几类农产品的出口中有明显优势,不少沿线国家在这几类农产品方面的出口量位于全球的前15位。另一方面,沿线很多国家的耕地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因此在提高农产品的生产产量方面仍然有很大的潜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农产品的生产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土地面积相对比较广阔,可耕地资源也很丰富,尤其是生產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条件相对较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如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乌克兰、泰国等十多个国家的人均耕地面积都是相对比较高的。但这些国家中大部分因为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不足,表现出农产品的单产水平相对较低的缺陷,因此在农产生产方面的潜力还是很大的,只要改进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农业技术投入、农业机械投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就可以大幅度地增加农产品产量。
3 命运共同体理念下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需解决的问题
3.1 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地区差异较大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在总量增长的同时存在着地区差异。从农产品贸易总量上来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的亚洲地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量最大,长期以来占到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总额约2/3左右的比重。2018年中国与沿线亚洲地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量在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总额的占比为61.77%,2019年中国与除了文莱以外的东盟地区其他9国的农产品贸易量就占到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总额的67%。从增速来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的欧洲地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增长最快。2018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总量同比增长12%,其中亚洲地区同比增长8.3%,欧洲地区同比增长22.9%,大洋洲地区同比增长18.6%,拉丁美洲地区同比增长16.9%,非洲地区同比增长14.1%。
同时,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国别差异也很明显。近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农产品贸易排名在前十的国家,基本集中在泰国、越南、印尼、马来西亚、俄罗斯、印度、菲律宾、乌克兰、新加坡、缅甸。由于农产品贸易中农业生产的自然资源禀赋占据主导因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的产品结构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以中国与东盟地区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情况为例,中国出口该地区的第一大类农产品为蔬菜,但中国从该地区进口的农产品结构却各不相同。中国从越南进口的第一大类农产品是水产品,从泰国进口最多的则是水果以及坚果产品,而从印尼进口的第一大类农产品是动植物油、精制食用油脂及蜡等品类。
3.2 “一带一路”大部分沿线国家的农业生产效率偏低
中国科学院在2016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发展情况做了相关研究。根据研究结果显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生产品总体水平距离欧美等发达国家较大。在“一带一路”沿线所有国家中,中国农业生产的单位面积耕地产出水平,勉强接近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单产水平。蒙古、俄罗斯、中亚五国、西亚和南亚的大部分国家的耕地单位面积的产出量水平都很低,特别是蒙古、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家的耕地单位面积产出水平只有中国的单产水平的1/4。而在“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国家的经济体系中,农业都占有比较高的比重,尤其是阿富汗、尼泊尔、柬埔寨等国家的农业生产总值占国民总值的比重已经超过1/5。由此可见,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业的更好发展对于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整体经济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3 粮食安全问题影响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国际贸易合作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粮食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主导产品,而粮食安全问题又是“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共同面对需解决的难题。一方面, “一带一路”战略涵盖的沿线国家和地区比较多,各个国家和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又相对不平衡,有的国家还面临着贫困和粮食安全问题。同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因为各种担忧而抵制经济全球化,从而影响到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和合作。比如,部分国家会因为担心本土文化被弱化和原生态环境被破坏,因而抵制外来国家来本土进行农业投资。另一方面,大部分国家在面对突发因素引起的粮食安全问题时会做出控制粮食出口的相关贸易政策,这将会影响到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发展。2019年底至2020年4月,因为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出于对本国粮食安全的担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已经陆续有12个国家出台了限制农产品出口或者对农产品出口实行升级管理的相关政策。在这12个国家中,有5个国家是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中农产品贸易的进出口大国,这必然会影响到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从各国限制出口的农产品品类来看,除了油料、蔬菜和鸡蛋外,粮食类的农产品仍旧占据主导。
4 提升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增长的对策建议
4.1 进一步扩大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合作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贸易在产品结构方面的互补性很强,这就给双方扩大农产品贸易提供了很大的空间。从比较优势理论出发,贸易双方的资源禀赋差异越显著,相互间进行贸易的潜力就越大。“一带一路”沿线的东南亚、中东欧、南亚等地区的一些国家有多种具备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产品,而中国在这些农产品方面是不具备比较优势的。中国可以与“一带一路”的这些国家扩大这些具备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贸易,而且这些农产品基本上以中国进口为主,这也可以缓解中国与其他国家长期贸易顺差引起的贸易摩擦。在这些具备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中,中国进口量偏大的大多为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因此可以进一步扩大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土地密集型农产品方面的贸易合作。不仅可以通过增加直接进口的方式来扩大双方农产品贸易,还可以通过海外投资合作再进口回流的贸易方式进行。另外,为了避免农产品进口来源地过度集中带来的风险和贸易摩擦,对于我国进口贸易量比较大或者进口潜力比较大的农产品,如大豆、棉花、食用油等大宗农产品,要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农产品进口来源地的多元化发展。
4.2 促进先进农业技术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
中国在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水平,相对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而言具备比较优势,而且在许多领域的技术水平的成熟度相对较高。中国的杂交水稻技术、耐盐小麦种植技术、杂交玉米种子技术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在水产养殖、饲料生产、农药兽药生产、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方面的技术水平也相对成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農业发展上面临的技术问题各有差异,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促进相应的农业技术向相应国家推广。比如,乌兹别克斯坦在农业生产上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土地盐碱化,而我国中科院的科学家就曾经在新疆进行了耐盐小麦种植的成功试验,不仅种植成功而且产量还要高于传统肥沃土地。非洲地区土地非常肥沃,但由于技术水平有限单产量不是很高,而我国在作物种植方面的技术水平相对较高而且经验丰富。这些都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和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近些年,中国农业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的海外投资项目,不仅拓展了中国农业企业的发展空间,对沿线东道国国家而言也带来了实在效益。通过这些项目,中国的农业生产技术、农业机械设备、农业技术人才不断输入至东道国,直接提高了东道国的农业生产效率,单位面积的产量也得到大幅提高。
4.3 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发展观来保障粮食安全
在农产品贸易合作中,“一带一路”沿线中部分国家的担忧,究其根本还是在于对于自身利益的不确定。因此,首先要在双方贸易合作推进过程中树立起合作共赢的全球发展观,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重视生态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推进沿线国家农业生产水平的共同提高以及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国作为社会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相对较好的国家之一,在双方的农产品贸易合作中须更有担当,在不破坏东道国生态环境资源并保护好东道国本土传统文化的前提下,促进东道国本土农业生产水平和农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其次,通过一些农产品贸易合作的示范样本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凝聚“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农业合作领域的向心力。中国可以与农产品互补性较强并且经贸合作基础好的国家建立海外的农业合作园区,园区生产的农产品在满足东道国本土粮食要求仍有盈余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度回流出口的贸易方式。这不仅能直接提高东道国的农业生产水平进而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同时也为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结构的多元化提供支撑。最后,以民心互通和制度建设为着力点,打造责任和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不仅是自然环境差异较大,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氛围、政策规范设定等都有所不同,这就对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造成了比较复杂的局面。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追求共同利益合作方式的运行,需要在民心相通的前提下建立相应的制度规则,比如产业合作协定、双边贸易协定、区域间的合作框架协定等。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准则来规范双方之间的贸易合作,减少双方间贸易合作纠纷和摩擦,致力于促进贸易合作便利化,从而进一步打造责任和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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