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我国冠状病毒专利文献的分析与思考*
2020-11-03晁蓉邹艺龙敏
晁 蓉 邹 艺 龙 敏
(湖南大学图书馆 长沙 410082)
据世卫组织最新实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5月8日12时,全球累计确诊感染新冠肺炎人数超过360万例,死亡约25万例。此次暴发的肺炎疫情已经严重威胁到了人类的健康,国内外多个研究团队和制药公司都在加紧研发相关疫苗并进行抗病毒药物临床试验。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此前从未出现过,目前还没有官方证实研发出了有效药物或疫苗。经科研人员对首先感染病毒的患者的病原体进行分离分析,初步认定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与2003年在我国暴发的SARS-CoV基因序列具有较高的同源性,二者有可能在致病因素和临床表现有相似之处[1]。因而在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预防和治疗药物的研发中,可以充分借鉴SARS-CoV和其他引起呼吸道感染的冠状病毒药物的研发经验。为此,文章选取在我国授权的SARS-CoV以及冠状病毒相关的专利文献进行分析,以明确目前我国在此领域的技术积累,以期为新冠肺炎的防控诊治、疫苗研制、临床药物筛选等科研工作提供专利信息的支持。
1 数据来源与方法
1.1 专利申请数据分布
为保证专利文献检索的全面性,文章先利用广泛扩展的分类号和关键词在IncoPat数据库中进行初步检索,再从检索结果中去除不相关的专利,得到本次研究领域的相关专利9 357件。本次专利分析所使用的数据公开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专利类型限定为“发明专利”,在“标题、摘要和权利要求书”中检索:CoVID、新冠病毒、nCoV、冠状病毒、肺炎病毒、肺炎疫苗、检测、治疗、 预防、疫苗、抗体等。分析方法上,文章主要从文献计量学对冠状病毒在我国专利申请量、随时间变化的趋势、相关技术研究以及国内申请量、国外来华申请量等方面进行分析,并运用专利引证次数、专利同族个数和专利维持时间等方法筛选关键专利,同时将检索到的目标专利技术细分,从诊断和检测、化学药物和中药制剂三个领域进行分类解读,挖掘各领域关键专利技术攻克新型冠状病毒的可行性。
1.2 热点药物简要专利分析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这与我国政府采取的有效治疗方案密不可分。2020年1月7日我国鉴定出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的全基因序列并最快在世界卫生组织网站上公布。2020年1月21日,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研制出抗体检测试纸,研究并发现了在细胞层面上对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有较好抑制作用的三种老药物:雷米迪维(Remdesivir,GS-5734)、氯喹(Chloroquine,Sigma-C6628)、利托那韦(Ritonavir)。2月4日,中国工程院李兰娟团队根据初步试验的测试,公布治疗新冠肺炎的最新研究成果:在体外细胞实验中显示阿比朵尔(Arbidol)和达芦那韦(Darunavir)对于新型冠状病毒具有抑制作用[2]。为此,文章对上述药物的主要专利进行二次检索,得到目标专利1 931个,并根据检索结果对关键专利进行内容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专利申请量年度分布
从我国授权的冠状病毒专利中提取9 357件(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申请量见图1:
图1 冠状病毒专利在中国逐年申请情况
从图1可以看出,冠状病毒专利的申请从2003年开始,期间专利申请量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2003年至2017年,申请量呈现逐渐上升并进入缓慢增长阶段;2003年至 2011年申请量增长速度较快,2011年至2017年申请量趋于平缓,2017年之后申请量呈下降趋势。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官方网站数据显示,SARS病毒、MERS病毒、EBOV病毒分别在2003年中国、2012年中东和 2017 年非洲等地区爆发疫情,冠状病毒专利申请量与上述病毒疫情呈现较为紧密的关联关系,因此2008—2017年是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最密集的时间区间。通过专利数据分析还发现:由于冠状病毒相关专利从申请到公开有一定的滞后期,特别是提出PCT 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滞后期更长,因而最近3年(2017—2019年)的申请数量并不一定是真实的。
2.2 专利申请来源国家及机构分布
冠状病毒相关专利是各国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的重要研究领域,从目前冠状病毒相关专利在我国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来看,排在前五位的是:美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日本、中国、欧洲专利局。其中,以美国的申请量最多,仅2015年就有443件获得授权,从2003年开始至今其申请总量几乎等于其他几个国家和机构申请量的总和。从图2可以看出,除美国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的申请总量最多,约占年申请总量的30%以上,位列第2,表明美国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冠状病毒专利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日本、中国、欧洲专利局、印度、韩国、俄罗斯、巴西紧随其后。由此可见,上述国家在后期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专利申请关注度较高。
2.3 技术领域分析
图2 冠状病毒相关专利申请来源国及机构分布
文章运用专利引证次数、同族专利个数和专利维持时间等方法,从冠状病毒的检测技术、防治技术、化学药物以及中药制剂等领域解读相关专利技术特点。
2.3.1 SARS-CoV诊断或检测领域
自SARS疫情爆发后,我国医学科研人员在冠状病毒的诊断和检测方面已经产出了许多科研成果,2003年到2007年有关SARS-CoV方面的专利申请达到了高峰时段,共有1 852件相关专利获得授权(其中国外来华申请专利约占总授权数量的42.6%)。已公开的冠状病毒诊断或检测方面的专利,主要涉及内容为SARS相关的冠状病毒检测、人的冠状病毒荧光定量检测和动物类冠状病毒检测。其中,专利引证次数为5—15之间的关键专利有:①WOKR04001341,包含SARS冠状病毒抗原表面载体、编码,其创新点主要在于腺病毒载体SARS疫苗,专利引证次数15,专利维持时间15年,该专利在全球10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专利保护;②CN200410049735.X,提供一种可杀灭非典型肺炎冠状病毒的消毒剂,专利引证次数12,专利维持时间10年;③CN104498636A,在基因组多聚酶基因编码区(1b区)设计了一对引物hCoVFor和hCoV-Rev,用于对人类冠状病毒的通用定性检测,可用于对人类冠状病毒感染的核酸快速定性检测,专利引证次数6,专利维持时间6年;④CN110157839A,涉及一种同时检测四种人类冠状病毒的四重荧光定量检测试剂盒,专利引证次数8,专利维持时间11年。
针对新型病毒方面的相关专利191件,内容涵盖新型病毒毒株的分离、培养和发现,荧光抗体测定、临床检测试剂,专利引证次数在5—8之间,专利维持时间为8—9年,关键专利有:①CN1867667B,揭示了包括人类在内的特性的新冠状病毒HcoV-NL63;②CN1450164A,通过对确诊SARS病人的咽拭细胞培养,分离出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冠状病毒复旦I株;③CN1981032A,采集于越南河内的样本,一种与SARS相关联冠状病毒的一个新病毒株;④CN1761745A,从SARS中分离出新型病毒——“hSARS病毒”。
检测试剂盒相关的关键专利有:①CN101575361B,一种非典型性肺炎病毒特异蛋白质和临床检测的方法及试剂盒,提供了非典型性肺炎病毒特异蛋白质,或其具有结合人体免疫球蛋白之免疫活性的片段或衍生物;②CN102483412B,检测感染细胞中呼吸道病毒的快速和敏感的液体直接荧光抗体测定;③CN101424602A,一种可以提高病毒检测灵敏度的标本前处理液以及用此标本前处理液测定病毒的试剂盒及其病毒检测方法;④CN1918305A,迅速检测出靶核酸的核酸检测方法及使用该方法的基因检测试剂盒;⑤ CN1566134A,冠状病毒蛋白基因序列及其在筛选抗冠状病毒和防治中的用途。
2.3.2 SARS-CoV的免疫领域
表1 MERS-CoV领域关键专利列表
根据目前医学专家对冠状病毒结构的分析,总结出以下特点:第一,病毒属于RNA病毒,遗传物质是RNA,这与艾滋病毒(HIV)、烟草花叶病毒(TMV)相同;第二,病毒外有包膜,这个特点与HIV相同,侵入细胞时病毒包膜与细胞膜发生整合从而进入细胞。因而,目前国内外对于冠状病毒的预防,主要通过免疫进行病毒预防是病毒类传染的主要防控手段[3]。除去常规的病毒疫苗制备方法外,检索到的冠状病毒免疫的高被引专利(专利引证次数5—8):①使用编码免疫原的RNA,在传递部位与非免疫细胞和渗透到传递部位的免疫细胞共同传递。如US10532067B2,两种细胞对相同的RNA的反应导致两种不同的效应,通过相互作用产生对免疫原的强烈免疫反应;②提供了重组MERS-CoV多肽和编码核酸分子,如CN200410044285.5,提供了诱导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MERS-CoV)患者免疫应答的方法以及预防和治疗受试者中的MERS-CoV感染的方法[4];③提供了一种抗SARS冠状病毒核衣壳蛋白的单克隆抗体构成,如KR1020070103547A将SARS冠状病毒核衣壳抗原免疫小鼠脾细胞与骨髓瘤细胞融合,制备抗SARS冠状病毒核衣壳(N)抗原的单克隆抗体SARS冠状病毒核衣壳(N)抗原氨基末端第135—150位和第17—32位氨基酸区;④合理的多倍体腺相关病毒载体,利用衣壳包含的多种衣壳蛋白,如US10550405B2(专利公开日:2020年2月4日)。
2.3.3 SARS-CoV的治疗领域
在抗击冠状病毒方面,除了使用病毒学领域中常规和常用的广谱抗病毒药物外,还包括在我国授权的相关国外专利:①抗病毒感染的疫苗:如US20190351048A1用于抗MERS冠状病毒感染的基于mRNA疫苗的mRNAs,包含mRNA的组合物和用于制备药物组合物,尤其是疫苗的组合物,用于预防或治疗MERS冠状病毒感染的MRAs或组合物的用途,专利引证次数6,专利维持时间7年,同族专利6个;②促进细胞抑制病毒的生长:如CN03145229.9用于抑制引起SARS的SARS(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螺旋酶活性,化合物或药物上可接受的盐、水合物或作为活性成分的异构体[5],专利引证次数3,专利维持时间6年,同族专利3个;③提供相关药物的治疗:如US20070099855A1通过服用甘草甜素及其衍生物与除甘草甜素或其衍生物以外的预防性或治疗性药物组合来管理或改善SARS相关冠状病毒或其一个或多个症状。专利引证次数4,专利维持时间7年,同族专利5个。
2.3.4 MERS-CoV领域
2012年包括沙特、约旦、阿联酋等在内的多个中东国家深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这种病毒给国家卫生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世界卫生组织于2013年5月23日将此病毒命名为中东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MERS)。涉及相关专利86件,关键专利如表1所示。
2.4 药物专利领域
2.4.1 热点药物分析
截至目前,世界用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有效药物都在研发和试验中。文章对热点药物雷米迪维(Remdesivir,GS-5734)、氯喹(Chloroquine,Sigma-C6628)、利托那韦(Ritonavir)以及阿比朵尔(Arbidol)、达芦那韦(Darunavir)进行专利分析可知:
雷米迪维(Remdesivir,GS-5734)在我国共有4个授权发明专利用于冠状病毒感染治疗。专利的主要用途:①US202 00017514A1,主要用于治疗丝状病毒感染的金刚烷衍生物;②TW201927293A,发现AM580和其结构相关化合物有助于治疗多种RNA和DNA病毒感染,并且还可降低相关的发炎反应,这种抗病毒活性不依赖于RAR-α信号传导;③WO2019079339A1在AM580和结构上相关的化合物被发现,在治疗广泛的RNA和DNA病毒感染以及减少相关炎症方面非常有用;④WO2019018185A1,发明化合物在治疗丝状病毒感染方面非常有效,结构IX选自O和H组成的基团,组成的化合物对治疗包括埃博拉病毒和马尔堡病毒在内的丝状病毒感染有效。以上4个专利的同族专利个数分别为3、1、2、3。
氯喹(Chloroquine,Sigma-C6628)在我国共有162个授权发明专利用于冠状病毒感染治疗,其中专利引证次数5以上,同族专利3个以上的关键专利有:①US20190248806A1,提供一种用于治疗受试者中的疾病或状况的方法,该方法包括需要向其他受试者共投与治疗有效量至少一种抑制嘧啶的ULK1和治疗有效量的mTOR抑制剂;②US20180030502A1,公开治疗具有以b细胞变性和由于自噬而导致的细胞死亡为特征的疾病个体的方法;③EP2886552A1,涉及一种从潜在的人巨细胞病毒(HCMV)中清除体外分离器官或分离细胞的方法。
经典药物利托那韦(Ritonavir)是AbbVie Deutschl and GmbH&Co.KG公司在 2001年由欧盟首先批准上市的抗病毒药物,我国于2013年批准进口。在我国共有358个授权发明专利用于治疗冠状病毒感染,利巴韦林适用于和其他抗反转录病毒药物的联合使用。这种抗RNA病毒药物对冠状病毒有独特的侦探“RNA外切酶”,能够揪出“冒牌核苷”,属于常规药物。此药物专利在我国获得授权的所有权主要为国外著名制药企业。
阿比朵尔(Arbidol)共有774个专利用于冠状病毒,其中关键专利有:① CN102656189B,专利所有权为克鲁塞尔荷兰公司,提供免疫特异性的结合呼吸道合胞病毒(RSV)的融合(F)蛋白的抗体或其抗原结合片段,还提供产生免疫特异性的RSV&F蛋白抗体的方法。专利引证次数3,专利维持时间6年;② CN101461805B,该专利公开了一种抗汉坦病毒药物阿比朵尔的用途,具体体现在感染前给药及感染后给药,病毒感染细胞阳性率、荧光强度随浓度增加下降,具有剂量效应;可明显降低病毒感染阳性率,病毒mRNA表达下降。专利引证次数2,专利维持时间3年;③CN100339077C,涉及通式I的吲哚类衍生物包括其消旋体或旋光异构体或其可药用的盐和/或水合物,用于治疗和/或预防SARS病毒感染的新用途。专利引证次数2,专利维持时间4年。
达芦那韦(Darunavir)共有150个专利用于冠状病毒治疗,其中关键专利有:①EP3041846B1,涉及新的细胞毒性药物吡咯罗[2,1-C](1, 4)苯二氮卓类(PBD)衍生物,它们与细胞结合剂的缀合物。专利引证次数2,专利维持时间4年;②EP2598128B1、EP2807251B1,提供了使用叠氮化物修饰的生物分子(例如脂肪酸、碳水化合物和脂质)治疗感染病毒的植物、昆虫或动物或抑制病毒(例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性的方法。专利引证次数1,专利维持时间3年;③US9187748B2,用于制备埃博拉病毒基因表达组合物和方法,提供了包含靶向EBOV基因表达的治疗性核酸的成分以及使用这些成分来区分EBOV基因表达的方法。专利引证次数2,专利维持时间4年;④US9168269B2为长链和超长链脂肪酸代谢抑制剂作为广谱抗病毒药物,提供利用与长链脂肪酸和脂代谢有关的宿主细胞酶的调节剂,治疗病毒感染的方法和化合物。专利引证次数4,专利维持时间6年。
通过对以上药物的分析可知,我国自主研发的用于冠状病毒的相关专利以及国际专利较少,以上5种药物所涉及的关键专利其专利权人均为国外制药企业,我国PCT国际专利申请同样很少。
2.4.2 化学药物
治疗冠状病毒感染的高同族专利有:① CA2522891,专利权人为希克龙制药公司,公开了一种利用α胸腺肽治疗或预防冠状病毒感染的方法,共有16个同族专利;②CN2004800132469.1,专利权人为科罗诺瓦蒂夫股份有限公司,由引起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治疗冠状病毒感染,共有10个同族专利;③CN103339128B,涉及对于RSV复制具有抑制活性且具有下式I的氮杂吲哚,含有这些化合物作为活性组分的组合物及制备这些化合物及组合物的方法,共有12个同族专利;④CN108324715A,公开了在制备广谱抗冠状病毒药物中非那吡啶的应用,共有6个同族专利;⑤ CN1914196B,涉及对呼吸道合胞病毒复制具有抑制活性并具有式(I)的5-或6-取代的苯并咪唑衍生物、其前药、N-氧化物、加成盐、季铵、金属复合物或立体化学异构体形式,共有4个同族专利;⑥CN104321063A,壳聚糖聚合物用于治疗和预防冠状病毒引起感染的用途,共有4个同族专利。
专利引证次数为2—5,同族专利数量为3—6个的专利:①CN1457777A,涉及通式I的吲哚类衍生物包括其消旋体或旋光异构体或其可药用的盐和/或水合物,用于治疗和/或预防SARS病毒感染的新用途;②CN103027915A,涉及氯喹治疗和氯丙嗪预防肺感染和损伤的用途;③CN101687911A,涉及对呼吸道合胞病毒(RSV)、人类副流感病毒(HPV)、麻疹病毒(MeV)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猿猴免疫缺陷病毒(SIV)具有抑制活性的C34衍生物;④CN101080237A,用于治疗、控制和预防冠状病毒感染的抗病毒剂。
2.4.3 中药制剂
中医药在历次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中发挥着独特的攻效,特别是对SARS、H1N1、ELBOV等病毒感染的防治过程。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国家卫健委已经将中医治疗方案正式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诊疗中。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正在利用抗SARS病毒药物研究中积累的经验,列出一些在冠状病毒中的老药物作为候选临床试验药物,如治疗呼吸道病毒治疗的利托那韦、卡非佐米、沙奎那韦、茚地那韦、洛匹那韦等以及具有植物药活性成分虎杖苷、脱氧土大黄苷等[6],抑制冠状病毒对人肺部和支气管的破坏和损伤的肉桂硫胺、免疫抑制剂环孢菌素A等。研究还发现,虎杖、山豆根等中药材中可能含有抗新冠肺炎有效成分[7]。为此,文章收集了冠状病毒相关的中药专利589件,并根据专利法律状态分类如下:
在审专利:①CN108721293A,吐根碱在制备广谱抗冠状病毒药物中的应用,选用无毒性浓度的吐根碱进行广谱抗冠状病毒研究,吐根碱的作用表现在体外有效抑制的β群冠状病毒,如HCoVOC43、MERSCoV、MHVA59以及α群冠状病毒HCoVNL63的复制;②CN1175809C,具体为草苔虫总内酯经抗非典型肺炎SARS病毒活性筛选,显示抗SARS病毒和保护被感染细胞的活性(在4μg/ml浓度以上);③ CN108721292A,公开了扑蛲灵在制备广谱抗冠状病毒药物中的应用,扑蛲灵能在体外有效抑制β群冠状病毒HCoVOC43、MERSCoV、MHVA59以及α群冠状病毒HCoVNL63的复制;④CN108478571A ,公开了石蒜碱在制备广谱抗冠状病毒药物中的应用。
有效专利且专利维持时间在3年以上的包括:①CN10 2784167A,提供了一种用于治疗病毒性肺炎的药物组合物,由熊总胆酸、栀子苷、藁本内酯、茯苓酸组成;②CN1843340A,在防治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性疾病的应用:大黄蒽醌类化合物;③CN101921823B,从中药中筛选得到的SARS冠状病毒主蛋白酶抑制剂、筛选SARS冠状病毒主蛋白酶抑制剂的方法;④CN101701245A,从中药中筛选SARS冠状病毒主蛋白酶抑制剂的方法,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筛选SARS冠状病毒主蛋白酶抑制剂的方法;⑤CN105687226A,提供了一种制备用于抑制冠状病毒感染的产品和用于抑制冠状病毒感染的制剂。
失效专利:①CN1572298B,含有阿比朵尔的复方制剂,涉及抗病毒药物阿比朵尔的复方制剂,尤其适用于因病毒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疾病。制剂还含有布洛芬、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的任意一种、两种或三种组成;②CN1259905C,涉及姜黄素在制备治疗肺病的药物中的应用;③CN1901921A,用于治疗SARS冠状病毒感染或其他相关感染的黄芩苷及其衍生物,涉及可用于治疗人和其他动物中属冠状病毒科的巢状病毒目病毒。
3 分析与思考
3.1 国外和国内相关专利申请比较
从对冠状病毒相关药物专利分析结果可知:从专利申请国别和申请数量上看,国内的专利申请数量远低于国外,尤其是美国和欧洲专利局的申请数量均高于其他国家,说明美国和欧洲是冠状病毒药物相关技术研究的主要和热点区域。从专利技术内容分析来看,国内申请人主要集中于SARS-CoV的检测技术,由于2003年SARS-CoV在我国大规模爆发,在当年和随后5年里,我国制药企业和科研机构在SARS-CoV检测、试剂、疫苗等方面的专利都具有技术优势。但除SARS-CoV外,我国医药领域很少有与预防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专利。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很多从病毒的免疫角度出发,专利内容从优化免疫佐剂、选择抗原表位以及抑制病毒复制、缓解病毒引起症状等方面公开了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和治疗技术,并且很多都处于领先地位,专利研发呈现出多角度、多层次的技术特点。
3.2 关于2019-nCoV的科研攻关
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因此需要对大量疑似患者进行精准快速的诊断,才能快速战胜这场疫情。以往检测冠状病毒主要通过靶序列,并通过PCR方法进行核算检测,或是通过基因芯片对所述保守序列进行检测[8]。然而,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检测用什么方法最为便捷和可靠,国内医学机构和医药企业都在试验中。在2019-nCoV疫情防控中我国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在疫情防控中开发出了可以检测2019-nCoV本身或患者对病毒免疫反应的ELISA试剂盒。从各国政府、制药企业和医学机构对疫情的反应看,政府、疾病控制中心对病毒疫情的重视并紧急科研攻关、设立多项基金攻克技术难题是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重要保障。
3.3 关于2019-nCoV的免疫技术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抗原的筛选目前主要还是依赖涉及包膜蛋白 GP,除了针对该蛋白的抗原表位进行进一步研究外,相关技术人员对于其表达形式、融合其他功能蛋白共同表达等方面进行尝试,以提高新冠肺炎的免疫方法,但现在仍然没有任何药品经过官方证实具有一定的预防效果和免疫疗效。因此,世界各地的制药公司都在积极进行技术研发,试图尽早推出临床证据的药物。随着我国在抗击疫情中对更多数据和标本的深入分析以及流行病原理的探究,相信不久将会出现以多种蛋白为载体进行病毒免疫的专利发明。
3.4 关于2019-nCoV治疗方法和相关药物
雷米迪维(Remdesivir)由Gilead公司开发,是一种具有抗病毒活性的核苷类似物,代号GS-5734,目前还未在任何一个国家上市。核苷以及核苷类似物是合成生物大分子核糖核酸(RNA)及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前身物,其工作原理是核苷类似物能够冒充核苷,能够混入病毒的DNA或RNA的复制合成过程,从而使病毒无法正常复制下去,进而产生抗病毒的积极作用。该药在小鼠模型中显示出了预防和治疗的效果,在SARS-CoV中同时显示了治疗效果[9]。中国科学院高福院士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表的文章中,提出瑞德西韦或雷米迪维对一例病人的治愈效果,美国《科学》杂志似乎也对瑞德西韦的前景表示乐观,有学者称它有可能是最有潜力的对抗新型冠状病毒的药物。然而,瑞德西韦药物至今尚未在任何国家获得批准上市,因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未被证实,因而还不能用于临床治疗[10]。
从前文对冠状病毒的专利分析可知,抗病毒药物的作用靶点是非常多的,真正落实到具体抗病毒药物时,可供选择的空间又比较少。而抗病毒药物研发本身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并不是所有的医药企业都具备这种能力,特别是针对新的抗病毒药物而言。目前研究所知新型冠状病毒必须借助活的和有细胞结构的生物,才能够进行自身的快速增殖。因此,抗病毒药物的研发难度相对于抗菌药物明显更高了一个等级。目前各国科研人员正加紧筛选出能够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临床治疗的候选药物,但从研究、试验到生产要经历多重严格的临床试验、审批和药物生产环节。即使在疫苗正式上市后,制药企业还需要扩大人群使用范围,以便于进行第IV环节的临床观察和研究[11]。过去用于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干扰素、利巴韦林以及亲环蛋白质抑制剂等药物虽然具有一定的可选性,但是没有临床使用数据,因而还不能作为新型冠状病毒的治疗药物。如今,各国都在加快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上市,通常有效途径只有两个:一是减少试验时间,二是通过国家制度的渠道启动疫苗审批和获准的优先程序,加快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上市的审批速度。
4 结语
文章通过冠状病毒专利申请以及对新型冠状病毒相关药物的专利分析,明晰我国在此领域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状况。专利分析结果表明:我国申请人提出的冠状病毒专利申请数量非常有限,其中针对冠状病毒变异性的检测和治疗方面的专利数量更少。而美国维洛诺瓦蒂夫公司、希克龙制药公司,荷兰的科罗诺瓦蒂夫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欧洲等部分制药企业在这一领域已开发出了数量更多、方向更广的技术成果,并且在我国申请了大量专利予以保护。由专利引证次数、同族专利个数和专利维持时间筛选关键专利可知,国外制药企业非常重视海外布局和市场占有率,因而专利引证次数和同族专利个数都较高。通过对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热点药物的专利分析可知,药物的有效性多集中在冠状病毒感染治疗,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是否真正有效尚未可知。在中药制剂方面,我国在专利数量和专利技术的多样性方面都处于领先优势,鉴于中医药在历次突发性传染性疾病预防和治疗中的作用,国家卫健委在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临床治疗中明确了中药治疗方案,中药制剂在我国此次疫情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由此看出,在突发性病毒相继肆虐的背景下,政府加大对相关研究的重视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