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主导类快速力量性项群的营养补充策略
2020-11-02唐月梅王毅
唐月梅 王毅
一、快速力量性项群的营养需求特点
从供能特征的角度,快速力量性项群单次运动持续时间短、强度大,在运动中机体高度缺氧,能量来源主要依靠高能磷酸原和无氧糖酵解系统供能,短时间内体內磷酸原系统被大量消耗,机体中产生大量的乳酸。在训练的间歇时间,机体通过磷酸原系统进行有氧代谢的补充与消耗,同时廓清外周代谢产物,从而使身体能够继续承受训练负荷。
作为磷酸原系统的底物,肌酸在接受高能磷酸键后成为磷酸肌酸,后者可以将高能磷酸键传递给ADP,从而合成ATP参与身体的直接能量供应。虽然肌酸广泛存在于肉类之中,但含量较低,大约每500g肉类中含有肌酸1g。快速力量性项群运动员每天的肌酸需求量在5g左右,因此快速力量性项群运动员往往需要在训练前额外补充肌酸。
如果把磷酸原系统比作一个“水瓢”,那糖原系统就是一个“水缸”,当磷酸原系统消耗能量的同时,糖原系统也在不断地对其进行补充,糖原是运动中糖酵解和有氧氧化主要的底物,提供糖原储备量,是保证长时间、大训练量的前提条件。
此外,快速力量性项群运动员平时的大强度训练可以使绝对力量增大,肌纤维增粗,骨骼肌横截面积增大,在骨骼肌体积增加的过程,身体通过摄取蛋白质来促进合成代谢的完成。因此,快速力量性项群运动员每天对蛋白质的需求量较大,快速力量性项目群的运动员每日蛋白质摄入量大约为1.5~2g/kg体重。
二、快速力量性项群运动员的日常饮食需求
1.日常饮食中的碳水化合物补充
碳水化合物是糖类的俗称,是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能量来源,相比脂肪和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的供能效率更高,完全氧化后没有多余的代谢产物。碳水化合物在食物中分类较广泛,谷物(小麦、水稻、玉米等)、水果(西瓜、香蕉、葡萄等)、杂豆(豌豆、红豆等)、根茎类蔬菜(山药、红薯、南瓜等)都是富含碳水化合物的食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快速力量性项群运动员尽量选择这类食物作为主食,建议每日摄入量占到总能量摄入的50%~60%。日常生活中运动员尽量少吃饼干、点心、果汁等含有精制糖、添加糖的加工食物。这类精致食物对血糖波动影响较大,且容易导致脂肪堆积。
2.日常饮食中的蛋白质补充
蛋白质是运动员需要补充的另一个重要营养素,蛋白质在食物中来源广泛,富含优质蛋白质的食物有瘦肉、海鲜、牛奶及奶制品、大豆及豆制品。但是一些运动员对蛋白质的认识存在误区,例如吃鸡蛋不吃蛋黄,觉得蛋黄中脂肪和胆固醇过高,但却不知道蛋黄中的蛋白质比例比蛋白更高,而且人体内2/3的胆固醇是自身合成的,外源性胆固醇和内源性胆固醇并非绝对的因果关系。
3.日常饮食中的脂肪补充
由于媒体和广告的宣传,脂肪在人们的印象中往往带有负面色彩,但事实上脂肪是人体必需的三大营养素之一,是人体储存能量的重要形式,同时也是构成细胞膜的重要物质,此外脂肪也是脂溶性维生素重要的溶剂。快速力量性项群的运动员建议多从坚果、鱼肉中摄取不饱和脂肪酸。
三、快速力量性项群运动员比赛和训练期间的营养补充
1.能量的补充
由于运动员经常转场训练和比赛,训练和比赛中的营养补充要保证便携性,一般在训练和比赛间歇会通过运动饮料、能量棒、能量胶、香蕉、果干等进行补充。补充过程中一般采取少量多次的原则,避免出现肠胃的不适。
2.肌酸的补充
作为快速力量性项群重要的营养补充剂,肌酸早已被公认为最有效的提高爆发发力的营养补充剂[1]。肌酸一般在训练前30~45min使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和运动饮料等含糖饮料一起使用。康比特充力元产品以纯肌酸为主要成分,添加葡萄糖促进肌酸吸收,添加姜黄和黑胡椒促进肌酸的储存和吸收[2],此外有机锌、镁的添加可以加速肌肉的合成和代谢,全面增加肌肉爆发力[3]。
3.蛋白质和氨基酸的补充
蛋白质的补充一般在训练后1h内,一次性补充蛋白质30g左右,能够第一时间促进身体肌肉的吸收和修复。蛋白质的补充剂一般推荐使用蛋白质水、乳清蛋白和蛋白棒。乳清蛋白是从牛奶乳清中提取的优质蛋白质,含有β-乳球蛋白、α-乳白蛋白、免疫球蛋白等多种优质蛋白。同时脂肪、乳糖含量低,乳糖不耐受的人群也可以使用。更重要的是,乳清蛋白中富含支链氨基酸(亮氨酸、缬氨酸和异亮氨酸),可以减少肌肉疲劳,促进肌肉生长,帮助运动员保持瘦体重[4]。
参考文献:
[1]Butts J,Jacobs B, Silvis M. Creatine Use in Sports[J].Sports Health,2018,10(1):31-34.
[2]赵宁宁,曹建民,巫苗苗,等.微量元素锌、镁、铬与运动[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28(1):73-75.
[3]曾巧煌.基于UGTs和SULTs研究胡椒碱对姜黄素吸收代谢的影响[D].广州:广州中医药大学,2016.
[4]邱俊,周栋,贺业磊,等.补充支链氨基酸对不同项目运动员作用及安全性的机制研究进展[J].体育科研,2016,37(6):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