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不要掉入精益创业的陷阱
2020-10-30采访者:弗里达·克洛茨
商业评论 2020年7期
采访者:弗里达·克洛茨
2005年,连续创业者史蒂夫·布兰克出版了第一本书《四步创业法》,这本书成为精益创业运动的奠基之作。当初他之所以开发精益创业方法,是为了针对当时要求初创企业也效仿大公司做法的观点。布兰克认为,小公司并不是大公司的微缩版,它们需要新的工具来开展和大公司截然不同的工作,小公司的任务不是执行已知的商业模式,而是寻找新模式。
精益方法原本是为早期创业者提供的一个工具包,但没想到后来大公司也纷纷说它们的商业模式正在被颠覆,觉得布兰克的精益工具太棒了,也想在它们的企业里运用。
布兰克认为,大企业和政府并非大号的初创企业,所以它们不能简单模仿初创企业的行动。管理大型企业的多为执行者而不是创新者,他们非常善于执行流程,也很会管人。但现在环境变了,如果企业仍然是由世界一流的执行者来领导,那么这家企业很可能会出局。
大公司在引入创新和创业精神的时候,不能指望每位员工都是创新者,而是要想明白公司哪些部门或位置最适合创新,以及应该如何快速部署新產品新服务。
为什么当一个初创企业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某个流程上时效果可以如此之好,但到了大型企业就不那么奏效了?在布兰克看来,流程本身并没有问题,而是因为大型企业引入精益管理时,精益管理成了公司数百个项目中的一个项目。企业真正需要的是一个端到端的创新流程——这个流程要覆盖首尾,从采购到问题处理、任务排序、搜索解决方案、孵化,再到交付。这样一个完整的链条需要成为整个创新信条的一部分。大公司需要有创新的大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