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然资源系统举办《民法典》专题辅导培训
2020-11-06郝洋董欣
辽宁自然资源 2020年9期
文/郝洋 图/董欣
9月11日, 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加强《民法典》宣传普及,深刻领会《民法典》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提高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举办自然资源系统《民法典》专题辅导培训。本次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邀请了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郭洁教授莅临授课,厅机关全体干部、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及各市自然资源局全体干部进行了培训。
郭洁教授以《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变化》为题,对《民法典》制定过程及其编纂的重大意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结合自然资源管理,特别是物权登记工作实际,从《民法典》在物权登记规则的主要变化、物权内容的主要变化、效力未定合同规则和绿色条款下生态修复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法律阐释。
通过此次《民法典》解读宣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对全系统干部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普及《民法典》,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依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为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系统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