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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中的怪诞形象与审美

2020-10-20李茂巍

锦绣·上旬刊 2020年6期

摘 要:怪诞审美的一种特殊形态。文学中的怪诞审美主要是指文学中出现的某些违反常规的奇特事物和异样现象所具有的审美特性。在文学表现技巧上,通常是指那些超出常格的独特的艺术处理方式,以及所表现的变态,变位和变形,是文学中常用的艺术表现手法之一。

关键词:怪诞文学;怪诞形象;怪诞审美

怪诞理论发源于西方。“怪诞”一词来源于意大利文用来指代意大利罗马洞穴中发现的装饰画“grottesco”。在艺术和文学领域中,违反常态就是怪诞的表现形式。20世纪以来,西方逐渐形成了主流的怪诞的理论,即怪诞由丑恶和滑稽构成,大众对其反应是感到可怕的同时也感到好笑。

怪诞是一种赋予并表现世界恶魔般的品质,并加以克服的尝试。从文学作品结构上,怪诞将大不相同、互不相容的东西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无法消除的冲突;从阅读者的反应上看,怪诞既使读者觉得滑稽,又使他们感到害怕,产生一种不知如何是好的矛盾心情。

多年来,怪诞文学一直不被主流文学研究界所重视,几乎无人问津这种“反常”的文学美,近百年才开始逐步引起文学研究者的注意。怪诞审美是一种结构复杂的,形式多样且异常的审美形态。其大多主题离奇且深沉,自然常被主流价值领域的人们视为不易于低龄阅读的类别。但其实,儿童文学中的怪诞形象也是文学艺术家在文学中反映生活真实和评价生活真实的方式之一。其怪诞文学中所包含的多样的风格,新鲜刺激的主题和松散的目的性常常吸引了不同类别、年龄的阅读者。因此,在文学领域中,怪诞文学的题材有增无减,持续且稳定的占据着一定的文学市场份额,并逐步吸引文学研究者们的注意。

怪诞作为一种审美形态,是现代社会与现代文化的产物。怪诞文学是人自身的异化和局限性在文学作品中的表现,也是文学作品中现象和本质分裂,动机与结果的背离,往往以非理性和异化形态表现在文学作品中。

现实中的怪诞是审美活动范畴中怪诞的根源,而文学中的怪诞审美形态是指透过文学形象对现实中荒诞人生事件以审美的方式进行的反思和批判。从文学内容上看,怪诞更接近于悲,因为怪诞展现的是与人异常的东西,是人和自然、社会最深的矛盾。但怪诞的对象不是具体的,无法像悲剧和崇高那样去抗争和拼搏,更不会有对抗和超越。因此,怪诞是对人生的无意义的虚无性的审美感悟。可以说,文学中的怪诞是一种对人生存在的无意义的状态体悟,也具有审美意向的象征性。

文学中经典的怪诞形象是有着其一定的规律的,无论是来自于巴赫金的《拉伯雷研究》,还是凱泽尔的《美人和野兽》,或者是Geoggrey《怪诞:第一原则》,其中都反复出现了一定量具有明显特征的怪诞形象:可怕的动物,例如蜘蛛、黑猫、蝙蝠、蛇类;带有不祥意味的植物,如荆棘,缠绕的藤蔓等;或者是一些虚构的恐怖且奇异的形象如鬼魂、魔鬼、蜡像、木偶、面具等等。这些文学形象本身带有恐怖的色彩,与黑夜、死亡和异化相关,人们常常对于此类事物形象感到不安和焦虑,它们的出场本身便为作品增添了怪诞的气氛。

除此之外,文学中的怪诞形象从类别来说,还可以划归如下三类:一种是来自于文学形象中外形的怪诞,例如在巴赫金的《拉伯雷研究》中,作者就曾用大篇幅描述人体的怪诞形象,比如人体个别部位和器官的扭曲与夸张等,或者是创造一些来自于人类与动物,机械等非人类形象的混合产物,亦或者是具有畸形特征的人。第二种是来自于文学形象中性格和行为上的怪诞,如文学人物所具有的自我认知障碍,人格混乱,自我矛盾,精神分裂等,如霍夫曼笔下的魔鬼似的人物,狄更斯小说笔下的人物,都是被非人的、机械的邪恶力量背后驱动着。第三类是文学怪诞作品中透显的主题意象,包括怪诞的人类,动植物和物品,它们不仅本身就带有怪诞的意味,且富有隐喻和象征意义。它们所携带的非人的力量,也恰好展示了怪诞的异化主题。

怪诞的美学价值,文学中的怪诞审美是怪诞美学研究的重点。价值一词,在英国哲学家亚历山大看来,是一种主体对于客体的看法,喜好,偏好,也是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满足。但,事实上,客体对于主体的满足限度是可衡量的,而主体对于客体的评价与衡量却是主观的。

文学中的怪诞是一种异于常态的形象展示,当阅读者以自身的经验出发去对文学形象进行判断时,必然认定其是与现实经验多背离,是错误,愚蠢与荒诞的,甚至是不可接受的。但此时,这种怪诞的形象却往往会勾起阅读者的求知,探索与好奇,吸引着阅读者的阅读持续下去,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与思考。怪诞的内容是反常的,但是当阅读者们被怪诞的情趣紧紧吸引时,很自然就会注意到它里面的丑恶内容。这样怪诞就有了让人注意丑恶的功能。怪诞能让人注意丑恶、发现丑恶、否定丑恶,而这正是人类抗击丑恶必有的意识准备,所以怪诞有抗恶价值。

文学的审美可以从一下五个方面进行思考与评价:一、典型的特征性,我们把作家抓住生活中最富有特征性的东西,加以艺术强化、生发的过程,叫做“特征化”。二、历史意蕴,通过丰富多彩的性格刻画,显示了“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葆有丰厚的历史意蕴。三、典型的艺术魅力,这种艺术魅力在于典型以人的生命形式所展现的生命的斑斓色彩。四、合乎理想,黑格尔说:“艺术可以表现神圣的理想。” 五、新颖性,新颖的东西,总是富有魅力的。文学典型的新颖性符合文学鉴赏的客观要求。而就怪诞文学来说,也恰是符合其中的第一、三、五项。因此可以植根于文学审美的领域中,并持久发展下去。

小时候,我们总是对充满神秘色彩的故事感到又兴奋又害怕,却往往因好奇和刺激读到停不下来,也因脑补故事中的片段和场景怕得不敢入睡。长大后,我们依然热爱这类故事,只不过倾心的故事更加惊险魔幻,甚至对故事的想象力、结构性、深刻隐喻有了更高的要求。这也许就是怪诞文学的魅力所在。

参考文献

[1]奥夫相尼科夫,等.简明美学辞典[M].冯申,译. 北京:知识出版社,1981.

[2]巴赫金.拉伯雷研究[M].李兆林,等译. 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3]汤姆森.论怪诞[M].孙乃修,译.北京:昆仑出版社,1992.

[4]沃尔夫冈·凯泽尔.美人和野兽:文学艺术中的怪诞[M].曾忠禄、钟翔荔译.西安:华岳文艺出版社,1989:199.

作者简介:

李茂巍(1990-)女,汉族,安徽合肥人,安徽外国语学院,西方语言学院专职教师 研究方向:英语教育。

基金项目:2020年度安徽外国语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英国儿童文学中的怪诞审美研究”,编号:Awky202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