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可吸收微型骨锚在腱性锤状指损伤治疗中的重建效果*
2020-10-12王昌义萧志雄温贤金梁晓宗彭肃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手外科528000
王昌义 萧志雄 温贤金 梁晓宗 彭肃豹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手外科 528000
锤状指畸形指的是手指Ⅰ区伸指肌腱断裂或撕脱造成的远侧指间关节屈曲畸形,属于临床常见手部损伤[1]。锤状指畸形发生原因是由于手指端受到外力碰撞,导致伤指末节突发强力屈曲,进而使得伸指肌腱在止点周围发生断裂或者末节指骨基底部背侧撕脱骨折,肌腱连续性遭到破坏后,力传导会严重受阻,导致手指末节屈伸力失去平衡,而远侧指间关节(DIP)受屈指力影响呈现出屈曲状态,最终造成锤状指畸形[2]。目前,手术是治疗腱性锤状指损伤的有效方法,克氏针内固定肌腱止点缝合术是常用术式之一,该方式操作简便,容易掌握,但固定效果不太理想,且术后容易发生畸形等并发症。而本文通过对腱性锤状指损伤患者采取可吸收微型骨锚钉治疗,取得较好的重建效果,现做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6年6月—2019年9月收治的125例腱性锤状指损伤患者作为观察对象,按照不同治疗方法将患者分为克氏针组(n=62)和骨锚钉组(n=63)。克氏针组男37例,女25例;年龄19~73岁,平均年龄(45.67±5.33)岁;左手29例,右手33例;伤指:食指20例,中指17例,环指15例,小指10例。骨锚钉组男39例,女24例;年龄18~72岁,平均年龄(45.72±5.42)岁;左手30例,右手33例;伤指:食指21例,中指19例,环指15例,小指8例。将以上各组数据录入统计学表格计算发现差异并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3-4]:均符合腱性锤状指损伤诊断标准;均为单发畸形,闭合性损伤;Watson-Jones分型为Ⅱ~Ⅲ型;无外伤引起的局部皮肤软组织损伤;无手术禁忌证;患者与家属对本研究内容已知情同意,且已获得我院伦理委员会审批。排除标准:骨骼存在病理状态者;合并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合并精神疾病障碍者;具有相关手术禁忌证者。
1.2 方法
1.2.1 克氏针组采用克氏针内固定肌腱止点缝合治疗,方法如下:在患指根双侧行神经阻滞麻醉,选取手指远侧指间关节的背侧做一S形切口,将皮下切开深入皮下组织,使撕脱骨折块充分显露,然后将撕脱骨折块和伸肌腱止点连同翻到背侧,在翻的过程中需注意保护骨折块与肌腱的连续性。接着清理骨折断端的坏死组织,并采用小刮勺清除骨折端的血肿及纤维组织,暴露骨折断端,将远指间关节向背伸5°左右,随后置入1枚1.0mm克氏针进行固定。撕脱骨折快复位完毕后继续将2枚0.8mm克氏针呈10°~20°角度钻入组织中固定好撕脱骨块,术中对复位情况拍片,确认复位良好后即可缝合皮肤。3枚克氏针均留在皮外,剪去多余部分后包扎好伤口。
1.2.2 骨锚钉组采用可吸收微型骨锚钉治疗,方法如下:给予患者臂丛神经阻滞麻醉,术中采用气囊止血带。于经远指间关节背侧取一纵S形切口,使Ⅰ区伸肌腱止点全部显露,将伸肌腱近侧断端锐性分离,确保其具有足够的滑动度,分离时注意保护关节囊。对肌腱断端进行修整,清除增生的瘢痕组织,在末节指骨基底和肌腱止点处横切部分骨膜,同时剥离远侧骨面使其平整,若伴有撕脱骨折,且骨片较小无法固定的可将其清除。对末节指骨背侧、肌腱止点稍远处进行预钻孔,然后置入可吸收线Mitek微型骨锚系统的锚体进行合理固定,注意维持远指间关节与过伸位平衡,适当调整腱骨交界处的对合角度及张力。最后采用固定锚体尾部所带的4/0 Ethibond线经Kessler法缝合到近侧断端,采用褥式缝合加固腱周组织以及骨膜。
1.2.3 术后处理:两组患者术后均给予抗生素治疗2d,预防感染,隔日换药,定期清洁切口。克氏针组在术后8~10d拆线,术后4周拔针。骨锚钉组的铝夹板固定远指间关节于轻度过伸位要维持4周。术后第1、2周拍摄伤指X线片,观察关节复位情况。3~4周拍摄X线平片后可拆除夹板,开始进行伤指指间关节保护性屈曲锻炼,后续按照循序渐进原则过渡到主动伸直功能锻炼。
1.3 观察指标与疗效判定标准 术后对患者随访4周,采用Crawford功能判定标准评价患者治疗优良率及术后并发症发生率(甲根损伤、肌腱粘连、切口感染、线结反应等)。Crawford功能判定标准共分为4个等级[5]:DIP可充分主动屈伸,静息或活动时均无痛为优;DIP可充分屈曲,伸直受限为0°~10°,静息状态下无痛为良;DIP伸直受限在10°~25°,存在明显屈曲障碍,但无持续性疼痛为可;DIP伸直受限>25°,疼痛持续且明显为差。优良率=(优+良)/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方法 数据均录入SPSS22.0软件进行计算分析,计数资料以(%)表示,数据间比较采用χ2检验;若P<0.05则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优良率比较 随访4周后发现,骨锚钉组的治疗优良率显著高于克氏针组(χ2=4.74,P<0.05),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优良率比较
2.2 两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比较 随访4周后发现,骨锚钉组的并发症发生率显著低于克氏针组(χ2=4.74,P<0.05),见表2。
表2 两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比较
3 讨论
锤状指畸形主要由外力直接撞击所致,是临床常见的手部疾病,主要分为肌腱Ⅰ区损伤导致的碱性锤状指及末节指骨基底背侧撕脱骨折所致的骨性锤状指。锤状指发生损伤后若处理不得当,可会引起DIP畸形、活动受限,给患者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因此,临床对于此类患者的治疗应给予高度重视,尽早恢复DIP伸屈力的平衡,以确保患者身心健康。由于DIP背侧长期处在屈曲状态,在受到撞击时易引起疼痛,从而降低患者手部功能,同时影响手部外观,晚期治疗效果不佳,所以DIP伸肌腱止点损伤治疗方法也是临床手外科重点研究的课题[6]。
传统方法治疗腱性锤状指损伤主要采用克氏针内固定肌腱止点缝合术,该手术虽能进行解剖复位,有效恢复伸指肌腱的力臂,但术后骨折端间容易发生出血及纤维软组织填充现象,因此疗效欠佳。而可吸收Mitek微型骨锚钉主要以修复原有解剖关系为治疗目的,可有效恢复DIP伸曲力的平衡,合理固定DIP的过伸位,有助于肌腱组织尽早愈合。本文通过深入分析克氏针内固定肌腱止点缝合术与可吸收微型骨锚钉术后发现,对患者随访4周后,骨锚钉组的治疗优良率(93.65%)显著高于克氏针组(80.65%)(P<0.05),该结果与刘涛[7]的研究结果相似,其报道中显示,骨锚钉组术后手指功能活动优良率为93.33%,显著高于克氏针组的70.00%(P<0.05);由此可见,可吸收微型骨锚钉治疗肌腱性锤状指损伤重建效果良好,有利于促进手指功能尽早恢复,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除此之外,骨锚钉组在随访期间的并发症发生率(6.35%)显著低于克氏针组(19.35%)(P<0.05),说明可吸收微型骨锚钉的治疗安全性较高,不会引起较多的术后并发症,患者预后良好。可吸收微型骨锚钉是在传统骨锚缝合伸肌腱止点技术的基础上改进的缝合手术,能有效改进传统手术引发的皮肤坏死、异物反应、锤状指复发等并发症,从而显著提升肌腱愈合质量,减少患者痛苦。锚钉是可吸收的,相比传统修复技术,其主要具有以下优点:(1)手术简单,对软组织影响小;(2)可预防经皮固定PIP 关节,促使肌腱与骨质紧密相连;(3)外固定时间短,通常在3~4周;(4)适合早期进行功能锻炼[8]。
综上所述,可吸收线微型骨锚钉治疗腱性锤状指损伤的效果较为理想,术后并发症较少,有利于促进远侧指间关节快速重建,最大程度减少患者的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