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天《纂文》考论
2020-11-05冯舒冉
冯舒冉
(河南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河南 焦作454003)
《纂文》一书,南朝刘宋何承天撰,原本已亡佚。现在能见到的各个辑本是诸家从玄应《一切经音义》、慧琳《一切经音义》及《经典释文》、李善注《文选》、唐宋类书等征引该书的零星材料中采摭辑录而成的。孙启治、陈建华《古佚书辑本目录(附考证)》(以下简称《辑本目录》)收有任大椿、顾震福、陈鳣、马国翰、茆泮、王仁俊和龙璋各自辑佚的《纂文》一卷。清辑本中辑录较全者当推马国翰的《玉函山房辑佚书》[1]2350-2354(以下简称玉函本),共辑佚128条,其在每条佚文下均详细注明了出处。如果一事而数书同引,则在主要出处后面备列所有出处。杨正业师辑有《纂文》[2]一卷,共46条,除去与玉函本同者,共增加了9条,也均注明出处。但即便如此,在笔者目力所及材料范围内,各家所辑条目仍有疏漏,且辑佚条目内容亦不乏可商之处。这主要是由于对该书在被引用时的同书异名以及对引文体例问题的失察所致。笔者试对《纂文》一书书名及相关辑佚条目进行梳理,以期能对《纂文》的辑佚有所裨益。
一、《纂文》
《梁书·列传·刘杳》曰:“杳少好学,博综群书,沈约、任昉以下,每有遗忘,皆访问焉……约又云:‘何承天《纂文》,奇博,其书载张仲师及长颈王事,此何出?’”[3]这是对《纂文》一书的最早记载。《辑本目录》曰:“《宋书》本传举承天所撰书有《纂文》,不言卷数。《隋志》云‘梁有《纂文》三卷,亡’,而不言作者为谁。两《唐志》并载何承天《纂文》三卷,并划入经部小学类。”[4]105据史书记载,《纂文》为何承天所撰,原有三卷。《辑本目录》曰:“诸书所引或称何承天《纂文》,或省略姓名,或省书名,皆是引一书也。”[4]105此说甚是。《太平御览》共引《纂文》34处,其中称“何承天《纂文》”者7处,《初学记》引《纂文》11处,都以“何承天《纂文》”相称。《广韵》多以《纂文》相称,间或“何承天《纂文》”。据笔者考察,玉函本辑佚的128条目中有108条是从古籍引书标明“《纂文》”中所辑。由此看来,《纂文》是何承天这部小学著作的正名,此毋庸赘述。
二、《纂要》《纂要文》《纂文要》
玉函本《纂文》辑自宋郑樵《通志》,共有27条,其中标注“何承天《纂文》”者有2处,另有25条是辑自《通志》所引之《纂要》和《纂要文》。《辑本目录》说:“《通志》独称何承天《纂要》《纂要文》,以其所引有与《广韵》引《纂文》同者,知亦一书也。外此其余,凡诸书引称《纂要》者常皆为梁武帝、颜延之之书。”[4]105据此说,《通志》所引之《纂要》《纂要文》即《纂文》,而他书所称引的《纂要》则另有他书。此问题关系到《纂文》条目的辑佚问题,因此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一)《通志》之《纂要》《纂要文》考
《辑本目录》之所以说《通志》(1)文中所引《通志》条目均检自中国基本古籍库。下文《元和姓纂》《万姓统谱》同。之《纂要》《纂要文》同何承天的《纂文》,所依据的是下面这条“以其(《纂要》《纂要文》)所引有与《广韵》引《纂文》同者”[4]105。
(1)帙,姓。(《广韵·质韵》帙字注;《通志·氏族略五》引《纂要》)(2)(1)-(8)例均为《玉函山房辑佚书》之《纂文》条目。
按:《广韵·质韵》:“帙,又姓。出《纂文》。”又《通志·氏族略五》:“帙氏。见《纂要》。”《广韵》之“姓”者,郑樵作“氏”,马国翰视“姓”同“氏”。如果仅从玉函本标注出处的形式来看,《辑本目录》的论据只有这一条。其实据笔者考察,下面3例亦如是。
(2)涳,姓。(《广韵·江韵》涳字注)去江切。(《通志·氏族略五》引何承天《纂要》)
(3)好,姓。(《广韵·号韵》好字注)火报切。(《通志·氏族略五》引《纂要》)
除了与《广韵》进行比较以外,还可以与他书所引《纂文》进行比较。唐写本《唐韵》残卷(以下简称《唐韵残卷》)共现11处“纂文”字样,其中有4处与《通志》所引《纂要》条目相关:
从以上4例的比较来看,《通志》所引之《纂要》者,《唐韵残卷》均引自《纂文》,可见二者确系一书。
又《通志》所引有3例标注“何承天《纂要》”者,除前面提到的“涳氏”外,另两例分别是:
(9)《通志·氏族略五》:中氏,何承天《纂要》云:“汉少府中京。”
(10)《通志·氏族略五》:治氏,平声。见何承天《纂要》。
按:何承天《纂要》一书,盖当与《纂文》为一书也。新美宽编、铃木隆一补《本邦残存典籍による辑佚资料集成》之经部第七《小学类》载有何承天《纂要》一部。其所收条目中有1条为:
(11)以铁施棹头,因以取鱼也。(《倭名类聚抄》五)
按:该条目玉函本作:“罩,以铁施棹,因取鱼。”《太平御览》卷八百三十四:“罩,《纂文》曰:以铁施棹,因以取鱼。”
《倭名类聚抄》与《太平御览》二书的引文仅有释文中“头、也”二字之差。盖何承天《纂要》即《纂文》。
又《通志》有1例“出何氏《纂要》”者:
(12)《通志氏族略五》:溒氏。音袁。出何氏《纂要》。
按:“何氏《纂要》”当是“何承天《纂要》”之省语。
又《通志》两例“见《纂要文》”者:
(13)《通志·氏族略四》:仲长氏。见《纂要文》。
《古今图书集成·第六百四卷·郑樵通志·以名为氏》:“仲长氏,见《纂要》。”又明凌迪知《万姓统谱》作“,牛坤切。见《纂要》”。可见,郑樵的《纂要文》亦与《纂要》同,也即与《纂文》同。马氏能够看到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谓是慧眼如炬。但是,玉函本在辑佚条目的具体内容上有待商榷之处,下面进行举例说明。
见于《唐韵残卷》的4例在《通志》中的原文如下:
从表达上来看,这几处郑樵均使用“见《纂要》”而非“《纂要》曰”。也就是说,几例“音亚”“古溺字”“古阖字”“才盍切”中除“古阖字”有《礼记释文》的“《纂文》云”为旁证外,其他四例很有可能只是郑樵本人给被释字的音或形所作的说明,而非《纂文》原文,郑樵这里只是说明这个姓氏出现在《纂要》中。
(19)《通志·氏族略五》:好氏,火报切。见《纂要》。
按:《康熙字典》:好,“《广韵》呼到反。《集韵》《韵会》《正韵》虚到切”。在该读音下列一义项“又姓。见《纂文》”中也没有“火报切”这一注音。可知,“火报切”不应为《纂文》内容。笔者把它与《通志》中另一种表达形式进行比较:
(20)《通志·氏族略五》:轷氏,音呼。《纂要》云:“人姓。”
这两例中“音呼”“下圭反”当不是《纂要》内容,否则郑樵不会把它们与“人姓”分割开来。同理,上文中“音亚”“古溺字”“才盍切”都不该是《纂文》内容,故都不应辑录进《纂文》中。
(二)《万姓统谱》《元和姓纂》之《纂要》考
《辑本目录》断言除《通志》之《纂要》为《纂文》外,其他各书之《纂要》皆为梁元帝、颜延之《纂要》。这是基于玉函本辑佚内容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笔者认为有失偏颇。下面重点讨论明凌迪知《万姓统谱》(以下简称《万姓》和唐林宝《元和姓纂》(以下简称《元和》所引之《纂要》。《万姓统谱》共引《纂要》24次,其中“何承天《纂要》” 2次、“何氏《纂要》” 1次。《元和姓纂》有14例引自《纂要》,2例引《纂文要》,13处引《纂要文》。
1.《万姓统谱》之《纂要》考
笔者以《万姓统谱》的收词为中心,分类系联、比较同一词目在《通志》的引用情况,并兼及《元和姓纂》的相关条目展开讨论。
首先,《万姓统谱》中共有13个条目的内容和出处与《通志》几乎相同,差别只是前者在被释字后面省略了“氏”字,这其中有5个条目三书同现。因篇幅所限,笔者仅列出以下5组进行比较:
(22)《万姓》:轷,音呼。《纂要》云:“人姓。”(卷十四)
《通志·氏族略五》:轷氏,音呼。《纂要》云:“人姓。”
《元和》:轷,《纂要》云:人姓。(卷三)
(23)《万姓》:琯,出《纂要》。(卷八十一)
《通志·氏族略五》:琯氏。见《纂要》。
《元和》:琯,何氏《纂要》云:“人姓。”(卷七)
(25)《万姓》:治,平声。见何承天《纂要》。(卷五)
《通志·氏族略五》:治氏,平声。见何承天《纂要》。
《元和》:治,出何氏《纂文要》,音迟。(卷二)
(26)《万姓》:溒,音袁。出何氏《纂要》。(卷二十四)
《通志·氏族略五》:溒氏,音袁。出何氏《纂要》。
《元和》:溒,何氏《纂文要》云:“人姓也。”(卷四)
由上面的对比分析可知,《万姓统谱》完全借鉴了《通志》的解释。其标注“见《通志》”者多达24处,可见凌迪知是把《通志》一书作为主要的参考资料。虽然上述13例作者没有标注“见《通志》”字样,但从行文整齐度上来看,当是引自《通志》无疑。从前3例引书标注的名称来看,三书中的《纂要》亦同一书,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纂文》。从后2例引书的书名比较来看,《元和姓纂》的“何氏《纂文要》”与其他两书《纂要》同,也即是《纂文》一书。
其次,《万姓统谱》中有5例标明引自《纂要》,但其引文内容与《通志》和《元和姓纂》存在异文:
(27)《万姓》:涳,在江切。见何承天《纂要》。望出南海。(卷四)
《通志·氏族略五》:涳氏,去江切。见何承天《纂要》。
《元和》:涳,出何承天《纂要》。苦江、女江二反。(卷二)
按:《大广益会玉篇水部》:“涳,又女江切。姓也。”此处疑《通志》在参考《元和姓纂》时误“女”为“去”,《万姓统谱》又误“去”为“在”。
(28)《万姓》:燃,音贝切。见《纂要》。今同州有此姓。(卷一百二)
《通志·氏族略五》:燃氏,古见切。见《纂要》。同州有此姓。
《元和》:燃,见《纂要》。今同州有此姓。(卷九)
按:疑《万姓统谱》转引《通志》时讹 “古见切”作“音贝切”。正如前所论,此反切不是《纂文》的内容。
按:此处《万姓统谱》没有照录《通志》。省略了“音亚”。
按:《万姓》之“八姓”当为《通志》为“人姓”之讹。
另外,《万姓》中有1处所注出处与《通志》所注有《纂文》《纂要》之别者:
(32)《万姓》:好,火报切。见《纂文》。(卷一百四)
《通志·氏族略五》:好氏,火报切。见《纂要》。
最后,《万姓》另有8例未见于《通志》,亦未见于《元和》者。其中有4例玉函本有收录,标明见于《广韵》引《纂文》:
按:《广韵·侵韵》:“霠,云覆日。又姓。出《纂文》。”《汉语大字典》只收录了“云覆日”义,未收“姓”义。《汉语大字典》未收字,疑是“霠”字的形近讹字。
有4例未见于《玉函本》和《通志》而标明“见《纂要》”者:
(37)《万姓》:廐,见《纂要》。(卷一百十)
按:查阅资料,未见“廐”氏见于他处者。
(38)《万姓》:脱,见《纂要》。(卷一百十七)
按: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艺》:“金陵旧苑有顿、脱诸姓……余在江宁,闻脱十娘者,年八十余,尚在。”[5]《中华字海》:“脱,姓。”
(40)《万姓》:僤,牛坤切。见《纂要》。(卷二十四)
上述四例未见于玉函本者,除“僤”字外,其他三字条目亦当辑出。
笔者对以上《万姓统谱》中标注引自《纂要》的各类情况进行了详细辨析。可见其中的情况稍显复杂,如果要据此补辑条目,需要仔细辨别。
2.《元和姓纂》之《纂要》《纂要文》
上文已经证明,《元和姓纂》中的《纂要》也就是《纂文》一书。除了上文提到的7处《元和姓纂》引《纂要》外,另7处如下:
(41)公祖,见《纂要》。(卷一)
(42)中,何承天《纂要》云:“汉少傅中云。”(卷一)
(45)長仲。见《纂要》。(卷五)
(46)姗,古删字。见《纂要》云:“人姓。”(卷四)
(47)躬,何承天《纂要》云:“人姓。”(卷一)
这7例中,前5例都见于《通志》之《纂要》,玉函本已经辑出。后2例未见于《通志》,亦未见于玉函本,当补。
《元和姓纂》有13处见《纂要文》者:
(49)霠,《纂要文》云:“人姓。”(卷五)
(50)骫,《纂要文》云:“人姓。”(卷六)
(51)娝,方几反。见《纂要文》云:“人姓。”(卷六)
(52)娩,古万字。人姓。见《纂要文》。(卷六)
(53)(遴),古吝字。《纂要文》云:“人姓。”(卷九)
(54)好,大报反。见《纂要文》。(卷九)
(55)帙,《纂要文》云:“人姓。”(卷十)
(57)昆,夏诸侯昆吾氏之后。齐有昆辯。见《战国策》。又见《纂要文》。(卷四)
(58)罇,见《纂要文》。(卷四)
(59)鬴,古釡字。人姓也。见《纂要文》。(卷六)
(60)酒,《周礼》酒正因官氏焉。见《纂要文》。(卷七)
此13例中的前9例,玉函本都从《通志》之《纂要》中辑出。可知,《元和姓纂》之《纂要文》即《通志》之《纂要》,也就是《纂文》。那么,后4例当补辑。
三、考论《纂文》的意义
通过考辨《纂文》在流传过程中的同书异名问题,可以明确《纂要》《纂文要》《纂要文》与《纂文》的关系,有助于按图索骥补辑出更多的原书条目,这对研究当时的社会制度以及梳理雅书文献都有重要意义。
(一)钩沉补辑《纂文》条目
就姓氏辑佚来说,宋邓名世受“姓氏之书不可误,误则子孙失其祖,而后世秉笔者无所据依”的影响,广征博引,编撰而成《古今姓氏书辩证》。朱熹称赞邓名世“姓氏一部考证甚详”,王应麟《姓氏急就篇》《困学纪闻》等多征引邓著。邓书在编纂中引用《纂文要》有8次,其中最前面的2例都在第四卷,作者标明出自何氏《纂文要》。其余6例,都只作《纂文要》,当是省语。除去与玉函本辑佚条目重复者,另有2例当补条目:
(61)葠,《纂文要》曰:古参字。亦人姓。(卷二十)
(62)娃,岀《纂文要》。(卷五)
还有3例当补条目内容:
(65)盵,《纂文要》曰:古气字。(卷二十九)
(二)提供研究当时社会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
在魏晋隋唐时期,姓氏学-谱学是与当时盛行的门阀制度互为表里而存在的。门阀制度作为一种特权制度,在我国历史上早已消亡。当其盛行之际,由官方编纂的一大批姓氏典籍绝大多数也早已不传。因此,探讨姓氏学与门阀制度的关系,只能较多地依靠间接资料[6]43-49。《纂文》所纂姓氏正是这种资料之一。
早在东汉时期,门阀世族就已经开始用姓氏书来论证自己的家世不同于凡俗,当时有《邓氏官谱》,应劭的《风俗通》中原有《氏族篇》,王符的《潜夫论》中亦有《志姓氏篇》[6]43-49。笔者把《纂文》辑佚的姓氏与《风俗通氏族篇》辑佚的姓氏相比较,除了“中氏”以外,其余都未见于《风俗通》。这正反映了南朝时期门阀制度逐渐走向衰落的现象。南朝宋、齐、梁、陈开国诸帝均为庶族将领,南朝帝王虽无法改变高级士族垄断高官的局面,但却引用庶族官吏委以品位不高却握有实权的职务,在实际执政中分享了士族的特权。《纂文》所收录的姓氏都不是所谓的望族和大族,这也正与何承天出身寒门素族有关。吴仪芳认为,寒人阶层的兴起,是南朝政治史上的一件大事。南朝时期,世族垄断政权,寒人很难跃入仕场。寒人只有通过改变户籍、出任世族不愿当的官职等方法,才能逐渐步入仕途[7]。
《宋书何承天传》载,何承天除著作佐郎,撰国史,“承天年已老,而诸佐郎并名家年少,颍川荀伯子嘲之,常呼为奶母。承天曰:‘卿当云凤凰将九子,奶母何言邪’”[8]。从表面上看,荀伯子似乎以何承天年老,而其诸佐郎皆年少,故讥笑其为“奶母”,但实际上这些年少之佐郎出自“名家”,皆为高门士族子弟,而荀伯子出自魏晋高门,素以“旧族”自傲,对“新出门户”的陈郡谢氏尚且不以为然,故会对门第更为寒微的低级士族东海何氏表示轻视[9]。《纂文》所纂平民姓氏正是研究当时社会制度的重要材料。
(三)沟通雅书系列之间的关系
正如马国翰说,此书是“括综《苍》《雅》,纂取异训的张揖《广雅》类也”[1]2350。雅学的发展从《尔雅》的《释诂》《释言》《释训》等19篇(《广雅》同),到方以智《通雅》之《释诂》《天文》《称谓》《姓名》等19篇,类名已经大不相同,而且分类越来越细。如,《通雅》于每类下又细分子目,如“姓名”类下分“姓氏”“人名”“同姓名”“鬼神”等四个子目。比较《尔雅》和《广雅》,既未见“姓氏”篇目,亦未见有“姓氏”的具体词目,也就是说,二雅都未对“姓氏”一类进行整理。张舜徽先生认为,南宋史学家郑樵最早把《尔雅》与史书之志联系在一起,《通志·二十略》中的氏族、六书、七音等略都是郑樵独创[10]。《纂文》广纂“姓氏”一类,不但对研究姓氏文化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对《通雅》一书明确以“姓名”名篇、详分子目、扩大雅书收词的范围有重要影响。
两汉之《尔雅》和《说文》是我国小学史上的两座丰碑,前者按义分类,后者据形系联,它们的编排方式对后世辞书产生了深远影响。就南北朝而言,后者有萧梁顾野王的《玉篇》相承,而前者所承者当为刘宋何承天之《纂文》。陆尔奎在谈到编纂《辞源》之缘起时曾引用其友人话:“一个国家之文化,当与其辞书相比例……国无辞书,无文化可言。”[11]辞书反映国家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玉篇》和《纂文》正是齐梁文化的反映。前者的研究自不待言,后者的意义却远未发掘出来。
《纂文》一书除了上文论及之意义外,更有着丰富的小学文献价值。它收录了大量的方言词、名物词、口语词以及中古时期产生的一些新词新义,这些都是断代语言研究的重要材料。如,真大成在考察“趁”字在晋宋间的演变史时,首引何承天《纂文》“关西以逐物为趁也”,据此说明表追逐、追赶义的“趁”是5世纪中期在陕甘一带的方言词[12]。
此外,不同古籍所引《纂文》的异文现象为大型辞书沟通异体字与异形词的关系提供了重要书证,这些都值得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