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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向

2020-10-16

风能 2020年6期
关键词:风电能源

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建言可再生能源发展

5月28日,2020年全国两会圆满落下帷幕。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一方面,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造成重大打击。尽管我国的疫情形势已得到有效控制,但经济、社会所受的影响还远未消除。另一方面,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因此,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十四五”期间的发展成为全国两会上的重点议题。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后疫情时代如何稳中求进

当前,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将难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顺利并网,无法享受核准时的补贴电价,给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冲击。为此,全国政协委员、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建议,国家适当延长风电项目并网时限要求(陆上风电延期至少6个月,海上风电延期至少12个月),保障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针对疫情后部分背负大量流动资金贷款的可再生能源企业可能出现营收大幅下滑、多面亏损、举步维艰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呼吁,国家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银行给予贷款企业免息3个月的专项扶持政策,明确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给出清晰的规范指引和执行路径。在免息的同时,给予企业贷款自动延期3个月。同时,呼吁各级地方金融主管部门以及各银行决策部门根据各自实际,积极出台相关配套细则,切实支持企业稳定现金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帮助企业抗击疫情,共同渡过难关。

风电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力点,关乎国计民生。全国人大代表、明阳智能董事长兼CEO张传卫提出,为应对疫情影响,应加快振兴实体经济,筑牢制造业发展根基。建议国家首先要加大对装备制造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并落到实处。国家相关部门宜在企业自主保障能力建设过程中给予特殊的经费支持和政策扶持,降低装备制造企业过高的融资成本,并消除实体经济的税外收费,进一步减轻实体经济负担。同时,要增强装备制造业的创新活力。

未来可再生能源如何发展

此外,代表、委员们还针对目前可再生能源产业存在的问题,就下一阶段的发展提出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远景科技集团董事长张雷提出,《能源法》应为“能源革命”所展望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设定总体目标和时间表,尤其要设定碳排放净值为零的长远目标;为可再生能源设定长期目标和路线图;为我国能源有序发展营造法治空间,指引相关方针、产业政策、电网规划和能源市场化规则的制订。

武钢特别提出,要加大可再生能源法的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建立公平透明的电力交易市场机制,确保可再生能源充分消纳,推动可再生能源向平价时代有序平稳过渡。

针对我国部分地区弃风、弃光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钱学明表示,从自身实际条件来看,只有适当增加西部地区的用能指标,才能助推当地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就地消纳,有效解决近年来频繁出现的弃风、弃光、弃水等问题。

我国海上风电仍处于规模化发展的初期阶段,未来5年将是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变革的关键期。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华能集团董事长舒印彪认为,应进一步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在“十四五”期间强化对海上风电的顶层设计,在落实“放管服”的同时,支持东部沿海地区加快形成海上风电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化滚动开发态势;聚焦“新基建”,加快江苏、广东等自然条件好的省份现有海上风电基地的建设,并推动海上风电逐渐向深远海方向发展,同一基地归属一个开发主体开发;比照欧洲,由电网统一负责外送电力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此外,还需要保持海上风电电价理性退坡,加快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滞后问题,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增量主体

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出台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推进5G、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加大城市停车场和充电设施等建设力度。

将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5%的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

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将制定国家氢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支持新能源汽车、储能产业发展,推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实施。

保障能源安全。着力推动煤电改造升级,积极稳妥发展水电,安全发展先进核电,保持风电、光伏发电合理发展,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增量主体。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利用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就地就近消纳新模式。有序建设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提升能源系统输送和调节能力。持续推进电力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快速响应能力。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推动增量配电改革试点落地见效。深化电网企业装备制造、设计施工等竞争性业务改革。此外,还将推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

可再生能源将为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提供重要支撑

5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明确要优化能源供需结构。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开展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研究,培育一批清洁能源基地。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就地消纳。继续加大西电东送等跨省区重点输电通道建设,提升清洁电力输送能力。加强电网调峰能力建设,解决弃风、弃光问题。积极推进配电网改造行动和农网改造升级,提高偏远地区供电能力。支持符合环保、能效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

《意见》提出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集体荒漠土地市场化路径,设定土地用途,鼓励个人申领使用权。深入推进主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定价成本信息公开制度。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实施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等电价政策,促进西部地区清洁能源消纳。

上海出台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

6月2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和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 版)》。

《办法》适用于该市2019—2021年投产发电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扶持资金来自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对于企业投资的风电、光伏项目,根据实际产生的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连续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近海风电项目的奖励标准为0.1元/千瓦时,深远海风电项目另行研究确定。

2019年光伏电站的奖励标准为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含户用光伏)的奖励标准为0.15元/千瓦时。2020年、2021年投产光伏项目的奖励标准以2019年标准为基准,分别减少1/3、2/3。2019年年底前完成备案并开工、2020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享受2019年的奖励标准。2020年内完成备案并开工、2021年6月底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可享受2020年的奖励标准。

三峡集团助力浙江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

5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深化能源领域合作,助力浙江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

中国三峡集团加大力度向浙江输送以水电、风电、光伏为主的优质清洁电能,做好白鹤滩水电站建设,按照国家规划“点对网”送电浙江;加快推进长龙山抽水蓄能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浙江省的新能源资源开发力度,深入参与省内新能源领域储能及综合利用等各类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积极参与浙江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编制及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助力浙江提高能源清洁化水平和能源保障能力,支持浙江电力市场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支持中国三峡集团清洁电能输送浙江,推动白鹤滩电站“点对网”送电浙江,签订中长期合同,保障巨型水电国家消纳方案落实;支持中国三峡集团以股权并购、资产收购、合作运营等方式参与浙江省新能源项目。

国内首台8MW海上风电机组黑启动发电成功

6月8日上午,位于上海电气汕头智慧能源基地的国内首台8MW海上风电机组黑启动成功。

上海电气汕头智慧能源示范项目是广东最大,也是该公司首个工业园区级的“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项目包括1台8MW和1台4MW海上风电机组、2.42MW的屋顶光伏设备、2MW/2MWh储能设备、充电车桩设备、智能楼宇监控、“5G+”工厂IoT系统、微网控制系统和能量调度管理平台等。

项目设计时,即考虑可以在并/离网状态下无缝切换,黑启动电源设备进入孤岛运行模式,为重要负荷提供持续电能。

2020年年初,上海电气8MW海上风电机组首台样机在汕头完成吊装。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项目正式并网投运受到一定阻碍。为了实现机组早日调试发电,项目团队在系统建模仿真基础上,制定控制策略,攻克多电压等级转换、电网潮流多变、电压无功控制、功率平衡等多项难题,采用孤网运行模式成功将8MW机组启动发电。

数据

0.55元/千瓦时

《新疆电网发电侧储能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对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进入充电状态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发电上网关口内建设的电储能设施所充的电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0.55元/千瓦时。

470亿元

5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确定2020年内蒙古安排新能源项目28个,占全年拟计划实施项目的30%,计划年度投资超过470亿元,占全年拟投资的52%。

181万千瓦

结合项目申报情况,吉林确定2020年度全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181万千瓦。其中,集中式风电项目为115万千瓦,续建风电项目为1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为10.5万千瓦。

14亿千瓦

6月8日,海洋可再生能源行动联盟(OREAC)基于资源潜力、技术创新,以及多国政府把海上风电置于能源转型核心位置的设定,预计到2050年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有望达到14亿千瓦。

1555.93亿元

据分析机构Rystad Energy的数据,预计欧洲海上风电的资本支出(CAPEX)将于2020年达到13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75.99亿元),2022年将超过欧洲上游石油和天然气行业,达到22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555.93亿元)。

132.8万千瓦

据Kallanish Energy报道,美国4月新增电力装机容量为132.8万千瓦,全部来自可再生能源。2020年1—4月累计新增电力装机容量为908.2万千瓦,其中,310.4万千瓦风电、197.3万千瓦光伏和1.1万千瓦生物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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