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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伦理学视域下的李国华形象研究

2020-10-21刘书淇

成长 2020年8期

刘书淇

摘 要:《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是台湾女作家林奕含的长篇小说,讲述了少女房思琪被教师李国华长期侵犯直至精神崩溃的过程。本文采用文学伦理学的视角,以李国华的师道观与情爱观为线索,对其伦理观念进行深入剖析。从本质而言李国华是利己主义者,个人利益是其行动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当个人利益与社会观念发生冲突时,造成个体价值观念的异位。

关键词:李国华;文学伦理学;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1 文学伦理学批评介绍

社会的伦理观随着时代发展变化,文学作为人类文明史的重要见证,反映出在不同时期人们不同的价值观念。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文学研究与伦理学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它以文学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从伦理学角度分析和阐释文学。

李国华是《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的核心人物,也是小说批判的主要对象,作者在人物塑造上的复杂性与多面性,引起社会对于教师道德伦理的探讨。博学儒雅的教师身份,与以“爱”之名进行的诱奸行为,是构成小说矛盾的冲突所在。本文由李国华的教师身份出发,对其“师道观”进行剖析,并探寻诱奸背后的“情爱观”。

2 传统师道观与李国华新解

在中国传统的师道观里,为师之德在于传道。孔子在《论语·述而》谈“道”,“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所谓“道”,是一种形而上的价值追求。韩愈在《原道》一书中,对“道”进行进一步阐释,“夫先王之教者,何也?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在传统的师道语境中,“传道”不仅要求教师将教育视作自己终身事业,更要求其传播一种积极向上的社会观念,帮助学生构建正确的人生观与世界观。

但是小说中的李国华,不仅没有遵传统的“师道”要求,反而重构“道”之义。作为国文教师,李国华对中国文化有着深入了解,当他第一次对女学生产生情欲方面的想法时,他的下意识的反应是以儒家标准建立的一种价值判断。文中写道,“他被这念头吓了一跳,自己喃喃在心里念:温良恭俭让,温良恭俭让。”“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简单的十个字体现了儒家所提倡的待人接物的原则。这种价值观不断告诫李国华,对女学生产生欲望是有违伦理的,是不合乎教师礼仪规范的。然而,李国华却以“文字游戏”的方式消解了其中的矛盾与冲突,“温良恭俭让,温暖的是体液,良莠的是体力,恭喜的是初血,俭省的是保护套,让步的是人生。”在沿用了“温良恭俭让”的传统说辞,保留语言“能指”的前提下,赋予“所指”新的意义,通过新解传统的伦理观的方式,企图将社会伦理禁忌合理化。

李国华对传统师道观的叛逆,不仅体现在他解构了以“传道”为最高价值取向的师道观,还体现在他对教师事业的态度上。教师承担了培育社会下一代的重要职责,具有崇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然而李国华却将教师使命解构了,他借助教书赢得名利的手段,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女学生。在李国华畸形的伦理观中,“名利是教书的附加价值,粉红色情书才是目的”。显然地,李国华的伦理观与社会主流价值观存在着巨大差异。

3 情爱伦理观与李国华的解构

在传统的言情类小说中,“情”与“性”是构成言情叙事的基本要素。不论是唐传奇中最具代表性的士妓之恋,还是盛行于明清之际才子佳人的程式化书写,亦或是民国时期宣扬自由恋爱的小说,这些作品中无不围绕着“情”或“性”展开。但是进一步剖析这两个要素,一个是精神层面自由平等的爱慕,一個是生理成熟后产生的欲望。由此可见,在人们普遍接受的价值观中,双方在一段关系中应该满足两个基本要求:心理层面的平等与生理方面的成熟。

但是在小说中,李国华与女学生,无论从心理层面还是生理层面都不具备发展“爱情”条件。一方面,李国华有着成熟系统的世界观,而初中生的房思琪依然处于伦理的混沌时期[伦理混沌:人从出生后到完整世界观形成之前,价值观尚未定型的时期。];另一方面,李国华是成熟的中年男性,而房思琪在生理方面尚未发育成熟。同时,二者的差异还体现在权力方面,李国华凭借社会地位,掌握资源,而房思琪仍是青少年,在社会中属于弱势群体。

然而李国华以“爱”之名的侵犯行为,给这层不平等关系中披上“爱情”的迷彩衣。五四运动后,社会思潮发生转变,平等的爱情观逐渐取代传统的门第观念,成为社会婚恋的主流思想。正如上文所述,爱情是双方在平等且自愿的基础上,以“爱”为情感纽带发展起来的关系。但是李国华借助新时代的爱情观念解构了侵犯者与被侵犯者之间不平等的关系。他告诉房思琪,“这是老师爱你的方式……你喜欢老师,老师喜欢你,我们没有做不对的事情。这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能做的最极致的事情。”尽管房思琪在与李国华的关系中是被胁迫的,双方在心理与生理上都是极不平等的,但李国华企图以爱情之名消解与房思琪关系中不对等的一面。这种话语与行为的对立,让房思琪陷入两种不可调和的价值观中。在李国华的语言中,爱是诗意的美好的,然而他的行为却是粗暴的不伦的,李国华不仅在身体上,更在精神上强暴了房思琪。

情爱观在另一方面的重要体现是李国华对待妻女的态度。幸福的家庭往往能为成年男性加分,帮助他们更好的在社会上树立自身形象。李国华利用这点,将妻女用作自己在家庭生活方面的身份构建。实际上,他与妻子之间更像是一种没有爱的契约关系。“从很年轻的时候,很年轻,十八九岁的时候,她就对我很好,好到后来每个人都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要负责,我就负责,负责娶她”。在李国华对妻子的描述中,“老婆是稻壳,思琪是软香的熟米,是主食”。他将妻子与女学生比作稻壳与大米的,暗示着两者的不同作用——妻子是出席在公共场合的,是公开的,女学生是私下的,是秘密的。此外,李国华还借助女儿建构慈父形象,“做爸爸的人,希望女儿在外面遇到什么样的人,自然会作什么样的人”。李国华利用社会的同理心,借助社会普遍观念中对父亲形象的认识,来掩饰自己的罪行。

4 李国华的伦理本质

如上文的分析,李国华将自我放在道德生活的中心位置,他的价值体系中始终贯穿着利己主义思想。这是一种极端强调自我,以至于具有排他性的伦理观。当社会观念与个人利益产生冲突时,利己主义者首先考虑的依然是自身利益,因此表现为个人价值观与社会伦理观的错位。小说中,李国华明知社会的道德底线,却置若罔闻,屡次逾越社会禁忌;对于老师与学生之间的界限,他视而不见,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学生。甚至淡然为自己开脱,“那时候你是小孩,但是我可不是”,足以可见在李国华心中,自我利益才是评判一切的价值标准。个人利益李国华一切行动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不仅是李国华,李国华周围的人同样体现出一种价值观的错位。最典型的人物-班主任蔡良。蔡良虽然为女性,不仅没有制止李国华侵犯女学生的行为,反而接受李国华的贿赂,作为男教师们的“爪牙”,与他们沆瀣一气。在李国华与蔡良等人的眼中,女学生是一件物化的商品以供取乐。蔡良甚至为自己辩解,“这是思辨之后的道德抉择,这是正义。”话语中“正义”的标准早已被他们消解,在他们的价值判断中,“自我”才是衡量一切的标准,只要能为自己带来利益即是“正义的”,关切他人的感受是无稽之谈。小说以李国华为核心,塑造出一系列利己主义的典型人物。作者林奕含对其自私冷漠的深刻剖析,直击读者内心,给读者带来极大的心灵震撼。

5 结语

对李国华在师道观与情爱观进行细致地剖析后,可以发现李国华伦理观中最核心的部分在于利己主义思想,将自己的利益看作是不可侵犯的存在,一切都以满足自身利益为主,造成个人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的错位。作者通过塑造李国华等一系列人物形象,披露利己主义者自私冷漠的面孔,展现人性中的丑恶。同时,小说深刻地揭示了伦理观对于维护社会、家庭秩序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恋乐园[M]. 台湾游击出版社,2017年2月.

[2] 聂珍钊.文学论理学批评导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3月.

[3] 梁宸.试探“房思琪式的暴力”——以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为探讨中心[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9,35(02):11-13+160.

[4] 魏兆锋,钱穆.论中国传统为师之道.当代教育科学,2016,0(15);12-16.

[5] 容中逵.“道之所存,师之所存”——关于中国传统“师道”的几点思考.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7,9(1);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