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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问题、思考和建议

2020-10-13张寅平教授

安全 2020年9期
关键词:室内空气

张寅平教授

(清华大学 北京市室内空气质量评价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84)

0 引言

安全通常指人没有受到威胁、危险、危害、损失的状态。安全不仅涉及人类的生产过程,也涉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过程。中国当前的国家安全观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种。一般说来,民众对室内空气的关注主要在温度、湿度代表的舒适度和以污染物种类与浓度表征的室内空气质量水平及其对健康的影响,并不涉及到安全层次。虽然健康损害和安全威胁并没有明确定义的清晰界限,但一般人们的认识中,安全威胁比健康损害对人的威胁更大,需引起关注和防控的级别也更高。

为什么近年来有些室内空气质量问题需提高到安全层次加以关注和防控呢?换言之,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哪些严重的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问题呢?其产生原因又是什么呢?笔者从下面几方面加以探讨,旨在提高人们对室内空气质量问题的关注度,充分认知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对人的重要影响,并为提高一些重要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级别(涉及健康问题的标准只能是推荐性国家标准,涉及安全的标准才可以成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1 近年来出现的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问题及原因

人类建筑空气环境营造从早期的生存需求,到后来舒适、节能和今天的空气安全与健康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根据最早的罗马时代的建筑家维特鲁威著的《建筑十书》[1]记载,建筑的要素为坚固(Firmitas)、实用(Utilitas)和美观(Venustas),在此时期室内空气环境只能满足人最基本的生存需求。1902年,美国开利博士发明了空调装置,空气调节(Air-conditioning)逐渐成为营造建筑空气环境热舒适的必备手段。上世纪70年代出现能源危机后,由于建筑能耗(主要为空调和采暖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1/4~1/3,因此建筑节能成为了建筑和能源领域热点问题[2]。为此,美国、日本和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开始降低建筑新风量,美国采暖、制冷和空调工程师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Heating,Refrigerating and Air-conditioning Engineers,ASHRAE)在1981年修订的新风量标准明显降低了新风量[3]。与此同时,全球天/自然材料的生产速率和功能已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人造材料或人工复合材料被大量发明和使用[4],不少被用作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其中一些会散发危害健康的物质,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和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emi-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SVOCs)[5]。

上世纪70年代,一些发达国家出现大量的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引发的健康危害开始被关注。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的调研结果显示:许多民用和商用建筑中的空气污染程度是室外空气污染数倍至逾百倍[6],美国每年因室内空气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400亿美元[7]。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的报告显示,人们的空气污染暴露主要来自室内[8]。国际著名期刊《柳叶刀》刊文指出[9],全球每年归因大气PM2.5污染的早死人数达到420万人。由于室内外PM2.5浓度比(I/O比)接近1,人室内外逗留时间之比约为10,室内PM2.5污染是造成上述早死人数的主要原因。美国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研究者Logue等研究了美国室内空气污染引发的慢性健康危害导致的伤残调整生命年(Disability-adjusted Life Years,DALYs)损失,发现每10万人的健康损失约为400-1100 DALYs/年,其中PM2.5、丙烯醛、甲醛的贡献率排名前三[10]。

我国近20多年来经历了快速的城镇化进程和经济发展,发达国家半个多世纪先后出现的大气污染(外患)和室内空气污染(内忧)问题在我国几乎同时浓缩式出现。此外,我国室内空气质量问题还有一些和发达国家不一样的独特原因,导致问题更为复杂和严重,相应的健康危害也更大,具体体现在:我国能源主要依赖煤炭,工业用能、建筑用能排放大量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进入大气,造成我国很多地区雾霾频发,年均PM2.5浓度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标准值10μg/m3;我国城市每年新建建筑逾10亿平方米,室内环境大量使用人工复合材料及制品(包括家具),相关污染物限量和测评控标准与技术不健全,甚至存在严重缺陷;我国饭店和百姓烹饪常采用油煎、油炸和爆炒,散发大量颗粒物和多环芳烃;室内空气净化器缺乏科学评价标准,导致鱼龙混杂、良莠难辨,一些空气净化器使用过程中产生有害副产物,加剧室内空气质量恶化[11]。考虑到中国室内PM2.5、甲醛以及许多其他VOCs的浓度比美国等发达国家高的多[12-13](如图1-2),因此可以预计我国这些污染物造成的健康损失会更大,譬如,我国每年归因大气PM2.5污染的早死人数约126万人,约占全球总数的1/3[14]。

图1 不同国家代表城市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检测结果比较[12]Fig.1 Comparison of detection results of formaldehyde concentration in indoor air of the representative cities in different countries[12]

图2 不同国家和地区代表城市室内空气中苯浓度检测结果比较[13]Fig.2 Comparison of detection results of benzene concentration in indoor air of the representative cities in different countries and regions[13]

近年来,增塑剂、阻燃剂等含有SVOCs的健康危害引起研究者关注。研究发现,一些SVOCs如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会导致多种“现代疾病”:儿童哮喘[15]、男性生殖系统疾病[16]、免疫功能损害[17]和女童乳房发育早熟[18]等。

历史上,很多传染性疾病如流感、肺结核等被发现主要通过空气传播。2003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在世界不少国家尤其是我国肆虐,对涉及国尤其是我国人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灾害性影响,Li等人的研究发现其可通过空气传播[19- 20]。 2004年我国发生了禽流感,2009年全球很多国家发生了H1N1病毒感染。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COVID-19)大爆发,更给全世界带来巨大危害,截止到2020年8月30号晚24点,全球确诊病例超过2518万人,死亡超过84万人。上述传染病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也不断引发人们对传染病空气传播的高度关注以及对室内空气安全的深入思考[21-23]。

2 室内空气安全保障的社会需求问题举例

我国目前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存在大量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城市和农村的室内空气环境问题的特点和研究方法存在很大差异,加之笔者对农村问题鲜有研究,因此下文的简介和分析仅针对我国城市的一些代表性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问题。

问题1.PM2.5、O3污染问题。PM2.5是指动力学直径小于等于2.5μm的颗粒物,又称细颗粒物,它能较长时间地悬浮于空气中,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有重要影响。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比表面积大,易附着有毒有害物质,因而会对暴露人群产生更大的健康危害。我国是世界上PM2.5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大气年均PM2.5浓度远高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如图3)[24]。我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结果显示,2015年我国有262个城市大气年均PM2.5浓度超过我国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μg/m3,占77.5%;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11~125μg/m3,平均为50 μg/m3(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43倍);日均值超标天数占监测天数的17.5%[25]。

图3 2013年全球平均PM2.5浓度(μg/m3)[24]Fig.3 Global annual average PM2.5 concentration in 2013(μg/m3)[24]

我国2013年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目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26]。该计划实施以来,我国大气PM2.5污染整体不断改善,但距我国大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35 μg/m3)和世界卫生组织标准(10 μg/m3)还有不小的距离[27]。据全球疾病负担研究组测算,2010-2016年间,我国有700多万人因大气PM2.5污染而过早死亡[28]。

我国大气O3污染在世界上也处于较高水平,全国人口加权O3季平均日最大1h O3浓度从1990年的57.0ppb增加到2013年的64.5ppb,升高了13.2%[24]。《2016年中国环境状态公报》显示,2016年我国338城市O3日最大8h平均值为138 μg/m3,比2015年上升3.0%;超标天数比例为5.2%,比2015年上升0.6个百分点[29]。我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大气监测数据表明,从2013年到2017年我国大气O3浓度整体呈上升态势,其中第一批实施监测的74个重点城市浓度平均升高了11.5%[27]。2010年我国大气O3污染使得将近7万人过早死亡,造成将近100万健康寿命年损失,排所有疾病负担风险因子的第20位,同时是大气污染物相关疾病负担风险因子的第2位[28,30]。

人大部分时间在室内度过,室内作为PM2.5和O3暴露的主要场所,也越来越受到公众的重视。多国研究者对室内PM2.5和O3污染问题开展了系列研究工作,包括调研室内PM2.5和O3污染状况、确定室内空气PM2.5和O3浓度限值,研究空气净化技术对人的PM2.5和O3暴露及相应健康效应的影响。最近有研究表明,即使室内O3浓度远低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限值,也会对人体呼吸道和心血管系统造成负面影响[31]。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现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未把PM2.5列为目标污染物,目前该标准正在修订,这一严重缺失将得到弥补,预计修订版2020年内发布。但即使如此,室内PM2.5的阈值确定仍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完全按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南要求定在年均浓度为10μg/m3,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要求过松,难以有效保障我国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该阈值的确定,不仅要基于健康考虑,还需考虑控制可行性和控制成本与收益,不仅涉及健康领域,而且涉及多个工程领域。

室内空气中PM2.5和O3如何控制最节能或节资?如何综合控制室内空气温湿度和多种污染物浓度?空调系统如何确定?是采用新风过滤,还是采用空气净化器?不同技术路线和设备系统对人的健康影响如何?这些都是涉及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的重要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问题2.室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问题。室内空气污染物中,VOCs是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释放的、较为常见的一类物质,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健康风险[5,9,12,32-34]。

上世纪末,我国由于室内有机化学污染引发的抱怨和纠纷屡见报端,特别是居室装修材料中存在的甲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对暴露人群造成包括致癌等各种健康危害,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引发民众和舆论广泛关注。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同志2001年6月7日在“互联网信息摘要(特刊)”《室内装修污染严重规范市场刻不容缓》一文中批示:“此事关系居民身体健康,应引起重视。请建设部、卫生部、质检总局研酌。”2001年9月8日他在建设部俞正声部长给其并李岚清副总理的报告上批示:“请岚清同志批示,建议明确此项工作由建设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标准,完善法规,加强对生产、市场、装修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严格对违规行为的惩处。”为此,我国先后制定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235-2001)、《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255号)、10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0-200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等相关标准,对我国城镇室内空气化学污染的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2001年出台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年和2019年已2次修订,《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目前也正在修订。这些标准对我国室内空气污染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室内空气污染超标的现象依然严峻,2018年“自如”(提供租房产品及服务的互联网公司)先后出现了甲醛超标事件,引发其住户和业界恐慌。为此,《光明日报》2018年10月19日以“自如再现甲醛房,新业态需珍惜自身品牌”为题报道了相关事件,再度引发了社会对建筑装饰装修带来的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问题的高度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是现行建筑工程仅在竣工验收阶段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有强制性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发现问题时为时已晚,缺乏在工程设计阶段的室内空气质量设计评价环节,无法防患于未然。此外,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还缺乏运行阶段设计和优化,虽然《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 02-2016)中对运行阶段的建筑室内空气质量进行了评价,但只具备评价功能,不具备调控设计和优化功能。由于上述,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问题既难以预先识别和解决,往往只能采用“亡羊补牢”的补救措施,亟待建立工程设计与评价、运行优化与评价环节,并建立相关技术和标准体系已保障实施。

问题3.传染病的空气传播及其防控问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https://www.who.int/)、中国疾控中心(http://www.chinacdc.cn/)、美国疾控中心(https://www.cdc.gov/)等调查研究结果,新冠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是感染者和易感人群的密切接触传播和呼吸道飞沫传播[3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36]中指出,在相对封闭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图5 世界卫生组织报道的含新冠病毒SARS-CoV-2的液滴暴露机理[37]Fig.5 The drip exposure mechanism from the novel Coronavirus SARS-COV-2[37]

环境中新冠感染者在咳嗽、说话和呼出气中都会释放病毒,这些病毒一般存在飞沫(<5μm)与更小的液滴或飞沫核上(<2μm)[38],当感染者和健康人近距离(<1.5m)直接接触时,如果缺乏防护,感染者呼出的飞沫和飞沫核可能直接进入健康人的呼吸道和/或沉降在眼部黏膜[39-41],即使医护人员按甲类传染病要求的防护措施佩戴个体防护,仍不能完全杜绝交叉感染,但原因目前尚不明确[42]。在典型室内环境的空气流速下,一个5μm的液滴从1.5m的高度落到地面前会传播数十米的距离,比一般房间的尺寸要大。因此,离感染者1~2m距离外的人依然会被感染。SARS疫情后的回溯研究表明,空气传播可能是SARS最主要的传输途径[42]。2020年我国广东省一个中餐馆发生了COVID-19感染事件,从视频记录回看,发现3桌人间并无直接或非直接接触[43],说明这次感染应归因于通过空气传播。类似地,通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液滴传播也是重要途径,空气中已捕捉到小于5μm的液滴中有病毒RNA[44],且在这个尺寸的液滴中病毒可保持活性[45],其他病毒在空气液滴中生存情况也不比在表面液滴上的差[46]。

需要深入研究的是:深入认知新冠病毒的传播途径及其阻断机制,包括如何测得新冠患者通过呼吸、咳嗽或说话中携带的SARS-CoV-2,定量描述从新冠患者到被感染人的病毒传播规律;弄清新风设备和空气净化设备对建筑中人群健康的保护作用;弄清公共建筑、医院病房中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和措施的防护效果;医院病房环境与患者治疗和恢复期生物标志物的关联关系。

问题4.室内空气潜在污染物及其危害的识别与控制。世界卫生组织对有机物的分类原则,SVOCs是指沸点在240~400℃范围内的有机物,其饱和蒸气压低,极易被颗粒物、灰尘以及各种材料表面(包括人体皮肤表面)吸附或吸收。与VOCs相比,SVOCs在环境中不易降解,可在室内环境中存在数十年,并具有生物累积效应。

近年来瑞典、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研究者发现,人群对SVOCs的暴露是引发肺癌、哮喘过敏症等疾病的重要原因。研究发现,许多SVOCs成分(如邻苯二甲酸酯)和人的荷尔蒙成分很相似,人体摄入后会影响内分泌,对人体发育、生殖和遗传系统造成伤害,产生持续性的跨代危害,影响人类的长期健康繁衍和生存[15,17,47-48]。现在欧美国家哮喘患病率高达10%~38%[49],SVOCs暴露可能是重要原因。

中国是最大的增塑剂生产和消费国[50]。2006年我国增塑剂消费量占世界总消费量的1/4,含有增塑剂的塑料制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几乎无处不在;2007年我国增塑剂的年产量为145万吨,其中以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为主。我国人群特别是婴幼儿的邻苯二甲酸酯的暴露水平已经超过发达国家[51]。中国阻燃剂年均消费增长率是全球的4倍,超过20%。阻燃剂广泛用于室内材料和物品。在塑料助剂中,阻燃剂生产是我国仅次于增塑剂的第二大行业,2006年我国阻燃剂总产量达到26万吨。

2010年9月,Jan Sundell、Yinping Zhang(张寅平)、Baizhan Li(李百战)联合倡议在中国10个主要城市发起中国儿童住宅健康(China,Children,Homes,Health,CCHH)研究。清华大学、重庆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南大学、中南大学、复旦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山西大学、天津大学、新疆医科大学、丹麦乌普萨拉大学和卡尔斯塔德大学14所大学的研究者参与了此研究。CCHH分为2个阶段:阶段I是关于儿童哮喘、过敏性疾病和空气传染病的患病率以及住宅环境暴露的现状的问卷调查(2010年11月-2012年4月);阶段II是病例—对照研究,包含对空气样本、灰尘和尿液的污染物检测(2012年11月至今)。CCHH研究项目目的在于:调查不同气候区、室外空气品质和经济水平的中国主要城市的哮喘、过敏及空气传染病的患病率;调查患病和健康儿童住宅室内环境因素;研究哮喘和过敏症状与室内环境因素的关联性;比较中国不同城市的危险性因素和保护性因素;比较CCHH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相近研究的发现;为中国地区儿童哮喘预防提供理论基础。

下表比较了2010-2011年CCHH调查的10城市的哮喘平均患病率和1990年与2000年的1~14岁儿童平均患病率[52]。可以看出,过去2001-2011年患病率增长显著快于1990-2000年,其中增长速度排前四的为乌鲁木齐、武汉、北京和上海。

表 全国调查城市的儿童哮喘患病率的趋势[52]Tab. Trends in childhood asthma prevalence in nationally surveyed cities[52]

由上可见,虽然我国目前儿童哮喘发病率仍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但其增速却高于美国同期水平,需要引起高度关注。而且,室内环境中SVOCs等潜在污染物的来源、暴露途径和水平及致病机理等尚未充分认识,更谈不上暴露控制和有效治理,这也是我国哮喘、不孕症等“现代疾病”人数迅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问题5.特殊环境的空气安全问题。我国地下空间利用正高速发展,包括城市地下交通隧道、地下商业街、地下停车库、地下场馆、地下城市综合体和地下厂房等,和地面建筑与大气密切接触不同,地下空间由于和大气只能通过特殊的风道进行空气交换,而且一旦出问题逃生难度要比地面建筑大得多,因此其通风换气和空气质量更是影响其中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关键。

我国潜艇是保卫我国国土和海洋安全的国防重器,其执行任务时完全密闭并长期潜于海中,其上的设备系统会向有限的封闭空间释放有害物质,全体官兵也会释放人体代谢产物。为保证全体官兵的身体健康和旺盛的战斗力,必须保障艇内有良好的空气质量。由于艇内空间小,空间完全密闭—无法和外界置换空气、空气净化装置体积受限、设备和人员污染排放强度高等特点,其室内空气质量控制是非常严峻的挑战,不仅关乎官兵生命安全,也关乎国防安全。

我国正在研制载人空间站,在太空中航行的空间站置于几乎真空的太空中,空间完全密闭且体积非常有限,空间站中材料、设备和人员释放的有害气体的净化更是挑战性难题,如何保障其中良好的空气质量,不仅关乎航天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质量,也关乎我国载人航天事业的成败。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上述3方面是今后室内空气安全保障最重要、最富挑战性的前沿课题。

问题6.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的标准与技术体系亟待完善。我国系发展中国家,很多问题比发达国家后出现,因此以往习惯于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有时甚至会不对我国国情做深入研究,盲目照搬发达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相关标准与技术;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和控制涉及多个行业,如建筑、建材、家电、暖通空调、环境、卫生、轻工,由于我国目前行业分割问题还较严重,一些标准术语、表述和方法不统一,甚至相互矛盾,同时存在管控空白区域,需加强行业沟通与协同,从国家层面构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体系,各行业各司其职、各得其所地破解上述问题;室内空气质量相关标准制定和修订单位往往对研究进展了解不够全面和深入,标准制定和修订会出现缺乏足够研究支撑的情况,需加强重要标准的研究支撑和科学管理;在室内空气质量的一些领域,我国的研究和标准代表了世界的前沿水平,也符合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当下及未来需求,如何和国际标准组织加强联系与沟通,牵头编制一些国际标准并在发展中国家推广应用,是今后我国室内空气质量研究和标准中需要高度关注的新问题。

3 思考及建议

解决上述问题,需顺应我国社会需求并考虑科学技术发展特点,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高度认识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性。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包括: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其中的建设健康环境中,特别包括2章:第十四章“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和第十六章“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毫不夸张地说,我国的呼吸安全或空气安全已经成为这2部分的重要内容。在该纲要提出的主要遵循的原则方面,特别指出:“科学发展。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根据纲要的精神,我们要把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保障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破解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与瓶颈技术问题,利用当代科学技术发展,满足社会需求。

(2)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建立室内空气安全与健康理论。室内空气安全与健康涉及多个学科,包括建筑环境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公共安全科学与工程、热科学和能源工程、公共卫生、毒理学、临床医学等,单一学科在解决室内空气安全与健康问题时往往力不从心,必须与相关学科交叉融合、协同攻关才能很好地解决相应问题。随之而来的难题是,不同学科间学术语言不同,如热科学和能源工程、建筑环境学、环境科学和工程、材料科学、化学和公共卫生、毒理学、临床医学等,学术语言分属“物理语系”“化学语系”“生命科学语系”,不同学科背景的人进行跨学科学术交流时采用不同的“学术语言”,意难会、言难传,倍感力不从心、无法解决。建议:从长期说,应设法打破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下学科间的藩篱,形成培养跨学科人才的土壤和条件;从短期说,应建立跨学科研究中心,为跨学科研究人员提供学术交流和协同工作平台,并配套跨学科贡献评价机制,因为如果用传统的单一学科评价机制对从事跨学科的人进行学术评价,则往往会出现偏颇,难以公平与公正对待。解决好上述问题后,可形成不属于单一学科的交叉科学理论—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理论,既包括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关键因素和规律的认知,又包括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过程和结局的工程控制论。

(3)采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实现研究方法创新。过去,研究者得到的信息量不大,且往往局限于各自领域,因此其中的因果关系大多可以确定。而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信息时代,由于各种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我们可以获得大量过去很难获得的数据,这些数据可以汇集成“大数据”,其中一些难以深度理解和消化。因此传统分学科规律的主流分析方法:确定关系、因果关系在面对大数据往往力不从心,需要发展新的分析方法:概率关系、关联关系,在更大的跨学科范围揭示相关规律。量子力学中的基于概率的分析方法、热力学中的品位分析方法、分析力学中的基于最小作用量的变分分析方法、公共卫生流行病学中的关联性分析方法会在大数据分析中得到广泛应用并不断发展,一些伴随大数据出现的新的分析方法也会应运而生并长足发展,使研究方法论产生从量的变化到质的飞跃。人们不再像以往那样不断从局部认识总体,从而过分关注局部分学科规律,而会代之以更关心整体问题的数学结构,并通过总体认识局部的方法,从更高的层次、更全面高效的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

(4)建立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控制标准与技术体系。首先,要跳出行业层面从国家层面认知我国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问题的全貌,并按照轻重缓急有所区别的思路厘清问题背后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瓶颈技术问题;其次,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并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和教训,采用集成创新和重点突破并举的思路破解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控制标准和技术体系中的关键问题;第三,要高度、长期重视对相关基础研究的择优支持,为相关标准与技术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供坚实的科学基础;第四,要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标准编制和修订机制,用“足球队”思路,遴选特长显著、互相协同、各司其职、无缝连接机制,并加强对重要标准编制的科技支撑和经费支持,以及试运行和后期评价研究,保障重要标准的可持续提升;第五,要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组织的活动,争取主编一些重要国际标准,对可代表世界领域前沿水平、在国际上有广泛应用或重要影响的标准,以开放、严谨、公平的态度牵头编制,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界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并注意在国际上推广提升我们对世界相关领域与行业的贡献度。

4 结论

面对我国室内空气安全和健康保障迫切的社会需求和严峻的挑战,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很好地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并充分认识我国的国情特点,实现相关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并结合信息时代的特点,探索研究方法论的变革,在此基础上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室内空气安全与健康理论”,建立室内空气安全与健康标准及技术体系,促进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破解我国室内空气安全与健康重大需求难题,提升我国在该领域对世界的影响度与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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