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地遥感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建议
2020-11-09李莹历宗霞谭泽华
李莹 历宗霞 谭泽华
作者简介:李莹(1985.05-),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本科,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相关。
摘 要: 土地遥感监测是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土地资源问题研究中,为土地问题研究管理提供了科学规范的现代依据。但是从目前的整体应用状况来看,土地遥感监测技术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本文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土地遥感监测的应用研究提出了一些可供参考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土地遥感监测技术;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P6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15/j.issn.1674-3733.2020.33.061
引言:我国把遥感技术应用于土地资源管理中已经有很长的历史,近些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遥感技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显现了巨大优势和广阔潜力。然而这样前景广阔的技术却仍然没有在实际应用中发挥出它的真正作用,这是因为在行政工作与计划实施,宏观和微观的管控,中央和地方的统筹中没有实现和谐统一,所以下面对土地遥感监测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1 土地遥感监测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1.1 遥感检测指标的制定
遥感檢测指标的制定应该满足国家实施宏观经济管理对各类土地资源具体项目的具体要求。在国家相关规定清晰明确的基础上,还要制定出遥感检测具体执行流程和相应的注意规范内容[1]。同时为了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出遥感技术的独特优势,在进行检测指标选择时,可以重点突出土地覆被和土地利用这两项指标。如果在进行实际的数据分析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比较特殊的要求时,可以对一些行政管理指标进行地面调查来对可用数据进行补充。但是遥感使用数据的主要来源还是直接获取的监测结果,地面调查是一种数据不完全时的一种补充辅助手段,并不能替代直接监测得出的数据作用。此外,遥感得出的数据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通过了相关科研实验的检验,并进入到可进行实践操作的阶段,得到的遥感数据成果就可以进行单独使用。
1.2 遥感检测体系的建立
如何建立遥感监测体系,建立什么样的遥感监测体系都与当下现行的管理体制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目前,土地调查的数据信息是通过下面各个乡镇向上逐级过滤上报,并最终汇总到全国进行总体统计的。这样的数据统计机制导致了虽然调查是在国家统计法的监督和保障下进行的,但是执行效果却并不十分理想,最终并没有得到准确的土地数据来进行分析研究。这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在各级上报中有人为因素对统计数据进行干扰和以土地利用分类为代表的国家级土地监测数据标准的缺失,这样的现状导致了最终的土地统计数据并不符合实际中的土地状况,因此无法用其来进行分析问题,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因此,建立自上而下垂直管理,相对独立封闭运行的全新遥感检测体系是非常严峻且必要的事实,在这样的体系下,还应该对管辖范围,技术规范和运行规范等具体要求进行统一确定。
1.3 遥感检测成果的应用
以问题为导向的方式是一种将实际的技术研究成果快速转化为生产力进行生产,从而使其社会经济效益得到快速体现的一种高效快捷途径。这种方法需要首先明确想要进行研究的问题到底是什么,然后研究这个问题可以进行什么应用,最后努力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土地遥感监测技术的应用过程正是运用了这一方法,在进行土地遥感监测技术研究就确定了预计的应用领域和目标,最后在进行实际应用时再根据具体的现实情况对应用进行相对的控制调整,以此推动遥感技术应用于更广泛的领域。近几年来,遥感监测技术成果在城区建设、区域开发和农田森林保护中都实现了比较大规模的应用,但是如何将遥感技术成果进行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应用仍然需要进一步的实践和讨论[2]。例如,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遥感检测系统时可以首先考虑将遥感本地数据库的建设作为各级各类监测工程的技术支撑基础,或者是按照经济、环境、居住等不同分区指标建立区域级的监测子系统。这样不同的系统通过获得的土地数据能够进行相互检验和映照,从而获得更加全面整体的土地资源利用情况。
2 土地遥感技术应用研究
2.1 土地遥感动态监测体系构建的研究
在实际的遥感技术应用中,我们已经进行了非常多的试验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从国家进行行业发展和管理的高度来看,在当前阶段土地遥感监测技术在实际中取得的应用成果与其当初制定的战略定位还有着比较大的差别,整体体系建设方面缺乏完备的规划设计,距离标准规范、体系完备的最终目标有着相当遥远的距离。根据当下发展的实际状况,建立一个能够即时准确,系统全面地反映出国家总体或者某一区域土地动态情况变化的监测系统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对土地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对土地动态情况进行监测是最为基础和关键的业务,在实际中必须依据不同情境制定出不同的标准规程来进行技术方案制定与实施。
2.2 土地调查与动态监测体系关系的研究
要想妥善地处理这一问题,必须要做好以下这三点:第一,合理制定国家统一规范的土地分类标准和监测技术准则。第二,要采取科学先进,切实可行的土地调查技术。第三,要进行和谐统一,功能互补的有机联系。土地调查和动态监测在数据采集方面主要都采用了遥感成像,卫星定位等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但是作为两个不同的体系,应该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来对各自的功能,结构和作用方式等来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而进行对照互补。土地在具有自然资源属性的基础之上,还具有社会财产属性,所以土地行政管理有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和不动产行政管理这两个类别。所以无论通过哪种方式进行土地资源变更,土地的权属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而我们所研究的内容就是反映这种变化效果的技术方法与手段。怎样利用好这两个不同的体系,使它们能够充分地发挥各自的功能,在整体上实现最大的优化结果,是值得我们去深入研究探索的课题。
2.3 土地遥感动态检测体系运行体统的研究
构建国家和区域级的监测体系及其运行系统是当下工作的重点,应该一直将其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3]。根据国家对土地管理的宏观管控要求,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对土地实时的状态信息进行即时、准确地获取,然后可以运用于策略分析研究。对一定时空范围内的土地信息进行获知,并将研究结论应用于土地资源的管理决策中,为其提供科学准确的指导。具有这样功能监测体系构的正常运行不仅需要成熟完备的法律,还要有一定程度上的技术条件支持,我们现在可以根据对当前的状况进行总结,然后对运行系统进行建设完善。
总结:土地遥感监测技术为土地资源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和规范化提供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虽然目前还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但只要认真汲取经验,将来一定能够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范亚军,甘元芳.遥感变形监测技术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的应用与分析[J].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报,2016,3004:16-24.
[2] 戴潇蕾,唐宏华.土地利用遥感动态监测技术应用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09:153-154.
[3] 王晓琳.国土资源管理中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的研究[J].新经济,2016,20: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