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赋能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效应研究
2020-10-10任晓珠
任晓珠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重庆合川 401520)
引言
供应链与金融的融合为缓解商贸流通业融资,盘活商贸流通业资金流,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机遇。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顾名思义,就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对传统供应链金融的赋能而形成的新型供应链金融业态,必将能够更精准地发挥供应链金融打通商贸流通业上下游企业数据信息来赋予商贸流通业更快更好地发展。虽然我国在理论层面上早就提出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创新和体制机制,并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融资便利性,促进商贸流通业获取金融资源,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效果似乎并不是十分显著。而随着近年来一些电子商务巨头,譬如京东、淘宝、苏宁等通过互联网技术,依托第三方支付、ERP系统软件等不断向供应链金融渗透,充分利用他们自有平台所掌握的商家信息和交易记录,基于大数据分析,给予优质的、经营效益良好、信用优良的企业给予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支持,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在商贸流通业的实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此背景下,笔者尝试研究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是否会产生积极的赋能作用,效果如何?这种赋能作用在实践中是否存在区域差异性?显然,探明这些问题对于精准施策,更好地发挥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献综述
金融是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金融模式创新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更是与商贸流通业发展息息相关。在此背景下,有关金融(供应链金融、“互联网+”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与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关系也逐渐受到学界的关注。戴晶(2018)基于金融集聚指标测度基础上,进一步采用2003-2015年的经验数据研究了金融与商贸流通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认为,金融集聚能够显著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但这种促进作用存在区域差异性,东部地区不显著,中西部地区显著,由此提出了政府需要发挥好金融集聚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作用来缩小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差距的建议。梅培(2017)研究指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使得供应链金融成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要推动者,建议政策部门应该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商贸流通业的机制,通过完善供应链金融体系来促进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继而发挥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积极作用。谷玉红(2018)以物流业为例,分析了物流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模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研究了供应链金融对物流业的影响机制及其风险应对机制,并提出了如何推动物流业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孙统超(2019)指出,供应链金融服务在产业集群内的作用日益显著,并以京东和阿里为例,分析了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及其对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启示。雷晓莉(2019)认为,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模式的创新,通过金融模式创新解决了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有利于我国商贸流通业融资规模的扩大,降低商贸流通业发展风险。该研究还进一步通过协整检验的方式,分析了金融支持、行业发展与商贸流通业发展之间的长期关系,研究认为,供应链金融通过整体信用分享能够有效降低金融机构信用风险,为商贸流通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提高金融资源在商贸流通业之间的有效分配,从而推动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
还有一些研究基于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下,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刘斌和李江宇(2019)从互联网的视角切入,研究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机制,提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会通过金融信用监管、资产证券化等渠道影响商贸流通业发展,并通过实证检验的方式验证了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结论。黄朝晖、黄家庆、李书敏(2020)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出发,分析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实现非现金流动资产的盘活,提高产业链运行效率,该文进一步从互联网技术和交易便利性分析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影响效应,最后提出了我国互联网供应链发展的相关建议。这些研究为本文进一步探索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效应提供了基础。但纵观现有的这些文献,笔者发现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现有研究更多地是聚焦于传统供应链金融视角,分析了金融发展或金融集聚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影响,即使是存在部分研究(譬如,刘斌和李江宇,2019;黄朝晖、黄家庆、李书敏,2020)从供应链金融或者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视角进行了探究,也主要集中在对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的影响。一是忽略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区域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影响差异性,二是缺乏对商贸流通业发展质量的影响进行研究,三是缺乏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进行科学地评价。
表1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指标体系构建
表2 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指标构建
表3 控制变量及指标说明
据此,本文的边际贡献是,在参照刘斌和李江宇(2019)、黄朝晖、黄家庆、李书敏(2020)等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我国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并以人均GDP作为区域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界定指标,将区域商贸流通业发展分为高收入地区和低收入地区,来考量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区域商贸流通业发展(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的影响效应及其区域差异性。
模型设定和变量指标体系构建说明
(一)模型设定
参照已有研究,构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赋能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效应实证模型如式(1)所示:
其中,Commidityit表示某省域i在第t年的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ISCFit表示某省域i在第t年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水平,Controlit为影响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控制变量,μit为误差修正项。
(二)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由于并不存在现存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指标,本文通过资产收益风险、支付便利机制和信用监管三个维度构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指标体系,具体如表1所示。
根据表1中的三个维度,采用变异系数法测算各个维度的权重,最终测算得到各省域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水平。
(三)其他指标变量及说明
被解释变量: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Commidityit)采用各省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代表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物流业经营规模。最终数据根据各省域历年的统计年鉴和wind数据库计算汇总得到,实证研究时对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进行取对数处理,以减小模型估计的异方差性。同时以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作为解释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指标构建如表2所示(根据变异系数法确定权重计算各省域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指数)。
上述变量中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支持程度和居民消费水平变量均进行取对数处理,以减小模型估计的异方差性。
实证研究
实证研究的样本期为2015-2019年,估计方法为面板固定效应方法,样本区域选取全国31个省、市、区。
(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影响效应估计及分析
通过Stata软件估计,得到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和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效应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
表4的估计结果显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效应,以商贸流通业发展质量(高质量发展指数)代替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后的估计结果同样显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有利于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其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一是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撑下,供应链金融整合了企业上下游资金流和物流链,将商贸流通业企业个体风险转变成供应链整体风险,有利于增强商贸流通业企业对风险的控制。二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便利的支付交易机制为商贸流通业交易双方直接实现点对点服务铺垫了基础,提高了支付效率(特别是对跨境商贸流通业的发展),促进了商贸流通业效率的提升;三是通过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帮助商贸流通业企业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风险,这主要是基于互联网供应链资金融通的透明度,提高金融机构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信心,更容易给予商贸流通业企业资金的支持。
表4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影响效应实证估计结果
表5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影响效应实证估计结果
控制变量中,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镇化水平提高、政府支持力度加强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均会对商贸流通业规模扩大和高质量发展产生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但劳动增长率会对商贸流通业规模扩大产生积极推动作用,而对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效应并不存在。从影响强度来看,城镇化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是影响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其原因是,城镇化水平的推进有利于商贸流通业发展基础设施的完善,降低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物流(快递)运输成本,扩大消费市场,激发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的扩大,而居民消费水平是决定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基础,消费水平的提高既包括消费规模的扩大,也包括消费层次的提高,显然有利于商贸流通业规模的扩大和消费质量的提升,继而对商贸流通业发展产生正向赋能作用。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影响效应区域差异性估计及分析
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为衡量标准,选取全国31个省、市、区样本划分成高收入地区和低收入地区,当该地区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的划入高收入地区,人均GDP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划入低收入地区,进一步采用stata软件就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和高质量发展(稳健性检验)的影响效应进行估计,得到估计结果如表5所示。
考虑区域差异性的估计结果显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高收入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均具有显著的正向赋能作用,而对低收入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具有较好的赋能作用,对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却不显著。其原因可能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性,而高收入地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更为成熟,通过互联网供应链更容易发挥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支持作用,更容易发挥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支付便利机制,而低收入地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功效发挥受到互联网技术应用的不足,以及商贸流通业企业信用透明度不足和支付便利机制的应用范围不宽等因素影响,使得低收入地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融资效率提升和风险降低的作用不够突出。表5的估计结果表明:现有研究不考虑区域差异性估计得到的结果是值得商榷的。进一步分析发现,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高收入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的赋能作用(强度)明显强于低收入地区,原因也比较容易理解,高收入地区利用互联网技术发挥供应链金融的优势和模式创新力度显然要强于低收入地区,而供应链金融最大的功效就是帮助商贸流通业企业打通产业链,盘活产业链资金,实现资金流、信息流的交汇融合,高收入地区在发达的互联网技术辅助下,供应链金融的效率发挥将更强,最终使得高收入地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对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的促进作用更强。
此外,控制变量估计结果显示,无论是高收入地区,还是低收入地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镇化水平提高、政府支持力度加强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依然对商贸流通业规模扩大和发展质量提升能够产生积极的正向促进作用,但劳动增长率仅对低收入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扩大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对高收入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以及对低收入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质量均不存在显著影响作用。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居民消费水平对高收入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扩大产生的正向促进效应大于低收入地区之外,其他变量对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的影响效应,相比较而言,在低收入地区的促进作用发挥更有效(作用强度更大),这可能是高收入地区相对市场化程度比较高,且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基础设施配套比较完善,使得其他变量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边际效应表现的更小。
结论及启示
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天职作用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作为金融发展模式的创新,对商贸流通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机遇。本文基于我国2015-2019年省域面板数据,构建了我国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研究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和质量)的影响效应,研究得到,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能够对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产生积极的赋能作用,但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性。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高收入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均具有显著的正向赋能作用,对低收入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同样具有较好的赋能作用,但对低收入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质量的赋能作用不存在。同时,高收入地区发达的互联网技术应用使得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规模扩大的赋能作用明显要强于低收入地区。居民消费水平仍然是影响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但同时也不能忽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和政府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支持等因素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正向赋能作用。
研究得到的启发是,一是要重视商贸流通业供应链体系建设,谋划和推进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试点和推广,充分发挥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赋能作用;二是要充分考虑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不同收入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赋能作用的区域差异性,发挥高收入地区优势,补足低收入地区短板,积极探索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在低收入地区的模式创新和体制创新,激活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商贸流通业发展质量的作用,缩小高收入地区和低收入地区商贸流通业发展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