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的立体解读
2020-10-09李明
李明
摘 要: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与创作基础。本文基于学院派书法诞生的背景分析,對“学院派”概念进行了解读,以及对其内涵的认识探究,继而对学院派书法的分类展开研究,明确了学院派书法运动的意义,最后进行了对学院派书法未来发展展望。希望通过本文能够全方位地展现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的整体风貌,为大家明确学院派书法模式的内涵。
关键词:书法;学院派;创作模式
中图分类号:J2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905(2020)21-0-03
学院派书法又称主题性创作,是基于主题、构思的基础,注重每一主题的独特性与品位价值,而展开书法创作的模式。学院派书法具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依据理论背景展开创作,并依照相应的标注衡量作品质量。学院派书法还具有院校的背景环境,倡导利用科学系统的训练体系指导创作。学院派书法作为一种创作模式,其作者都具备较为完善的文化基础以及艺术素养,基于对传统书法艺术的发展,倡导在书法创作中创新,从而形成了一种新型的书法体系。以下结合具体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分别进行分析。[1]
一、学院派书法诞生的背景分析
在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书坛,大体上呈现出了古典派、现代派、学院派书法三足鼎立的格局。在学院派书法的诞生过程中,毛笔字已经失去了实用性价值,而以毛笔字为创作途径的书法创作,更多的是追求书法作为一种艺术门类的艺术价值。
1963年,我国第一个正规书法专业在浙江美术学院创办,开辟了我国书法专业教育的先河。1979年,浙江美术学院开始向全国招收我国第一批书法专业研究生,1980年又开始面向国外招收留学生。为之后的学院派书法创立,开辟了专业书法教育的新领域。在80年代的书法美学大讨论过程中,书法专业领域针对书法的功能性、艺术性等特点,进行了广泛而又深入地讨论,最终确立书法是一种艺术门类的特性。在85美术运动之后,书法的艺术性价值被进一步地确立。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批学院派书法创作的先驱,对于书法的本体地位进行了进一步地思索,并已经开始了初期的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探究。
1988年,浙江美术学院教师陈振濂,鼓励85级书法专业本科学生在书法创作的过程中,要进行“有构思”“有主题”“有形式感”的主动创作,要求学生的书法作品“是书法,又是前所未有的书法。”虽然这样的书法教育还没有像后来的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拥有“主题先行”“形式至上”“技术品味”的三要素,但是体现了“创作”这一重点,在学院派书法理论及实践基础还处于空白的阶段,诞下了学院派书法的最初作品。
在1994年6月,陈振濂发表了《关于倡导学院派书法创作研究的构想并约稿》,“学院派”一次首次作为书法创作概念与流派名称被郑重提出。在1995年与1996年,陈振濂对于“学院派”书法流派的理论研究文章,多次被收入论文集,或者公开发表,在我国的书法领域中,促使“学院派”书法流派被大众所熟知。
二、“学院派”概念解读及对其内涵的认识探究
“学院派”书法与艺术史上的“学院派”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概念,但是“学院派”书法却又同艺术史上的“学院派”具有一些内在的联系,因此提出了“学院派书法”这一艺术概念。
在西方的艺术发展史中,“学院派”的概念对西方艺术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而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学院派”书法流派的创立,各方面对于“学院派”这个名词的争议蜂拥而至。例如在1998年学院派书法作品在北京展出后,开展的“学院派书法创作座谈会”中,很多学者建议“学院派”更名,另一部分学生认为“学院派”是哗众取宠,还有部分学者并不关心“学院派”这一名称,另一部分学者对“学院派”这一名称表示了认同。
“学院派”书法的概念,与院校专业书法教育紧密相关,以对于书法的创作作为自身的艺术范围,并且以“主题先行”“形式至上”“技术品味”作为学院派书法创作的三大要素。学院派书法的内涵在以继承传统书法的艺术性,并结合作者的创作理念进行对于书法作品的创作,强调在专业性的书法训练过程中,逐渐培养书法创作者的专业艺术能力。
学院派书法的创作模式,属于一种“先知后行”的创作模式。在以院校为单位,充分进行书法艺术理论教育之后,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的现有知识及认识,进行书法作品的创作。具体可以分为“理论基础”“创作规范”“教育支点”三大创作理论背景。其中的“理论基础”需要在哲学角度上,开展对于书法家的基础研究,讲求书法家、文化环境及书法发展逻辑需求三者间相互的作用,从而形成“学院派”书法的理论特征。对于“创作规范”而言,学院派书法提倡体现书法中的艺术性,并为书法创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与定式,要求书法作者在创作的过程中,通过固定的创作定式,表达自身思想的特性,从而形成了一种类似于“填词作赋”的书法创作流程。对于“教育支点”而言,学院派书法严格按照高等教育中专业的书法教学体系,展开对于学生的书法艺术教育,并在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结构基础后,提倡学生在原有技法的基础上开展拓展,并逐渐形成一种合理的教育构架。[2]
三、学院派书法的分类研究
“书法艺术观”是学院派书法的一种主流分类。学院派书法认为书法应具备自身的独特个性,在强调“创作”的过程中,利用创作者深厚的书法理论基础,彰显其内在的个性,形成了一种书法观念的转变。与此同时,学院派书法注重对于“书法艺术观”的重新定位,将传统书法艺术中的“学问”或“修养”剔除,注重书法作为一门艺术的独立性。在学院派“书法艺术观”的组成中,更为强调对于艺术的整合创新,希望能够超脱于传统文字书写的简单范畴。对这一理念,书法界的很多学者报以批评的态度,认为书法不能超越于基础的文字功能而独立存在。
“书法书写观”是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的基础组成。对于学院派书法的“书法书写观”而言,首先认为书写是一种书法固有的行为,书法艺术的创作需要有书写而完成,提倡书写过程之中的独特性。在面对当今书法书写“象形化”与“抽象化”的两种极端,学院派书法还是保持了传统的书法“书写”观念,在文字书写的框架中追求艺术创作的情感展现。[3]
“书法传承观”是学院派书法对于传统书法的一种态度。在学院派书法诞生之前,我国书法界已经展开了长期的书法传承研究,随着学院派书法的诞生,在传承传统书法精髓的基础上,加入了“取舍”的内容,摒弃一些不适应当代书法创作模式发展的传统书法内容,在精挑细选的过程中,选择一些能够有效促进当代书法发展的传统书法精华加以传承及弘扬,从而形成了学院派书法独特的“书法传承观”。
对于以上三类学院派书法的分类,能够使我们认识到,学院派书法的创作模式,既不是照搬传统的守旧式发展,也不同于“现代派”的一味“求新”,是一种在深厚书法理论根基上突出“创作”价值的一种书法创作流派。体现在具体的书法创作中,就能够显现出学院派书法的创作特点及创作内涵。[4]
四、学院派书法运动的意义
在当代的书法领域中,学院派书法具有重要的发展意义。学院派书法在理论构建、创作时间以及教育普及的过程中,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而随着学院派书法的不断发展,其中的“独创意义”“时代意义”“思想意义”更为凸显。
对于“独创意义”而言,学院派书法不同于“古典派”书法一味仿古的风格,在理论先行、提倡创作的书法教育领域中,将书法理论研究作为书法创作的先导,有效地改变了传统书法创作领域中理论滞后于创作的境地。学院派书法具有缜密的体系构架,在书法教育中,对学生进行一套完整的学院派书法培养模式,继而引导学生基于自身的理论基础再展开创作,体现出了学院派书法的“独创意义”。
对于“时代意义”而言,学院派书法的创作内容并不是单纯地局限于古文之中,而是引入了很多具有时代特点的文字展开书法的书写与创作。通过学院派书法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作过程,能够有效地表现当下的时代特征,使得书法艺术更加紧密地与现实生活相结合。在学院派书法的现有基础上,学院派书法的内涵还被更多地赋予了“超越性”,在继承现有书法理论与创作模式的基础上,寻求超越于时代背景的创新,进行相应的原创,在摸索中前进,在创作中创新,从而使得学院派书法,被赋予了更加具有先导性的时代发展价值。
而对于“思想意义”来讲,学院派书法的创作模式,能够有效地弘扬艺术价值,不断提升书法艺术的创作要求。在传统风格基础上进行改变,突出每一份书法作品的独特价值。这样的书法创作理念,能够促使学院派书法在不断完善与不断更新的过程中,更好地体现出书法作为一种艺术门类的“思想意义”,促使学院派书法在艺术创作的过程中,更多地体现出作者内在的思想情感与独特的艺术创作风格,使书法作品成为反映学院派书法作者思想认知的一面镜子。
五、学院派书法未来发展展望
学院派书法从提出至今,已经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对于学院派书法的未来,究竟具有怎样的发展空间,值得书法研究者进行深思。虽然学院派书法自创立以来获得了很多正面与负面的评价,但是学院派书法一直在褒贬不一的环境中发展着。学院派书法在当下发展较为缓慢,而笔者认为,这种当下的“休眠”,正是学院派书法实现进一步发展的酝酿。
笔者认为,在学院派发展的未来,其理论性会得到更为重要的凸显,在不断完善传统书法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更加具有时代特点的新型书法理论。虽然当前的书法界仍旧对学院派书法抱有“另类”的眼光,但是学院派书法在未来的理论发展过程中,将会形成不断完善的创新型理论体系,用于指导之后的书法创作队伍的培养。对于学院派书法的创作队伍而言,在未来将会得到不断的扩充。学院派书法的创作人群主要集中在高校的师生当中,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院派书法的教育范围还将会不断地扩大,进行吸引更多具有书法爱好的学生,有效地扩充学院派书法的创作队伍。在未来的发展历程中,学院派书法很可能发展成为我国书法领域中的重要流派。学院派书法具有一套完备的创作体系,对于书法与现实的衔接更为贴近实际,将会在未来的书法领域中产生持续性的影响。与此同时,当代的书法界主流仍然在传承古典的范围之中,很少有人会在书法创作过程中持续追求创新,因此学院派书法在未来也仍然要走过一条孤独发展的路径。
总而言之,学院派书法是一种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书法流派,在经过近30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地成了一种当代中国的重要书法流派。在对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基于对学院派书法诞生的背景分析,认识到了学院派书法的历史发展渊源;并通过“学院派”概念解读及对其内涵的认识探究,进一步了解到了学院派书法的本质;继而利用学院派书法的分类研究,明确了其中的细部结构;之后根据学院派书法运动的意义研究,确定了其内在价值;最后通过对学院派书法未来发展的展望,进一步地明晰了学院派书法发展的走向。通过上述研究过程,能够对学院派书法的整體结构产生一定的了解,从而使广大书法研究者,更为明确地认识到学院派书法的理论价值以及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倪捷.鱼龙混杂——简论“学院派”书法与江湖书法两种书法现象[J].美与时代:美术学刊(中),2018(03):86-87.
[2]罗朝璨.从近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看书法学术研究动向和学科建构[J].中国书法,2019(04):204-208.
[3]谢建军.意象美学视野下当代书法创作理论模式研究评析[J].中国书法,2017(22):48-53.
[4]寇洪波.浅析“现代书法”的来处与去处[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8(04):61-62.