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林业会计制度建设的思考
2020-11-06唐雾
唐雾
摘 要:林业会计制度是指对林业经济活动进行一系列的规范与调整方式的总称。林业会计制度的建设能够对林业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的帮助。本文将对传统林业制度进行简单介绍,并对当前林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并结合相应的解决措施加强对林业会计制度的建设。
关键词:林业 会计制度 建设
在新会计准则不断推行实施期间,林业企业的会计制度也在加速建设中,但是在传统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并且依旧沿用传统的会计核算方式。为了促进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性,应当进一步加强对林业会计制度的建设。
一、目前林业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林业产业现在仍处于发展阶段,在发展过程中相关单位的内外部经营环境也随之发生改变,正因如此传统的林业会计核算方式迎来了新的挑战,因为无法快速适应林业经济迅速发展的需求,所以在核算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森林效益与会计制度之间的衡量
森林作为一种平衡自然生态环境的媒介,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可以通过森林资源来带动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而会计工作则是经济管理工作的基础——通过货币来展开的管理活动。从林业会计角度来展开森林管理活动便是将森林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核算与测量。但森林资源所产生的效益却是无法使用货币进行精准衡量的。所以在传统林业会计制度中有意识的避免了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衡算,这也导致森林经济效益长期处于被低估的状态。森林资源在生长过程中所产生的还有生态效益,但对于企业和林场等地来说,仅仅只获得经济效益,而社会在享受了生态效益后,却并没有承担相应的成本。
(二)并不重视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企业的传统会计制度限制了经济效益的提升。林业作为自然生态资源建设的主体,对维持自然生态平衡有着重要作用。当前林业会计工作中并没有将森林资源所发挥出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加入核算体系中,使多数企业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对森林资源过度的索取,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三)会计核算体制不统一
林业企业并未对会计制度与体系进行统一管理,许多林业企业、国有林场中所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并不相同,而不同的会计核算方式导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具体体现在:会计科目名称不同、会计处理方式不同等等,而这些差异又会使会计报告体系、会计政策等无法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即使在同一林业企业中仍然会使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式。造成一个会计体系中存在多种核算方式的局面。
二、如何加强林业会计制度的建设
促进林业发展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但在林业环境改变的过程中,林业性质也发生了改变,逐渐由产业转变为社会公益事业,以确保生态效益为前提的背景下,如何在林业会计制度中融入森林资源经营管护,同时达到促进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之间的协调发展,便成为了當下最为关注的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只有加强对林业会计制度的建设、构建适宜林业发展环境的核算体系才能得到有效改善。
(一)完善林业会计核算体制
林业企业中应当建立完善的林业会计核算体制,并且要求能详细反映出森林资源的使用状况。首先应当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核算工作,森林资源包含了林地中资产(野生动植物、林木资产等),可以从植树造林开始将其加入会计核算体系中;其次应当完善对森林资源的资产核算,通过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添加环境收益项目,并且将育林收入、环保损害补偿和奖励等纳入其中,并核算清楚;最后是将森林资源经营支出情况进行完善,通过增加环境成本项目,并且将详细的支出成本核算清楚。
(二)完善森林资源资产核算方式
若是想确保森林资源和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状况,将森林资源进行资产化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通过经济方式来推动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对森林资源资产管理需要建立相应的价值核算体系与管理体系。首先应当建立有规划性和可实施性的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体系,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来核算森林资源的收入,并将此作为确定森林资源资产价格的基础。并且根据以往的林业会计核算经验,可以将森林资源分为消耗性资产、生产性资产和公益林三种,同时应当针对三种资产的特性进行不同的核算。
消耗性资产指的是为社会所提供的森林资源产品,将它们通过市场交换来获得相应的资金。消耗性资产在市场交换之前具有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在进行核算时要将产品的收益、经济成本与森林资源的消耗都计入其中。
生产性资产包含了经济林、薪炭林和母树林等等,生产性林木资产需要先根据成本计算除湿量,再进行后续计量。针对这类资产应当做好折旧处理,并记录好相关的成本数据。
公益林并不具备盈利性质,且属于社会公益性资产。在对公益林进行核算时应当重点体现出其生态价值与社会功能,同时计算经营单位对公益林的维护成本等。
(三)统一林业会计制度
植树造林与森林资源管理均为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应当改善传统核算方式,将完整的林木资产生产成本计入其中,建立一套统一的林业会计核算体系,从根本上改善当前林业会计制度不统一的问题。
国家所拨出的生态效益补偿金等资金是用于森林管护,作为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改变传统的资金核算方式并统一纳入林业会计核算体系中。传统林业会计制度中的收益核算只会计算市场中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与货币收益,对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态收益与社会收益都不纳入核算范围内,但由于当前林业生态效益远高于经济效益,为了建设合理的林业会计制度,应当将森林资源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进行融合、协调,并将林业生态效益纳入林业会计核算体系中,逐渐改善传统会计核算方式,促进林业会计制度的建设。
三、结束语
加强对林业会计制度的建设对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在重建林业会计制度时应当以传统企业的会计制度为基础,制定相关的规定。并且遵循林业产业的特性,在建设林业会计制度时应当体现出林业生产的特点与性质,才能确保林业会计制度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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