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食味水稻订单农业的实证分析与思考
——以田好(苏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订单模式为例
2020-10-24娄丽娟
娄丽娟 谢 勇
(昆山市淀山湖镇农业服务中心,江苏省苏州市 215345)
订单农业又称合同农业,既可让多方面的农业主体受益,又能将优质资产、信息、新技术在相对集中的农业区域进行整合,是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有效途径之一[1]。江苏省昆山市淀山湖镇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针对优质食味水稻“南粳46”实施了订单农业生产,并取得了显著的效益。其中,公司为田好(苏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昆山市淀山湖镇引进的农业龙头企业,该公司自2016年开始,针对“南粳46”的稻谷,通过流转基地土地、监控水稻生产和提高收购价等方式稳定大米原料,以优质向市场要优价;同时该公司以高于当年国家收购价10%的价格进行收购,这极大提升了农户种植水稻的积极性,后来该公司为了提升在同类企业竞争中的异质化程度[2],自2019年开始采用订单农业合同的形式,由单一价格收购转变为以收购绿色优质稻谷为主的阶梯价格收购。现笔者以田好(苏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例,对该公司水稻订单农业模式下的各方效益进行调研,以期促进苏南地区订单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 淀山湖镇“南粳46”订单农业模式
淀山湖镇“南粳46”订单农业生产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由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水稻种植基地、多户种植户组成。其中,公司为田好(苏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是一家集农业生产、稻谷加工和大米营销于一体的龙头企业;淀山湖镇民和稻米基地与上海市青浦区毗邻,拥有集中连片的土地64.8 hm2,且该基地自2016年以来,一直采用“稻-绿肥”轮作模式;2019年公司流转民和稻米基地土地,并与基地内的7户农户签订了稻谷订单合同。
为保证水稻品种和质量,公司统一采用“南粳46”稻种,制定了《绿色优质水稻种植管理规程》并监督种植情况,订单农业生产出的大米统一使用公司的“谷中来”商标。同时,按照生产方式不同,公司将民和稻米基地划分为综合种养区和绿色生产区两部分,其中,综合种养区面积为5.67 hm2,采用稻鸭共作生产模式,该区域一次性每667 m2施用有机肥1.5 t作基肥,水稻全生育期不施用化肥和农药;绿色生产区面积为59.13 hm2,该区域每667 m2施用控释掺混肥(N∶P2O5∶K2O=26∶10∶12)(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生产)35 kg作基肥,每667 m2施用尿素15 kg作穗肥,并通过侧深施肥和施用缓控释肥等精准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用量。此外,公司在基地田埂上种植香根草、大豆等蜜源性植物保护害虫天敌,在稻纵卷叶螟产卵盛期通过释放赤眼蜂、田间悬挂性诱瓶等综合防治措施,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减少农药使用量。最终,基地生产的“南粳46”稻谷品质明显优于淀山湖镇常规种植模式生产的同类稻谷。
为了稳定公司与基地、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契约关系[3],公司向基地每667 m2交付土地租金870元,签署订单合同的农户仅向公司每667 m2交付土地租金600元,且在种植过程中,由农户负责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采购和稻田管理、收割和转运等费用,收获的稻谷直接进入烘塔进行烘干,实现水稻全程不落地。
为把握和控制收购稻谷的质量和重量,公司与农户签订稻谷分类收购合同,采用阶梯价格模式进行稻谷收购。按照订单合同内容,综合种养区稻谷收购价格为阶梯价格,稻谷每667 m2产量在250 kg以内的部分按5.80元/kg进行收购,在251~350 kg之间的部分按4.90元/kg进行收购,高于350 kg的部分按3.04元/kg进行收购;绿色生产区稻谷收购价格也为阶梯价格,稻谷每667 m2产量在525 kg以内的部分按3.70元/kg进行收购,高于525 kg的部分按3.04元/kg进行收购。
2 淀山湖镇“南粳46”订单农业模式效益分析
2.1 数据来源及调查内容
本研究的水稻常规数据来源于淀山湖镇10个涉农村的水稻种植典型户的调查;订单农业生产基地内综合种养区和绿色生产区的数据均来源于订单合同的7户水稻种植户的调查;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司实际支付产生的开支项目和金额;数据调查中涉及的产量均为平均产量。
农户调查内容分为物化成本(种子、化肥、农药、翻耕、栽插、收脱+转运、灌溉共7类)、人工成本、地租3个部分。公司调查内容也分为物化成本(有机肥、绿色防控物资、稻谷、大米包装共4类,综合种养区再增加围栏、鸭苗、鸭舍、饲料支出)、人工成本、地租3个部分。
2.2 效益分析
2.2.1 经济收益
由表1可知,综合种养区的水稻平均每667 m2产量虽比全镇常规减少184.3 kg,但因公司采用订单收购,农户的收益反而较全镇常规有所增加;绿色生产区的水稻产量和全镇常规基本持平,但农户平均每667 m2收益要高出231.4元。以上结果表明,通过订单收购,基地内农户的经济收益可得到明显提升。
因基地以高于全镇稻田平均租金2倍的价格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公司,所以基地获得的经济收益明显。
由表2可知,公司付出的土地租金和稻谷收购价虽高,但由于公司将获得的优质稻谷加工成“谷中来”品牌大米,并以远高于市场普通大米的价格进行销售,同样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收益。
2.2.2 社会效益
淀山湖镇采用水稻订单农业生产模式,不仅对农户、基地和公司三方农业主体如何实现收益提升进行了有益探索,还在绿色优质稻米生产、绿色防控构建、稻田综合种养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例如,基地示范了稻鸭共作模式、精准施肥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且生产出的“南粳46”稻谷品质明显优于淀山湖镇常规模式生产的同类稻谷。
表1 2019年淀山湖镇水稻订单农业农户的经济收益调查
表2 2019年淀山湖镇水稻订单农业公司的经济收益调查分析
3 小结与思考
3.1 淀山湖镇“南粳46”订单农业效益显著
淀山湖镇实行“南粳46”订单农业模式,不仅使各农业主体的经济收益显著提升,而且在绿色优质稻米生产、绿色防控构建、稻田综合种养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这对淀山湖镇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2 促进苏南地区订单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具体建议:(1)延长产业链。尽管“谷中来”品牌大米的市场价格高于一般大米,但公司单纯卖米的利润仍较微薄,需在确保销路的基础上延长产业链,开发出其他高价值、高回报率的产品,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进而保障农民的收益。(2)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在目前的淀山湖镇“南粳46”订单农业模式中,公司和农户还是单纯的买卖关系,并未实行“二次结算”和“二次分利”[4],长期下去可能会存在履约率低、稻米品质难以保障的风险,需继续优化两者关系,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3)加紧对农旅结合产品的开发。尽管昆山市对轮作绿肥每667 m2有400元的补贴,公司也在民和稻米基地常年种植绿肥,但扣除各项支出后,公司几乎无经济效益。为此,公司可种植可供采摘或观赏的绿肥经济作物,围绕稻作文化开发旅游产品,并融入到昆山当地的旅游线路中,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