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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建设
——以中国-乌兹别克斯坦合作为例

2020-10-21胡必亮冯芃栋

关键词:中乌乌兹别克斯坦一带

胡必亮,冯芃栋

(1.北京师范大学 一带一路学院,北京100875;2. 北京师范大学 新兴市场研究院,北京100875)

一、引言

“一带一路”倡议是一个开放的国际区域合作平台,“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基于但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近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积极响应,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影响力日益扩大。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离不开经济合作机制的支撑,随着“一带一路”在顶层设计、投资、贸易和产能等方面合作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与现有多边、双边合作机制和相关战略的对接,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已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运行机制。

截至2020年1月底,已有138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官方合作文件。其中,乌兹别克斯坦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初就积极参与进来,并作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创始成员国与中国共同开展“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各项合作。乌兹别克斯坦地处中亚地区的中心位置,位于欧亚大陆的中心地带,也是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2000多年前,乌兹别克斯坦就是古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通过古丝绸之路与中国在历史上保持着密切的经济贸易联系。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乌两国在经济、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合作更加紧密,两国在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项目纷纷落地,双方都相互成为对方越来越重要的合作伙伴。[1]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乌两国在经济合作机制的建设中既拥有良好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挑战。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中乌两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经济合作机制建设的研究,对于研究整个“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合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中乌友好关系、加强中乌合作,以及对于促进共建“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建设现状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中国和世界各国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平台。在这个新的平台上,中国与相关国家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经过几年时间的探索,已初步建立起了一些创新型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为促进中国与相关国家的经济繁荣和共同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截至2020年1月底,已有138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官方合作文件(1)资料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https://www.yidaiyilu.gov.cn/xwzx/roll/77298.htm.,包含中国在内的共139个“一带一路”国家(2)为了表述方便,本文将那些与中国政府在国家层面正式签署了合作协议的国家简称为“一带一路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目前共139个国家。的国土面积占全世界面积的60%,按照2018年的GDP来看,这些国家的经济总量占全球比重达到了49%,总人口占比为61%。

“一带一路”倡议本身可以说是一种新型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它与传统意义上封闭的国际区域组织机制不同,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的特点。自2013年该倡议提出以来,它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为了更加系统地研究“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我们先对相关概念做简单介绍。

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与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关。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地理上邻近的国家,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利益并加强经济联系与合作,相互间通过契约和协定,在区域内逐步消除成员国间的贸易与非贸易壁垒,进而协调成员国间的社会经济政策,形成一个跨越国界的商品、资本、人员和劳务等自由流通的统一的经济区域的过程。[2]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过程,而机制是指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方式,因此可以将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理解成一体化过程的实现方式,同时它也是这一过程的表现形式。

传统意义上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类型多种多样,根据一体化从低到高的程度来划分主要包括:特惠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以及完全的经济一体化等形式。但“一带一路”倡议与单纯的自贸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一体化或政治经济一体化都不相同,“一带一路”建设的目的并非是要形成一个排他性的国际组织,而是在具有广泛包容性的基础上形成多元化的合作机制。也就是说“一带一路”倡议本身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区域合作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又涵盖了包括经济走廊、自贸区、产业园区等多种形式在内的合作机制,并与现有的多双边合作机制以及沿线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接,从而更好发挥推动经济合作的作用。在经济合作机制方面,我们可以从顶层设计、投资、贸易、产能合作等方面来分析“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合作机制,并结合现有的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来厘清其中的关系。

(一)顶层设计

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通过国家领导人之间的互访、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签署国家间“一带一路”合作协议以及制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对接详细规划等方式,基本形成了由“一体”“二性”“三共”“四互”“五通”(3)“一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二性”:开放性和包容性;“三共”:共商、共建、共享;“四互”:相互和平合作、相互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等具体内容构成的共建“一带一路”的一整套制度框架。[3]按照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重点和空间布局,中国提出了“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合作框架。“六廊”是指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这六个经济走廊;“六路”是指铁路、公路、水路、空路、管路、信息高速路互联互通路网;“多国”是指选取若干重要国家作为合作重点;“多港”是指构建若干海上支点港口。从2013年到2019年,“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为主骨架,以中老铁路、亚吉铁路、雅万高铁、瓜达尔港、汉班托塔港和比雷埃夫斯港等为代表的一批标志性建设项目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

(二)投资合作机制

1.基础设施投资合作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核心内容。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广大发展中国家受到基础设施投资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导致经济长期处于低质发展的状态,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构建起一种新的发展机制,使其自身具有良好的“造血”功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一种新的合作机制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选择方案。中国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框架下,已经为许多发展中国家投资建设了很多基础设施项目,为这些国家形成有效支持其经济增长的“造血机能”做出了巨大努力和贡献。[4]

2.金融支持机制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基础设施投资需要有相应的金融支持,在这一领域主要形成了两个层面的合作机制:

一是以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一批金融机构为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相关合作项目提供融资和保险支持。比如说,从2013年到2019年4月,中国进出口银行支持的“一带一路”相关建设项目已超过1 800个,贷款余额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在同一时期,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支持中国企业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4)这里所指的沿线国家是另外一个特定的概念,主要指古丝绸之路经过的国家,目前这一概念是指包括中国在内的65个国家,主要是亚洲国家。出口和投资达7 124.3亿美元,业务范围覆盖沿线所有国家(除中国外的64个国家),为“一带一路”项目出具保单2 300多张,累计向企业支付赔款超过27亿美元。[5]2018年,中再集团共为国际市场提供约3万亿元人民币的风险保障。在“一带一路”标志性建设项目——中老铁路建设过程中,中再集团提供了约100亿元的保险。同时,中再集团还为印尼雅万高铁、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孟加拉国帕亚拉电站等重要建设项目提供了保险。

二是以丝路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为代表的新型金融机构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资金支持。2014年12月,丝路基金在北京注册成立,初期资金为400亿美元。2017年,中国宣布加大对“一带一路”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 000亿元人民币。从发放第一笔贷款到2019年4月,丝路基金公司累计签约项目近30个,承诺投资金额约100亿美元。亚投行于2015年12月正式成立,其宗旨是为了促进亚洲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化和推进亚洲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强亚洲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其重点当然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亚投行已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等签署了合作协议,通过创新融资机制开展联合行动,从而弥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资金缺口。

(三)贸易合作机制

1.建设自贸区

自贸区(FTA)建设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合作形式,截至2019年上半年,中国已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共建了20多个自贸区。其中,已签自贸协定的有14个,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西兰、新加坡、巴基斯坦、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和澳大利亚的自贸协定,以及中国内地与香港和澳门建立的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CEPA)、与我国台湾地区建立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目前我国正与相关各方谈判中的自贸协定有9个,包括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中国—斯里兰卡、中国—挪威,以及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协定(“10+1”)升级谈判等,此外还有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共同参与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

2.建立跨境自贸区

除了主权国家之间通过签订自贸协定建立的自贸区之外,位于边境上的跨境自贸区是另一种重要的合作形式,比如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是我国与周边国家建立的首个跨境贸易区,它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区域合作的示范区,也是世界上首个跨境自由贸易和投资合作区。2004年9月,中哈两国政府决定,双方在各自边境共划出一块土地建立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以发挥其地跨中哈两国的区位优势,建成一个投资贸易自由、人员出入自由,集区域加工制造、贸易中转、商品采购、金融服务、旅游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自由港”城市。该合作中心沿中哈界河横跨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其中中方区域3.43平方公里,哈方区域1.85平方公里,集合了我国现行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的核心政策,主要功能是贸易洽谈、商品展示销售、仓储运输、金融服务和举办区域性国际经贸洽谈会等(5)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官网,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difang/201604/20160401305195.shtml.。除了中哈两国的跨境自贸区外,位于中国和老挝边境的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是中国与毗邻国家建立的第二个跨国境的经济合作区,也是中老两国创新合作模式、加快开放步伐的重要举措。

3.签署相关贸易协定

此外,中国还通过与沿线国家签订经贸协定以消除贸易壁垒,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从而促进贸易畅通。截至2019年4月,共有8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了中国发起的《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中国与沿线国家签署了100多份经贸合作文件,实现了50多种农产品食品检疫准入,农产品通关时间缩短了90%。[6]

(四)产能合作机制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能合作机制涵盖了包括境外经贸园区、工程总承包、第三方合作等在内的多种方式。

1.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

境外经贸合作区是“一带一路”倡议下加强中国与沿线国家产能合作的重要载体。境外经贸合作区通常是指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控股企业,通过在境外设立的中资控股的独立法人机构,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完备、主导产业明确、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具有集聚和辐射效应的产业园区。比如中白工业园、泰中罗勇工业园、中国印尼综合产业园区青山园区、中柬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中埃泰达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中国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乌兹别克斯坦鹏盛工业园、越南龙江工业园等都是建设得比较成功的产业园区。

根据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联合发布的《中国“一带一路”境外经贸合作区助力可持续发展报告》,截至2018年9月,中国企业在46个国家在建初具规模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有113家,这113家合作区累计投资366.3亿美元,入区企业4 663家,生产总值1 117.1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30.8亿美元。境外经贸合作区作为中国与相关国家开展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有力地推动了东道国工业化进程和轻纺、家电、钢铁、建材、化工、汽车、机械、矿产品等重点产业的发展和升级,并为当地创造了就业机会、提供了税收,提高了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地位也愈加重要。2020年1月15日,由成都国际铁路港联合中白产业园、罗兹产业园、泰国产业园、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中马产业园等共同参与组建的“一带一路”产业园区联盟正式成立,该联盟的各个成员将发挥各园区产业优势,借助亚蓉欧通道串联供应链上下游环节,共同促进通道经济转化为产业经济。

2.承包工程项目

承包工程是指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笔者根据AEI发布的“中国对外投资追踪”数据整理得出,在2013—2018年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的基础设施类型的承包工程项目有673个,涵盖了91个国家,合同总金额约有3 600亿美元。

3.加强第三方市场合作

第三方市场合作主要是指中国企业与有关国家企业共同在第三方市场开展经济合作。截至2019年6月,中国已与法国、意大利等14个国家建立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通过举办论坛等形式共同为企业搭建合作平台、提供公共服务。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在“一带一路”项目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巴基斯坦卡西姆港燃煤电站项目由中国电建和卡塔尔AMC公司共同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1亿美元;2014年中国中铁与意大利CMC公司合作实施了黎巴嫩大贝鲁特供水隧道项目;2014—2018年中国交建与德国GUAFF公司合作建设莫桑比克马普托大桥及连接线项目等。[7]

(五)与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以及相关发展战略的对接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是一个具有广泛包容性的合作平台,因此它的实施可以与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有效对接。多边合作机制主要包括沿线各国区域、次区域的相关合作组织、国际论坛和展会等,比如上海合作组织(SCO)、中国—东盟“10+1”、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亚洲合作对话(ACD)、亚信会议(CICA)、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已在2017年和2019年举办了两届,在论坛举办期间签署了大量国家间经贸合作协定,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博鳌亚洲论坛、欧亚经济论坛、前海合作论坛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都可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实现有效对接。

双边合作机制主要是指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签署合作备忘录或合作规划,建设一批双边合作示范区,并充分发挥现有联委会、混委会、协委会、指导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双边机制的作用,从而协调推动合作项目的实施。

“一带一路”倡议也需要与现有的发展战略对接。在全球层面,“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很好地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现有效对接,形成了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的合力;在区域层面,“一带一路”倡议正在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非盟2063年议程、欧亚经济联盟、欧盟欧亚互联互通战略等区域发展规划和合作倡议对接;在国家层面,“一带一路”倡议已与土耳其“中间走廊”倡议、蒙古国“发展之路”倡议、越南“两廊一圈”规划、沙特阿拉伯“2030愿景”等沿线国家发展战略对接,从而使“一带一路”倡议得到沿线国家的认同并推动其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本文整理得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框架(参见表1),接下来我们将参照这一框架对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经济合作机制展开研究,以获得对这一领域更加深入的理解。

表1 “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框架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乌经济合作机制建设与成果

在“一带一路”倡议引领的新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框架下,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在投资、贸易、金融、产能等方面都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合作,并已取得一些成果,为今后两国进一步深化经济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中乌两国的投资合作机制与基础设施建设成果

从经济合作的双边机制来看,在投资领域,2017年5月,中乌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投资委员会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投资委员会关于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设中小型水电站的合作协议》等文件,推动两国企业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电领域合作。[1]从多边合作机制来看,乌兹别克斯坦是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国,2018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对经济合作做出了新安排,规定了新任务。上合峰会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18—2022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联合声明》等文件,表明各方将继续加强能源、农业、旅游、交通、中小企业等领域合作。因此,中乌两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投资合作可以与现有的多双边合作机制对接,促进全方位合作。

基于以上合作协议,中国对乌兹别克斯坦的投资近年来增长很快。从投资存量来看,《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已经达到了37亿美元,超过了中国对塔吉克斯坦和对吉尔吉斯斯坦的投资量,在中亚五国中,仅次于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的投资存量(见图1)。

图1 2010—2018年中国在中亚五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对比资料来源:《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但总体上看,中国在乌的投资规模仍然比较小,有些年份没有新增投资。根据AEI发布的“中国对外投资追踪”数据,我们将2007—2019年间中国在乌投资金额加总,然后对投资项目分类,发现房地产投资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所占比重最多(图2),其中房地产投资基本上占到了一半,投资金额总计约4.5亿美元,并且都是绿地投资;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只有一个,那就是由温州市金盛贸易有限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锡尔河州投资创建的鹏盛工业园,初期投资约为1亿美元。

图2 2007—2019年中国在乌的投资项目类型及其比重资料来源:根据AEI发布的“中国对外投资追踪”数据(6)“中国对外投资追踪”:China Global Investment Tracker,https://www.aei.org/china-global-investment-tracker/.整理得出。

中国在乌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通过承包工程的方式进行。乌兹别克斯坦的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差,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中乌两国已就多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框架下展开了实质性合作,有的项目已顺利完成。

2016年6月,由中国中铁隧道集团承建、有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一号工程”和“中亚第一长隧”之称的安格连—帕普铁路隧道(卡姆奇克隧道)正式通车,该隧道是目前中国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承建的最大工程,也是共建“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合作的示范性项目。[8]隧道全长19.2公里,开挖总长度47公里,是中亚地区最长的隧道,合同总造价4.55亿美元。安格连—帕普铁路是乌兹别克斯坦的重大工程项目,全长169公里,其中卡姆奇克隧道段是全线的咽喉要道,该铁路建成后将改变乌境内运输需绕道他国的局面,对于乌兹别克斯坦改善民生、发展经济和对外联通有着重要意义。

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领域,2016年12月,中国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撒马尔罕州100兆瓦光伏电站建设项目[9],该公司作为项目总承包商,负责光伏电站的设计、建设和运营,该部分的合同金额约 1.47 亿美元。

在2007—2019年间中国在乌承包工程项目中,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的承包合同金额总计约有33亿美元,占所有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的比重为69%;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合同金额为4.6亿美元,占比约10%。因此这期间基础设施项目合同金额占全部承包工程项目的比重达到了79%(见图3)。

图3 2007—2019年中国在乌承包工程建设项目及其比重资料来源:根据AEI发布的“中国对外投资追踪”数据整理得出。

(二)中乌两国的金融合作机制

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乌兹别克斯坦积极参与了丝路基金和亚投行的建设,并在其提供的资金支持下开展了相关合作项目。2018年6月,丝路基金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控股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为乌油气相关项目提供美元和人民币投融资支持,并且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对外经济银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带动中方产业合作伙伴共同推进撒马尔罕的文化旅游综合体建设,从而打造“丝绸之路”上国际地标性的文化旅游项目。

乌兹别克斯坦是亚投行的意向创始员国,2016年认缴资本金2.198亿美元,占所有创始成员国认缴资本总额的0.243%。[10]截至2020年4月,亚投行已批准了5个乌兹别克斯坦的项目融资,金额总计8.37亿美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

表2 亚投行在乌投资项目情况汇总

(三)中乌两国的贸易合作机制与发展成果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的重要含义之一就在于中国会更大规模地增加商品和服务进口,这将为促进中乌两国之间的贸易发展创造条件。乌兹别克斯坦在2018年11月参加了在上海举办的第一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原料商品交易所(乌交所)就于2019年1月落户上海,成为首届进博会后首家入驻国家会展中心的外国机构。在中国设立的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原料商品交易所,旨在帮助中国企业购买乌兹别克斯坦的棉花、棉短绒等原料物资,也帮助中国企业开发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的商业市场,并协助考察投资、咨询等相关事宜。

从贸易额来看,2019年中乌两国的双边贸易额为76.38亿美元,同比增长18.83%,占乌外贸总额的18.1%,中国继续保持乌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其中,中国对乌出口51亿美元,同比增长43.3%;中国从乌进口25.2亿美元,同比下降12.3%,中方贸易顺差为25.8亿美元(见图4)。在中乌两国贸易中,中方长期保持着贸易顺差地位。

图4 2013—2019年中乌双边贸易情况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官网。

从进出口商品结构来看,中国对乌兹别克斯坦出口的商品以工业品为主,主要是机械设备、电机电气设备、塑料及其制品等;中国自乌兹别克斯坦进口以大宗商品为主,包括天然气、铀、棉纱和棉花等。比如在2015年1—11月间,中国出口到乌兹别克斯坦金额最多的商品是天然气管道和钢丝制品,金额为6.1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0%;其次是工程机械、空调、冰箱等机械设备及器具,金额为4.86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4%。从中国的进口需求来看,2015年1—11月中国自乌进口的棉花和棉纱占比最大,达到了41%,金额为4.53亿美元;其次是天然气,金额为3.72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33%。由此可见,中国对乌兹别克斯坦需求量最大的商品主要是棉花等原材料及天然气等资源类产品。乌兹别克斯坦盛产棉花,素有“白金之国”的美誉,是世界上主要的棉花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但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12月,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在乌全面实施新税收政策的视频会议上表示,因本国棉纺织业发展的需要,从2020年开始乌兹别克斯坦将停止棉花出口。乌方希望中国加大在乌的投资,充分利用中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乌兹别克斯坦纺织服装全产业链的发展。因此,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的商品贸易结构也需要进一步调整,对于乌方来说,在中国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的背景下,以棉纺织品、工艺品和特色食品等为代表的商品类型将具有更广阔的出口前景。

(四)中乌两国的产能合作机制与成果

境外经贸合作区是“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产能合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产业园区)可以吸引成批企业入驻园区,从而带动产业集群的发展。由中国温州市金盛贸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鹏盛工业园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锡尔河州,是首个中国民营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并被中乌两国政府认可和批准的项目。该工业园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6年8月被评为中国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截至2017年底,鹏盛工业园累计投资1.38亿美元,有16家中国企业在园区内落户,涉及陶瓷、阀门、手机制造、皮革、轧钢等领域。2017年产值超过1亿美元,员工总数1 500多人,85%为当地员工。[11]这为促进当地的制造业发展以及创造就业机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一带一路”倡议下中乌两国经济合作机制建设的有利条件

(一)地缘优势:乌兹别克斯坦是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共建“一带一路”的一个重点是通过建设更好的互联互通网络,增强欧亚大陆的联系,最终促进欧亚大陆的一体化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以“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为合作框架开展互联互通建设,其中的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由中国西北地区出境,向西经中亚至波斯湾、阿拉伯半岛和地中海沿岸,辐射中亚、西亚和北非有关国家。乌兹别克斯坦是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地理位置来看,乌兹别克斯坦是位于中亚的内陆国家,并且是一个双重内陆国(7)指本国是内陆国家而周围邻国也是内陆国家的国家。,在历史上这一地区是古代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以撒马尔罕、布哈拉市为代表的古城都是丝绸之路上重要的节点城市。乌兹别克斯坦的第二大城市撒马尔罕是中亚地区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处于中国通往印度的交通要道,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此外,位于乌兹别克斯坦西南部的布哈拉市也是古丝绸之路上的名城,地处欧亚交通要道,有“中亚麦加”之称。很显然,乌兹别克斯坦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缘优势。因此,乌兹别克斯坦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反过来,“一带一路”建设也会使乌兹别克斯坦获得新的发展机遇,作为古丝绸之路重要节点的历史名城有望在现代“丝绸之路经济带”上得到更好发展,这对于中乌两国的经济合作机制建设是十分有利的。

(二)中乌两国日益增长的贸易需求将为贸易合作机制的发展提供新机遇

在贸易合作机制方面,贸易需求的增长会为合作机制的建设与完善提供新机遇。受到当前国际形势的影响,中乌两国之间的贸易合作具有良好的发展机遇。近年来,中美之间出现了贸易摩擦。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需要寻找美国以外的进出口替代市场。因此,中国与欧盟、俄罗斯以及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联系将会更加紧密。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19年中美两国贸易额为3.73万亿元(相当于5 413亿美元),同比下降10.7%,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11.82%;其中中国对美国出口约2.88万亿元,同比下降12.5%,自美进口8 457.56亿元,同比下降20.9%。与此同时,中国对欧盟、东盟和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贸易进一步增长。2019年中国对第一大贸易伙伴欧盟进出口4.86万亿元,同比增长8%;同时东盟超越美国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2019年中国对东盟进出口总额达4.43万亿元,同比增长14.1%。(8)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2019 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会,http://fangtan.customs.gov.cn/tabid/970/Default.aspx.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增速也高于全国进出口整体增速,2019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进出口总额为9.27万亿元,同比增长10.8%,高出中国外贸整体增速7.4个百分点(9)数据来源:中国新闻网 ,http://www.chinanews.com/gn/2020/01-14/9059462.shtml.,约占中国进出口总值的30%。此外,2019年中国与俄罗斯的贸易总额达到了7 633.37亿元(1 107.57亿美元),同比增长3.4%。在中乌两国的双边贸易中,近年来中国持续保持着乌兹别克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国的地位(10)数据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http://cn.kabar.kg/news/cn2020-01-17-05/.,2019年中乌双边贸易额约为76.38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8.83%,占乌外贸总额的18.1%。

从2020年第一季度的情况来看,尽管受疫情影响,中国外贸进出口整体上同比下降了6.4%,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进出口总额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同比增长了3.2%,其中中国与东盟国家和俄罗斯之间的进出口额分别增长了6.1%和5.7%。正因如此,东盟在第一季度超过欧盟和美国成为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11)数据来源:新华社,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3941165672635634&wfr=spider&for=pc.。因此,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中国开拓进出口贸易的替代市场为乌扩大对中国出口提供了新的机会,因此如果双方加快改进和完善贸易合作机制,将有利于促进两国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三)乌国内的积极因素为中乌两国经济合作机制的建设提供了新动能

乌兹别克斯坦国内的积极因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有三个因素:一是政府大刀阔斧地推进各项改革,以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二是该国目前拥有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比较优势;三是以新的投资机会吸引外商投资。这三方面的积极因素有利于促进中乌两国经济合作机制的建设。

1.以改革促进经济发展

米尔济约耶夫于2016年底就任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以来,大幅度推进全面改革,开辟了乌改革开放新时代。根据以总统令形式颁布的三个重要文件(12)三个重要文件包括:《进一步发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战略行动》《进一步实施2017—2021年间发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五大优先方向战略行动的措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2017—2021年间五大优先方向战略行动》。,在从2017年到2021年的4年间,米尔济约耶夫总统从五个大的方面推进各项改革,可以说是全方位覆盖,包括改革国家行政管理体系、改革司法体系、推进经济自由化、促进社会发展、调整安全与外交政策。其中经济领域的改革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实行经济自由化,包括实行汇率自由化(市场化)、降低银行业准入门槛、外贸自由化、商品价格自由化、非农业土地私有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此外,还从各方面改善投资环境(比如撤销了42种许可证、对65个国家免签证、成立外国投资促进局等),更加重视招商引资、促进商品出口,大力发展经济特区(目前为21个),降低企业税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

经过3年大刀阔斧推进改革后,首先是营商环境得以大幅改善,从2016年的位居世界第87位,前移到2019年的第69位,为投资者提供了比较好的环境和条件。因此外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到乌兹别克斯坦开展投资经营活动,以中国企业为例,截至2019年底,在该国投资经营的企业数量已达1 652家,比2018年增加了531家,增长47%。[12]目前中国已成为乌第一大投资来源国,也是乌第一大贸易伙伴国。

2.拥有良好的促进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

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在劳动力方面有优势。由于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地区人口最多的国家,总人口3 300多万,其中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为2 200万,占总人口的 66.7%,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而且劳动力价格比较便宜,基于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的实地调研结果,乌制鞋行业工人的月平均工资目前为150美元,而越南为400美元,中国内陆地区为500美元,中国沿海地区为850美元;由于乌政府非常重视教育,因此教育支出占GDP比重一般为10%,这使得教育发展的总体水平比较高。另一个比较优势是在资源方面,如天然气、铀、黄金、棉花、皮革等的产量都位居世界前列,为促进该国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基础。

3.以新的投资机会吸引更多外商投资

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的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政府对吸引外资愈加重视。2019年12月25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了《投资和投资活动法》,以法律形式确保投资者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进一步增强了各国投资者的信心。在乌兹别克斯坦的投资项目中,机会最大的是在农业和加工业,其次是旅游和制药行业,然后是燃料和能源行业,还有冶金、机械、电子、轻工行业、交通基础设施和建筑业。此外,由于乌政府正在大力推进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进程,因此投资者目前还可以通过购买国有企业股票而获利,这也是一个新的投资机会,目前出售股票比较多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油脂企业、国有石油和天然气企业、国有金融公司、化学工业企业、酒精生产企业、电力企业、建筑企业等。

五、“一带一路”倡议下中乌两国经济合作机制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中乌两国经济体制的差异

中乌两国的经济体制存在较大差异,这对两国的经济合作机制建设来说是一大挑战。乌兹别克斯坦是苏联的加盟共和国,1991年9月1日起正式脱离苏联,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独立之初,乌首任总统卡里莫夫提出按“乌兹别克斯坦发展模式”建设国家的“五项原则”:经济优先、国家调控、法律至上、循序渐进和社会保障。从它的政治体制来看,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保持秩序;二是权威主义;三是控制较严;四是坚持政权的世俗性质。

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自2016年底接任总统以来,全方位推进改革,尤其是大幅度推行一系列经济自由化措施,改善了国内营商环境,增加了国内民生福祉,确保了社会稳定,已经取得了良好效果。

毕竟乌兹别克斯坦的计划经济色彩相对而言还比较浓厚,虽然奉行“经济至上”和“市场化”原则,但同时在相当大程度上也保持了行政干预的制度安排。加上以上提到的一系列经济自由化改革不仅仅只带来了积极效果,同时也带来了通货膨胀高企、经济增速下滑、失业率上升等负面影响。接下来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现在还没有确切的答案。 在实现经济转型和发展的过程中,乌兹别克斯坦并不是按照“摸着石头过河”的思路推进的,那么顶层设计就显得更重要了。正因为如此,如何选择并确定接下来的转型发展战略与路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二)乌兹别克斯坦如何制定新时期的发展战略

中乌两国的经济合作机制建设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双方发展战略的影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从经济起步到实现赶超发展,往往需要在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战略指引下才能实现。历史上在实现经济发展起步时,许多国家都提供了不同的经验,比如苏联通过制定发展计划,优先发展重工业,实现了国家快速工业化的发展;也有其他国家是通过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来实现经济发展起步的;中国则在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发展战略,重点发展重工业,但在改革开放初期则重点发展农业和轻工业。目前乌兹别克斯坦面临着如何实现经济起飞的问题,这需要选择符合其国情的发展战略,并制定适宜的产业政策,为经济增长创造条件。在发展战略的指导方面,林毅夫教授提出的新结构经济学理论可以提供很有价值的参考。[13]新结构经济学建议发展中国家根据自己现有的要素禀赋,甄别并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同时政府要发挥因势利导的有为作用,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协助企业遵循本国的比较优势推动发展,发挥后来者优势,从而实现经济的发展和赶超。乌国也可以根据该理论确定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战略,从而为中乌双方经济合作机制的建设创造条件。

(三)乌兹别克斯坦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

乌兹别克斯坦的基础设施比较落后,这对于中乌两国在投资、贸易和产能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建设是不利的。虽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乌方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包括公路的新建、改造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铁路的电气化改造和铁路网建设,火电站、水电站、泵站的新建和改造,以及电信网络和供水管网的现代化改造等,但是与一个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腾飞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以铁路为例,2019年,乌兹别克斯坦的人口为3 337.58万人,是中亚人口最多的国家,其人口规模约为哈萨克斯坦的1.8倍,但其铁路的客运周转量和货运周转量分别仅为哈萨克斯坦的22.3%和11.12%。

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是发展贸易、吸引投资、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重要前提条件。根据世界银行物流绩效指数报告(2018年),在得分测算与排名的160个国家和地区中,乌兹别克斯坦的国际物流绩效指数综合得分只有2.58,排名第99位;其基础设施排在第77位,尽管这一项指标在中亚五国中排名最高,但是在海关效率和国际货运这两项排名中都比较靠后,分别是第140位和第120位。[14]由此可见,乌兹别克斯坦在基础设施和物流绩效方面的发展都比较滞后(参见表3),需要进一步改善,增强互联互通,从而为中乌双方的经济合作机制建设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表3 2018年中俄与中亚五国的国际物流绩效指数排名情况

(四)乌国不稳定的资本市场给中乌双方经济合作机制建设增加了不确定因素

长期以来,乌兹别克斯坦实行的是官方汇率和商业汇率(市场汇率)并存的双轨制汇率管理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该政策在保护乌经济平稳发展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却日益成为制约乌经济持续发展的瓶颈。因此在2017年9月,乌国对其汇率和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重大改革,官方汇率贬值约50%,与市场汇率并轨,同时放松外汇管制。2018年乌兹别克斯坦的GDP由于汇率问题贬值了近一半。汇改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对乌国的经济增长带来波动,主要表现为乌国的 GDP 折合成美元后大幅缩水、经济增长放缓、外债率和通胀率升高等。对于乌兹别克斯坦来说,如何逐步稳定资本市场,进而稳定经济增长,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五)乌兹别克斯坦面临严重缺水的问题

工业和农业的发展都仰赖于水资源,在中乌两国的经济合作尤其是产能合作方面,水资源的支撑是不可缺少的。但是乌兹别克斯坦面临着缺水问题,在2019年世界资源研究院公布的世界水资源短缺程度排行榜中,乌兹别克斯坦在164个国家中排名第25位,属于27个严重缺水国之一;此外,土库曼斯坦排名第15位,吉尔吉斯斯坦排名第38位,都严重缺水。

乌兹别克斯坦作为一个双内陆国家,处于跨界河流的下游地区,90%的用水都依赖外部河流的注入。在咸海流域,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位于上游,并且这两国拥有的水资源分别占整个咸海流域的43.4%和25.1%,而位于下游的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水资源量总和约占31.5%。因此,乌兹别克斯坦灌溉水资源的供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游国家的水利政策。2018年乌兹别克斯坦的人均淡水资源拥有量仅为702立方米,只相当于世界平均值(9 200立方米)的7.6%。因此,对乌兹别克斯坦自身的发展以及中乌两国的经济合作来说,水资源短缺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六、中乌两国加强经济合作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为了促进中乌两国经济合作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应当充分发挥乌兹别克斯坦的地缘优势,促进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建设,并以中乌日益增长的贸易需求作为促进双方贸易合作机制建设的推动力,同时把握好乌国在自身经济改革和投资机会改善等方面形成的机遇,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为中乌双方经济合作机制建设提供助力。双方经济合作机制建设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中乌两国在经济体制方面的差异以及乌国面临的如何选择发展战略、滞后的基础设施建设、不稳定的资本市场和水资源短缺等问题。基于以上讨论,对于中乌两国的经济合作机制建设,我们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充分利用共建“一带一路”的历史性机遇,在“一带一路”国际经济合作框架下解决中乌两国经济合作机制建设面临的问题

第一,通过更多地从中国吸引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加强交通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和电力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二,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国家工业化步伐。目前乌国正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经济特区,以促进本国制造业的发展特别是棉纺织业和制鞋业的发展。这符合乌国的比较优势,作为其自身的发展战略,这样的努力方向是对的,但必须配之以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适当配套政策的出台与实施,以及资本市场的稳定特别是汇率市场的问题。对于中乌双方在经济体制方面的差异,需要加强两国政府层面的双边合作,通过提前协商、签订合同以及制定法律等方式为经济合作机制建设提供保障。

第三,乌国的农业是一个很有发展潜力的行业,可以加强与中国在农业方面的合作,利用中国的农业技术与设备,提高农产品产量。两国还可以通过加强在节水技术、灌溉技术等方面的合作,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四,进一步加强、深化与中国在金融领域的合作,更加有效地稳定本国汇率和整个资本市场,增强投资者信心。

2.通过增加对中国的出口和改善贸易结构来加强两国贸易合作机制建设

中国正在大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再加上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中国对外贸易的市场中变得愈加重要。传统上,乌兹别克斯坦出口到中国的商品以棉花、天然气、铀等原材料或自然资源为主,并且在中乌贸易中,乌方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状态。因此,一方面乌兹别克斯坦需要调整对中国的出口结构,扩大棉纺织制品、工艺品、特色食品等商品类型的出口,比如在2018年的第一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乌兹别克斯坦带来了极具特色的工艺品和食品。另一方面,对于乌方长期存在贸易逆差的问题,中乌双方需要进一步调整贸易结构,积极推动两国贸易的均衡发展,从而在这一过程中促进贸易合作机制的不断完善。

3.加强与欧亚经济联盟等多双边合作机制的对接

中乌两国的经济合作机制建设需要加强与已有的多双边合作机制的对接,在这一过程中尤其需要加强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合作。欧亚经济联盟的成员国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这五个国家和乌兹别克斯坦都属于独联体国家,并且都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同时它们也具有相近的历史文化背景,乌兹别克斯坦在加强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对接时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因此,中乌两国应当继续增进与周边国家的经贸联系,打造开放型区域经济,形成更加完善和具有包容性的经济合作机制,从而实现共同发展。

七、关于加强“一带一路”框架下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建设的启示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上有的国家开始推行某些产业回归本土的政策,于是有人开始怀疑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前景与未来。我们认为,经济全球化是由一系列客观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加上客观经济发展演化的过程,经济全球化趋势仍将继续,没有人能够改变经济全球化发展大势。[15]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客观事实,有些产业确实会回归本土,包括回归到本区域中心甚至本国,区域化发展可能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全球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特征。无论如何,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对于促进全球、区域和国家层面的经济发展仍将产生重要作用,并且其重要性在后疫情时代很可能会更加凸显,因此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对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及其机制建设的深入研究。正是从这样的视角看问题,我们认为这项研究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今后需要花更多精力开展对中国与其他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更加深入的研究。因此从这项研究中所获得的一些感受和体会就可以为我们今后深化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及其机制建设研究提供有益借鉴。

首先,共建“一带一路”为新时代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大平台,提供了一套新机制,为促进中国和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新机遇。[16]因此,中国和世界各国以及国际组织都应该充分利用这样一个全新的国际合作平台以及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机制促进各自经济发展,促进各自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乃至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长期以来,不论是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还是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基本上都强调推进相邻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合作与发展,具有比较强的封闭性,最终不仅没有促进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没有推进全球经济的融合发展,反而带来了区域经济合作规则与合作机制的碎片化,最终导致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碎片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和机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它具有极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不论是否相邻的国家或区域,都可以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下开展经济合作。这样的合作方式及其合作机制,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创新性,是在传统的国际区域合作形式和机制基础上的创新与发展,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正因为如此,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仅仅7年时间,世界上就有138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积极参与其中。[17]乌兹别克斯坦正是看到了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良好发展前景,因此最近3年加大了与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方面的合作力度,已经取得了初步的积极效果。这也为其他国家在这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参考和借鉴,只要不同国家从自身实际出发,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及其机制优势,也可以取得良好的经济合作效果,促进共同繁荣与发展。

其次,由于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是一个巨大的平台,因此各国各区域在这样一个大平台上,还要突出重点合作区域。比如说,当我们考虑中国与其他国家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时,就必须突出中国与其周边国家开展经济合作的特殊重要性。这样,我们就必须重点关注五个方面的区域经济合作:一是从中国西北地区向西拓展的中国与中亚五国并更进一步延伸到中国与中东欧17国的经济合作,这也就是通常所称的“5+1”和“17+1”区域经济合作,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五国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国家,因此中乌合作在其中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从中国北部和东北部地区向北推进的中国与蒙古和俄罗斯联邦的经济合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中蒙俄经济合作;三是从中国西南地区向南展开的中国与东南亚和南亚地区的经济合作,其中的重点是与东盟国家的合作,也就是通常所称的“10+1”区域经济合作,近年来中国与南亚国家的经济合作也开始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得到了快速发展;四是中日韩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先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已经展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三国在自贸区建设以及在推进三国与东盟之间的经济合作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五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等共同在推进建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新合作机制方面2019年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仍然需要相关各方继续努力,以建立RCEP新机制促进亚太地区经济合作取得更大更好成效。

再次,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就必须充分考虑到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点内容,并据此推进相关重点合作领域与合作产业的发展。我们在这项研究中已经发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投资)是最重要的合作领域,此外经贸合作区建设、贸易和金融合作等也很重要。

最后,在开展经济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风险防范,形成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促进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因为涉及巨大的投资、贸易、金融方面的价值量,所以参与各方都应该充分认识到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但由于风险所涉及的面很广,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政策风险、安全风险、法律风险、宗教文化风险等都有可能产生,因此参与合作各方从开始合作的一刻起,就应该把防范和规避风险放在重要议程上。一般而言,要从两个方面开展深入的相关研究,制定有效策略。从宏观层面来看,合作各方要充分研究不同政治体制与政党执政特征、不同产权制度、不同法律体系、不同税收等政策方面的差异可能带来的合作风险,并共同协商,形成解决预案;从微观层面来看,企业在开展经济合作前,要深入调查和研究东道国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形成预防方案,并要对公司投资进行投保,最终按照国际通行法律规则和国际市场准则解决问题。这是我们在考虑任何投资贸易等经济合作方案时首先要想到并予以特别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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