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类叙法到类叙法之论*

2020-10-26朱露川

人文杂志 2020年10期
关键词:班固史书中华书局

在中国历史编纂学史上,为了尽可能全面地写出人物群像和群体活动,史学家发明了类叙法,其具体做法是:遵循以类相从原则,对与主要叙事对象品行事迹相类的人物进行集中叙述。作为附书人物的一种方法,类叙法最早出现于《汉书》列传并被历代正史沿用,在史学发展过程中也影响到其他史书体裁,促进了不同史体间的吸收和借鉴。

类叙法是中国史学注重“类例”思想的一个具体表现。这样一项历史悠久且被广泛使用的史书叙事方法,引起了乾嘉考证学者的关注,赵翼、王鸣盛等人纷纷对其作出总结与评价,其中不乏精辟论断,向人们展示了中国历史编纂学的悠久历史和理论遗产。

乾嘉学者身处中国古代史学的集大成时期,他们以长时段视野考证、评析两千年史学之优劣,在称赞“类叙法”为“古法”的同时,间或存在论述未详或有失允当之处。有鉴于此,本文从赵翼等人提出的问题出发,主要的关注点是:《汉书》创立“类叙法”的历史渊源是什么?“类叙法”与“带叙法”“夹叙法”及其他史书附书之例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类叙法”在何种意义上促进了史书体裁的发展?清人提出“类叙法”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是什么?明确这些问题,既有利于厘清中国古代史学之“类叙法”从实践到理论总结的发展路径,也有利于进一步反思清人讨论史学方法的得失,进而思考古代史书叙事方法如何为当今的史学研究提供借鉴。

一、从赵翼提出的问题说起 

在关于“类叙法”的起源问题上,赵翼提出:“类叙之法,本起于班固《汉书》。”①从目前所掌握的材料来看,这种按照以类相从原则于某人物传记末端集中附写品行、身份相近之人的方法,的确由《汉书》发起。然而,每一种创造都有其所依据的历史条件,“类叙法”的产生既有思想上的渊源,也有前人撰修史书所提供的形式上的借鉴。

从思想渊源上看,“类叙法”是古人重视“类例”的一项具体的运用。在中国古代,以“类”的观念认识事物发展变化具有悠久的思想传统。甲骨文造字中已经体现出归类倾向和推类思维。赵晓蕾:《甲骨文造字中的“类”思维》,《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9月17日,第6版。《尚书》中常有把同类事件集中起来用以说明一个问题的做法。白寿彝:《中国史学史》第1卷《先秦时期 中国古代史学的产生》,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16~217页。“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物各有畴”“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万物之理以类相动也”以上见《周易·系辞上》,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第76页;《战国策·齐策三》,何建章注释本,中华书局,1990年,第372页;《荀子·劝学》,王先谦集解本,中华书局,1988年,第7页;司马迁:《史记》卷24《乐书二》,中华书局,1959年,第1210页。等观点在先秦两汉时期也被反复论说,成为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对于古人治学产生了重要影响,其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形成了对学术、学派进行区分类例、考镜源流的治学路径。《庄子·天下》篇、《荀子·非十二子》篇都将“物各从其类”的观念应用到对先秦时期各种学派及其代表人物的评价上。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载录了其父司马谈《论六家要旨》的主要内容。刘向、刘歆父子则将对于学术流派的追溯、分类和考辨应用到经籍分类工作中,促进了目录学、文献学的形成和发展。班固撰写的《汉书·艺文志》集当时学术之大全,条分缕析、论议兼并,就是充分吸收了刘向刘歆父子整理图书的成果,体现出了鲜明的分类思想。这种经籍分类方法被后人称为“区分类例”,如隋朝史官许善心曾效仿阮孝绪《七录》编纂《七林》,其做法是:“各为总叙,冠于篇首,又于部录之下明作者之意,区分类例”。李延寿:《北史》卷83《文苑·许善心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2802页。南宋学者郑樵尤其重视基于文献分类而对经籍学术进行考镜源流的方法,提出了“类例既分,学术自明,以其先后本末具在”的著名观点。郑樵:《通志·二十略·校雠略》,王树民点校本,中华书局,1995年,第1806页。自此以降,“类例”被视为中国古人治学的一项基本方法,其要义在于“以类相从”,从这个意义上说,“类叙法”也是这种类例思想的一项具体的运用,其思想根源之深远,当早于《汉书》成书上千年。

从撰述經验上看,“以类相从”在两汉时成为一种流行的撰述方法,为《汉书》开创“类叙法”提供了形式上的借鉴。西汉时,淮南王刘安善为文辞,曾招宾客方术之士数以千人,广收史料,以类相从,作《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及《中篇》八卷,凡二十余万言。事见班固:《汉书》卷44《淮南王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145页。东汉应劭删定律例为《汉仪》,自陈撰具《律本章句》《尚书旧事》《春秋断狱》等凡二百五十篇,“又集驳议三十篇,以类相从,凡八十二事”;又撰《风俗通》,“以辩物类名号,释时俗嫌疑。”范晔:《后汉书》卷48《应奉附子劭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1613、1614页。东汉时又有儒者景鸾,作《易说》《诗解》,文句兼取《河》《洛》,“以类相从,名为《交集》”。范晔:《后汉书》卷79下《儒林下·景鸾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2572页。从这些情况来看,“以类相从”为大部帙的图书编纂带来了相当的便利,这尤其能够为深谙体例的班固所掌握和运用。

在众多著述中,太史公《史记》对班固《汉书》影响最大。无论是有关汉高祖至汉武帝太初年间记事的资料来源,还是班彪续写《史记》的夙愿,或者是从班固本人对司马迁“良史之材”的认可,《汉书》的创作都深受《史记》的影响。清人章学诚在讨论史体变迁的语境下讲道:“左氏一变而为史迁之纪传,左氏依年月而迁书分类例,以搜逸也。”章学诚:《文史通义·书教下》,叶瑛校注本,中华书局,2014年,第58页。这里的“类例”既指司马迁以“类”为例撰写《史记》的方法,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区别于“依年月”的历史视野。《史记》之“类例”比较明显地反映在三个方面:其一,以综合体的撰述形式反映“多维历史视野”,这一提法见陈其泰:《多维历史视野与“立体式”著史》,《史学集刊》2016年第5期。即以本纪、世家、列传、表、书等体裁囊括史学家对于历史发展大势的整体把握;其二,在各种体裁之下“分层类析、相互配合”,乔治忠:《中国史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79页。把观察历史的几大范畴进一

步细化、丰满;其三,将生活在不同时代而在某些方面有关联的人物“异代同编”,形成“以类相从”原则下的合传、类传。这三个方面被《汉书》充分吸收并转化,成为“类叙法”产生的重要条件。

二、班固《汉书》与“类叙法”的创立 

赵翼于《廿二史札记》卷1“各史例目异同”条称赞司马迁《史记》:“参酌古今,发凡起例,创为全史。”赵翼:《廿二史札记》卷1“各史例目异同”条,王树民校证本,中华书局,2013年,第3页。那么,为什么作为历史撰述重要一例的“类叙法”是由班固《汉书》而非司马迁《史记》所开创呢?这固然离不开班固本人驾驭史料的才能。自《汉书》问世,历代学人莫不评价其體例整齐、叙事宏赡,即撰述者之善于整齐体例的修史才能是“类叙法”产生的原因之一。然而,司马迁整合史料的编纂能力并不亚于班固,与班固生活的同时代人也已经熟练运用“以类相从”的方法进行撰述。因此,“类叙法”之由潜在的思想因素转变为一种成熟的撰述方法,当有其更直接的原因,这就是《汉书》断代为史的视野为历史撰述所提供的新的条件。

近人刘咸炘论《史记》《汉书》列传做法时指出:“按异代同编而以第一人为叙,乃班、马所同,惟班书铨配以品类相合者多,稍异于马耳。”刘咸炘:《汉书知意》,《刘咸炘学术论集》(史学编)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94页。所谓“异代同编”,即将不是生活在同一个时期的人合编合叙,然就《史》《汉》相较,二者情况有异,应加以辨析。从撰述体例上看,《史记》是一部上起轩辕、下讫秦汉的通史,全书所叙人物活跃于上下几千年的历史舞台之上,故“异代同编”是《史记》编纂的一项常例,其做法是依据于人物本身所具有的品性、情操或身份进行同编,而不论其是否生活在同一个历史时期,由此呈现撰述者的共情体验。班固《汉书》则包举一代,专记西汉史事,若以《史记》历叙古今的长时段眼光来看待《汉书》列传,则后者所传之人都活动于西汉皇朝二百年间的范围之内,故是以皇朝为限的《汉书》的“异代同编”。

据研究者统计,《汉书》列传大致记载337人,陈其泰主编:《中国历史编纂学史》第2卷《中国传统历史编纂学的确立——两汉时期》,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8年,第302页。这是就《汉书》列传目录及类传所叙人物而言。刘咸炘所讨论的“异代同编”也是面向《史》《汉》合传、类传的传主而言。而当我们深入到《汉书》的具体篇章中,就会发现在一些人物传记之末,还存在一层叙事结构,写出与传主相类之人,即赵翼所论“类叙法”。赵翼提出“类叙之法,本起于班固《汉书》”之后,举是书《王贡两龚鲍传》末叙述纪逡、薛方等人事迹为例予以论证。从《汉书》此卷叙事结构来看,该卷开篇由孔子称赞伯夷、叔齐“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讲起,接着写汉初四皓、郑子真、严君平等人皆“近古之逸民”,卷中正文叙述五位传主(王吉、贡禹、龚胜、龚舍、鲍宣)或在位清廉、或拒不仕莽、或数谏得失,论证了作者所认可的“或出或处,或默或语”的君子之道。在全卷最后一位传主鲍宣事迹之末,作者提笔写道:

自成帝至王莽时,清名之士,琅邪又有纪逡王思,齐则薛方子容,太原则郇越臣仲、郇相稚宾,沛郡则唐林子高、唐尊伯高(颜注:并列其人本土及姓名字也),皆以明经饬行显名于世。班固:《汉书》卷72《王贡两龚鲍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095页。

这一段文字,交待了此处类叙诸人的原因在于他们与该卷五位传主都是“清名之士”,“皆以明经饬行显名于世”。而首句“自成帝至王莽时”,则表明作者是在西汉皇朝的历史视野下考察诸人行迹。在该卷后论中,作者提出古之君子的隐显之道在春秋战国至汉兴的历史剧变中已然发生变化,以至将相名臣因心恋荣宠而有失其世,“清节之士于是为贵”。因此,该卷五位传主在纷乱动荡的时代仍能保守清节、礼让进退,足为时人和后人称道。卷末类叙纪逡等人行事,正反映出五位传主虽于时代“格格不入”,但其“清名之行”仍能在西汉末年激荡起四方共鸣。可以认为,《王贡两龚鲍传》末的类叙之笔,不仅写出了君子进退显隐之道在西汉一代的变化,而且从更广阔的范围上反映出西汉末年复杂的历史形势对于社会风气的扭转和影响。

赵翼又举《汉书·货殖传》之后类叙樊嘉、如氏等诸郡富人事迹为例进一步说明“类叙之法,本起于班固《汉书》”。按上举《王贡两龚鲍传》是合传,而《货殖传》是类传。无论是前者对“清名之士”的类叙,还是后者对天下富人“章章尤著者”的类叙,都是史学家按照“以类相从”原则于更深入之撰述结构中纳入更广泛之人物事迹的一次成功的尝试。这些人物,流传下来的事迹本不甚丰富,单独观之,人人皆为个体,合而观之,却可以发现这些生活于不同空间甚至从无交集之人彼此间存在的联系,进而显示出他们在特定历史范围内的共性。“大抵史料之为物,往往有单举一事,觉其无足重轻;及汇集同类之若干事比而观之,则一时代之状况可以跳活表现。”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单行本),中华书局,2014年,第69页。正是由于他们身上具有能够反映一时社会风貌的共性,从而获得了史家之笔的青睐,化身为史书中那些闪烁在西汉末年的点点星芒,正是“类叙法”为他们打开了垂名青史之门。可以说,断代为史的撰述体制直接推动了“类叙法”的产生。

三、“类叙法”与“带叙法”各有所指 

在清人的讨论中,有一种与“类叙法”十分相似的叙事方法,被称为“带叙法”。在赵翼的有关论述中,“类叙法”和“带叙法”具有相近的功能,易致混淆。赵翼认为,“类叙法”可以解决“盖人各一传,则不胜传,而不立传,则竟遗之”的情况,“带叙法”可以解决“盖人各一传,则不胜传;而不为立传,则其人又有事可传”的情况(《廿二史札记》卷9“宋齐书带叙法”条、“齐书类叙法最善”条,王树民校证本,中华书局,2013年,第194、200页)。从表现形式上看,“类叙法”和“带叙法”都是史书记人的方法,它们都于传主正文叙事之下设置低一级的叙事结构。二者作为史传附书之例,方便了史学家于同一卷帙之内写入更多的历史人物,充分体现出古代史家铨配史料、采撰得宜的匠心。但是,在叙事的原则和逻辑方面,“类叙法”和“带叙法”明显有别,这是赵翼及同时代人没有说明的。

“类叙法”遵循“以类相从”原则,对与传主相类之人进行集中叙述。类叙之人与传主必然存在某种“共性”,正是这种“共性”决定了“类叙法”的表现形式。举例来看,《汉书·鲍宣传》末叙汉成帝至王莽时纪逡、王思、薛方等人,是取众人皆一时“清名之士”为类;班固:《汉书》卷72《王贡两龚鲍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095~3096页。《后汉书·卓茂传》末叙孔休、刘宣等人事迹,是取诸人志气相投俱不仕莽而“名重当时”为类;同书《刘平传》末叙王望、王扶事迹,《赵孝传》末叙王琳、魏谭、倪萌等人事迹,是取诸人“修身行义”为类;范晔:《后汉书》卷25《卓茂传》、卷39《赵孝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872、1297~1300页。《南齐书·褚澄传》末叙时人徐嗣行医事迹,是取徐、褚二人皆精于医术为类;萧子显:《南齐书》卷23《褚渊传附弟澄传》,中华书局,1972年,第432页。《梁书·何逊传》末叙虞骞、孔翁归、江避等人,是取众人皆“工为五言诗”“博学有思理”为类,姚思廉:《梁书》卷49《文学上·何逊传》,中华书局,1973年,第693页。等等。诸书所叙之人皆以名行品性为类,所叙对象不一定直接参与到传主生平行事之中。类叙法强调的是诸人身上的“共性”,故史家一般于传主生平事迹之后运用此法。

所谓“带叙法”,是要写出与传主生平发生直接关联的人物,其做法是在叙述传主生平之事的过程中附写某人履历。赵翼认为“带叙法”为《宋书》独创,并举《宋书·刘道规传》写道规派刘遵为游军等事因而叙述刘遵生平,同书《刘义真传》写义真被段宏寻救因而叙述段宏生平,《南齐书·文惠太子传》写太子诱降范柏年因而叙述柏年在梁州著威名及其生平履历等例,予以论证。《宋书》卷51《宗室·刘道规传》、卷61《武三王·刘义真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1474、1635页;《南齐书》卷21《文惠太子传》,中华书局,1972年,第398页。在《宋书》以前,史家或是于本传之末设置附传,或是在本传之间带叙一笔而不备人物本末,比赵翼生活时代稍早的牛运震就曾在评论《史记·晋世家》叙事时指出其“叙秦灭梁而及梁好土功,亦属过详,失带叙之体”。牛运震:《读史纠谬》卷1,齐鲁书社,1989,第43页。《宋书》则改变了以往史家于本传之后设置附传的做法,“在叙事中忽以附传者履历入之”,赵翼:《廿二史札记》卷9“宋齐书带叙法”条,王树民校证本,中华书局,2013年,第194页。同时于带叙之处“叙其履历以毕之”,写成了脱离本传叙事而转以所叙之人为中心的人物小传,这是赵翼称其“独创”之原因。关于“带叙法”的起源,牛运震、赵翼二人分歧在于“带叙法”是否需要写成人物小传。今人聂溦萌亦持赵说,观点见其《南朝纪传体官修史中的编年体痕迹——从〈廿二史札记〉“宋齐书带叙法”条说起》(《版本目录学研究》2016年刊)一文。

由此可见,区别“类叙法”与“带叙法”的关键,在于判断所叙内容是否与传主事迹相独立。从编纂依据和叙事逻辑来看,“带叙法”要写成首末完整的人物小传;“类叙法”则着重于点明所取之“类”,并用简略文字写出所叙之人如何彰显这种类属,有时只罗列人名而不作小传。从这一点出发,“带叙法”比“类叙法”具有更完整的传记形式,“类叙法”则比“带叙法”更能够揭示出一定时期之个人、群体与社会的联系。当然,无论是“类叙”还是“带叙”,都是史家为使事寡之人“攀列传以垂名”刘知幾:《史通·列传》,浦起龙通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43页。而使用的一种叙事技巧,而这种技巧被史学批评家所反思、消化和提炼,从理论层面揭示出中国古代史书叙事在方法论上的成就。需要注意的是,“类叙法”与“带叙法”虽有诸般优点,但终究不能代替纪传体史书编纂的基本结构,即对于事迹丰富可传之人,应设立成篇,否则会产生所叙之人事迹过满以至“喧客夺主”的现象。赵翼就曾批评《宋书·刘义庆传》“义庆事转少,鲍照事转多,此未免喧客夺主矣”,并称《宋书》《南齐书》“立传太少”,“略其所不当略也”(《廿二史札记》卷9“宋齐书带叙法”条,王树民校证本,中华书局,2013年,第194页;并参《陔余丛考》卷6“《宋书》立传太少”条及卷7“《齐书》立传太少”条)。

清人关于“类叙法”和“带叙法”的讨论中,还存在一些界限模糊的情况,也应予以辨析。例如,赵翼称《南史》《北史》善用“夹叙法”,即将“于本传初无甚关涉”之事“牵连书之”,也起到“事繁文省”之用。但是,他举出的《南史·齐豫章王嶷传》“忽入荀丕小传”之例,李延寿:《南史》卷42《齐豫章王嶷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1064页。实际上就是“带叙法”,可见赵翼并未对自己所论“类叙法”“带叙法”“夹叙法”进行明确区分。又如,王鸣盛批评李延寿将沈约《宋书》中的一些人物合传更改迁移,有失“因事类叙之法”,“不以事类为叙,而必使以族属为叙”。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60“王华等传分散非是”条,上海书店,2005年,第469~470页。王氏提倡的“因事类叙之法”“以事类为叙”与赵翼所论“类叙法”不同,前者是指《宋书》卷63、卷71为王华等“志安社稷”4人以及为徐湛之等“皆为元凶劭所杀”3人设置合传,并不属于附书之例。《南史》《北史》中还存在大量子孙传,有时一个传主之下附传多人,是重家族、重門阀的时代风气在历史编纂上的反映。子孙传是以家族为中心的叙事结构,“类叙法”以人物名行相从,“带叙法”则于传主事迹之外独立成传,三者都是史书记人的方法,彼此之间旨趣不同、界限清晰,可谓貌近而神异。

四、清人总结“类叙法”的方法论启示 

“类叙法”因其对于史家采撰、书事的便利而成为史书叙事一项基本的方法,进而影响、推动了众多历史著作的修撰。在史学发展的同时,史学批评家对这种叙事方法及其背后的类例思想不断作出反思,形成了中国古代史学上的类叙法之论。要对类叙方法建立起具有知识体系的方法论,首先要有一定数量的、较成熟的史学成果作为“论”的对象,其次要对这种历史撰述方法及其规范性作清晰的梳理和分析、批判,进而得出理论性的认识。在经历了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成果的积累之后,史学批评家们在《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广阔的基础上对修史方法进行了一次集中的反思。被誉为“班孟坚忠臣”的颜师古在评价《汉书》列传作法时称:“虽次时之先后,亦以事类相从。”班固:《汉书》卷31《陈胜项籍传》,颜师古注,中华书局,1962年,第1785页。曾经“三为史臣,再入东观”的刘知幾将“错综成篇,区分类聚”总结为马、班以来的基本的史学方法。刘知幾:《史通·编次》,浦起龙通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94页。这表明,至迟在颜师古注《汉书》及刘知幾撰《史通》之时,类例方法已经被史学批评家们从丰富的历史撰述经验中总结出来,形成一种方法论上的共识,影响了后人以至当今人们对于纪传体史书列传编纂路径的研究。当然,颜、刘等人所论主要还是面向纪传体史书怎样设传的问题。

乾嘉学者身处中国史学的总结与嬗变时期,他们秉承“实事求是”的宗旨取得了历史考证学上的辉煌成就,其对于古代史家治史方法的反思和提炼也为今人治史提供了重要启示。赵翼在纵论历代正史撰述得失时,特别关注“古法”(即由前人所开创而为后人赓续使用的史法),所论涉及编年记时之法,人事与灾异并记之法,帝王称谓之法,以及本文所讨论的类叙人物之法。由此可见,“类叙法”实为中国古代历史撰述之一项历史悠久的重要方法。这项方法从班固《汉书》开始运用,历经1700余年的发展而为赵翼等人提炼成一项史书叙事方法论,其理论与实践意义体现在:

第一,彰显了古代史学重视“类例”的优良传统。“类叙法”产生于断代为史的撰述体例中,它以事迹不甚丰富之人为叙述对象,类叙的对象往往与传主事迹互为呼应。《汉书·王贡两龚鲍传》末叙唐林“数上疏谏正,有忠直节”,是与传主王吉、贡禹、鲍宣在朝堂上数次上书、肯谏得失相呼应。同卷后论中作者以薛方的“贞而不谅”与传主龚胜的“守死善道”相互顶接,彰显作者本人所推崇的君子之道。这样一种处于不同叙事结构之间的人物事迹的互动关系,在丰富史书内部撰述结构的同时,也将“以类相从”的原则应用到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和更深入的叙事结构中,是对古代史学重视“类例”的一次具体而成功的实践。

第二,提供了如何铨配人物功绩的历史编纂经验。历史的发展往往由众人智慧所推动,而史家编修史书,就会遇到如何叙述“同事者”“同功者”之功绩的难题。南朝刘勰论史书编纂就曾指出:“或有同归一事,而数人分功,两记则失于复重,偏举则病于不周,此又铨配之未易也。”刘勰:《文心雕龙》卷4《史传》,范文澜注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284页。在这个方面,“类叙法”提供了如何铨配人物功绩的成功经验。如辽宋金时期政权鼎立、战事迭起,尤其是有金一代,初期灭辽、中期与宋和战不一、末年为南宋和蒙古所灭,“故用兵之事较他朝独多,其胜败之迹,若人人补叙,徒滋繁冗”。于是元人修《金史》,采用了“每一大事,即于主其事之人详叙之,而诸将之同功一体者,可以旁见侧出”“各就当局一、二人,叙其巅末,而同事诸将自可以类相从”的方法,故赵翼称是书“有纲有纪,条理井然”,“最得史法”。赵翼:《廿二史札记》卷27“金史”条,王树民校证本,中华书局,2013年,第626页。凡此,表明“类叙法”为史书编纂提供了相当的便利。

第三,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史学审美传统的形成。中国史学叙事总体上有尚简的审美传统。《汉书》首创类叙之法,于史书正文中设置低一层次的叙事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叙事重复、立传繁多的现象,体现了史书编纂的秩序之美和史文表述的详简得宜之美。后来范晔称赞《汉书》“赡而不秽,详而有体,使读之者亹亹而不厌”,范晔:《后汉书》卷40下《班彪列传下》“论曰”,中华书局,1965年,第1386页。又有刘知幾提出“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刘知幾:《史通·叙事》,浦起龙通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52页。赵翼则多次称赞类叙法有“省人人列传之烦”“简而赅”“事多而文省”之效。赵翼:《廿二史札记》卷4“后汉书编次订正”条,王树民校证本,中华书局,2013年,第82页;《陔余丛考》卷14“明史多附书”条,曹光甫校点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236页。可见,“类叙法”在中国史学审美传统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第四,推动了不同史书体裁之间的相互借鉴。东汉末年,荀悦“依《左氏传》体”删改《汉书》而作《汉纪》三十卷,他明确提出“通比其事,列系年月”荀悦:《汉纪序》,《两汉纪》上,中华书局,2017年,第1页。的撰述方法,其做法“不只是要按年月把史事通通地安排起来,还包容有类比的办法”,白寿彝:《谈史学遗产》,《白寿彝史学论集》(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476页。这其中就包含着对《汉书》“类叙法”的继承和发展。《汉纪·孝平皇帝纪》记龚胜、龚舍事迹于王莽即真之后,书中写道:“世称‘两龚,并著名节”,之后又列举邴曼容、薛芳、栗融、禽庆、苏章、曹竟等人,“皆大儒,俱不仕莽”。荀悦:《汉纪》卷30《孝平皇帝纪》,《两汉纪》上,中华书局,2017年,第533页。这很明显是对《汉书·王贡两龚鲍传》所进行的删改和重写。《汉纪》以后,东晋袁宏撰写编年体《后汉纪》又提出“言行趣舍,各以类书”的撰述方法,更加突出地在编年记事结构中以“类”的视野呈现人物群像。朱露川:《“言行趣舍,各以类书”——袁宏〈后汉纪〉历史叙事的方法和特点》,《史学月刊》2017年第8期。书中卷19类书汉顺帝朝任峻、苏章、陈琦等诸“良二千石”的事迹,与西晋陈寿所撰《三国志·仓慈传》末类叙吴瓘、任焕、孔乂等诸“良二千石”的事迹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袁宏:《后汉纪》卷19,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525页;陈寿:《三国志》卷16《魏书·仓慈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513页。经过荀悦、袁宏等编年史家的尝试,纪传体史书的“类叙法”被成功引入编年体史书的叙事结构之中,并被今人总结为“连类列举”“连类并叙”白寿彝:《中国史学史论集》,中华书局,1999年,第127页;乔治忠:《中国史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93页。的方法论。可以认为,“类叙法”促进了不同史书体裁之间的相互渗透和辩证发展,尤其是推动了汉唐之间编年、纪传“二体”形成“各有其美,并行于世”“欲废其一,固亦难矣”的史学面貌,刘知幾:《史通·二体》,浦起龙通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6~27页。这在中国古代史书体裁的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北宋时期,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推本荀悦《汉纪》以为《通鉴》”,王应麟:《玉海》卷49“通鉴纲目发明”条,大化书局,1977年,第983页。在具体叙述上鲜明地继承了《两汉纪》“连类列举”“各以类书”的方法,由此配合丰盈细腻的记事之笔,将编年体史书叙事推向高峰,宋馥香指出:《资治通鉴》“载人之法主要是借鉴了《后汉纪》‘连类同书的叙事之法,创造性地运用了缩小类比人物密度、反衬、记述重大事件与表述重要人物相结合的方法……基本上是以两人为限,而且一般只记载与主体事件关系极为密切的人物事迹,所用文字最多者不过700 字,少者仅有一句话,一般多在100 余字左右,这就使编年体史书既因增加了大量的人物活动而拓展了记史容量的同时,也节省了大量的不必要的文字,可谓详而得其要,简而丰其事,这无疑与其记人的这一体例和叙事技巧有着密切的关联。”(《〈资治通鉴〉:编年体史书历史叙事发展的高峰》,《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这其中,当不能脱离“类叙法”的影响。

“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刘知幾:《史通·序例》,浦起龙通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81页。中国史学是重视方法和方法论的。从先秦两汉时人以“类”的视野思考、撰述,到班固《汉书》开创“类叙法”,再到历代史家运用“类叙法”编修史书,最后由清代学者将其作为一项史书叙事方法论提出,中国古代史学在实践和反思中形成了一条从“类叙法”到“类叙法”之论的演进历程。“类叙法”的灵活运用及其为历代史书编纂所提供的便利,深刻表明古代史家治史、撰史之用心,而史学评论家颇能读懂、揭示出前人用心之所在,又彰显了中国史家严肃评史的优良传统,对于这一传统还有待于深入探讨,并予以继承和发扬。

中国古人对于“类叙法”的运用以及有关“类叙法”的评价和探讨,鲜明地反映出历史编纂的理论深度和自觉意识。陈其泰先生在多卷本《中国历史编纂学史》第1卷“卷首识语”中提出,中国古代史家具有“历史编纂的理论自觉”,其表现是既重视编纂实践,又重视理论总结(《中国历史编纂学史》第1卷,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8年,“卷首”,第3页)。与此同时,作为“类例”传统的一项具体而成功的实践,“类叙法”为中国史学走上科学化道路提供了良好基礎,大力提倡“新史学”的梁启超就十分推崇“类而录之”的方法。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单行本),中华书局,2014年,第70页。由此出发,“类叙法”对于当今的史学研究和历史撰述仍具实践价值。

责任编辑:黄晓军

*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汉唐间史书叙事的方法及其成就研究》(20YJC770048);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青年教师发展资助项目 

①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9“齐书类叙法最善”条,王树民校证本,中华书局,2013年,第200页。

猜你喜欢

班固史书中华书局
班固救马
悬梁刺股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s Function in Daily Life
潜心磨砺 精益求精
陆费逵的出版生活史述论
浅谈中华书局企业文化对中国近代化的影响
“汗青”原来是史书
为小人物喝彩
孝继父业的班固
班固智夺御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