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讨薪”法案金斯伯格大法官的遗产
2020-10-10冯璐
冯璐
金斯伯格大法官的着装有贵妇人的雍容,平时喜欢戴手套,青睐具有异国风情的首饰。
提到美国传奇女性大法官露丝·巴德·金斯伯格,人们总会想起她的名言:“我不同意。”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工作20多年来,金斯伯格大法官多次用“我不同意”的少数方意见,反对美国根深蒂固的男女不平等问题,改变了千千万万美国妇女的地位,也推动了美国历史的前进。
9月18日,这位87岁的女权主义偶像因病去世。在她生前工作的办公室,挂着一幅装裱起来的《莉莉·莱德贝特公平酬劳法》的复制品,这是一份来自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的礼物,奥巴马在上面写了这样一句话:“感谢您为创造一个更平等、更公平的社会而做的工作。”
这部以人名命名的法案,来源于美国一家轮胎厂女性员工莱德贝特的诉讼。她在临近退休时,才得知自己20年来一直遭遇着基于性别的薪资歧视,想通过诉讼得到补偿,但因错过诉讼时效,未得到美国最高法院的支持。《莉莉·莱德贝特公平酬劳法》颁发于2009年,推翻了美国最高法院在这起薪酬歧视案中的判决,美国妇女的同工同酬也从此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保护。
这部法案的诞生离不开金斯伯格大法官的“我不同意”。在法庭上,她批评自己供职的美国最高法院对法律的理解过于狭隘,还拉来立法部门撑腰:“国会需要纠正最高法院的错误。”正是在她的坚持和争取下,这起从地区法院打到最高法院的案件,才得到国会的关注,连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都从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轮胎厂女工遭遇薪酬歧视
莱德贝特1938年出生,在美国阿拉巴马州一个没有自来水的房子中长大。快到40岁时,她在固特异轮胎公司获得一份工作。由于她之前已在其他工厂有15年的从业经验,因此固特异轮胎公司雇她担任生产主管。
莱德贝特不怕脏不怕累,没几年就被提拔为区域经理,这一职位通常由男性把持。但此后几年,她的业务考评得分持续走低,原因是一名男上司曾意图对她进行性骚扰,遭莱德贝特多次拒绝后,这个上司降低了她的业务考评分数。当莱德贝特去质问上司时,对方竟然坦白说:“对于那些年纪大、个子也大的爷们,如果我给他们打这个分,他们肯定会打我一顿,而你只是一个小女人,又不能拿我怎么样。”
尽管如此,莱德贝特依然在工作上踏实刻苦,并在1996年年底获得最佳业绩奖。这一年她已经58岁了,计划第二年就退休回家。就在莱德贝特打算离开公司前,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有人匿名往她所在公司的邮箱里塞了张纸条,纸条上写明了她的月薪和同级别男经理们的月薪。莱德贝特这才知道,当她每个月挣3727美元(1美元约合6.5元人民币)时,那些工作业绩远不及她的男人的月薪则在4286到5236美元之间。而且,这一差别已持续存在近20年。
2009年1月,奥巴马在白宫签署《莉莉· 莱德贝特公平酬劳法》。
左图:年轻时的金斯伯格大法官。右图:莱德贝特手拿登载着关于工资歧视诉讼案的报纸。
莱德贝特感到异常愤怒。事实上,和她遭遇类似的女性很多,只是大部分都忍气吞声。莱德贝特不愿服软,1998年从公司退休后,她以受到歧视为由向地区法院提出诉讼,依据是《公民权利法案》第七章和《平等工资法案》。前者禁止因种族、肤色、性别、国籍等缘故歧视就业者。后者明确禁止基于性别的薪酬歧视。陪审团很快做出裁决:固特异公司应赔偿莱德贝特330万美元。
然而,当固特异公司向第十一巡回法院提起上诉后,初审判决却被推翻。法庭认为,按照《公民权利法案》,一名雇员若诉称薪酬存在差别对待,则必须在这一薪酬决定作出后的180天之内提起诉讼。莱德贝特不能就早年所受的侵害索求赔偿,因为那早已错过诉讼时效。
莱德贝特自然不服,继续提起上诉,直到9年后的2007年,联邦最高法院才开庭审理本案。
邀请国会推翻最高法院判决
开庭当天,以慎思寡言著称的金斯伯格大法官主动发言。她对诉讼请求进行分析:“工资歧视经常以小数额累积的形式发生,正如莱德贝特案中这样,这使得对歧视的怀疑,只有经历一定时间后,才逐渐增长;更何况,雇主往往隐瞒雇员薪酬与他人薪酬的比较信息。”
然而,固特异公司一方还是占据了优势。根据以往判例,故意歧视行为须在时效期内提出控告。有大法官提出:“180天的期限并不短,雇员完全可以对本年工资提出异议,而不是在多年后提出质疑,说他们现在的薪酬源于很久之前一系列具体的、个人化的歧视性决定。”
最终,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结果,维持了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对于多数派意见,另外四位大法官很失望,特别是金斯伯格大法官。她担任律师时,就曾代表女性当事人打过同工同酬的案子。即使她成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依然对此无能为力。
1993年8月,金斯伯格(左二)宣誓就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金斯伯格大法官身材娇小,头甚至靠不到真皮座椅的椅背顶部,但她在庭上面无表情、嘴唇紧绷,如同一位正襟危坐的女皇,有种令人畏惧的威严感。为了让人们注意到她的抗议,金斯伯格大法官罕见地当庭宣读异议:“唯有法院正确理解法律,莱德贝特每一张数额不够的薪水支票,才能得到原谅;而所有那些累积起来、导致其薪水比其他男同事低的一系列决定,才能得到正确对待。”她在判决书中呼吁:“最高法院的判决与《公民权利法案》广泛的救济目的不相符合,国会要纠正最高法院的错误,改变其对诉讼时效过于狭隘的解释。”
通常,持异议的大法官只将意见成文,交给书记员存档。金斯伯格大法官却高调地站出来发言,公然反对自己供职的最高法院。她的发言被无数媒体报道。国会随后决定介入,回应大法官的提议,来推翻她同事的决定。此时,民主党人刚刚再度获得国会控制权,总统候选人奥巴马也赞成金斯伯格的想法。
就这样,莱德贝特案被放置在国家议程上。2008年夏,原本受尽委屈的莱德贝特受邀为奥巴马的选举造势,反復在奥巴马的竞选广告中出现。她对着镜头说:“在这家工厂工作20年,我才了解到真相。我和男工的技术相同,工资总收入却比他们少40%。”
后来的进展世人皆知。随着奥巴马当选总统,国会通过了以莱德贝特名字命名的《莉莉·莱德贝特公平酬劳法》,对《公民权利法案》进行了有利于劳工方的解释,认定莱德贝特所受的不公平对待是一种状态,只要状态未经改变,随时都可以起诉。这部法律的生效日期提前至2007年5月28日——那是金斯伯格当庭宣读异议意见的前一天。
2009年1月,奥巴马在白宫签署当选总统后首部法律——《莉莉·莱德贝特公平酬劳法》,莱德贝特就站在一旁。奥巴马说:“收入平等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是民主的根基,关系到我们的子孙是否能以自己的方式追求幸福。美国没有‘二等公民,要对每个人一视同仁。”
一辈子都在说“不同意”
《莉莉·莱德贝特公平酬劳法》肯定了金斯伯格大法官的主张,使得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失效。从此,美国女性提起同工同酬案的诉讼变得相对容易,美国女性在同等工作上收入比男性低22%的现实也有所改变。
金斯伯格大法官一生致力于女性权利的争取、维护与保障,曾多次在美国最高法院为女性权益进行辩护,议题包括男女同酬、女性入学、堕胎权利、同性婚姻等。事实上,金斯伯格大法官年轻时也曾遭受诸多不公。因为身为女性,她手握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第一名的成绩单却被律所和法院拒之门外,工作后又因怀孕被公司扫地出门。直到1993年,60岁的她才被提名为大法官。“女性看似是被捧在高台上细心呵护,但细看之下,却是被关在了伪装成高台的牢笼之中。”金斯伯格曾说。
在那个性别歧视横行的年代,她对遭遇压迫和不公的女性感同身受,一直用法律武器反对性别歧视。在很多案件中,金斯伯格大法官的表现都和在莱德贝特案中一样,属于少数派意见。人们总能听到她在法庭上发言说:“我不同意。”这几乎成了金斯伯格大法官的标签。在关于她的一本传记书中,前言这样写道:“大法官金斯伯格一辈子都在说‘我不同意,她反对不平等,对不公平待遇说不,主张权利应适用所有人。”
正因如此,金斯伯格大法官被公认为是美国女性平权运动的法律界领袖人物。而她自己却表示:“我不认为自己是什么伟大的异议者,我更倾向于换位思考,努力维护大局,尽量不把船撞沉。毕竟,男人和女人并肩合作,才能把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