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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致仕官员“恋栈”现象及其原因探析

2020-10-21郭浪

兰台世界 2020年2期

摘 要 官员退休通称致仕等,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重要议题。经过各个时期的不断调整,宋朝致仕制度也逐渐臻于完善。有宋一代,虽则出现了以王彦超为代表的一批知止而退的致仕官员,但年及而愿退者依然较少,官员恋栈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导致官员恋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主观层面而言,部分及年应退官员,或基于生计考虑,或缘于贪恋权财,而故作不知退。就客观层面而言,宋朝致仕标准“朝令夕改”,具有极强的随意性特点,既褒奖提前退休,又额外奖励按时致仕,亦或惩处或者认可到时不退者,使得官员面对如此繁杂的情况,属实不知该退还是不该退,有些无所适从。最终他们在善变的致仕制度中徘徊前进,不知所措。

关键词 宋朝 致仕官员 恋栈 主观因素 制度因素

中图分类号 K244 文献标识码 A 收稿日期 2019-06-24

★作者简介:郭浪,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宋史。

Abstract Retirement of officials is generally called Zhi Shi, which is an important topic in ancient Chinese feudal dynasties. Through the constant adjustment of different periods, the official retirement system in Song Dynasty was gradually perfected. In Song Dynasty, although there were a number of retired officials represented by Wang Yanchao, there were still few officials who were willing to retire at their retiring age and the phenomenon of being unwilling to leave ones official post still happened from time to time. There are reasons in many aspects that caused officials to cling to their posts. On the subjective level, some officials who should have retired but did not retire worried about their livelihood or bore lust for power and money. On the objective level, the standard of official retirement system in Song Dynasty was "constantly changing", which was highly arbitrary in that it not only rewarded early retirement, but also gave extra rewards to those who did not retire on time, and it punished or recognized those who did not retire when the time came, making the officials facing such a complicated situation do not really know whether to retire or not and some of them were at a loss about what to do. In the end, they were stuck in the capricious official retirement system without knowing what to do.

Keyword Song Dynasty; retiring official; unwillingness to leave ones official post; subjective factor; institutional factor

一、宋朝官员致仕与恋栈现象

官员的进退问题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核心议题与难题。就退而言,中国古代官员的退休称致仕、致政或休政等。宋朝刚建国不久,宋太祖和太宗两朝亟需大量人才,故而对官员致仕未做过多的要求。直到真宗咸平五年(1002)才以诏令的形式首次明确了宋代官员的退休年龄:“文、武官年七十以上求退者,许致仕。因病及有赃犯者,听从便。”[1]52即若官员的年龄满足七十岁就可申请致仕。“宋代经济处于中国封建经济发展的两个马鞍型中的最高峰。”[2]29社会经济空前发展和繁荣,使得宋朝官员退休之后,政府给予他们的待遇相较前朝更为丰厚,正如宋人所说:“唐人致仕非有敕不给俸,今致仕者例给其半,与旧制异矣。”[3]12尽管宋朝官员致仕待遇优于前朝,但半俸毕竟不等同于全俸,故而官员对于致仕的态度也就不一而足了。

1.少数官员安分知足且辞荣知止。宋朝官员致仕制度从不成文到明文规定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如致仕年齡、致仕待遇等规定日臻完善。在致仕制度日益严密和完备的背景之下,出现了以王彦超、韩世忠等为代表的年及知止而退的一批官员。此类官员及时致仕大致基于两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希冀晚节自保而知止。王彦超“进封邠国公,谓人曰:吾闻朝廷之制,七十致仕,吾今六十九矣,当自知止足之分……王彦超历数镇节虽无异政,而能富贵知止,人以此多之。”[4]5158熙宁年间,韩忠宪以观文殿学士守南阳,“忠宪公平日常语子弟曰:进取在于止足,宠禄不可过溢。年若至六十,可以退身谢事,归守父母坟墓,则是忠孝两全矣。”[4]5170韩世忠则“以太傅、镇南武安宁国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咸安郡王乞身,诏除太师致仕。因将相之知止而优其归也。杨惟忠、邢焕皆以节度致仕。臣僚言:‘祖宗时,节将、臣僚得谢,不以文武,并纳节除一官,以今日不复纳节换官为非。诏今后依祖宗典故。盖不以私恩胜公法也。”[5]4095这部分按时致仕的官员深知自身位高权重,伴君如伴虎,功成名就悄然而退乃是上策,如前述之王彦超进封邠国公致仕、韩世忠除太师致仕。事实上,这样的知止行为,不仅得以继续享受丰厚的待遇,亦能保住晚节、孝养双亲,实则两全其美,甚至得大于失,如范景仁即被作为及时而止的典范加以称道:“曏使景仁枉道希世以得富贵,蒙屈辱,任忧患,岂有今日之乐耶!则景仁所失甚少,所得殊多矣。”[4]5168

另一方面,部分中高级官员借助假意知止,以退为进,以此赢得朝廷对其政治主张的支持与诉求愿望的满足,这在神宗时期表现得比较突出。熙宁四年(1071),时任御史中丞的杨缯,在上宋神宗论旧臣多求退的奏折中写道:“近日老旧之臣,年未及七十而坚求休退者,已听数人矣。”[6]808神宗朝变法,新旧党派彼此倾轧,诸如范镇、司马光、富弼等部分中高级官员不赞成变法,皆以致仕为借口,使得致仕一度成为党争的工具和手段。杨缯引用古语“老而知之,少而决之,”侧面希望皇帝面对朝廷重臣的请求,多加挽留,以退为进的用意再明显不过。

无论是真知而退还是假意知止,他们知止的行为终究是在付出的代价与收获的利益之间寻求一致性。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付出的利益和代价相匹配,才是最完美的结局。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出于哪一方面的考虑,这些官员的官位和品级都较高。他们通过平衡自身付出的代价和致仕后所得待遇,利用致仕,抑或希冀晚节自保,又或希望将致仕作为换取皇帝妥协的筹码,以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政治抱负。

2.多数官员不安本分且恋栈贪位。有宋一代虽则存在一批知止而退的官员,他们或者享有较为丰厚的待遇,及时致仕以保晚节,或以致仕为手段以期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但仍然避免不了“年及而愿退者常少”[6]806恋栈现象的存在。宋真宗咸平元年(998),审刑院详议、监察御史、刑部员外郎韩见素向朝廷提出致仕。史载:韩见素“薄于荣利,时方四十八,表求休致。真宗以其年尚少,惜之。”[4]5158当朝宰相对此事作了这样的点评:“近世朝行之中躁竞好进者多,知止求退者少,如允所请,亦是激劝风俗。随授焉。”[4]5158尽管韩见素才四十八岁并不满足致仕的条件,但鉴于当时官员好进而不知止的现状,时任宰相认为应以未及年龄即请求致仕的韩见素为典型,供官员们效法。身为侍从的李柬之请求致仕亦是基于同样的原因——劝诫那些及年而仍恋栈的官员:“先公时在经筵,因而奏曰:柬之等尚可陈力,而亟请归,近年士大夫贪冒爵禄,年逾礼经而不知者多矣,望陛下稍加恩数,以劝风俗。”[4]5170韩见素和李柬之二人请求致仕,皇帝怜惜他们德才兼备实属无奈才予批准,并将他们作为知止而退的楷模,希望群臣效仿,激劝风俗。

针对庆历二年(1042)六月权御史中丞贾昌朝所言“近常择其耄衰,先具论奏闻,中书召见询问,多不愿退”的情况[4]5162,皇祐年间(1049—1054),知谏院包拯和吴奎,以句希仲、陆轸年及不退为例,向仁宗建言强令官员致仕:“愿令御史台检察年七十已上,移文趣其请老不即自陈者,直除致仕。”[5]4089“自三代以来,用此以塞贪墨、耸廉隅,近者句希仲、陆轸等,皆以年高特与分司,初欲风动群臣,而在位殊未有引去者,是臣言未效也。”[5]4090熙宁二年(1069),时任翰林学士吕公著在上神宗乞致仕官给四分俸钱的奏议中也曾坦言:“然比年以来,致仕者亦不加多。”[6]806由此可见当朝官员及年不退风气盛行。至隆兴朝后,“因臣僚言年七十不陈乞致仕者,除合得致仕或遗表恩泽外,并不许遇郊奏荐。”[5]4095实际上,宋朝初期自陈并许致仕,至宋朝中后期,历代皇帝都通过政令来引导,甚至以更为强硬的命令规定理应退休的官员年及而退。对于不主动致仕的官员,皇帝将他们强行致仕并不附加优厚的待遇。可见,皇帝要求官员按时致仕的手段愈发强硬。即便如此,现实中宋朝官员的致仕态度也与朝廷期待大相径庭。

总之,宋朝待致仕官员中既有不及年龄便提出退休者,也有已过年龄仍然恋栈不退者。面对恋栈难题,宋朝政府试图通过完善致仕制度予以解决,且不乏强制官员及年而退的措施和规定,但收效甚微,不愿年及而退者仍然不在少数,其原因值得探讨。

二、宋代官员恋栈的主观原因

人的主观意识常常受到物质状况的影响。年及之官员面临致仕与否的选择时,也毫不例外。待致仕官员中既有因生活条件窘迫而不愿卸任归乡以图温饱之人,亦有贪恋权财沉溺于纸醉金迷繁华世界而故作不知退之人。这些构成官员愿致仕者很少的主观原因。

1.担忧生活无保障。相比较中高级官员的致仕后的待遇和条件,底层官员在致仕之后实际俸禄减少,常“食不果腹”,无以为继。正是基于这种对致仕后不堪实际境遇的担忧和顾虑,只能以故作不知致仕来延续现有待遇。熙宁二年(1069),吕公著曾向宋神宗建言:“古之为仕者,终身食其地;今之致仕者,即日夺其廪。古之为仕者不出乡里,今则有奔走南北之苦。古之为仕者常处其职,今则有罢官待次之费。故自非贪吏及素有经产,则其禄已常苦不足,一日归去,则妻子不免冻馁,是以虽廉洁之士,犹或隐忍而不能去。”[6]806针对这种情况,早于宋太宗淳化元年(990)五月,在致仕官给半俸诏中即提及:“辞荣知止,仕进之难能。尚德优贤,邦家之远道。周有安车之赐,汉推束帛之恩,用厚贞退之风。”[7]640这道诏令明确了官员以半俸致仕的待遇。到了仁宗景祐三年(1036)六月十九,在致仕官给俸诏中亦提及:“国家言念近班,良多旧齿。即从致政,或至食贫,盖限彝章。惟颁半俸。况知止所以为尚,恤老以攸宜,出自朕怀。”[8]642自太宗至仁宗朝,宋朝皇帝均注意到官员在致仕后俸禄不足果腹的问题。即便如此,非高官致仕后享有的待遇还是有些差强人意,以致宋朝中后期,将要致仕官员大部分不愿意转官致仕。针对这一情形,元祐四年(1089)诏令:“应乞致仕而不愿转官者,受敕后,所属保明以闻,当兴推恩。”[5]4093因转官后的待遇和本官致仕待遇有所差别,故待致仕官员多希望守本官退休。对此,朝廷多予以恩准,如隆兴朝即诏令:“臣僚论列,仍守本官职致仕。”[5]4095而相比致仕,官员还是希望任官取俸。很明显,皇帝多次颁布诏令也未能解决官员年及不退的问题。于是故作不知以继续享受现有恩俸之现象禁而不止也就不难理解,在所难免了。

2.拜金风气使然。中下层官员顾虑致仕后食不果腹,无以为继,故作不知退尚且情有可原。然而在宋代“拜金”现象几乎成为社会风气,在官员之间尤为盛行。洪邁所提及的“有官便有钱”[8]1030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部分时人入朝为官的初衷就是为了享受高官厚禄,即寻求权力和利益的最大化。权在利在,权失利亡。对此,天圣四年(1026),时任监察御史的曹修古说得很是直白:“近年以来,中外臣僚有年仅八十尚未辞官,既心力之尽衰,何职务之能济。钟鸣漏尽,未晤夜行之非。日暮途远,多作身后之计。或贪财暴法,或见姓书名。以此临民,何以致理?”[4]5161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编修中书条例规定:“人臣非有罪恶,致仕而去,近世致仕并与转官,盖以昧利者多,知退者少,以示劝奖。推行既久,姑从旧例。”[5]4091换言之,致仕后伴随着权力的消亡,既得利益会受到极大的冲击,故而多数官员皆昧利而数年不退,继续为官。这从侧面可以窥见官员主观上存在过度追求钱财的现象。淳熙十三年(1186)五月十六日,宋宁宗将知泸州使皐放罢,因其“年逾七十,筋力弗任,苛刻害民,昏缪害事”[4]4992。淳熙十六年(1189)八月十四日,孝宗下诏将知潭州沈枢放罢,同样因为“言者论其平日贪鄙,老而益甚,今在潭州,嗜饮喜弈,日以为常,民讼礼牍,漫不加省,故有是命。”[4]4997庆元四年(1198)正月十五,宋宁宗因类似的原因将通判临安府潘好恭放罢:“以臣僚言:好恭性资贪残,老而益甚,累经罢黜,畧不悛改。”[4]5014上述三位官员皆因为人贪滥,至年老时愈加严重,不加悔改,而终遭放罢之处置。由此可见官员延续官位恋栈不退,其主观上是深受权财两得影响的。

综上,由于现实因素的影响,宋朝多数待致仕官员均在代价和利益之间寻求平衡,中下层官员担忧基本物质需求得不到满足。在物质的诱惑下,使得部分应致仕官员贪恋权财,进而导致年及而愿退者很少。

三、宋代官员恋栈的客观原因

宋朝政府通过诏令等形式对致仕制度进行频繁调整和修订,使得致仕制度呈现出善变和随意的特点,带有更加明显的人治色彩,这也成为官员不能按时致仕的制度性原因,亦即客观原因。

1.及年不退的官员待遇有别。景祐四年(1037),侍御史知杂事司马池言:“文武官年七十以上不自请致仕者,许御史台纠劾以闻。”[5]4089然而在庆历年间,位至御史中丞的贾昌朝向宋仁宗建言:“臣僚年七十而筋力衰者,并优与改官致仕;虽七十而未衰及别有功状、朝廷固留任使者,勿拘此令。”[5]4089从政策上来看,若朝臣到了七十的年龄就该致仕。但仁宗为了礼贤,对部分为朝廷做过贡献的致仕官员却又采取留任的做法:“老臣,朕之所眷礼也,进退体貌,恩意岂不有异哉!凡尝预政事之臣,自今毋或遽求引去,台谏官勿以为言。”[5]4090上述贾昌朝的建言亦有相似内容。年及应致仕的官员,政府不能强行干预致仕且谏官不能弹劾。仁宗的目的是给予优厚的待遇的同时,希望有能力的官员可以继续为宋朝政府效力。仁宗在其手诏中进一步明确了留任的要求和条件:“其风动劝励之方又如此。至于因事责降分司,或老病不任官职之事,或居官犯法,或以不治为所部劾奏,冲替而求致仕者,子孙更不推恩,虽或推恩,其除官例皆降等。若耆老旧臣,体貌优异,赏或延于子孙,奉或全给半给,岁时问劳,皆有礼意。”[5]4090虽然诏令限制了致仕官员留任的条件,如犯法、贬职或老病者都不在此留任范围之内,并且到期不致仕就会面临谏官的弹劾。但是,宋朝政府将官员的品级或能力与年龄确定为待致仕官员去留的双重标准,使得谏官弹劾对象也发生了变化。表面上,将这一标准修改地更加理性和公平,实则在运作过程中更加具有随意性的特点。

2.如期而退的官员受到特殊嘉奖。官员如期致仕理应为本分,按照章程办理退休即可。然而,治平四年(1067),宋神宗即位,李东之和李受二人相继致仕。依照先例,皇帝对致仕大臣不需要有谢辞之礼。然而神宗特别地在延和殿召见李东之,命坐赐茶:“以受先朝藩府旧僚,升其子一任差遣,并录其孙。皆宴饯资善堂,命讲读官赋诗,御制诗序以宠其行,示异数也。”[5]4090而就在同年,将年龄均在七十以上至八十左右的何诚用、冯承用、刘保吉和邓保寿“并特令致仕”[5]4090。之所以特令何诚用等致仕,正如枢密院所坦言:“致仕虽有著令,臣僚鲜能自陈故也。”[5]4090又如建炎年间,宋高宗下诏:“文武官陈乞致仕,朝廷不从,致有身亡之人,许依条陈乞致仕恩泽。及陈乞致仕而道路不通,不曾被受敕命,亦许州、军保明推恩。”[5]4094高宗朝,文武官员陈乞致仕,若皇帝不同意,官员必须守其本职,不能有丝毫懈怠,若因公而身亡,可以享受致仕后的额外待遇,也称得上是一种额外的嘉奖。足见宋朝致仕制度的随意性和人治性特点。

3.未及年而退的官员亦得认可。虽宋朝官员七十致仕的规定始于真宗咸平元年(998),且需要上请皇帝,得到允许才能致仕。然而到宋朝中后期,未及年龄标准也可陈请致仕,官员致仕标准更加随意。梳理史料可见,褒奖未及年而退者的案例不在少数,如前已述及的宋真宗咸平元年韩见素“时方四十八,表求休致。”[4]5158事实上,认可乃至奖掖提前退休者亦是为了扭转当时“知退者少”的尴尬局面,正如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编修中书条例所言:“人臣非有罪恶,致仕而去,近世致仕并与转官,盖以昧利者多,知退者少,以示劝奖。推行既久,姑从旧例。”[5]4091正因贪利者多,故而官员若有致仕的想法,皆可陈请致仕,不及年龄照例亦可陈请。宋孝宗淳熙六年(1179)十月二十六日更是高调地发布有一道褒奖提前致仕者的诏令:鹿何“年未六十,自乞休致,诏除直密阁致仕。何年五十四,未觉衰老而止足,逐求致仕,上以其志可嘉,故有是命。”[4]5186有鉴于当朝官员好进而不知止的现象存在,故而树立未及年即请求致仕之韩见素、鹿何等人为典范,供相关官员见贤思齐。然而这一举动却并未取得预期成效。究其原因,在于致仕制度的随意性和复杂性,使得许多官员终究不知该退与否。因此,这一导向即使短时间内可引发官员的知退之风,但时间一长,终究还是收效甚微。

4.及年求退的官员进退两难。由于致仕制度建设的初衷即为尊老优贤,这导致另一部分官员无法正常致仕,他们难于退休,超期服役,苦不堪言。宋人曾道:“然章屡上,终不允,迄不得如其志。及元祐初方致仕,时年七十五矣。故士大夫以退为难。”[4]5170难退存在两种情形。一是部分位高权重的官员难退。如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何执中致仕。徽宗道:“自相位得谢,古难其人,本朝数十年无此事情。”[4]5172高宗朝,文武官员陈乞致仕,皇帝拥有极强的独断性和随意性,如若不被恩准,必须守其本职,不能有丝毫懈怠。与此同时,强行父和王次翁都请求休退,然而由于官员们向皇帝建言,特令强、王二人再仕。高宗认为对有能力的官员“优其恩不夺其志也。”[5]4095宋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李焘乞求致仕,孝宗不同意并多次询问他的病况,李焘回复:“臣子恋阙,非老病,忍乞骸骨?因叩价时事,勉以忠尽。病革,除敷文阁学士致仕。命下,喜曰:事了矣。口占遗表云:臣年七十,死不为夭,所恨报国缺然,愿陛下经远以艺祖为师,用人以昭陵为则。辞气舒徐。”[4]5186如李焘一般,屡次陈乞致仕的朝廷重臣非常多,皇帝大多不允。皇帝既需要李燾的政治才能来治理国家,又表达出恤老优贤的态度。宋人白傅曾道:“多少朱门锁空宅,主人到老不曾归。”“今老夫归矣,喜动于色。”[4]5161另有张郑公致仕之时,“吕申公奏请率二府贺之。公即席赋诗:人间此会应无比,何必东山访谢安。”[4]5168皆可看出重臣乞求致仕难度之大,致仕成功后喜于言表的境况。二是拥有特殊才能、肩负特殊使命的官员难退。张枢密的儿子张功,宋高宗绍兴末期,年近八十,就因为“先人有遗稿满箧,皆诸经训解,字画极难辨,为某一人识之。若死,遂皆不传,岂容不亟归耶”的特殊使命,重又回到朝廷,继续履职[9]10。宋朝皇帝历来优渥文官,希望有能力的朝臣尽其所能共治天下,而希冀致仕的官员面对皇帝的再三挽留,碍于情面难以坚持己见,从而使得其致仕之路难上加难,甚至遥遥无期。

由此可见,基于宋朝之祐文国策,朝廷频繁修订致仕标准,以期留任栋梁之才,稳固封建统治。官员的致仕由以年龄为条件的单一标准进而过渡为以才干和年龄为条件的复合型标准,也使得这一标准在实施的过程中带有极强的善变和随意性特点。换言之,客观上,国家致仕政策“朝令夕改”,作为当朝官员,面对既褒奖提前退休,又奖励按时致仕,还惩处或者认可到时不退者等如此繁杂的境况,属实不知该退还是不该退,进退两难,无所适从!

四、结语

综上所述,研究宋朝致仕官员的恋栈现象及其原因是进一步探索宋朝职官制度的重要环节。宋朝官员致仕制度的发展趋于完备,对官员致仕后的生活考虑得更加周全,集中体现了宋朝祐文之传统。总体而言,在宋朝社会经济高度繁荣的背景下,部分待致仕官员担忧致仕后的窘迫处境,主观上故作不知退,以图温饱;另有部分待致仕官员抑或受繁华景象迷惑,贪图权财,年及不愿致仕。此应为宋朝官员恋栈现象比较普遍的原因之一。但是对宋朝官员恋栈不退现象的考察,除主观因素外,还应剖析影响其致仕的制度因素。宋朝不完善的致仕制度和浓厚的人治色彩,使得那些将要致仕而尚未致仕的官员无所适从。此应为宋朝官员恋栈现象频发的客观原因。由此可见,官员恋栈现象,不仅官员主观受到浮躁的社会风气之引导,还受到致仕制度的客观局限。正是在上述主客观因素的交互影响下,使得部分致仕官员的致仕之路似乎总是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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