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里江畔开启自动清污
2020-10-21王志平贾云武
王志平 贾云武
大量的畜禽粪便污染物不仅污染地表水,其有毒、有害成分还易渗入地下水中,严重污染地下水,其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2000余万元专项资金已落实到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农垦牡丹江管理局以31家畜禽养殖企业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为由,向国家申请专项投资3500万元,总投资5800余万元建设畜禽养殖企业粪污处理设施,这2000余万元就是第一笔拨付到位的专项资金。
“我们办理的奶牛养殖场粪污治理案让公益诉讼办案组的检察官特别有成就感,这对于我们办理其他公益诉讼案件也增加了动力。”红兴隆检察院副检察长、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黄启彪说。也是以此案为契机,8个农场19家畜禽养殖企业受到了上述专项资金的扶持,已经建设了粪污堆粪场、防渗粪污沉淀池、储污池、废水处理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安装了舍内自动清粪系统,购置了清粪铲车、拖拉机、卡车、粪肥撒播牵引车等粪污处理辅助设施。
奶牛养殖场区常有粪臭味
完达山下乌苏里江畔拥有上天眷顾的美景,但是在一年前,就在这里,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内的几个奶牛养殖场内却传出阵阵粪臭味。2019年5月,红兴隆检察院干警在摸排线索时发现了这个问题。
2019年5月,当检察官黄启彪、贾云武进入其中一个厂区内,惊讶地发现,处理奶牛粪污氧化塘内的防渗膜竟然漂浮在糞污表面,已经起不到防渗作用。粪污氧化塘内的粪污直接渗透到地表,有造成粪污氧化塘周边土壤、地下水及环境污染的隐患。
“牡丹江管理局内有10个农场以养殖奶牛为主,共有规模化养殖场55个,畜禽粪便年产生量70余万吨。”粗略了解基本情况的黄启彪、贾云武不禁被吓了一跳,大量的畜禽粪便污染物不仅污染地表水,其有毒、有害成分还易渗入地下水中,严重污染地下水,其后果不堪设想。
每个养殖场年均排粪1万多吨
事实上,黄启彪、贾云武看到的上述养殖场内粪污污染问题并非个例,公益诉讼办案组的检察官经过调研后发现,还有两家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养殖场内同时存在其他有可能污染环境的问题。在另外一家养牛专业合作社内,因养殖规模小,甚至没有干湿分离设备,建设的粪污氧化塘没有投入使用,堆粪棚面积小无法容纳每天产生的粪污,致使产生的粪污没有经过氧化及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有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及生态环境污染的隐患。
“这家奶牛养殖合作社的问题,在辖区其他奶牛养殖合作社都不同程度存在,奶牛养殖合作社粪污污染防治不到位是个共性问题。”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发现,农垦牡丹江管理局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奶牛养殖合作社在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其他企业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就投入生产,致使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直接排放。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20条规定:“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公益诉讼办案组拿到的另一组数据,也让人瞠目结舌。全局15个农场中,有10个农场以养殖奶牛为主,共有规模化养殖场55个(其中奶牛养殖场28个、生猪养殖场15个、蛋鸡类养殖场7个、肉牛养殖场5个)和多个小型畜牧企业。据统计,2018年畜禽粪便年产生量75.12万吨、尿液65.9万吨。随畜禽粪尿排泄出的BOD5总量2981.8吨、COD总量3707.2吨、总氮890.4吨、氨氮371.6吨、总磷168.2吨。
如此,上百吨的畜禽粪便污染物如果未加处理直接排放,不仅污染地表水,其有毒、有害成分还易渗入地下水中,严重污染地下水,可使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水中有毒成分增多,严重时使水体发黑、变臭。畜禽粪便一旦污染了地下水,极难治理恢复,将造成持久性的污染。
发出检察建议解决问题
是什么原因导致“粪水横流”?公益诉讼办案组经过研判认为,农垦牡丹江管理局畜牧局对辖区内个别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个别养殖场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致使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向环境直接排放还田的情况,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行为,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一份农垦牡丹江管理局畜牧局的《牡丹江管理局畜牧局权力清单》证明,农垦牡丹江管理局畜牧局对辖区内养殖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具有法定监管职责。公益诉讼办案组对相关人员的调查笔录也证明了,农垦牡丹江管理局畜牧局至今没有对该辖区养殖企业产生的废弃物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可能造成环境污染隐患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于是,红兴隆检察院于2019年6月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主管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你局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扶持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红兴隆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查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来源:资料图片)
农垦牡丹江管理局畜牧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向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及黑龙江农垦总局建议,争取国家、省和黑龙江农垦总局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投入。据农垦牡丹江管理局畜牧局反馈的信息,随后,农垦牡丹江管理局以31家畜禽养殖企业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为由,向国家申请专项投资3500万元,总投资5800余万元建设畜禽养殖企业粪污处理设施。
综合利用率将达到90%以上
农垦牡丹江管理局畜牧局的相关领导表示,上述项目一旦全部建成,可使全局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大幅度减少养殖粪污排放,削减畜禽粪尿排泄出的BOD5、COD、磷、氨氮排放含量,同时,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产大量的有机肥,将减少化肥的施用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改善,保护当地的水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本案是2019年黑龙江省检察院发布的十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以本案办理为契机,红兴隆检察院结合农垦区地域、资源和环境特点,以专项引领和区域整治为抓手,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努力开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多方力量协同衔接的公益诉讼新局面。
据悉,2017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红兴隆检察院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7件,立案3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1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3年来,红兴隆检察院多层次多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针对农业“面源”污染、英烈设施保护、国有土地出让、垃圾排放、畜禽粪污污染土地、侵占耕地、黑土地保护、水源地保护、湿地保护、捕杀野生动物等案件,多次及时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履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跟进。目前,这些整改项目成效显著,令人备受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