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的中西医研究进展
2020-10-20李永一王丽鸣
李永一 王丽鸣
【摘要】目的 通过探究近些年中西医对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的研究进展,为在临床和科研中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查阅近些年中西医诊疗BPPV的文献期刊,并进行综述。结果 目前中西医分别从不同的方向,角度对BPPV进行不同层面的研究。结论 中西医结合对治疗BPPV有着独特的见解,有待进一步研究。
【关键词】BPPV;中西医;研究进展
【中图分类号】R2-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20.24..01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BPPV)又称耳石症,是一种短暂的、阵发性、由头位变动引起的,伴有典型特征眼震的发作性眩晕,是最常见的前庭疾病。特点是有自限性,容易复发。它是临床上最为常见的前庭周围性疾病。本疾病虽不会给患者带来生命危险,但却使患者产生恐惧、焦虑等心理,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随着医生在临床上不断钻研,本病的治疗已经取得不小的进步,但是还存在易复发和后遗症等很多问题,现在前庭抑制剂被用于BPPV复位后残余症状的治疗中,但是研究结果显示,其不能改善残余头晕症状。而祖国传统医学在治疗、恶心,眩晕在《内经》中已有记载,历代医家在临床实践中逐步的完善,已经形成了独特的辨证思维和治疗方法,具有安全性高、副作用小、疗效明显等优势。笔者将有关资料综述如下。
1 中医研究进展
本病在中医属于“耳眩晕”或“眩晕”的研究范畴。《中医耳鼻咽喉科学》中耳眩晕是以头晕目眩,甚或恶心呕吐为主要特征的疾病。在中医古籍中还有“眩冒”“风眩”等不同名称。历代医家对眩晕的病因病机也有着不同的观点。《灵枢·卫气》提出了“上虚则眩”,灵枢·海论》中记载“髓海不足,则脑转耳鸣,胫酸眩冒”,明代张介宾也提出了“无虚不能作眩,当以治虚为主”。由此可见,以上各家均认为眩晕是以虚为主,治眩当以治虚为重。医圣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写道“心下有痰饮,胸胁支满,目眩”,认为痰饮是眩晕发病的原因之一。 《素问·至真要大论篇》曰:“诸风掉眩,皆属于肝”、“厥阴之胜,耳鸣头眩,愦愦欲吐”,明代王肯堂在其著作《证治准绳》中提到:“脑转目眩者皆由火也”[1]。随着医学的发展,当代医家对本病的病因病机又有了新的见解,而杨克勤[2]根据《内经》理论从相火论治眩晕,将相火异常的病機分为情志不遂,相火内郁;饮食不节,相火亢进;年高劳倦,相火妄动;寒邪内盛,相火虚衰。《中医耳鼻咽喉科学》将眩晕分为外邪侵袭、痰浊中阻、肝阳上扰、寒水上泛、髓海不足、上气不足六个证型,并分别以桑菊饮、半夏白术天麻汤、天麻钩藤饮、真武汤、杞菊地黄丸、归脾汤为基本方进行加减治疗。根据辩证论治的基本原则,对病因不同的眩晕采取不同的中医中药以及其他中医特色治疗。
2 西医研究进展
随着医学水平的发展,人们对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的认识越来越清晰,有大量文献是从诱发因素的角度来研究BPPV,如朱晓东等[3]通过研究后发现老年人BPPV发病与血清尿酸增高具有相关性,从而认为这是老年人BPPV发病的危险因素。而陈伟等[4]通过研究发现BPPV患者存在血清25-羟维生素D水平下降。另外,李佳时等[5]通过回顾分析继发性BPPV多伴有梅尼埃病、偏头痛、突发性耳聋等病史,从而认为上述疾病可能更易诱发BPPV。另外王波[也通过调查研究发现BPPV与过度劳累、精神心理因素相关。林细康等指出绝经妇女患原发性BPPV与其骨密度的变化具有相关性,因此其认为BPPV的发病与激素的水平有关。目前,国内外文献有对耳石症的治疗,多为针对不同部位半规管耳石症的手法复位方法、手法复位结合药物治疗耳石症、手术治疗耳石症等。但临床观察发现经手法复位治疗后的耳石症患者在较长时间内多存有持续头昏、头重不适。
3 小 结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是耳鼻喉科的常见病与多发病,其发病与多种因素有关。目前手法复位是确切有效的治疗方法,临床观察发现BPPV的复发及复位后残余头晕等症状仍然是临床上难以解决的问题。中西医结合对治疗BPPV有着独特的见解,手法复位后可以结合中医对其进行辨证论治,观察临床疗效。有待进一步探究。
参考文献
[1] 罗丕舵,王 倩,王 森,等.从风火痰虚论治眩晕病浅谈[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16,14(14):133-134.
[2] 杨克勤.从相火论治眩晕理论探讨[J].中医临床研究,2013,5(5):63-64.
[3] 朱晓东,司马国旗,戴利菊,等.老年人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与血尿酸的关系[J].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2016,23(12):696-699.
[4] 陈 伟,方 洁,舒 良,等,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患者存在血清25-羟维生素D水平下降[J].第二军医大学学报,2017,38(11):1361-1365.
[5] 李佳时.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的影响因素分析与预后评价[J].中国冶金工业医学杂志.2017,34(3):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