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对待青少年偶像崇拜心理
2020-10-20赵云泽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李兰娟院士的一句话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共鸣,“疫情结束后希望国家给年青人树立正确人生导向,把高薪留给一线科研人员,不要让年青人一味追演艺明星”。未几日,一位明星的粉丝团与泛亚文化圈在社交媒体上“大战”,更加引发人们的关注,一时间“理性追星”,似乎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这并不是一个口号或者一条行政命令就能解决的事情。社会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青年人的偶像崇拜也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尤其是“工业化操作”的娱乐业和互联网媒体深度融合之后,这一现象愈演愈烈。社会治理者所能做的应该是,认识清楚这一现象产生的社会原理,从社会土壤和环境系统治理中引导青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而非简单粗暴干预,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从个体发展来看,青少年的偶像崇拜心理被称之为“次级情感依赖”,是一种正常的、普遍的心理现象
青少年的偶像崇拜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心理学家称之为“次级情感依赖”。即青少年在步入成年的前期,其情感要逐步摆脱对父母的依恋,从而会不自觉地寻觅现实社会关系比较遥远而在心理上比较亲密的对象,这也是多数青少年认为比较安全的一种方式。这种崇拜现象大体上分为浪漫式依恋(把偶像幻想成自己的恋人)和认同式依恋(希望成为偶像那样的人)。青少年的偶像崇拜现象非常普遍,并且集中在中学、大学年龄段人群中,随着他们心理的成熟,大部分人的这一现象将会消退。但是也有个别青少年产生了认知偏差,盲目甚至疯狂追逐偶像,继而导致了心理疾病,甚或做出一些疯狂举动。因此,我们应当足够重视这一现象,除了在个体心理预防和治疗方面努力之外,更应该从宏观社会治理的角度进行思考,消除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这个社会隐患。
从三大心理学派(精神分析理论、行为主义理论、认知发展理论)对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的分析来看,这一心理动机可能表现为“补偿需要”“逆反需要”“爱恋需要”“从众需要”“认同需要”“归属需要”“宣泄需要”等等。同时,另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是,进入现代社会以后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和经济发展较好的发展中国家的青少年的偶像职业身份都出奇一致,多数为影视、体育明星。一项小样本调查的探索性研究显示,中国大学生的偶像中,歌星影星的比例高达56.2%;其次是体育明星占比8.4%;其余依次为商界成功人士2.8%,政界成功人士5.6%,名学者、作家7.2%,父母、长辈2.8%,电影、电视或者小说中的人物12.0%;其他占比5.2%。可见,影视、体育明星及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成为偶像占比高达76.6%。多数在发达国家所做的类似调查,也基本上呈现出影视、体育明显占优势的比例。这同青少年的心理、生理成熟阶段是相匹配的。青少年在这个时期生理上趋于成熟,但心理上还处于一个过渡阶段,感性认识多于批判性思维。因此,直觉的美好事物是他们共同的追求,也就是说“颜值”对他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们看到的多数青少年的偶像都是青春靓丽、阳光帅气的年轻明星。这也是人的一种本能体现,“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此外,对于影视明星的情感迁移也是造成这一现象普遍的心理机制。青少年对现实生活中明星的个人习性其实并不了解,然而由于明星扮演了影视艺术作品中的人物,所以青少年对作品中塑造的这些人物非常熟悉和喜爱,并由于人脑认知中习惯性的简单处理机制,他们把对作品中人物的喜爱也简单化迁移到了演员本人身上。同时,青少年在观看影视作品的时候,尤其是对自己喜欢的作品如痴如醉时,往往会产生角色带入心理,即产生自己也身在剧中的幻觉,并产生剧中角色与自己命运有强烈共鸣的体验。这种幻觉和情感共鸣带入到现实生活中时,往往使得青少年对明星有强烈的爱慕之情。所以,明星受关注的根本原因是,大众对喜爱的影视艺术作品中的角色发生了情感迁移。
从社会成因来看,在商业化媒体同资本深度融合的过程中,青少年对偶像的情感迁移可能被极致化商业利用,而演变为一种“粉丝经济”的工具
当代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的背后,既有青少年的心理原因,也有社会原因,甚至社会原因构成了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的宏观图景的主要原因。青少年偶像以影视、体育明星为主,这种现象同现代商业媒体的塑造是分不开的。正如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所说:“正是借助于电视强有力的煽动性和情绪效果”,偶像才被塑造起来。在青少年心中,明星既是影视剧形象中重情重义、无所不能的大英雄,同时又是日常生活中光彩夺目的形象或者优雅生活的代名词。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于著名科学家、国学大师、医生、作家、工程师等传统认为应该成为榜样的职业人物,不管是新闻还是影视作品往往都将他们塑造成年长体弱的形象,而他们的生活也同严谨、枯燥、艰苦等形容词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久之就在青年人心中形成了刻板印象。年轻人是喜歡形象帅气、重情重义的大英雄式的人物,还是喜欢埋头做实验、年老体弱的科学家,这是不言自明的。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公益性传播的不足所造成的,也就是说,新闻以及影视作品等大众传播媒介没有足够展现这些人物的魅力和饱满人格。
尤其是进入网络时代之后,互联网技术与娱乐工业深度融合,商业媒体塑造偶像的能力更强。商业化的社交媒体使其非常和谐地融入商业的运作之中,成为商业链条上的一环。偶像和粉丝已经成为“粉丝经济”的一部分。偶像不仅仅是明星,他们更是产品代言人。这些商业机构利用青少年偶像崇拜的心理制造各种商机。他们对粉丝们情感迁移的心理十分了解,一方面利用商业媒体大肆塑造青春偶像,另一方面大肆推销偶像代言的产品、主演的影视剧,并制造买其代言的产品就是接近偶像的幻象。资本巨头明白,票房不仅仅是由影视剧的质量决定的,只要有偶像出现,便会有大量的粉丝带来票房;只要找对合适的偶像代言,粉丝们便会带来巨量的产品消费,甚至产品还有可能成为流行的爆款。所以我们看到,几乎所有的消费品都由明星代言,几乎整个市场都迫不及待地制造着偶像,社会进入了一个“粉丝经济”的闭合循环。
在当下中国,这种粉丝现象已经被商业资本极致化地利用了起来,有组织地形成了一些偶像的粉丝团。本来一种自发的、正常的青少年心理崇拜现象,在形成组织以后,这些组织或团体就会有目的、有计划地去实施一些商业行为,甚至是其他非理智行为。除了利用青少年的“次级情感依赖”外,这些粉丝团还利用了他们“追求认同”的心理。青少年在这个心理阶段,既想摆脱父母的依赖而独立,同时又渴望获得社会其他人的认可,尤其是同辈的认可。因此,粉丝团就这样被组织起来了,他们共同崇拜一个明星,有共同语言,彼此都获得了认可。在粉丝团当中,层级清晰、组织严密,如果有不服从者,会被“孤立”起来以示惩罚,而这对于青少年来说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因此多数粉丝团指挥统一,行动迅速。但是商业资本的逐利性,使得他们会极致化地利用这些青少年粉丝。如鼓励他们购买明星代言的产品、为明星“刷流量”,甚至集体为一个明星去语言攻击另外的人或者团体。因此也可以说,当下青少年对偶像的盲目崇拜,根源并不在于青少年,而在于商业资本的操作。
科学对待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加强社会系统工程建设,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偶像观
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所在。从根本上说,这是一项系统社会工程,应从提升商业道德、优化大众传播环境、提高教育科学水平、培养青少年媒介素养等多方面综合治理、加以改进。
工商业界应达成共识,避免商业化操作助推青少年的偶像崇拜心理,避免有组织地利用偶像粉丝群体谋取商业利益。对青少年价值观的错误引导或者商业化利用,是在透支和损害社会未来的健康生态。因此,社会各界也应该达成共识,对利用青少年偶像崇拜心理的商业行为说“不”。全面提升我国公民的商业道德伦理水平,在涉及青少年的日常消费、文化消费等领域,夯筑起坚实的商业道德底线。
传媒、影视行业应担当社会责任,做好内容生产的“社会把关人”,对涉及青少年价值引导、消费引导的领域审慎处理。大众传播自人类社会诞生之初便已产生,人类一直在努力认识它,并且在不断地总结规律。然而不同时代,由于传播技术、媒介形态、社会形态的不同,大众传播所呈现出来的特点也不尽相同,规律亦有所变化。其中有一条规律我们必须认识清楚,即在涉及青少年的大众传播中,媒体的社会责任仍然是不能突破的底线。社交媒体摧枯拉朽式地替代传统媒体,成为社会的主流发声渠道。然而,社交媒体如果不能建立起良好的伦理规范体系,对于社会来说并不是一件幸事。没有媒体理性、客观地对于社会的观察,多数人尤其是青年人,很容易陷入价值观的迷茫。因此,社交媒体应避免过度商业化,避免在资本的搅动下塑造“粉丝经济”的消费文化,在有关青少年偶像崇拜的内容处理中,要有“社会把关人”的责任担当。此外,影视业也应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影视业分类分级也势在必行。既然影视剧塑造的英雄人物不可避免地会成为青少年的偶像,那么给儿童和青少年观看的影视剧应该有明确的分类,这样便于全社会关注、帮助青少年成长。影视剧的制作者也可以更有针对性、更能把握分寸。影视剧的审核部门也可以在价值观引导、文化多元和市场份额之间找到平衡点。
政府部门应加大公益传播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在科学传播方面,要以大众的传播手段充分展现科学的魅力和科学家的饱满人格。公益传播力度彰显一个国家发达和文明的程度。只有真正展现出科学的魅力,强调科学家对于人类、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才能唤起青少年对于科学的敬仰及对科学家的热爱和追随。一些发达国家,科学家在经济收入和社会待遇上都相对较高,媒体和整个教育系统对于科学知识和科学家的追捧也是不遗余力的,这是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如现代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一霍金的人生经历和他的贡献几乎全世界范围内都是耳熟能详的,而我们对于也有相当成就的科学家的传播,则相对来说还不算成功。
教育工作者应科学对待青少年的偶像崇拜心理,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推进青少年形成正确偶像观的社会系统工程建设。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应该从科学角度对青少年的偶像崇拜行为进行引导,而应摒弃“一刀切”的禁止措施,否则只能无功而返。同时,教育工作者也要抛弃价值观引导的“鸵鸟政策”。任其自由发展,这是极其错误的做法。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于文化、价值观引导的“放任主义”,正是导致该地区社会撕裂、青少年价值观迷茫的重要原因。对他人和社会多元文化的尊重,正是建立在社会价值观足够成熟、自信,主流价值观足以凝聚社会共识的健康社会形态之上的。因此,教育部门作为主体责任者,应迎难而上,着力做好价值观引导工作。社会在进步,每个人对于自身权利的维护也越来越重视,而采取科學的方法对于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仍然必不可少。在偶像崇拜的过程中,多数青少年除了直觉上的冲动以外,也包含理性成分。因此,应该尊重他们的审美观念,帮助他们分析作品中人物、媒体塑造人物和现实人物的差别,逐步帮助他们建立起批判思维,掌握全面地分析、辩证地看待社会现象的能力,更应该帮助他们认识清楚盲目追星容易导致的心理疾病和现实危害。由此可见,科学知识普及、科学手段应用、耐心细致教育,是青少年教育工作者至少应坚持的几个方面。
同时,在资讯成为这个世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条件下,提升全民媒介素养也刻不容缓。如何鉴别广告、软文、片面性的信息,如何有效利用这些信息,而不被过载的信息所干扰,免于成为商业宣传的牺牲品,这些都应该成为每个人掌握的基本素养和技能。而提升全民媒介素养,教育部门或新闻学研究者们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总之,青少年只有具备了真正的媒介素养和鉴别力,才不至于被“带节奏”,成为“脑残粉”。
【注: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中心项目“习近平新闻舆论思想体系研究”(项目编号:RMXY2016A003)阶段性成果】
【参看文献】
①岳晓东:《青少年偶像崇拜与榜样学习的异同分析》,《青年研究》,1999年第7期。
②赵云泽:《明星新闻受追捧的传播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9月22日。
③[法]皮埃尔·布迪厄著、许钧译:《关于电视》,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
责编/张忠华 美编/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