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分析
2020-10-17毛宏远
毛宏远
(河南省豫北水利工程管理局)
0 前言
河南省地处中国中东部地区,跨淮河、长江、黄河、海河四大流域,总面积约16.70万km2。全省多年平均(1956-2000年)降水量771.10 mm,地表水资源量302.66 亿m3,折合径流深为182.80 mm,按2016 年底统计的常住人口和常用耕地面积推算,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423 m3,公顷均占有量4 965 m3,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 和1/4,是中国严重缺水省份之一,尤其是豫北、豫东平原区,人均、公顷均水资源占有量更少,属国际上公认的水资源贫乏地区。
1 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1.1 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情况
根据河南省水资源公报资料,2011年以来,全省年均水资源开发利用量约228亿m3,其中地表水年均利用量约99亿m3,占用水总量的43.42%;地下水年均开采量约128亿m3,占用水总量的56.14%;其它水源1 亿m3左右,仅占0.40%。地下水已成为河南省目前最主要的供水水源。
表1 河南省历年供水量统计表 单位:亿m3
1.2 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
河南省地下水开发利用对象主要是平原区的浅层地下水,且绝大部分用于农业灌溉。20世纪50-60年代,河南省地下水开采量一般不超过40亿m3,开采程度较低。20世纪70年代初以后,全省开发利用地下水的规模快速扩大,1979年全省开采量约为77亿m3,1992年以后开采量突破100亿m3。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地下水开采量持续增长,2013年开采量达到约139亿m3。近几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地下水保护的意识增强,城市地下水封井压采及农灌区引水、蓄水补源工程开始逐步发挥作用,地下水开采量有所减缓,但全省地下水超采,部分区域地下水位仍然呈现下降的趋势。
2 地下水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2.1 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
为了维持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依靠过量开采地下水来满足用水要求。由于长期持续超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粮食安全受到威胁,供水能力和抗旱应急能力大为降低,同时产生了地面沉降、水质恶化等一系列生态与环境地质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据调查,2010 年豫北安鹤濮超采区中心水位埋深达35.10 m;豫北温孟超采区中心水位埋深26.10 m;郑州市城区20世纪50年代初火车站以南区域为中深层地下水自流区,水头最高处可达地面以上15 m,目前水位急剧下降,承压水漏斗中心最大埋深达135 m。
2.2 地下水超采引发环境地质灾害
地下水持续超量开采,使地下水位不断下降,含水层被疏干,土壤孔隙被压缩,以致引起地面沉降。当地面下沉不均匀时,则沉降地面出现裂缝,诱发建筑物被拉裂、工程崩塌等恶性事故。
全省地面沉降主要分布在豫北平原及郑州、开封、许昌、濮阳、安阳、新乡等城市。根据2014-2016 年国土资源厅监测资料,豫北平原地面沉降总面积为9 241 km2,占平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地面年沉降在15 mm以上区域主要分布在安阳、濮阳、新乡和鹤壁地区,最大年沉降为115 mm,位于辉县市百泉镇。郑州市2015年平均沉降量为12 mm,年沉降量>20 mm的沉降区面积达213 km2,占市区总面积的20.90%。开封市2016年平均沉降量为3.60 mm,最大沉降量为11.10 mm。
2.3 地下水污染加重
由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生活废污水排入地表水体,通过入渗和降水淋溶作用直接进入地下水体,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与此同时,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和农药的大量使用,也造成了地下水资源严重污染。依据2014年全省监测地下水井221眼检测数据,河南省地下水污染项目主要有铁、锰、氨氮、总硬度、氟化物、亚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汞、硫酸盐等。铁、锰、氨氮、总硬度、亚硝酸盐超标率均达到30%以上。
2.4 地下水监测力度不够
目前全省地下水监测井仍处于分部门管理的局面,在一些重要水源地、西部山区缺少地下水观测井,不利于水资源统一管理与保护。另外,地下水监测设施建设用地协调难度大;监测网建设及后续维护和监测经费缺乏保障,已建水准和GPS监测点常因建设拆迁、各类用地开发等遭受毁坏,影响全省地下水监测工作。
3 采取的措施
3.1 农业节水工程
以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为目标,积极推广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实施结构节水、农艺节水、管理节水等农业综合节水技术体系,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加强灌区灌排渠系配套、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等田间工程建设,加大地表水利用量,将一部分井灌改为渠灌或井渠双灌,将地下水置换。通过采取地下水高效节水工程、灌溉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农艺节水工程,试点区可节约地下水量746万m3。
3.2 水源置换工程
2018年试点区城区置换地下水量详见表2。
表2 2018年试点区城区置换地下水量统计表 单位:万m3
3.2.1 南水北调水源配套工程
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尽早充分发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综合效益,促进地下水压采工作,是实现受水区地下水超采治理目标的关键措施。根据《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2014-2020 年)》,2018 年滑县南水北调置换地下水1 199万m3、内黄县置换地下水306万m3、汤阴置换地下水199 万m3、浚县置换地下水450 万m3,4 个县置换地下水共计2 134万m3。
3.2.2 替代水源入户配套工程
替代水源入户配套工程,系指企事业自备井用水户因停止开采地下水改用公共管网供水时,所涉及的管网入户配套建设工程。公共供水水源井压采不列入本项计算。根据压采方案,2018年试点区城区企事业自备井压采替代水源工程约73处。
3.2.3 引黄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针对现有引提水能力低、调蓄能力不足等问题,选择适宜的河道、低洼地带、湖泊、池塘等,建设一批引黄调蓄工程,并对引黄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加大引黄口门供水能力,确保过境水引得来、蓄得住、用得好,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同时增加地下水资源补给量,提高地下水应急和战略储备能力。引黄水量控制在国家分配指标之内。
3.3 河道坑塘补源工程
新建河道拦蓄建筑物,扩大坑塘库容,实施河道疏浚、水系连通、坑塘整治等当地地表水源挖掘工程,提高河道拦蓄补源,将地表雨洪资源予以蓄存,一方面加大地表水直接引用量,另一方面通过自然下渗回补地下水。
3.4 地下水开采井封填工程
为加快水源置换,对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应尽快完成水源替换工作,取缔开采地下水,限期完成自备井封填任务。2018 年度,重点是对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区地下水井进行封存填埋。对南水北调直接供水范围内城镇和工业开采井,在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后,基本停止开采地下水,并采取封填措施;对年久失修、成井条件差或因混合开采导致越流污染的机井一律永久填埋;对成井条件好、出水量大、设施完好的机井封存备用,并建立登记、建档、管理、维护和监督制度,确保在特殊干旱或应急情况下,能够按照规定程序启用并发挥应急供水作用。
4 结语
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后,能有效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增加地下水源的储备总量,地下水超采状况得到有效遏制,城区浅层地下水基本实现采补平衡,深层水超采状况得到有效改善,确保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