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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探索

2020-10-27郭萌王怡

商洛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贫困地区责任企业

郭萌,王怡

(商洛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陕西商洛 726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就。然而,我国现阶段呈现出的减贫速度与脱贫质量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传统的扶贫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后扶贫时期的实际要求,特别是对深度贫困地区而言,如何巩固现有脱贫成果、预防贫困户再次返贫、形成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成为新时期亟待面对的新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持动员全社会参与,发挥中国制度优势,构建了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体系。”[1]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具备独特的市场资源优势,其参与扶贫可以帮助贫困户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在为贫困地区农户提供就业岗位,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推动贫困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的较大成就,成为我国减贫事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基于此,深入分析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理论依据与实践经验,从企业社会责任视角构建精准脱贫长效机制,对于巩固现有脱贫成果,提升精准扶贫绩效,促进贫困地区人口持续增收,具有较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理论依据

(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

企业社会责任是建构企业与社会之间和谐关系的一种基本思想,区别于“企业的唯一目标是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传统企业理论,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以企业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为企业义务的相对方,是企业的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是对传统的股东利润最大化原则的修正和补充[2]。有关研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社会期望的反馈和对社会契约精神的遵循,是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的一种行为表现。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有效回应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扩大自身对社会产生的正向影响,增强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基于以上逻辑溯源,西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为,企业以法人身份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既然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行为必然对社会产生各种影响,企业也就须遵循利益相关方理论,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消除其行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以社会价值创造作为评判标准,解决就业、环保、通货膨胀、社会保障等社会问题,从而形成企业对最大化社会福利的贡献。世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把企业社会责任归纳界定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承诺遵守道德规范,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改善员工及其家庭、当地整体社区、社会的生活品质的责任[3]。Porter和Kramer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反应性社会责任和战略性社会责任,反应性社会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战略性社会责任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二者之间隐含着递进关系[4]。

(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作用机制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和贫困治理之间有一定的交叉点。特别是2006年以后,企业社会责任在学术界开始取得普遍认同,学术界越来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所蕴含的价值与机遇,企业在贫困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国内学者开始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贫困治理的作用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岳颂从构建和谐社会视角探讨了农村贫困问题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机制[5]。陈锋从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分析探讨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贫困减缓的作用机理和正面影响[6]。邓渝等从政策视角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对城市反贫困工作的必要作用[7]。王喜等从市场结构和发展方式角度阐释了贵州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农业发展和减贫脱贫的协同增效作用[8]。林闻凯从企业参与扶贫开发视角分析了广东本地企业参与脱贫攻坚中的存在问题,提出了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建议和措施[9]。李军以广西企业为例开展的相关研究发现企业绩效与减贫效应之间存在持续的正向相关关系[10]。张春敏等深入探讨了国有企业在精准扶贫中的角色定位和参与方式,提出了处理好盈利与履行社会责任关系的作用机制[11]。张鲜华等基于增权理论分析了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创新模式,提出了企业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方式和路径[12]。雷雨辰基于多案例比较分析了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中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总结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扶贫模式及特点[13]。综合学术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贫困治理作用机制的主要研究成果,专家学者充分印证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正向效应和独特优势,但案例研究居多,研究系统性不强,本研究试图弥补这一缺陷,为国家政策制定和可持续脱贫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现实必要性——破解政府减贫低效难题

市场是减贫最具活力的因素,充分运用好市场机制,不仅能大幅拓展扶贫资源,而且能有效破解政府减贫的低效率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14]。产业扶贫的初衷是将当地优势产业发展导入农村贫困人口的生产活动,希望通过扶贫资源的到村到户配置、产业的精准定位与选择,使贫困人口找寻到其升级改善具有促进作用的支点,参与产业发展,分享产业价值增值。但是,小规模、低强度、分散化的农业产业开发极易陷入传统农业低位循环发展的“陷阱”,其惠农效果往往大打折扣,从而使扶贫产业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叠加、发展要素短缺、农户参与能力不足、社会化服务不配套等多维困境。这就要求寻求优良的产业扶贫模式与路径,打破传统农业延续发展的“路径依赖”,实现产业增值空间和贫困人口价值分享的最大化。大量的理论研究和扶贫实践表明,由政府直接介入产业扶贫活动,虽然在短期内可以取得明显成效,但其本质属性、组织机制和职责定位决定了其难以最优化的资源配置,产业扶贫的效果往往差强人意。产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市场行为,产业扶贫归根结底是市场化的扶贫方式,政府主导过度则容易失败,扶贫产业要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要遵循市场规律、融入市场机制。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具备独特的市场资源优势,其参与扶贫可以帮助贫困户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在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和减缓贫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基于此,采用市场手段,优化配置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通过企业的带动,使得扶贫产业具备灵活性和专业性的市场机制,同时确保贫困人口有效参与到产业发展之中,形成一种既具有可持续性、能够挖掘最大化利润,又能稳定分享产业价值增值过程的扶贫模式,将成为新时期巩固脱贫成果、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现实必然。

(二)实践重要性——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部动因源于自身的发展战略,外部动因源于法律法规和利益相关方的压力,于国、于民、于己均有益处,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其实践重要性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

第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能够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提升企业形象和区域影响力,有利于企业的品牌推广、销售增加,以及自身竞争力的提升。

第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可以充分发挥其多样、灵活、有效的经营机制,撬动社会资源,特别是吸引资本向贫困地区汇聚,在为贫困地区“输血”的同时,强化其“造血”功能,弥补政府扶贫资金、人力等要素的不足,这不仅有助于巩固脱贫攻坚的前期成果,也为贫困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从而形成对行政力量扶贫的有效补充,是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战略的重要行动。

第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能够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协助政府部门以市场化的措施进行扶贫,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问题。企业凭借自身在资本、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能够充分有效地挖掘和发挥贫困地区的生态和资源禀赋,将资源优势转化成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实现资源向产品进而向资本的转化,促进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确保贫困户抱团稳步增收,是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第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可以强化贫困者的主体意识,激发其脱贫的内生动力。与政府主导的救助性扶贫和企业参与的慈善性扶贫不同的是,产业扶贫将贫困主体视为企业价值链上的重要一环,并参与包括原材料供应、制造、流通与销售等大部分环节,而非简单地被动等待慈善捐赠或救助。企业通过签订契约或者订单等方式,将贫困农户手里小规模、分散的资源进行整合,并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拓宽销售渠道等服务,贫困户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生产,有助于企业扩大规模,降低市场成本。贫困主体接受技术培训,主动参与产业分工,嵌入价值链,分享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激发了其脱贫的内生动力,实现了扶贫、扶志与扶智并举。

第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可以改变贫困地区的整体面貌,改善小规模生产基础设施条件,为贫困地区农民提供生产和生活上的便利。基于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现实意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将成为我国新时期扶贫开发的主要形式之一。

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实践历程

(一)我国企业扶贫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不同类型的企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以适应性的方式参与到扶贫工作中,直接或间接地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时间和历史发展的逻辑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77年)为间接减贫阶段。建国初期我国城市主导的发展模式和重工业化的产业发展方式,使企业在改善民生方面难以发挥对口帮扶的直接减贫作用,但企业创造的价值充分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为增加居民收入、推动脱贫提供了物质基础,间接地缓解了民众的温饱问题。第二阶段(1978—1993年)为探索扶贫阶段。改革开放使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得以迅速释放,其中乡镇企业发挥了创造价值、提供就业、贡献税收等作用,形成了巨大的辐射效应,成为我国“开发式扶贫”的重要力量,企业开始融入国家扶贫体系,探索减贫的模式和路径。第三阶段(1994—2012年)为参与扶贫阶段。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使得东部对西部的对口帮扶不断深化,东部企业对口帮扶成为支持西部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抓手,其对帮助西部贫困地区打破贫困恶性循环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第四阶段(2013年—至今)为精准扶贫阶段。我国企业在精准扶贫战略的指导下积极投入资金、人才和技术等参与扶贫工作,从间接提供就业、增加收入、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发展到直接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中,甚至主导部分地区和贫困民众的脱贫工作,企业扶贫项目和农村创业成为促进农村脱贫的内生驱动力量,企业参与贫困治理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二)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阶段性特征

我国企业参与扶贫虽然发端较早,但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却始于改革开放以后。20世纪8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才开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传入国内,受到了政府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国内企业开始借鉴西方企业发展模式,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其发展阶段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0—2000年)为被动承担阶段。国内企业在经济理性的驱使下,主要目标是创造最大化的价值。因此,释放企业活力是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国家虽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行为决策产生了一定影响,但由于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法律体系不健全,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主观意愿比较低。第二阶段(2001—2012年)为主动承担阶段。中国加入WTO标志着中国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明确提出“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将企业社会责任从伦理要求上升到法律规范层面,我国企业在工具理性的驱使下开始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第三阶段(2013年—至今)为引领担当阶段。企业在责任理性的驱使下开始把社会责任当作一种长期投资,把履行社会责任上升到企业发展战略层面,将自身发展与社会利益相关者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不能或不想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企业将会被社会发展大势所淘汰和遗弃。

(三)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梳理我国企业扶贫的发展历程和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阶段性特征,可以看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在我国扶贫开发中有着坚实的实践基础,是我国扶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加速了贫困地区的市场经济进程和社会发展变迁,形成了最具中国特色的多元化扶贫方式,涌现出了众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典型案例。2019年3月,由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社科院联合发布的《中国企业精准扶贫50佳案例(2018)》中,国有企业案例占比50%,民营企业案例占比44%,外资企业案例占比6%,为我国脱贫攻坚做出了较大贡献(表1)。

虽然我国企业在扶贫开发领域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但从履行社会责任视角来看,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整体积极性不高,投入较少,在选择扶贫方式上各有侧重,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根据国泰安数据库中关于上市公司精准扶贫的统计数据,从企业参与扶贫的比例来看,我国目前共有1041家上市公司参与精准扶贫项目,比例为30%。从企业扶贫投入金额来看,参与精准扶贫企业在2017、2018年度投入的扶贫资金总额为656.52亿元,仅占到利润总额的万分之四。从企业扶贫方式上看,主要从事产业扶贫、兜底扶贫、教育扶贫和社会扶贫的项目较多,而从事健康生态扶贫、转移就业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较少。究其原因,这与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不健全有一定关系。同时,我国企业与国外的大型企业相比,在一定程度上还欠缺总体战略规划,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也与社会期望有一定差距,政府和社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和监督反馈体系也不够完善。因此,我国企业若要提高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绩效,必须在法律和评价体系上不断完善,在自身发展战略上进行优化布局,这样才能形成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常态支持。

表1 中国企业精准扶贫典型案例

四、新时期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必须上升到制度层面,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目前,我国缺少系统、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法,现有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都是分散于各部门法之中。因此,国家立法机关应根据现实的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概念、原则、路径、权利与义务都融入法律体系之中,只有这样,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才能在法律的指引和保障下高效运行,形成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支持。

(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和反馈体系

健全完备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和监督反馈体系,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保障,对于企业自身壮大、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事业的持续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均指向了评价和反馈体系的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建设将成为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工具和手段,要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衡量的具体量化指标,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绩效进行跟踪、统计和评价,推动形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的良好环境。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

企业发展战略决定了企业发展的方向。作为企业宏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是对企业自身未来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式的规划,对提升企业自身发展绩效具有重要的市场价值。企业要坚持科学的社会责任观,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顺应国家发展大势,对利益相关方负责,实现企业发展与贫困减缓、社会进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价值,把履行社会责任参与贫困治理作为企业发展的内生需求,重新树立企业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制定科学合理的社会责任战略,使得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备精神支撑,融入社会发展潮流,从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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