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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作文(续)

2020-10-28聂闻

新作文·小学作文创新教学 2020年10期
关键词:个案事情责任

聂闻

作文,本无对错之分,只有好与不好之别。在作文上,若要找一个对与错,其出发点就错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只会说某人文章写得好或者是不好,而从来不会说某人写了一篇对的或是错的文章,就是最好的说明。即使作文只有好与不好之分,这个好与不好,又是模糊的,没有明确的界限,没有一个完全的标准,这种好与坏,很大程度是建立在阅读者主观感情色彩基础之上,而感情色彩又往往是一个立场的问题,代表的是个人或团体,更增加了好与坏判断的复杂性。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好与坏,又总是跟对与错交织在一起,咬合在一处,而不是一种泾渭分明的状态。

在作文课上,所有的老師应该都向学生说过这样的话,“我手写我心”“我笔写我口”“作文里什么都能写,写自己想说的话、写自己想写的事”。但是在现实执行的过程中,却又往往走了样。

具体到廖可馨事件上,老师认为作文里面不应该写这样的内容,或写这样的内容是不适宜的,甚至更进一步讲,是不能写这样的内容,不能是因为不对,不对即意味着是错误。廖可馨呢,认为作文里什么都能写,能写就是对的。于是,师生之间,自觉不自觉地,将作文推到了对与错的对立层面来。其次,师生之间也应该涉及了好与不好的问题。作文里写了不能写的内容,那就是不对的,写了不对的内容,作文就谈不上好了。如果作文是好的,那就用不着老师有“传递正能量”的话了,也就没有后面事情的发生。极端事件的发生,无非是老师觉得这样不可以,作文里不能写这样的内容,写这样的内容是错的,而学生并不这样认为,你觉得不能这样写或者是错的,你拿出一个理由来,拿出一个为什么不能这样写的依据来。于是双方就顶在了这儿,拧在了一起,互不让步,不妥协。老师没法说服学生,学生不认可老师的说法。

对作文的学科属性认识不够,让老师将自己对作文的理解与认识,当成作文的标准;对作文好与不好的判别不清,形成了作文上对与错的对立,最终酿成了作文的悲剧。这就使作文在学科属性之外,成为这一事件的焦点。

作文之外,再说几句题外话。

所有的突发的事情,都是人无法预料的,更何况极端的呢。事情发生了,谁有责任,这绝不是单方面的责任。没有社会的责任吗?没有家庭的责任吗?没有老师的责任吗?现在不是追究某一方面责任的问题的时候,而是所有责任方,都应该反思自己身上存在着的问题。而不是单方面的对某一方面的指责与抱怨。作为教育者,我们需要的是正视而不是回避!廖可馨的事情尽管极具个案,拿个案的事情来说事儿,似乎有点蓄意挑衅的意味。但是,我们也绝不能因为个性的事情,让自己心存侥幸,或者因为事情是出现在了别人身上,就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因为,个案当中也有共性的问题,只是我们忽视了或者是视而不见。

这么一个负面的信息,把教育推到风口浪尖,让所有语文老师,无端地莫名地背这么大一个锅,让我们有苦难言,百口莫辩,我们心里面都觉得冤。尽管教师有社会属性,是一个社会人,但是因为教师的职业特点,因为教育本身的神圣,家长、社会对教育的要求就特别苛刻。我们没办法逃避,只有正视。

说这些话是衷心的,希望我们的教育越来越好,而不是诟病越来越多;希望人们的满意度越来越高,对我们的抨击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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