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和利用研究
——以辉南县水环境改善生态示范工程为例
2020-10-21杨继红
杨继红,王 闯
吉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研究院,吉林长春 130061
0 引言
吉林省地处世界“黄金玉米带”和“黄金水稻带”,黑土地资源丰富,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老工业基地。近年来,随着吉林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占用耕地给黑土地保护带来一定压力。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对于保护耕地特别是黑土地资源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 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作情况
吉林省表土剥离工作大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探索实践。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探索实践,最初应用于油田钻井用地复垦,后逐步推广到高速公路等线性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各类土地整治项目中。2006年,原国土资源部向全国推广吉林省做法。第二阶段建立工作机制并全面推开。2012年,吉林省选择了18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探索建立涵盖耕作层表土剥离、存储、管理、交易、利用等全过程的工作机制。2013年,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的意见》,从政策层面对表土剥离工作作出部署。2014年9月,原国土资源部在吉林省举办了全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现场会,受到广泛关注。2016年,吉林省下发文件,明确将表土剥离方案作为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要件,标志着该项工作在全省推开。第三阶段形成制度技术规范。2015年,吉林农业大学和吉林省土地整理中心共同完成了《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技术规范》并以地方标准形式公开发布,这是全国首个以地方标准形式出台表土剥离的技术规范。2019年12月,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了表土剥离工作技术规范[1]。
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14年至2018年,吉林省实施或计划实施表土剥离建设项目63个,应剥离耕地面积1.82万亩(1)1亩约等于666.67 m2,实际剥离表土1.27万亩[2]。
2 辉南县水环境改善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和利用研究
2.1 项目占地概况和表土剥离范围
该项目位于金川镇龙湾村,占地总面积38 147 m2,其中耕地面积30 022 m2,农村道路面积为3 375 m2,农村宅基地面积为4 750 m2。综合考虑项目用地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降水条件等因素,对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进行剥离,面积为30 022 m2。
2.2 项目建设占用耕地的表土情况
根据项目占地地类、形状、剥离条件等外业调查情况,采用网格法确定表土采样点,共选取了6个样点,通过挖掘土壤垂直断面,确定建设占用耕地的土壤层和土壤类型。经采样化验研判,剥离表土为沙壤土,土壤类型为冲积土,耕作层厚度30 cm左右,有机质质量分数25~27 g/kg,pH值为6.7~6.9,土壤全氮为22 mg/kg,全磷为71.68 mg/kg,全钾为106.49 mg/kg,结构疏松(采样情况详见表1)。根据《辉南县2016年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成果》,项目区耕地质量等别为国家利用等十等。
2.3 表土剥离和利用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依据项目区所在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对剥离表土利用作出科学安排。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结合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状况、社会经济条件,因地制宜进行表土剥离、运输、储存、利用等。三是坚持生态保护。表土剥离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及污染土壤对环境造成二次破坏。四是坚持统筹实施。将表土剥离和利用结合起来,确保在时间、空间上合理有序,做到“应剥尽剥,应用尽用”。
表1 项目区表土采样点情况统计
2.4 表土剥离实施
2.4.1 表土剥离厚度
根据剥离区土壤类型、质地和土壤采样情况,将耕作层全部剥离,剥离厚度为0.3 m。
2.4.2 表土剥离率及剥离量
表土剥离率计算公式:
式中:
f—表土剥离率(%);
Q—剥离区土壤剥离量(万立方米);
Qp—预计理论表土剥离量(万立方米)。
该项目可剥离表土面积为30 022 m2,剥离厚度为0.3 m,由于推土机推土存在一定的损耗和局部区域需人工作业,经测算剥离率取92%,高于《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规定大于90%的要求[3]。
表土剥离量计算公式:
Q=∑(Hi×Si)×f
式中:
Q—剥离区土壤剥离量(万立方米);
Hi—第i个表土剥离单元的剥离厚度(m);
Si—第i个表土剥离单元的剥离面积(m2);
f—表土剥离率(%)。
经计算,剥离区表土剥离总量为0.90万立方米。
2.4.3 表土剥离工艺选择
考虑剥离区的形状、交通运输情况等因素,采用条带式外移分层剥离法[4],即:先将待剥离表土地块分成若干条带,每个条带的宽度大致为施工机械宽度的整数倍,然后由外向内逐条带分层剥离。单次剥离长度视土方量和存储区域面积确定。根据剥离机械设备和土壤理化性质,确定单次剥离条带宽度为2~4 m、厚度不大于0.15 m。
2.4.4 划分剥离单元
根据地形、土壤厚度、土壤均一性和作业方便等条件,将剥离区域按宽度为2~3 m的条带,划分成不同的施工单元,即剥离单元,初步划分了120个剥离单元。
2.4.5 实施表土剥离
选择天气较好且土壤含水量适宜时进行剥离,一般达到田间持水量的50%~80%为宜。在作业区逐条进行表土剥离,按照条带状从一个方向逐层向前剥离,一般采用后退法施工,或铺设模板、钢质板等,减少对土壤的压实。当剥离区具有一定坡度时,剥离条带主轴应与斜坡主轴平行。剥离过程中,设备尽量在完成剥离的空地上运行,不得在耕作层土壤尚未剥离的区域运行,防止土壤被压实,改变土壤性状。挖运土方的同时,对表土堆边缘和表面进行修整。在表土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保护,避免土方飞扬散落污染环境。
2.4.6 表土储存
剥离的表土应选择排水良好的空地进行堆放,并做堆体覆盖。该项目区地势较平坦,自然排水较好。考虑外运的便捷性,设计剥离后表土堆放在邻近项目区2 km左右的空地,兼顾后续利用的便利度和运输成本,同时还远离河流、村庄。
(1)表土堆积的各项参数及表土堆放场面积计算公式:
式中:
Sd—设计表土堆占面积(m2);
Hb—土壤剥离厚度(m);
Sb—土壤剥离面积(m2);
Hd—土壤堆置高度(m);
k—表土堆置安全系数。
储存区的表土堆放高度应符合堆体稳定性设计要求,一般土堆高不超过3 m,土堆边坡角不大于50°。同时考虑表土堆放需要安全边坡角,设置安全系数为1.5。经测算,表土堆占地面积约4 500 m2。
(2)表土堆放技术要求:一是平整堆土场地。根据外业调查情况,剥离区及储存区土地平整,坡度小,排水良好,无树根、石块、建筑垃圾等异物。若堆放时间较短,土堆可临时占用耕地,地面适当整理即可;若堆放时间较长,可对储存区地面进行适当压实。二是堆放。剥离表土堆放应由里向外进行,运输工具应后退行驶并将表土倾倒于距入口最远的地方。运土车辆要在规定的运输路线和操作区域内行驶,禁止机械穿越已堆积的土壤。三是坡面修整。堆土时应边堆放边加固土堆边缘,及时修整坡面,提高土堆防渗防风能力,保持土壤水分和原有性状。
2.4.7 剥离表土保育
土壤保育一般有物理保护、生态保育等多种措施,具体视存储时间、存储条件等因素确定。为了确保该项目剥离表土储存质量,采用物理保护和生态保育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在表土堆表面播撒紫花苜蓿,防止水土流失;在表土堆底部四周采用编织袋装土填筑对坡脚进行防护。土墙采用梯形断面,顶宽0.4 m,底宽1.2 m,高2 m,长约400 m。详见图1。
图1 表土堆底部挡土墙断面图Fig.1 Section of retaining wall at the bottom of topsoil pile
3 剥离表土利用
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的目的在于用,切实保护不可再生的黑土地资源。一般来讲,剥离表土利用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利用等情况紧密相关,主要有四种方式。
3.1 用于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中低产田改造
一般直接将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临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或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混填到肥力较差的中低产田中,进一步提升覆土区耕地质量。目前,吉林省各地普遍采用这种做法。
3.2 用于工矿废弃地复垦和新农村建设中村庄复垦
这种做法一般以现代农业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为载体,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用地复垦等相结合,利用剥离耕作层土壤复垦村庄、工矿用地并形成新增耕地。这种做法不仅能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改善生态环境,还能推动城镇化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高效利用。
3.3 用于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公路、油井等单独选址项目,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的,完工后需要复垦。一般将临时占地的表土剥离并存储起来,待项目完工后再进行回填和复垦,做到“从哪儿剥离,再利用到哪儿”[5]。吉林省最初探索表土剥离模式,主要是用于吉林油田钻井、资源勘探用地的复垦和污染治理。目前,吉林省大多数公路等线性工程项目也都采取这种做法[6]。
3.4 用于菜篮子工程、城市绿化工程
这种做法一般适用于人均耕地少、菜田不足、耕作层土壤污染较少的地区,在吉林省山区比较普遍。辉南县金川镇水环境改善生态示范工程紧邻生态环境保护区,剥离的耕作层土壤肥力较好,基本没有受到污染,距离辉南县城较近,剥离表土适用于城市绿化工程和改善菜田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