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要补“仲裁”这一课
2020-11-06郭剑
文萃报·周二版 2020年40期
郭剑
平静了两周之后,苏州赛区和大连赛区又开始热闹起来——本赛季中超联赛第二阶段争冠组和保级组赛事于10月16日分别在两个赛区展开,各队近日陆续进驻赛区,东道主大连人与石家庄永昌的对决,将在保级组率先开打。尽管大连人在第一阶段赛事遭遇打击,14轮比赛只赢下两场,但这支球队实力不弱,主力前锋龙东最终留在队中没有返回委内瑞拉征战世预赛,是大连人保级的重要砝码,一旦取胜石家庄永昌提前保级,球队甚至可以赢得更大的空间来为新赛季布局——大连人的“青春风暴”早有储备,多名U23球员开始征战中超,1999年出生的王振澳也在第一阶段最后一场比赛中换下老将郑龙完成了自己中超联赛的首次亮相。
王振澳是过去3年中国足坛一起涉及青训赔偿的典型事件当事人,他的经历使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分别向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發送司法建议,建议加快推进建立专门体育仲裁制度,修改中国足协章程及相关工作规则,完善青少年足球培训违约赔偿和联合机制补偿制度。上个月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分别复函,表示将根据司法建议进行现有规则的修改和完善。
建立体育仲裁的目的,无外乎更好解决体育行业争议和体育行业纠纷,在这个大前提下,我国体育仲裁队伍建设和国际参与是重中之重。换句话说,我们要清楚了解体育行业的规则、规矩和规律,才能正确完成体育仲裁,无论是国内的案例还是国际的案例。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加速着中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化的进程,无论以“奥运战略”为核心内容的竞技体育,还是以“全民健身”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体育,“体育领域法治和行业作风建设”都是达成“体育强国”成就的重要标志——在体育话语权显得越发重要的国际体坛,中国的体育仲裁不该失位。
(摘自《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