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对企业绩效的作用分析
2020-10-12李爱华张镭
李爱华 张镭
[摘要]我国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过程一波三折,效果不佳,文章通过对欧菲科技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效果的研究,探讨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对企业绩效有积极的影响,并从中发现问题,得到启示,从而提出我国发展员工持股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欧菲科技;员工持股;企业绩效
[DOI]10.13939/j.cnki.zgsc.2020.26.
1.我国员工持股计划的发展
员工持股计划起源于美国20世纪50年代,并在全球逐步应用,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其在我国的发展主要有四个阶段,分别以股份制改革、企业制改革、股权激励、所有制改革为主要形式[1]。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得员工持股制度迎来了新一轮发展,激励手段、股票来源、购股资金更加多元化,预示着我国员工持股制度正在不断进步,走向成熟。
2.欧菲科技员工持股案例介绍
2.1欧菲科技企业简介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科技。欧菲科技以光学光电和智能汽车业务为主要收入来源。2010年以来,消费者对电子设备的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迫使处于通讯设备行业的欧菲科技面临一系列挑战[2]。首先,资金不足。欧菲科技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一定资金支持企业研发和运营。其次,研发人员不足。高新技术企业要想成为行业内的常青树,持续不断的研发能力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再次,工艺流程复杂。产品生产过程需要经过十几道繁杂的工艺流程,不仅需要精密的仪器设备,还需要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
2.2欧菲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方案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吸纳智能汽车领域的精英,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与员工凝聚力,2014年,欧菲科技决定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从2014年至今共实施了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持股人员范围及持股存续期、股票数量如表1和表2所示。
2.3财务绩效分析
2.3.1盈利能力分析
运用销售净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对欧菲科技2010-2018年盈利能力进行分析,结果见表3。
与2012和2013年比较,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销售净利润下降,2014年以后企业盈利能力明显不如以前。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与销售净利率同方向变动,2018年欧菲科技的净资产收益率与销售净利率降至近年来最低,业绩下滑严重。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盈利能力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2.3.2偿债能力分析
运用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对欧菲科技2010-2018年偿债能力进行分析,结果见表4。
从流动比率来看,欧菲科技从2012年到2018年,最高值1.49,短期偿债能力不强。在第三到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以后,流动比率发生小规模下降。从速动比率来看,公司在2012到2013年速动比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14年到2015年速动比率有所提升,说明前两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对速动比率有积极影响。2016-2018年速动比率下降,说明后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都没有对速动比率产生积极作用。
2.3.3营运能力分析
运用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指标对欧菲科技2010-2018年营运能力进行分析,结果见表5。
就总体趋势而言,存货周转率呈现下降趋势,只在2014年达到峰值,说明员工持股计划在第一期公布時对存货周转率有积极影响,2015年以后,存货流动性越来越差,并没有达到长期激励作用。应收账款周转率效果同存货周转率一致。
3.案例启示
欧菲科技的员工持股计划没有提升公司的整体绩效,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3.1员工持股范围小
欧菲科技自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来,参与人数不多,虽然第六期达到1805人,但有一部分持股员工是业务部等辅助部门的员工,这部分员工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较小。
3.2员工持股数量较少
欧菲科技自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来,员工持股股票数量最高为第六期,也仅占股本总额的1.53%。员工持股数量较少,很难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起不到员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作用。
3.3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间隔时间不合理
欧菲科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从第一期到第七期共历时3年零3个月,各期间隔时间最短的不到两个月,最长间隔也不过一年半,在时间设置方面欠考虑,使得员工持股计划对股价的影响波动较大,无法调动员工积极性。
4.对我国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的建议
4.1扩大员工持股激励范围
建议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企业将员工持股人数增加到10%左右,激励对象不仅局限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应普及到企业的研发人员、高级技工、销售骨干等,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留住并发挥这些人才的作用。
4.2增加员工持股的股票数量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持股股计划股票总份额不超过公司总股票数量的10%,各公司可在此范围内适度增加员工持股份额,调动员工积极性,使他们对公司真正产生家的归属感,但员工持股份额也不宜过大,防止“搭便车”现象的产生。
4.3把控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频率
企业在设计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计划的实施间隔,时间不宜过长或过短,不合时宜的计划可能对股价造成负面影响。企业应当控制频率,可以1-2年内实施一次,维持股价的稳定性,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总而言之,我国员工持股计划仍在起步阶段,国家政策法规的不完善以及企业管理结构的不完善都将阻碍员工持股计划在我国的发展,因此,构建符合我国企业特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员工持股法律体系刻不容缓[3]。
参考文献:
[1]袁小平,彭韶兵,刘光军.员工持股计划能抑制高管违规行为吗[J].财会月刊,2019(24):36-44.
[2]陈文佳.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动因的研究分析[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9(11):148-149.
[3]卢江,李萌萌.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员工持股制改革:1978~2019年[J].当代经济研究,2019(12):68-75.
[作者简介]李爱华(1967-),女,汉,山东鱼台人,沈阳大学商学院,教授;张镭,沈阳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