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0-10-12
自4月上旬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持续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截至目前,96家中央企业和全国所有地级市已全部印发实施方案,35家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也相继印发。各省(区、市)在5月底全部完成实施方案印發,其中28个省(区、市)在全国方案“1+2+9”的基础上拓展了整治范围。
国务院安委会专门建立三年行动主任办公例会制度,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先后组织召开各省(区、市)视频推进会和各部门联络员专题会,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的督促指导,抓好推动落实。细化信息调度、情况交流、督办考核、调研检查“四项工作机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专人专盯,每周专班会商、每月情况调度,制定了部门任务分工清单,及时商有关部门完善各专项方案。全面梳理、一一审核各省(区、市)实施方案,对发现的问题逐省反馈、指导整改,并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现场督导推进。
应急管理部结合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全国“两会”期间组织20个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开展危险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完成7600余家危险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2万余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组织对8个灾害严重地区和3家煤矿企业开展异地监察执法,开展钢铁、涉爆粉尘、铝加工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专题培训。强化“三机制一平台”推进消防专项整治,健全调度会商机制、研判评价机制、督导交办机制以及优化信息交流平台,联合文物、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发出交办函。针对汛期尾矿库安全,会商调度广西、四川、贵州等地,督促相关地区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责人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针对三年行动存在部分地区方案与实际脱节,个别部门责任分工不明,县级行政区实施方案印发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国务院安委办将组织工作专班分片包干、专人专盯,并将进展缓慢的省份及时纳入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据应急管理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