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2020-10-21王敏
王敏
摘要:中国传统古村、国家4A级景区——雅溪,项目总投资2.5亿元,是全南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呼应建设客家文化旅游区的具体实践。开创“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的双加模式,提升景区经营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景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
关键词:古村;保护;开发
中图分类号:TU-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 (2020) 20-0267-01
一、前言
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原则,景区实施了民宿改造、古建筑修复、水系景观打造、稻田酒店、文化业态等项目,建成了全南首个客家民俗文化综合展示馆、二十四节气展示馆、客家擂茶馆、客家磨斋坊、客家豆腐坊、客家米酒坊以及农耕文化展示厅,重建雅溪书院,培育文化休闲体验、农耕农事体验,再结合生态农业观光、农家乐、民宿等业态,打造出一个以养生休闲、文化旅游为主题的高标准乡村文化旅游综合体。
二、保留历史文脉,古村焕新颜
在雅溪古村建设中,全南县非常注重固有形态保护,注意保留历史文脉,对客家围屋、客家民居等传统建筑并非盲目地拆旧建新,而是本着修旧如旧的古建筑维修原则加以修缮,使其崭露出原有风姿。
国家4A级景区雅溪村正是依托于雅溪村原有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元素省级文保单位雅溪土围和石围、雅凤陈氏宗祠以及陈氏百年建筑群、《新赣南家训》文告等文物点的维修和保护,通过保留和保护雅溪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规划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旅游开发,才能够撑托起今日雅溪景区的古韵风貌。
三、注重文化融入,珍遗展新姿
全南县积极推进雅溪传统村落保护与文化、旅游、农业等有效融合,融合客家文化、阳明文化、非遗文化,融合各种旅游要素,使雅溪古村落不仅有文脉还有文化,丰富旅游业态。特别是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我县创新、活化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雅溪围屋、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赣南客家擂茶以及其余6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结合实际,在石围、土围内打造了体验性、互动性极强的二十四节气馆、客家民俗文化展览展示馆、客家擂茶馆、客家磨斋坊、客家豆腐坊、客家米酒坊以及农耕文化展示厅,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严格遵照文物开发利用原则,既不损坏文物本体又进行了合理利用,实现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融合,真正做到文物的活化利用、文化遗产的活化传承。推动文化和旅游资源相互转化利用,推动设施、服务、业态、活动等的整合融合,提升文化和旅游资源保护利用成效。
四、紧抓意识形态,村民谱新风
全南县龙源坝雅溪古村的保护性开发案例的成功,离不开当地村民的共同努力。雅溪村由一个“鬼都怕的土匪村”转变为一个“文明新村”,雅溪村民从一开始的不信任、不作为,甚至是阻挠开发到现在的积极、主动甚至是争抢着参与到雅溪村的旅游开发工作,成为一个自觉维护雅溪人、雅溪村的文明形象的新村民,自觉融入景区建设工作,主动承担起雅溪景区的卫生清理员、安全巡逻员、景区宣传员等各种角色。这个思想的转变过程充分体现在当地党委政府在文明新风、新乡规民约中所做的努力,我们通过讲好当地家风家训的故事,充分利用好当地乡贤的带头作用,在雅溪村成立家风家训陈列馆,重设雅溪书院,重视文明新风教化宣讲活动的开展,许多老故事、新传说纷纷出炉,雅溪人对家乡的挚爱在这几年雅溪的旅游业开发中得到再次升华。
目前雅溪村的村民们更加自觉地规范着自己的日常行为,乡村更美了、村民更富了、民风更正了、社会更加和谐了。
五、共享利益收成,雅溪共富裕
全南县雅溪古村在开发过程中,采取由市场主体投资开发、运营管理,原住民参与融入的经营模式,实现了投资商、运营商和村民的利益共享。特别是在项目开发运营上,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考虑村民利益,80多户村民中,有43户原住民参与其中。雅溪的开发,给本地带来了很多实惠,当地村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包括景区收入分成、房屋土地租金收入、个人工资劳务收入等多种收入,实现村门口就业,村民的生活以及雅溪的整体面貌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比如,该村村民陈秀英,之前一直在外务工,工资收入两千元左右,看到自己家乡搞起旅游开发后,大胆回乡创业,办起了一家擂茶馆,经营当地客家小吃等,随着景区人气越来越旺,她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每月平均纯收入达五千元以上。
雅溪古村的保护与开发并非一蹴而就,我们的目标也绝不是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先有意识形态工作先行,再有政府宏观规划调控保驾护航,通过精准定位出路,加大保护改造力度,将其原有固化的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活态资源,积极有效地挖崛其内在、本质的内涵,加深与观众的互动体验,充分村民自身的主觀能动性,活化利用遗产资源,从而最归寻求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共赢之路,我们也坚信雅溪的明天会更加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